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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中文

本研究探討漢語書面語的標點符號,因其性質是書面文字而非口頭語 言,故無論研究參與者所說之母語為現代漢語標準語、漢語族方言、其他語 言等,只需認得足夠漢字詞語,意即具備「中文」讀寫能力即可。

貳、句讀符號、圈點符號、舊式點句符號之釋名及定義

以下內容編修改寫自《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和《遠流活用中文大辭典》

之詞條。

所謂「句讀」是指文內休止處和停頓處,古人亦稱「句逗」或「句度」。

所謂「句」是語意完備之語段,書面上在其結尾緊靠「字的右下角」,用「圈」

(。)標記空心圓圈,其外形近似新式句號而書寫位置不同;所謂「讀」是 語意未完而可稍作停頓之更小語段,書面上在其結尾緊靠「字的右下角」, 用「點」(、)標記實心尖點,其外形近似新式頓號而書寫位置不同。然而,

實際使用不一定嚴格區別句和讀,亦有整個段落全用圓圈或全用尖點斷句 者。

所謂「圈點」當作名詞是點斷、標記、賞識語段所用的符號,意即「圈」

和「點」之合稱。當作動詞則有兩層意義:一是用於斷句的圈點,在「字的 右下角」標上空心圓圈或小點(實心尖點),以便釐清語意,其功能僅是「點

斷」;二是濃圈密點法的圈點,在「字旁置中處」(直行編排在字右置中處)

標上空心圓圈或小點(實心尖點或空心尖點),以示文內值得注意的特殊處、

重要處、精彩語段等,具備「標記」、「強調」、「鑑賞」等功能。所謂「可圈 可點」即有此含義。

所謂「點句符號」源自「一圈一點」的兩個固有符號,亦即空心圓圈的

「圈號」(歧義)和實心尖點的「點號」(歧義),但其用法與傳統「圈點」

略有出入:標示點句符號的空間需占行內一格大小,而傳統圈點則是標在字 的右下角或字旁置中處以盡量節省空間。民國八年(西元 1919 年)之《請 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中,為區別「新式標點符號」而將此二 符另行稱為「舊式點句符號」。中文的點句符號介於傳統圈點與現代標點之 間,堪稱古今之間的過渡系統。

參、新式標點符號之釋名及定義

所謂「標點符號」是「在文句中,用來分別句讀和標明詞句性質、種類 的符號。」或是「書寫時表示語氣、意義、詞語性質和作用的符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家標準 2011/2012 年版,定義「標點符號」是「輔助文 字記錄語言的符號,是書面語的有機組成部分,用來表示語句的停頓、語氣 以及標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詞語)的特定性質和作用。」

根據民國八年(西元 1919 年)之《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 標點符號採用「標點」二字定名是出自高元先生一篇文章〈論新標點之用 法〉。標點一詞出現甚早,古代漢語即有而非現代漢語獨有,例如《宋史·

卷四三八·儒林傳八·何基傳》:「凡所讀,無不加標點,義顯意明,有不待論 說而自見者。」

所謂「標」意指「標記」語段,「加上標號」(marking)使人「分辨」

其性質和作用;所謂「點」意指「點斷」語段,「加上點號」(pointing), 既能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又能呈現句子成分(語類)在文法上的順序 及關係,使人「明瞭」其個別與整體意義,又可稱「句讀」。

此外,即使全無標點符號,亦能以文字排列和空白達到部分句讀效果。

古今皆常見文本使用符號以外之形式,斷開或突顯語段和語篇,例如:留下 全形或半形空格、挪擡、段落首行縮排或凸排、對齊、換行、平擡、空行等。

現代生活中所見之標示、廣告、歌詞等,亦常分散排列語段,以減少使用標 點符號。各種留下間距的形式,亦存在於字元編碼內或程式語言語法內,以 便閱讀。若從語料庫語言學觀點看待空格,詞語間或語段內有空格之語言,

在處理斷詞/切詞/分詞(segmentation)上較明確,可知空格和標點符號皆 能協助釐清詞語結構,意即兩者本質上是「同事」;雖然中文空格主要用於 斷開或突顯語段和語篇,而非斷詞/切詞/分詞,上場次數不似那些頻繁使用 空格之語言,但是正因漢字詞語之間不需空格而加重中文標點符號之「職 責」,意即標點符號「工作繁重」而空格從旁協助。綜上所述,即使不加任 何符號或記號而僅「留下間距」(spacing),其實亦有標點的局部作用。因 此,本研究主張「留空」、「留白」本身亦屬標點符號的用法,正如「靜默無 聲」本身亦是音樂,在樂譜上以休止符形式記錄。

所謂「標點」當作名詞是圈點句讀的符號。當作動詞是在文字中寫上圈 點,標記或點斷,使語意更清楚。據此可知,「標點」的意義基本上等於「圈 點」或「句讀」,但其細微差異在於標點可能暗示使用其他符號而不止一圈 一點,以及標點不像圈點那樣還有鑑賞功能。再者,「標點」是「標」和「點」

之合稱,意即「標點符號」可分為「標的符號」和「點的符號」1。標的符 號群亦可統稱「標號」,點的符號群亦可統稱「點號」2。點號又分為句末點 號和句內點號。句末點號用在句末,有句號、問號、歎號/嘆號三種,表示 句末的停頓,同時表示句子的語氣。句內點號用在句內,有逗號、頓號、分 號、冒號四種,表示句內的不同性質的停頓。點號以外之符號則歸為標號,

不過,也有人將問號和驚嘆號歸為標的符號群而非點的符號群,因為其功能 更接近標記而非點斷(劉玉琛,1989[民 78])。其中,須留意「點號」一詞 所搭配之語境,以免產生詞彙歧義:舊式點句符號的點號為實心尖點(、);

而新式標點符號的點號最初提供兩個符形(,或、);兩個符形分立後,亦 有人將逗號(,)視為點號。

1 公定方案版本:北洋政府,民國八年(西元 1919 年)、民國九年(西元 1920 年);北洋 政府,民國十九年(西元 1930 年);國民政府,民國二十二年(西元 1933 年)。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1995 年版。

2.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研究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