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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解釋

有關本研究重要名詞「啟蒙教育」、「弱勢家庭」、「幼兒發展」。

壹、 啟蒙教育(head start)

本研究所進行的「啟蒙教育」,係根據內政部兒童局於 94 年所頒佈之「外 籍配偶及弱勢家庭兒童學前啟蒙服務計畫」中所定訂的實施內容,指導外籍配 偶及弱勢家庭進行家庭環境之整體規劃,協助文化刺激不利兒童及語言發展弱 勢兒童必要的語言教育經驗,建構支持體系以提供豐富的學習情境,辦理項目 如下:

1. 培訓學前幼托園所教保人員,及有意願投入協助弱勢家庭兒童成長之社 福團體與志願工作人員相關進修課程,加強促進多元文化兒童之語文認 知發展。

2. 進行到家輔導之環境設計策略與閱讀引導及語言表達示範,提供或補充 弱勢家庭幼兒良好語言發展所需環境佈置,並引導親子共同學習以強化 親子互動。

3. 進行以團體為基礎之親子閱讀與成長團體,提供弱勢家庭父母及主要照 顧者適當的語言與親職教育訓練,增強語文能力與親職知能以協助幼兒 語言認知發展。

4. 規劃結合社區團體之支持網絡,建立各類支持與學習團體,以擴大家庭 語文學習服務效果。(可於幼托園所、圖書館或社區活動中心等場所進行) 而本研究根據以上四項,調整其實施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份:

1. 語文及認知發展引導訓練:透過到家輔導服務,利用繪本故事、教唱歌謠 韻文及學前兒童相關教材,提供認知操作及語文溝通學習,達到認知、

語言雙重的學習效果。

2. 教具操作訓練:針對每一位孩童的差異性,挑選合適的教具,由到家輔 導人員從旁引導學童,提昇孩童知動操作能力。

3. 說故事閱讀及單元主題團課活動:配合單元主題,選擇活動相關讀本,

利用說故事的方式由輔導人員帶領孩童閱讀,藉由生動的肢體語言搭配 有趣活動內容,引導孩童無限想像力與創造力,進而促進語文表達與認 知能力的發展。另外藉由團體互動學習,以提昇其幼兒人際社會性能力 的發展。

貳、 弱勢家庭(disadvantage family)

弱勢族群是一個社會工作上經常使用的名詞,但其真正的意涵卻很少被探究。

依據周仁尹、曾春榮(2006)在其研究中指出,根據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現況及對 國外學者文獻分析,其弱勢族群包含了十大類型(一)依貧窮線所產生的弱勢族群,

(二)依學齡前階段所產生的弱勢族群,(三)依少數種族所產生的弱勢族群,(四) 依文化差異所產生的弱勢族群,(五)依居住地區所產生的弱勢族群,(六)依社會排 斥所產生的弱勢族群,(七)依數位落差所產生的弱勢族群,(八)依身心障礙所產生 的弱勢族群,(九)依教學歷程所產生的弱勢族群,(十)依財政經費所產生的弱勢族 群。

本研究所採用的弱勢家庭定義是屬第一類型,依貧窮線所產生的弱勢家庭,其 父母雖具工作能力卻無工作收入也無法納入社會福利補助者。此類型家庭大部份都 屬於低收入戶、單親、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及族群文化弱勢者(包含外籍配偶家庭)。

參、 幼兒發展(children development)

依Katz & Chard (2000)對幼兒發展概念的探討,將發展區分為(一)、基準面向的

發展,即我們期待幼兒在某一些年紀所應呈現的能力發展,也就是我們對發展的刻 板印象(stereotype)。(二)、動態面向的發展,即採用動態而有彈性的方式思考幼兒 發展的模式。根據以上兩點論述,我們瞭解到發展是長期且重複經驗的累積,對於 幼兒發展的探討不應該僅限於靜態方面,對於時間和早期經驗改變的因素也應納進 來做考量。而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幼兒整體行為的發展其面向包括,語文學習發展、

智能上的發展,以一般發展(包括概念理解、溝通表達、人際社會行為、身體動作、

環境理解、身邊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