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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解釋

根據教育部(2001)在「圖書館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中小學圖書館指由高級 中等學校以下各級學校所設立,以中小學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供應教學及學習 媒體資源,並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圖書館。

二、國民中學圖書館

教育部(2002)「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三條所稱國民中學圖書 館指設於國民中學以全校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教學及學習媒體資源,並實 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單位。

三、高級中學圖書館

教育部(2003)「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二條所稱高級中學圖書

館,指由高級中學所設立,負責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全校教職員生為 主要服務對象,支援教學與學習,提供學習資源,並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單位。

四、完全中學

教育部(2009)「高級中學法」第七條:「為發展社區型中學,各級政府或私人 得設立完全中學,提供學生統整學習」。

依據完全中學試辦要點設立之公立中學,相當於兼辦高國中之中學,部份學 校採取六年一貫制,但有部份學校仍區分為高中部及國中部

本研究台中縣完全中學指以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報請中央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通過之縣立高中。

五、圖書館推廣與利用教育

教育部(2003)「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二十二條高級中學圖書 館應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以協助師生充實資訊素養、利用圖書資訊、擴大學習 領域、奠定終身學習能力。

第二十三條高級中學圖書館之利用教育實施方式如下:

(一)開設圖書館利用教育相關課程。

(二)支援其他學科及單元教學,實施協同教學。

(三)辦理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各種演講、研習、展覽、競賽等活動。

(四)輔導成立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之社團。

六、閱讀活動

閱讀是學習的基礎,閱讀和聯想力、創造力、感受力、理解力和記憶力有極 大的關聯。為了讓兒童及早培養閱讀的習慣,父母師長或圖書館有計畫的設計活 動以吸引他們來接近書本,讓他們親身體會閱讀的樂趣,誘發其好奇心及求知慾 望的各種措施及辦法,即屬於「閱讀活動」(曾淑賢,2005)。

而本研究所指的閱讀活動範圍係指完全中學圖書館所舉辦的閱讀推廣活動,

例如讀書心得寫作、小論文、閱讀護照、讀書會、寒暑假閱讀活動、書展、閱讀 講座以及搭配節慶的閱讀活動等。

七、學校圖書館經營

學校圖書館的經營是指如何有效管理學校圖書館的各項業務,範圍包含有:

經費的籌措、預算之編列、運用與掌控;人員的編制與組織管理;圖書館的建築 設備之購置;館藏發展政策之擬訂等;參考諮詢服務及圖書館利用教育推廣等。

如何透過科學方法,發揮圖書館最大功能,配合教學目標、服務師生、滿足師生 使用需求,即為學校圖書館的經營管理的主要目標,也是現今學校教育必須要重 視的課題(林春櫻,2000)。高級中學圖書館營運以負責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 訊,並以全校教職員生為主要服務對象,支援教學與學習,提供學習資源,並實 施圖書館利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