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解釋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 可用性
可用性(Usability),在工業工程、管理學、電子計算機,以及圖書館與資訊科 學等多個領域中皆有不同的名稱,有易用性、好用性、優使性、使用性,以及可 用性等。其概念也隨著不同領域而有些微的差異,例如 Eason(1988)定義易用 性為:使用者可以用自身的技能、知識、以及經驗來使用系統的程度為何;而 Bevana, Kirakowskib & Maissela (1992)則認為易用性決定了產品是否可以使用,
以及是否可以使用產品的可接受性;又可用性是指軟體和應用程序等產品可以輕 鬆有效地實現所需目標的程度(Techopedia, 2018)。
本研究對 Usability 之名稱定義為可用性,以及定義其意涵為使用者在使用 系統時是否能以自身既有的知識順利地操作系統,並且能夠達成搜尋目標之程度。
二、 臺灣歷史人物傳記資料庫
臺灣歷史人物傳記資料庫(Taiwan Biographical Database)為一歷史資料庫。該 資料庫以彰化縣志為起始,現已有彰化縣志、澎湖縣志以及臺北市志之人物傳記 資料,目標為逐年擴展至全臺灣。臺灣歷史人物傳記資料庫除了有基本查詢功能 供使用者查詢人物傳記外,更強調的是分析功能,亦是有別於其他歷史資料庫的 部分,使用者可以利用數位分析技術,查看人物與人物、人物與社團間的關係,
並應用社群網絡分析技術於研究當中。分析功能一共有十項,分別為人物卒年分 佈圖、人物年齡分佈圖、人物、詩社與地域關係、人物被提及排名(本資料庫人 物)、人物被提及人物排名(非本資料庫人物)、人物的社群關係、人物社會團體參 與情況、人物共同關係查詢、彰化縣志人物活動地及出生地分佈、影像辨識。
資料庫目前為初期建置狀態,尚未對外正式公開,但擁有網頁連結之使用者
7
可以進入查看瀏覽頁面。亦可進行註冊,以使用各項分析功能。
三、 數位人文
數位人文是一個新型態的研究方式,最常應用於人文領域,從歷史、文學到 藝術,乃至哲學等,都在其範疇內。不同學者對於數位人文有著不同的解釋,並 沒有特定統一的解釋,故在此引述國內外專家學者對於數位人文意義之闡述。
Schreibman, S., Siemens, R., & Unsworth, J. (2008) 指出數位人文的核心意義 在於跨越學科界線,透過對於史料的理解,在產出數據分析結果後,以人文學者 的知識架構來嚴謹地歸納以及進行史料處理規則,找到該資料與人文領域的連結 或是從未被注意到的部分。
數位人文研究企圖尋找在前數位時代中難以觀察的現象、無法想像的議題與 無法進行的研究,可以容納較多的可能性,帶來突破以及跳躍性之發展。(項潔、
涂豐恩,2011)
中研院院士暨數位文化中心召集人林富士(2018)則認為數位人文是結合了 數位科技以及人文研究的一門學問或學術領域,主要旨趣為利用數位科技探討或 解決人文領域的問題,或從人文的角度探索、反思數位科技如何形塑人文世界。
參照多位學者對於數位人文的定義,在本研究中將數位人文定義為跨領域的 學術研究,結合了科技及人文,並將數位資料用於人文研究當中,提供人文學者 別於以往的研究視野及研究方法以完成研究;而本研究所提及之數位人文一詞所 應用之領域專指歷史研究領域。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