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涉及「國家資歷架構」及「終身學習」等二項重要關鍵名詞,其操作 性定義如下:
壹、國家資歷架構(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以下簡稱 NQF)
UNESCO(2012)定義 NQF 為由政府主管機構研發全國同意的一套標準/判 準,為資歷分類與相等的制度,NQF 認可各種學習形式的學習成果及能力
(competences)。歐盟定義「NQF」如下(EU, 2008, p.11) :
「NQF」意指資歷分級工具,依據一套標準,已達特定學習級數,NQF 旨 在整合及協調國家不同資歷制度,以及改進透明性、學習機會、學習進程、資歷 品質,且與職場及公民社會相關。
澳洲的國家資歷架構稱為澳洲資歷架構(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以下簡稱 A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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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F 為澳洲教育與訓練資歷的國家性政策,整合不同教育與訓練部門之資 歷為單一完整之國家資歷架構,AQF 係鞏固澳洲資歷之國家制度,包括高等教 育(Higher Education)、職業教育與訓練(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簡稱 VET)及學校教育制(AQF, 2013)。
AQF 為澳洲資歷提供標準,包括 AQF 每一級數與資歷類型的學習成果 (learning outcomes)、資歷的認證(accreditation)與研發的規範、核發 AQF 資歷的 政策要求、資歷關係(linkages)與學生路徑(student pathways)的政策要求、
註冊系統(register)政策要求(包括認證 AQF 資歷的機構、頒發 AQF 資歷的機構、
AQF 資歷與資歷路徑)、新增或刪除 AQF 資歷類型的政策要求、專門術語定義。
AQF 資歷的認證、頒發資歷的機構及資歷之品質保證皆藉由澳洲司法權立法規 範,AQF 資歷的驗證(verification)及頒發機構藉由 AQF 註系系統(AQF 註冊 系統為澳洲認證單位、AQF 認證的資歷、授權頒發資歷的機構之官方全國性公 開紀錄)規範(AQF, 2013)。
簡言之,AQF 為規範所有教育與訓練的資歷(AQFC, 2011),「架構」連結所 有資歷,為非常明白清晰具有品質保證的全國性教育認可體系,該體系可促進終 身學習及達成緊密結合的教育與訓練體系。學校、工作及學術等資歷都是單一資 歷體系下的一部分,在生涯規劃及繼續教育上可有最大彈性(Wheelahan, 2009a)。
紐西蘭現行國家資歷架構稱為紐西蘭資歷架構(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以下簡稱NZQF) ,早期稱為國家資歷架構(NQF),NZQF於2010年 取代紐西蘭早期的NQF,為紐西蘭所有資歷的單一統整架構:
NZQF傳達完成一項資歷所獲得之知識、技能與屬性(attributes)、要求整合性 與一致性資歷的發展、支援高品質教育路徑、提升紐西蘭資歷的品質與國際比較 性、對提升毛利人教育與訓練作出貢獻、代表貨幣價值永續與健全發展(NZQA, 2011b)。
NZQF包含紐西蘭所有品質保證的資歷的完整名冊,可在線上找到正確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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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資訊,資訊內容包括資料的名稱、類型及級數、學分數、學習成果報告(畢 業生檔案、教育與就業路徑)、資歷學科領域、資歷評鑑日期、資歷研發者詳細 資料(NZQA, 2011b)。
本研究 NQF 定義綜合 UNESCO、歐盟及紐澳定義意指全國同意的一套標 準,為資歷分級的工具,NQF 旨在整合及協調國家不同資歷制度,以及改進資 歷透明性、學習機會、學習進程、資歷品質,且與職場及公民社會相關。
此外,在澳洲 AQF 談及「後中等教育(Tertiary Education)」一詞,意指終身 學習的第三階段教育,為後中等教育(post-secondary education,12 年級以後),後 中等教育包括大學、學院、技術訓練學院、社區學院(community colleges)、公立 技術與繼續教育學院(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簡稱 TAFE)與遠距學習中 心 。 高 等 教 育 (Higher education) 包 括 學 士 與 研 究 生 教 育 (http://www.innovation.gov.au/HigherEducation/TertiaryEducation/Pages/default.aspx )。紐西蘭後中等教育包括私立專科學校(private training establishments, PTEs)、 公立技術與理工學院(institutes of technology and polytechnics, ITPs)、毛利大學 (wanaga) 、 大 學 及 職 場 訓 練 等 , 高 等 教 育 為 大 學 提 供 之 學 位 教 育 (http://www.nzqa.govt.nz/studying-in-new-zealand/tertiary-education/)。
貳、終身學習(Lifelong Learning)
OECD 界定終身學習為「終生所從事之所有學習活動,旨在改進個人、公民、
社會或就業相關的知識、技能與能力」(OECD, 2002)。澳洲與紐西蘭如同其他 OECD 會員國,終身學習為國家政策追求目標,國家資歷架構的發展改善資歷的 取得與明確界定學習成就,鼓勵個人藉由教育訓練不斷上進,將促進終身學習 (OECD, 2003)。
歐盟明確指出終身學習可被視為涵蓋一切有目的正規與非正規學習活動,其 目的在於增進知識、技能與能力(EC, 2000),在《實現終身學習的歐洲(Making a European Area of Lifelong Learing a Reality)》提到,終身學習乃是所有生活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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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具有促進知識、技能與能力的學習活動,並蘊有個人、公民、社會或工作相 關的觀點(EC, 2001)。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02 年《終身學習法》(教育部,2002)定義「終身學習」
指個人在生命全程中所從事之各類學習活動。正規教育指由小學到大學具有層級 架構之教育體制,非正規教育指在正規教育體制外,針對特定目的或對象而設計 之有組織之教育活動。
綜上,本研究綜合 OECD、歐盟及國內定義,終身學習定義為個人終其一生所參 與各類正規、非正規與非正式的學習活動,增進知識、技能與能力,以利個人潛
能實現、提升就業能力及促進社會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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