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紐西蘭資歷架構文件分析與訪談結果
第二節 紐西蘭資歷架構設計與實施
壹、紐西蘭資歷架構的設計模式
紐西蘭 1991 年推動創辦 NQF,至 2010 年改革實施新版 NZQF,各自回應 當時遭遇的問題,如何設計資歷架構模式,分述如下。
一、舊版 NQF 設計模式
紐西蘭早期 NQF 為解決資歷缺乏可比較性、重覆學習、不符產業需求、職 場不斷改變、高失業率、人口老化等問題,必須設計一套模式,俾能創造資歷可 比較性、可攜性、改善學習路徑、符合產業需求、提升職場技能、增強經濟競爭 力及促進終身學習等目的。紐西蘭於 1990 年依 1989 教育法(Education Act 1989) 成立 NZQA,依規定實行法定職責,1991 年推行 NQF,設計模式回應前述推動 脈絡所遭遇問題,主要以建置單位標準與註冊系統為主,分析如下。
(一) 建置單位標準:紐西蘭 NQF 的設計旨在推動依單位標準為本位之模組課程
(a modular curriculum based on units of learning)之發展,單位標準為一套 預定、定義明確的學習成果,代表學習者知道什麼及能夠做什麼;NQF 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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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數有其單位標準,並由 NZQA 出版發行,也為學習評量機制,允許創造多 元資歷,與 NQF 密切相關者為產業訓練策略(Industry Training Strategy),
於 1992 年推行,當年通過產業訓練法(Industry Training ACT)(New Zealand Legislation, 1992),旨在提升職場學習的品質與數量,此策略提供產業的程 序,以管控產業訓練計畫的發展、實施與管理,包括訂定技能標準,於 NQF 註冊,創造這些單位標準,NZQA 建置許多機構/單位訂定各學習領域的標 準,其包括產業訓練組織(Industry Training Organisations, ITOs)。單位標 準的設計使得課程在規模上依學習期限而有不同,接著安置在 NQF 上,依 困難度而有不同級數 (levels);同時研發標準本位的評量 (standards-based assessment),取代其他各種形式的評量,評量標準反映單位標準的成果。
紐西蘭進一步研發學校科目成就標準(achievement standards)的註冊及接續 2002 年推行國家教育成就證書(Nation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chievement, NCEA),理論上第 1 級資歷之單位標準沒有最低標準,約相當於 11 年級學 生(大約 15 歲),原版 NQF 旨在推廣學生自不同教育提供者之間所獲之資歷 得以無縫接軌制度,對中學生而言,實施這種願景至最大成效意謂學校應會 失去其保管功能,除了國家證書由產業設計外,其設想學校學生應邁向國家 教育成就證書。
(二) 建置註冊系統:1994 年後中等教育領導小組(Tertiary Lead Group)整併大 學學位於 NQF,小組成員包括 NZQA、紐西蘭教育部、紐西蘭大學校長委員 會(New Zealand Vice-Chancellors’ Committee)及後中等教育組織,領導小 組推薦所有資歷整併為單一架構,全國資歷及教育提供者在架構下註冊(包 括 學 習 成 果 、 目 的 、 學 分 及 級 數 ) (NZQA, http://www.nzqa.govt.nz/studying-in-new-zealand/nzqf/history-of-nzqf/) 。 2001 年 NZQA 建置紐西蘭註冊系統(New Zealand Register),目的在於整併所有資 歷在一個系統中,創造一個中央管制系統,俾利民眾瞭解資歷之級數、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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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彼此關係。NZQA 授權大學及其他教育提供者負責確保自己資歷的品質,
並於 2006 年完全實施,註冊系統完整之資歷名冊目標在於為學習者及大眾 提供資歷的資訊及可比較性;註冊系統也包括大學學位,但不需使用單位標 準 格 式。 2004 年 NZQA 採行註冊系統符應計畫( Register Compliance project),以確保所有標準與資歷依註冊系統之判準審核。
二、新版 NZQF 設計
新版 NZQF 的設計係針對推行舊版 NQF 產生的資歷品質不一、過度激增不 易瞭解、單位標準過於瑣碎、不符各界需求等缺失,藉以強調資歷的學習成果、
加強品質保證及改善級數定義,達成資歷符合各界需求及創造資歷永續、可攜性 與可比較性的共同貨幣價值的目的。
(一) 強 調 資 歷 整 體 學 習 成 果 : 紐 西 蘭 能 力 研 究 國 際 公 司 董 事 長 Liz Bowen-Clewley「舊版 NQF 強調單位標準,造成無法看到資歷的整體性,流 於細節」(訪談資料:NZAC3);新版 NZQF 焦點放在資歷,強調架構本身使 用目的為工具性,用來比較資歷,也促進國際可比較性;紐西蘭資歷局品質 保證顧問 Eve McMahon 表示「所有資歷必須提出學習成果報告(outcome statement),描述畢業生的知識、技能與應用(屬性)」(訪談資料:NZGO3)。
不同學習者不同方式獲得成果報告,成果報告為資歷最低成就的指標。所有 成果報告包括下列三大主要內容:
1. 畢業生檔案(Graduate profiles):資歷的學習成果,代表學習者知道什 麼及能夠做什麼。
2. 教育路徑(Education pathways):確認完成此種資歷後可繼續註冊入學 的其他資歷。
3. 就業路徑(Employment pathways)或社區貢獻 (contribution to the community) :確認畢業生可從事的工作或對社區做出的貢獻。
紐西蘭政府藉由學習成果之三大內容提供教師、家長、學生、雇主明確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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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歷年資歷不易瞭解的問題及促進資歷之間關係與流動。
(二) 加強品質保證機制:新版 NZQF 取代舊版 NQF 註冊系統,但 NZQF 功能同 時取代 NQF 與註冊系統,NQF 與註冊系統於 2010 年 7 月 1 日起為 NZQF 與評量標準目錄(the Directory of Assessment Standards, DAS)取代,紐西蘭資 歷局顧問 Eve McMahon 表示「所有紐西蘭資歷需列在 NZQF,代表紐西蘭 具有品質保證且正確資訊來源的資歷制度;品質保證作業為資歷與開設課程 的核可」(訪談資料:NZGO3)。NZQF 第 1 級至第 6 級新的及評鑑過的資歷 將有「紐西蘭」抬頭,新版 NZQF 改變資歷的抬頭,第 1 級至第 6 級將只有 紐西蘭名稱(代表品質保證),國家與提供者名稱將逐漸廢除;以確保資歷 的 品 質 及 減 少 過 多 的 資 歷 ; 國 家 教 育 成 就 證 書 (Nation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cheivement, NCEA)第 1 級至第 3 級仍保留國家頭銜,作為區分 中等教育資歷。Eve McMahon 顧問進一步指出「資歷的註冊與品質保證管理 高等教育、VET 部門及學校教育的品質水準與一致性,品質保證定期進行品 管評鑑;新版 NZQF 同時將大學資歷入列品質保證作業」(訪談資料:NZGO3)。
NZQF 所有資歷以 6 碼註冊,按紐西蘭教育標準分類制度(New Zealand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 NZSCED) ,該分類制將一種資歷列入 一學科領域(subject area)。所有 NZQF 的資歷明載下列資訊:(1)現況
(Current):現在仍由後中等教育提供者提供;(2)過期(Expiring):過期 資歷由新資歷取代或註銷,視評鑑結果而定,而註冊者可繼續就讀至完成學 業,但不再招收新生;(3)不繼續(Discontinued):意謂此資歷不再被提供 或頒發。以上作法,俾利提供紐西蘭民眾清楚明白的資訊。
(三) 改善級數描敘語及資歷描述語定義:紐西蘭配合全球發展趨勢,舊版 NQF 級數描述語第 1 級至第 7 級為歷程、學習要求及責任,第 8 級至第 10 級為 知識、技能與一般陳述;紐西蘭資歷局表示「NZQF 的結構一致於世界其他 成熟的 NQF」(訪談資料:NZGO1,NZGO2)。新版 NZQF 參照國際上 E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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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F、英國及蘇格蘭發展趨勢,第 1 級至第 10 級均統一修正為知識、技能 及應用三個構面,代表學習成果的共同特徵及進程方向,即知道什麼、如何 做及能成為什麼(to know, do and be)。應用乙詞意指責任、行為、態度、屬性 及能力;下列級數描述語表可看出各級數應達成之學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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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NZQA )(2011b). The 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p.26). Retrieved December 10, 2011, from
http://www.nzqa.govt.nz/assets/Studying-in-NZ/New-Zealand-Qualification-Framewo rk/requirements-nzqf.pdf
NZQF 所列之資歷分為證書、文憑或學位三大類型,不同級數之每一種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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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helor Honours Degrees)
證書至少 60 學分在第 8 級,文憑至少 120 與文憑(Graduate Certificates and Diplomas)
證 書 與 文 憑 (Certificates and Diplomas)
學士學位至少 360 學分自第 5 至第 7 級
證書(Certificates)
文憑至少 120 學分來自第 5 級或以上,包 括至少 72 學分在第 6 級。證書至少 40 學分在第 6 級或以上。
5 文憑(Diplomas)
證書(Certificates)
至少 120 學分來自第 4 級或以上,包括至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 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NZQA )(2011b).
The 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Retrieved December 10, 2011, from
http://www.nzqa.govt.nz/assets/Studying-in-NZ/New-Zealand-Qualification-Framewo rk/requirements-nzqf.pdfNZQF 所有的資歷均有學分數,與學習期限有關,資歷研發者預估達到學習 成果的時程,來決定學分數,一個學分等同 10 小時的學習,國家學習期限 包括:(1)直接與教師及訓練者接觸(直接學習);(2)自修、做作業及進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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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即自我導向學習或任務學習(on-task learning);(3)評量時間。依紐西 蘭政府補助目的,全時一年相當 120 學分,但學分制度同意各種不同方式安 排課程,不限於一年時程計算。
貳、紐西蘭資歷架構的實施情形 一、 實施機構
(一) 設置單位標準訂定單位:NZQA 職掌管理 NQF,負責中等教育評量制度、
非大學教育提供者的品質保證、資歷認證與特定單位標準訂定;向紐西 蘭教育部長及後中等教育、技能與就業部長報告。NZQA 最早建置許多 機構/單位訂定各學習領域的標準,包括產業訓練組織(ITOs)。單位標 準由產業訓練組織及 NZQA 二個單位-國家資歷服務處及毛利人資歷服 務處(National Qualifications Services and Māori Qualifications Services)
負責研發。大部分的訓練為產業訓練組織監督的 NQF 第 1 至第 4 級,產 業訓練組織不必然提供訓練自己,但為職場評鑑及工作後培訓提供安 排,例如向公立技術與理工學院(polytechnics)或私立專科學校購買訓 練課程;產業訓練組織應直接代表雇主的需求與期望,因此學習成果研 發的目標係由紐西蘭產業訓練制度使用這些技能的人即雇主驅動所需之 技能,一旦學習成果已註冊,任何教育提供者已具品質保證,可以提供 此領域的訓練。因此,藉由特定的標準,產業訓練組織能夠協助推動國 家課程的發展。產業訓練組織及其他國家標準訂定單位職掌研發完整資 歷,資歷的提供者如學校、公立技術與理工學院及其他教育提供者與職 場教育提供者擁有教育或訓練課程的所有權。
NZQA 職掌評量標準(assessment standards)以確保一致性標準列在評量 標準目錄(Directory of Assessment Standards, DAS),評量標準由專家小組 研發並向教育利益相關者徵詢意見,再提交 NZQA 作為品質保證與列入 NZQF 的依據,定期接受教育利益相關及專家的評估,俾利評量標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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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日益更新,與時俱進。標準訂定單位(standard-setting bodies, SSBs)(如 表 4-3)職掌評量標準的品質與可信度,並提交 NZQA 註冊,標準訂定單 位與產業合作夥伴、專家團體及其他教育利益相關者共同研發為全國認
斷日益更新,與時俱進。標準訂定單位(standard-setting bodies, SSBs)(如 表 4-3)職掌評量標準的品質與可信度,並提交 NZQA 註冊,標準訂定單 位與產業合作夥伴、專家團體及其他教育利益相關者共同研發為全國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