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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四)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後,國中生在音樂課程上的「自我概念」為何?

(五)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後,國中生的「整體音樂學習態度」為何?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生在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後,在音樂學習態度是否有所 差異?

(一)就不同「性別」的國中生而言,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對其音樂學習態度之 差異為何?

(二)對有著不同「家庭教養方式」的國中生而言,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對其音 樂學習態度之差異為何?

(三)對有著不同「家庭社經地位」的國中生而言,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對其音 樂學習態度之差異為何?

(四)對有著不同「課外音樂學習」的國中生而言,接受音樂創作課程對其音 樂學習態度之差異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音樂創作課程(Music Making Curriculum)

舉凡任何有創造性的音樂活動,如作曲、演唱奏、聆聽與欣賞、即興等,都可歸類 於廣義的音樂創作(翁彗榕,2012)。但若是為了有別於認譜、音感、演唱奏、欣賞、

樂理、基本練習等其它音樂行為,在狹義的音樂創作中只界定作曲、即興與改編為音樂 創作之範疇。本研究主要目的為探討音樂創作課程對不同背景變項國中生音樂學習態度 之差異,在音樂創作課程的操作型定義採用狹義的界定,研究對象須曾於學校一般音樂 課程中接受作曲、改編或即興之音樂創作課程,本研究希冀能由此界定去瞭解不同背景 變項之學生的音樂學習態度差異。以下為作曲、改編與即興之概念型定義與本研究之操 作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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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曲(Composition)

「作曲」的字元為拉丁動詞「Compose」,有「組合」之意,當運用為動詞時意指 為「創作新作品的行動」(林小玉,2007)。Brophy (2001) 提出作曲與即興不同之處,

為作曲乃創造新作品的行動,並對所創作的音樂抱持修正的意圖,期能符應作曲者的創 作企圖。在本研究中所指之作曲為學生能利用記譜、演唱(奏)、或錄音等形式記錄自 己所作之音樂作品(包含旋律、節奏等),並能適度的修改、調整之。

二、改編(Arrangement)

Elliott (1995) 認為改編為一個大的概念詞語,以其為軸心而反映的,可能為將某一 作品修編(Editing)、轉化(Transcribing)、和聲化(Harmonizing)、配器(Orchestrating)

或再製(Re-composing),通常涉及某種程度的重新組合,其結果可能會與原先有所不 同。在本研究中,改編涵蓋(1)學生能夠於課堂中以紙筆、歌唱、直笛或其他樂器為 工具,改編原有的一段旋律、節奏,並能記錄、修改、或調整之;(2)學生能在原有的 曲調中重新給予不同的和聲、配器等,並能記錄、修改、或調整之。

三、即興(Improvisation)

依據林小玉(2007)指出,即興具有即時性、同步性、表演性、不可修正性與不可 預期性,是憑藉即時的感受與演出的當下反應。黃勤恩(1997)表示音樂即興是演奏家 將自己的音樂意念透過技能在演奏中所做的立即音樂創作。陳玉琄(2007)則認為音樂 即興能力,是屬於立即反應的音樂創作,它是自發性、短暫、沒有經過精心設計、不需 靠記憶幫助且不需修正的音樂表演能力。本研究界定之音樂即興為學生能於課堂中以歌 唱、直笛或其他樂器為工具,立即演唱(奏)一段旋律或創作新的節奏。

貳、音樂學習態度(Music Learning Attitudes)

蘇郁惠(2005)指出:「態度由個人的情感、價值和信念相互影響而組成,屬於心理 學範疇中之抽象概念」,而吳挺溦(2006)認為「音樂學習態度」代表個人經由自我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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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音樂學習的認知及情緒評價所呈現在課程的一種行為傾向。因此在此構念下,本研究 須採用間接測量方式,以研究者自編「音樂創作課程之調查問卷」,讓不同背景變項的 國中八、九年級學生表達出自己對於音樂創作課程的音樂學習態度。

由於音樂學習態度的內涵十分廣泛,各個研究中分析之音樂學習態度層面不盡相同,

因此本研究依據文獻探討之內容,將所要探究之音樂學習態度選擇在四個面向,分別為 對音樂的「學習動機」、「學習習慣」、以及對學習音樂之「學習環境」、「自我概念」,並 將其定義於下:

一、學習動機(Learning Motivation)

動機(Motivation)是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行為,並導使該一活動朝向某 一目標的內在歷程(張春興,1994),而學習動機則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目的動機、

企圖心及自主性,屬於學生的情意方面。本研究欲探討的是「學生經過音樂創作課程後,

對於音樂課程的學習動機」,舉例來說像學生是否更喜歡音樂課、是否想學習創作不同 的作品風格等。此層面以李克特四等量表記分,得分越高者,顯示其在音樂學習態度上 越趨積極正向。

二、學習習慣(Learning Habits)

屬於學習的方法、涵蓋筆記、預習、問題解決、學習注意力、學習計畫、從事課業 習作的習慣等要素(溫世頌,1997)。本研究欲探討的是「學生經過音樂創作課程後,

對音樂課程的學習習慣」,如學生是否能加以記錄教師教導的課程內容、上過音樂創作 課程後是否會預習和複習音樂課的內容等。此層面以李克特四等量表記分,得分越高者,

顯示其在音樂學習態度上越趨積極正向。

三、學習環境(Learning Environment)

學習環境概括整體學習之空間,如教室設備、同儕人際互動、對教師教學的認同等,

學生周遭環境變數等。洪基峯(2011)表示學習環境是指直接或間接影響個體或群體學 習知識與技能時的全部環境因素。本研究欲探討的是「學生經過音樂創作課程後,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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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音樂學習環境的看法」,像是學生是否喜歡在音樂創作時的班級氛圍、教師的音樂創 作教學方式等皆屬之。此層面以李克特四等量表記分,得分越高者,顯示其在音樂學習 態度上越趨積極正向。

四、自我概念(Self-Concept)

朱敬先(1986)認為自我概念是對自己能力、性向興趣、動機的自我認定與衡量。

Bachman 與 O'Malley (1986) 則表示自我概念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深遠,對於青少年來 說,學校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環境。學生的成就感往往來自於學校和教師的認同,

同時 Bachman 與 O'Malley 也指出許多學者(Byrne, 1984; Gergen, 1971; Purkey, 1970;

Wylie, 1979)認為從學生的學校表現就可以預期其自我概念。而由音樂課程所衍生之自 我概念則指學習者本身對於自身音樂課程學習上的認識,是自己對學習之建構所抱持的 觀感。本研究欲探討的是「學生經過音樂創作課程後,在音樂課程的自我概念」,像是 認為自己有能力獨自進行音樂創作、或是能透過音樂創作更瞭解自己的音樂能力等。此 層面以李克特四等量表記分,得分越高者,顯示其在音樂學習態度上越趨積極正向。

五、整體音樂學習態度(Overall Music Learning Attitudes)

本研究之整體音樂學習態度乃從學生的學習動機、學習環境、學習習慣、自我概念 四層面之問卷統計結果中觀察學生整體的音樂學習態度,以李克特四等量表記分,並從 研究數據呈現之平均值與標準差探討學生在不同音樂學習態度層面上的差異性。整體得 分越高者,顯示其在音樂學習態度上越趨積極正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