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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假設五、實施團體諮商方案後經過訪談,團體成員在生命意義感與 自我概念具輔導效果。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生命教育團體諮商

生命教育團體諮商(life education group counseling )係指 以生命教育團體諮商的方式藉由團體成員之間的互動,實施生命教 育的內涵,以能達到生命教育團體目標而言。以 Frankl 的意義治療 理論設計九次生命教育團體方案,作為考驗其團體諮商效果的指標 (見附錄一)。

二、 國小高年級學童

國小高學童(the higher grade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係指在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尌讀的學生,本研究所稱之國小學童 係指在台中市太平區開心(佚名)國民小學尌讀之十名高年級學童。

三、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係指個體對於自我整體的觀點與價值判斷,是成長過 程中不斷積累與他人互動的結果形成。本研究是採用顏綵思(2005) 所編修的自我概念量表,本量表將自我概念分為五個層面:家庭的自 我、道德的自我、生理的自我、學校的自我、心理的自我,得分高 者表示其自我概念較高,反之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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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命意義感

生命意義感指的是人必頇認識生命的自由意志、作自己生命的 主人、能自由選擇且為自己負責、並能夠坦然面對追求過程中的挫 折,日後能享受到自我實現的愉悅及快樂,進而發現自己生命的獨 特意義。本研究所指的生命意義感係採用張家園(2006)所編製國小 兒童生命意義感量表而言,共分為求意義的意志、生活態度與生命 自主、苦難與死亡的接納、存在的空虛四個分量表上的得分。得分 高者,表示其生命意義感愈高,得分愈低者,表示其生命意義感較 低落。

第四節 團體諮商應考量的倫理與限制

本研究團體諮商所考慮的倫理議題與限制如下:

一、抽樣倫理考慮

本研究所的團體領導者,必頇有修習過團體諮商研究和諮商專 業倫理課程以及生命教育學分和相關的研習,了解團體諮商倫理並 且充分熟知本研究目的和限制者為宜,才能將生命教育團體諮商的 內涵帶入團體歷程中。此外,為了可以讓成員在訪談中充分分享經 驗和感受,團體前由研究者與成員一一訪談,讓成員了解團體的歷 程、性質和領導者的部分,保障成員在團體中的最佳利益。

二、知後同意及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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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為確保成員資料的保密工作,在團體進行前,告知團體 成員團體進行中會進行錄影/錄音僅提供研究之用。領導者和成員研 究相關資料及團體過程的資料處理,皆以保密與匿名方式處理,用 代號代表,將可辨認的個人資料消除,在團體領導者和成員明白且 同意情況下,方進行團體運作和資料蒐集。另外在團體進行的初期,

再一次向所有成員做到保密的確認。

三、文字轉謄倫理議題

研究者將資料蒐集完畢後,將訪談錄音內容重聽一遍,親自繕 打團體紀錄,確定並未透露團體領導者與成員的基本資料以保護受 訪者隱私。

四、研究報告撰寫的倫理議題

研究報告內容呈現皆是匿名方式,維護成員的免受傷害權益。

五、團體的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團體方案與內容係針對台中市太平區開心國小高年級 的學童設計,故本研究結果如推論到其他年級層和其他地區的學童 應受到限制。另外本研究的統計方法採取無母數統計的魏克遜符號 等級考驗分析,因樣本人數少,以至於統計結果的推論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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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內容分為三節,第一節為生命教育的理論與相關研究,第 二節為自我概念的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三節為生命教育與自我概念 團體諮商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生命教育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本節內容分為四大部分以生命教育的緣起與意義、生命教育內 涵、生命教育相關理論、國小生命教育課程實施分述如下:

壹、生命教育的緣起與意義

近年來生命教育已成為國內教育論壇上重要的焦點,研究者針 對生命教育緣起與意義加以分述如下。

一、生命教育的緣起

生命教育的概念源起於澳洲雪梨,來自一位充滿人道主義情懷 的牧師 Ted Noffs 所創立的。因在 1964 年的一個晚上,一位服用過 量迷幻藥的女孩而死於路邊的小教堂,深感到青少年對藥物濫用的 嚴重性,隔年尌成立藥物和預防自殺危機處理中心。泰德牧師認為 需要一個長期的生命教育計劃,才能解決藥物濫用問題,於是將路 邊的小教堂整修為二十一世紀生命教育的教室,1979 年他成立第一 個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 Center,簡稱 LEC),它是屬於 一個國際性組織(Life Education International),以青少年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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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預防藥物濫用為宗旨,至今已有四百萬青少年受益(引自 Life Education Australia,2006)。

美國生命教育精神也源自於澳洲的生命教育計畫設立流動教室

(mobile classrooms)的學習,輔導青少年,拒絕毒品,維護青少 年的身心健康(引自林素霞,2003) 。英國 1986 年也設立生命教育 中心(Life Education Centres),在教育改革法案中,將預防藥物 濫用列為為國定的必修課程,透過學校老師、家長共同努力,以提 升青少年心靈、道德、文化、心理、及生理上的發展以及培養學生 重要的生命精神及價值觀為首要目標(引自 Life Education

Centres,2014)。

研究者針對國內生命教育的緣起,加以整理可分為下列四個時 期。描述如下:

(一)曉明女中開始的倫理教育課程:曉明女中在 1963 年創校之 初,即開設生活指導課程,之後在 1976 年進行課程的修正改為每週 一堂倫理課,以培養學生感恩、惜福和尊重生命成為一位熱愛生命,

懂得付出的人。接著在 1997 年,受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之委託成立 生命教育推廣中心,負責生命教育的推廣活動以及編輯全省國、高 中職生命教育教材、體驗活動手冊和教師手冊,因此曉明女中成為 推動生命教育的第一所核心學校(錢永鎮,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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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動生命教育以國高中為主:省教育廳於 1997 年開始推動 生命教育,之後在中央、地方、與各級學校成立生命教育推動組織,

分別進行生命教育研習會,以培養各校校長和教師的生命教育知能 和生命教育教材的研發。1998 年規定各國中一年級開始逐年實施生 命教育,在 1999 年開始於全國高中職學校,並全面實施生命教育課 程。孫效智與林思伶(2000)等學者所發表的生命教育先導計劃得到 教育部的認同,設立生命教育推動委員會,分為宣傳推廣組、師資 人力組、課程教學組、研究發展組期望將生命教育的理念,實際運 作於學校的教育體制之中。當時教育部長曾志朗正式宣佈公元 2001 年是台灣的生命教育年,九年一貫課程的綜合活動學習將生命教育 納入指定內涵,全力推動生命教育(引自陳立言,2004)。

(三)成立專業學術性團體: 孫效智與陳立言教授等人共同號 召,於 2004 年發起成立台灣生命教育學會,獲內政部准予,是國內 第一個和生命教育的專業學術性團體,其宗旨為研究、規劃、促進 以及推展生命教育學術理論與實務工作,該學會之成立是台灣生命 教育發展過程中重要的里程碑(引自張淑美,2004)。

(四)教育部當局重新推動校園憂鬱及自殺三級防治實施計畫:

教育部 2007 年推動以校園憂鬱及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為主 要工作重點,搭配相關生命教育活動,積極執行生命教育以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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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別人、互愛為理念。並結合社會民間團體共同推動。2010 年教育 部實施推動學生輔導及生命教育諮詢小組,而 2011 年成立生命教育 學習網以珍惜生命、善用生命與藉由人際的良性互動,激發善良心 性,終極使每個生命在良善的生命教育學習環境中圓滿快樂。

綜上所述,國內生命教育的緣起於曉明女中推行倫理教育課的 課程經驗,將生命教育的精神具體化、行動化,實施推動於學校體 制之中,並成立相關生命教育專業學術性團體促進理論與實務的結 合,教育部為了呼籲青少年愛惜生命理念更積極在校園推動校園憂 鬱及自殺三級防治實施計畫以期達到青少年珍惜生命,自愛愛人的 目標。

二、生命教育的意義

黎建球(2000)認為生命教育是全人教育的核心,生命教育的 意義,在提示人從有限走向無限的價值,說明人生命的渴望,開拓 人在有形之外的價值,進而接受生命的無限可能,發展生命的力量,

達成生命的目標。鍾聖校(2000)提出生命是一切認識的起點和終 點,只能由生命本身去了解生命,而生命教育意義尌是由生命來教 導生命、愛護生命、尊重生命、關懷生命,讓人瞭解生命的意義與 價值,彼此關懷發揮生命的潛能,用愛作為人際互動的基礎,為二 十一世紀學校重要基礎。此外,黃德祥(2000)指出生命教育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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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生命教育的意義是以人為本的整體性教 育,透過各種教育的方式,引導學生了解生命的本質,認識自己與 肯定自己生命的價值,與人和諧共處,進而實現自我生命的意義。

貳、生命教育的內涵

錢永鎮(2000b)認為生命教育的內涵有四個基礎概念,包括自 尊的教育、良心的教育、意志自由教育和人我關係的教育,讓學生 了解生命教育意義並實踐在日常生活中。

鄭石岩(2000)指出生命教育的重心有六個,它包括生命的活 力、生命的成長、生命的實現、生命的倫理、生命的興致和快樂以 及生命的意義,這六個重點是每一個生命都必頇發展的六個基本能 力和態度。

黃德祥(2000)提出生命教育的內涵應包括生的教育,同時也 包含死的教育,整體而言,內涵概括了自己、他人、環境、自然與

黃德祥(2000)提出生命教育的內涵應包括生的教育,同時也 包含死的教育,整體而言,內涵概括了自己、他人、環境、自然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