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所使用之重要名詞,針對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畢業生、就業現況及 就業困境之各項定義如下:
壹、特殊教育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係指政府為身心障礙學生實施特殊教育而設立之一種教育環 境,該教育環境得同時依各階段法規設置幼兒部、國小部、國中部、高中部及高 職部。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的統計資料(教育部,2017b),目前全國總共有 28 所特殊教育學校,設有高中職階段的特教學校共有 27 所,其中視障類 3 所、
啟智類 9 所、聽障類 3 所、肢障類 1 所及不分類特教學校共 11 所。本研究所指 的特殊教育學校為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貳、高職部畢業生
高職部招收對象為國中畢業,年齡未滿 22 足歲者,且需經鑑輔會鑑定或領 有身心障礙手冊為中、重度身心障礙或多重障礙者。又因高職部學生多以智能障 礙為主,故本研究皆以智能障礙學生為研究對象。
依據教育部所頒佈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2)第三條規 定,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 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在心智功能及適應能力上之鑑定標準如下: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二、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較同年 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本研究所指「高職部畢業生」是指經特殊教育鑑定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安 置於東大附特之高職部最近四年內(即 102 至 105 學年度)畢業之智能障礙者。
參、就業現況
就業現況係指勞動人力的工作狀態。行政院主計總處(2015)勞動統計名詞中 指出,勞動力係指 15 歲以上可以工作之民間人口,包括就業者及失業者。
一、就業者: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 15 歲以上從事有酬工作者,或從事 15 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工作者。
二、失業者: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 15 歲同時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 無工作;
(二) 隨時可以工作;
(三)正在尋找工作或已找工作在等待結果。
此外,尚包括等待恢復工作者及找到職業而未開始工作亦無報酬者。
本研究參考相關文獻,如許碧雲(2006)、邱永祥(2001)及林慧玟(2016)等,將 就業現況分為未曾就業、曾經就業和目前就業中等三類。
本研究所指之就業現況如下列:
一、未曾就業: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具勞動力但從來沒有工作經驗的東大附特高 職部畢業生。
二、曾經就業: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具勞動力,目前沒有工作,但是過去曾經就 業領有報酬工作的東大附特高職部畢業生。
三、目前就業中: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具勞動力,目前從事領有報酬工作,達半 年以上的東大附特高職部畢業生。
研究者經由調查結果將學生依其就業現況進行分類。
肆、就業困境
「困境」就 103 學年度國語辭典的解釋為艱難困苦的處境。身心障礙在就 業的過程中,多少都會遇到挫折與挑戰,如果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將造成就業困 境。
本研究參考相關文獻,如:洪淑惠(2011)、許秋霞(2013)、黨謙光(2011)、高 馨玲(2004)、林幸台(2002)等人,將就業困境歸納分為三個時期,第一為在找尋 工作時,所遭遇的困境;第二為就業時所遭遇的困境;第三為失業再就業時所遭 遇的困境,本研究所指之「就業困境」,為東大附特高職部畢業生在三個時期所 遭遇的問題、挑戰、挫折及改變,並以研究參與者在研究者所編擬之訪談大綱上 的回答代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