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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特教學校高職部職業課程與實習

關研究。茲分述如後:

第一節 智能障礙的定義與特質

本節分別從智能障礙者之定義、分類與智能障礙者的身心特質加以探究。

壹、智能障礙者的定義

依據教育部所頒佈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2)第三條規 定,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 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在心智功能及適應能力上之鑑定標準如下:

1. 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2. 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較同年齡 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2012)之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制度已於 101 年 7 月 11 日起實施,從舊制 16 類別改為新制 8 類別,其內容係依據世界衛 生 組 織 之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簡稱 ICF)來認定,身心障礙類別將改為以身體 功能與結構為主之八大類,如下: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二、眼、

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四、循環、

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七、神經、肌肉、骨骼之 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而根據 ICF 新制的分 類,智能障礙編碼為 b117.1-b117.4,說明如下

1. b117.1:心智商數(mental quotient)介於 69 至 55,或於成年後心智年齡介 於 9 歲至未滿 12 歲之間。

2. b117.2:心智商數介於 54 至 40,或於成年後心智年齡介於 6 歲至未滿 9 歲之間

3. b117.3:智商介於 39 至 25,或於成年後心智年齡介於 3 歲至未滿 6 歲 之間。

4. b117.4:智商小於或等於 24,或於成年後心智年齡未滿 3 歲。

從上述鑑定辦法可以知道,智能障礙者障礙程度分成四種,認知皆較一般人 低落,學習能力也較為緩慢,更因為障礙程度的不同,認知及學習能力差異性更 加明顯,也會影響未來就業的發展,除了瞭解智能障礙的定義外,接下來將更近 一步了解他們的特質,探討哪些特質會跟未來的就業相關。

參、智能障礙者的特質

根據鈕文英(2003)、何華國(2009)及林千惠(1996)分別對智能障礙者的特質 提出一些看法,研究者將其統整,並從生理/動作、認知/學習、語言、人格/情緒 /行為、職業潛能和適性工作等六方面來分別說明:

一、生理/動作方面的特質

智能障礙者的生理成長的速度較同年齡者緩慢,發生附帶障礙的出現率較 高,在粗大動作極精細動作的發展也較為遲滯,如姿勢不良、感官知覺與平衡協 調方面的問題,其中感官知覺的問題呈現在空間方位的辨識有困難、對自身和環 境的關係缺乏洞察力、對身體位置缺乏知覺能力、難以把握物體的完整性、形象 背景關係模糊以及對於比較物體的差異有困難,而障礙程度越重上述的特質愈 是明顯。

在工作職場,「動作不確實或緩慢」可能也會影響雇主對於智能障礙者工作 表現的評估,尤其是在高生產效能及高效率的私人企業中。

二、認知/學習方面的特質

若依據 Inhelder(1968)的看法,其參照 Piaget 的認知發展理論,有感覺動作 期、運思前期、具體運思期與形式運思期四個階段,各類智能障礙者可能達到認 知發展最高階段分別是:

1. 重度與極重度智能障礙:感覺動作期。

2. 中度智能障礙:運思前期。

3. 輕度智能障礙:具體運思期。

4. 臨界智能障礙(智商 70-85):僅能從事較簡易的形式運思。

智能障礙者在學習能力方面,較同年齡者緩慢,常有注意力不集中、短期記 憶、組織、辨認、思考、理解、抽象化、解決問題、時間管理、自我檢核及學習 類化等能力較不足的部分,在學習態度方面,常出現失敗的預期( expectancy of failure ),學習動機及意願較為薄弱,常依賴他人來解決問題,較缺少自我導向 的學習能力。

智能障礙者學習一項知識或技能,必須花上很長的時間,不斷反覆地練習,

才有可能習得,但也可能會因為換了一個職場環境,其缺乏類化推理能力,導致 需要重新學習。然而,有關輕度智障成人學習成效的研究證實,輕度智障成人能 透過學習而改變,在適宜的環境與持續性系統化的教育協助下,仍可達到顯著的 社會功能水準(Lifshitz & Rand,1999)

三、語言方面的特質

智能障礙者在語言發展方面也較同年齡者遲緩,他們無法了解他人言語訊 息的重點、對同音異義字缺乏區辨力以及在常用字彙、文法規則等的理解與運用 都有顯著困難,此一現象也常隨著智能障礙程度的加深,而益形顯著,另外,部 分智能障礙者也有言語溝通障礙的問題,林寶貴於 1993 年指出構音是智能障礙 兒童最常見的語言問題,例如有替代音、省略音、贅加音和歪曲音等,或是有語

言不流暢以及反覆的言語行為,此一現象直接影響其社交互動的品質(鈕文英,

2003)。

在職場上,能有效的溝通是很重要的,但對智能障礙者來說,這是件艱難的 任務,常會因為無法正確表達或理解訊息,而導致跟雇主或同事間產生誤會。

四、人格/情緒/行為方面的特質

智能障礙者的人格發展,並不完全受到智能障礙程度的影響,其存在的環境 與 生 活 經 驗 , 實 具 有 相 當 的 決 定 力 量 。 何 華 國 (2009) 歸 納 Robinson 與 Robinson(1976)、MacMillan(1977)、Balla 與 Zigler(1979)等人之研究,說明智能 障礙者可能具有下列的特性:

1. 智能障礙者與一般人的人格特徵,相較之下,只是程度的差異,沒有種 類的區別。

2. 比起一般人,智能障礙者有更高的焦慮。

3. 智能障礙者對任何事物失敗的期待要比成功的期待為高。

4. 智能障礙者比一般人更常使用較原始性的防衛機制 (primitive defense mechanisms),拒絕、退化、壓抑等,而且他們在防衛機制的使用也較缺 乏變通。

5. 智能障礙者對接納與讚許的需求程度也較一般人為高。

6. 智能障礙者在好勝動機(competence motivation or effectance motivation) 方面要比一般人低。

7. 智能障礙者的行為常表現固執性,而缺乏臨機應變的能力。

8. 智能障礙者的行為比一般人更容易受外在動機 (extrinsic motivational orientation)所左右,故有形的增強物比起抽象或精神上的鼓勵,更能促 進他們行為的改變。

根據研究指出,智障成人在自我決定的表現上,較少能顧慮到自我安全或社 會規範等問題,而有時會表現出不合宜的行為,需要藉由教師或家長訂立規範,

反覆叮嚀及權威式的告誡,才得以漸漸引導智障成人表現出合宜行為(Hick- son, Golden, khemka, Urv, & Yamusah, 1998)。

上述四大特徵,對智能障礙者來說,有諸多的限制及挑戰,但如能提供他們

適當的工作機會,他們在工作表現上仍具有很多值得讚美的地方,如:從事反覆 性的工作,他們可以展現高效率,表現不會比非障礙同事差,且智能障礙者對於 反覆性的工作,有較高的滿意度,其離職率較低,這些優點都有助於其找尋適合 的工作,以下將針對智能障礙者職業潛能及適性工作進行介紹。

五、 職業潛能

智能障礙者的特質與他們的就業潛能是息息相關的,會因其障礙程度、認知、

學習能力、溝通和情緒行為…等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如 Baroff (1986)提及智障 礙不同障礙程度成人,其職業潛能如下:

1. 輕度智能障礙:在職業上獲得協助時,能從事非技術性工作。

2. 中度智能障礙:通常無法從事一般就業層次的工作,但能在庇護工場內 從事生產性工作。

3. 重度智能障礙:在庇護工場內,有能力完成部分對生產有助益的工作活 動。

4. 極重度智能障礙:經職業訓練之後,可能仍無法完成對生產有助益的工 作活動。

六、適性工作

以下將就幾位研究者的研究結果來進行探討:Conley(1985)指出隨著科技及 生產技術日新月異,蓬勃發展,且分工越來越細膩,一些反覆性動作的工作,若 讓智能障礙者來擔任,其表現更勝一般人;林千惠(1996)舉出日本智能障礙者適 合就業的職群多以有單純反覆性工作、體力性工作、手工方面工作、機械操作工 作與看管機械作業工作為主;紀佳芬(1997)提出智能障礙者適合就業的職群有兩 大類,一為操作工、體力工,二為園地飼育、家庭傭工、清潔工、搬運工、組裝 工等;陳怡如(2000)的研究,單純以智能障礙者為對象,其中內容提及智能障礙 者就業類別前十位依序是:室內清潔工作、複印員(辦公室工友)、餐廳服務生、

食品生產包裝加工、零件配裝員、小販、超市店員、廚師助手、烘焙助理和洗衣

工,其中烘焙助理是需要具備一定程度的技術才能擔任的,這也證明只要給予適 當的協助,他們也能勝任較困難的工作。

另外,我國學者林貴美在 20 年前的研究也發現,適合智能障礙者從事的工 作包括(引自林千惠,1996):

1. 文書處理的工作,例如:打字員、辦公室職員等。

2. 商業或銷售類的工作,例如:店員、推銷員、小生意人等。

3. 特殊服務類的工作,例如:管家、廚師、傭人、清潔工、烘培師等。

4. 農牧、漁、獵類的工作,例如:農耕、園藝、魚類養殖、畜牧等。

5. 生產程序工、粗工及交通、機械操作類的工作,例如:紡織工、飲食製 作工、手工業、汽車修護工、水電工、油漆工等。

綜觀上述各學者所提及之適合智能障礙之職種,以清潔維護人員、零件組裝 與包裝人員和體力性工作人員為最常見。

也許智能障礙者一生都需要不同程度的協助與支持,也需要給予更多的耐 心及給予工作技巧訓練、大量學習練習的機會,再加上簡單的肢體示範和適時的 提示,他們就可以做得更好更棒,尤其是長期一致性的工作內容,他們也不會感 到厭煩!

第二節 特教學校高職部職業課程與實習

對身心障礙學生而言,長時間培育工作技能是很需要且重要的,關於特教學 校的高職部職業教育課程內容的設計與執行,分為智能障礙類課程及校內外實

對身心障礙學生而言,長時間培育工作技能是很需要且重要的,關於特教學 校的高職部職業教育課程內容的設計與執行,分為智能障礙類課程及校內外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