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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思覺失調症者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 DSM-5 於 2013 年由美國精神病 協會(APA)出版,對於思覺失調症者的診斷定義如下:

A.在一個月內(或是成功治療者,略少於一個月內)顯著出現以 下 2 項(或更多項)症狀,其中至少一項必頇在 A1、A2 和/或 A3:

1. 妄想 2. 幻覺

3. 胡言亂語,如經常離題或不連貫 4. 行為混亂或僵直症

5. 負性症狀,即情緒表現或動機降低

B.發作以來,大部分時間一項或多項領域功能顯著比未發作降低,

如工作、人際關係或自我照顧(在孩童或青少年發作時,無法達 到預期的人際、學業功能或工作表現)。

C.發作的徵兆至少持續 6 個月。

D.因為以下任何一點,排除情感思覺失調症和憂鬱症或雙相情感 疾病伴隨精神病特徵。

2. 如果活躍期出現情緒障礙,對疾病活躍期或殘餘期的總時 期而言情緒障礙呈現時間只佔一小部份

E.此障礙非起因於物質使用或其他疾病的生理效應所造成。

F.如果有自閉症類群疾病或童年期發作的溝通障礙病史者,只有 在除了思覺失調症其他必要症狀外,又出現明顯的幻覺或妄想至 少一個月,才可額外下思覺失調症的診斷。

本研究的思覺失調症者,係指經精神專科醫師診斷之思覺失調症 者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年齡介於 18 歲到 50 歲者,具備問答及填 答的理解表達能力。先並以中文版迷你國際神經精神訪談量表(the Chinese version of the Mini-International Neuropsychiatric Interview,簡 稱 M.I.N.I.) 排除其他相關精神疾病之診斷,再依據 DSM-5 思覺失調 症者之診斷標準來作為本研究的收案對象。

二. 生活品質

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生活品質是指個人在所生活的文化價值體 系中的感受程度,這種感受程度與個人的目標、期望、標準、關心等 方面有關。它包括一個人在生理健康、心理狀態、獨立程度、社會關 係、個人信念以及環境六大方面。」

本研究採用姚開屏(1998)所發展的台灣版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

問卷-簡明版 (WHOQOL-BREF),作為評量思覺失調症者的生活品質。

該量表為世界衛生組織所發展的生活品質量表,量表為五點量尺的自 填量表,主要在測量個人對其生活品質的體驗感受。分別有四個範疇:

生理、心理、社會關係以及環境,共 28 題,綜合對生活品質及一般 健康狀態評量。台灣版 WHOQOL-BREF 具有良好的信效度,在信度 方面,內在一致性達 0.97,且具有好的再測信度 0.86;在效度方面其 題目與整體生活品質分數間為 0.64-0.85(台灣版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 質問卷發展小組,2000)。

三. 精神症狀嚴重度

精神科症狀學的層面主要包括意識、情感、思考、語言、知覺與 行為等六類,其它還包括腦部認知功能,如注意力、記憶力。相較於 常態的精神狀態,是為「非常態精神狀態」,其精神表現未能完全展 露「常模」精神狀態所具有之個體自我應有之功能表現,非常態精神 症狀,稱之為「精神症狀」。精神症狀是情感、行為、認知與生理驅 力之量或質之擺動程度,超乎常態,使個體感受到不舒服或社會功能 障礙者。「精神症狀」之出現,具有特定出現之模式,展露一個族群 症狀,稱為精神疾病的症狀(胡海國,2011)。

本研究精神症狀之評估採用 DSM-5 的精神病症狀嚴重度臨床評 分表。其精神症狀根據最近 7 天的症狀表現來評定,其包括幻覺、妄

想、解構語言、異常動作行為、負性症狀、認知減損、憂鬱以及躁症,

共八個面向(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歐陽文貞,2013), 從 0(沒有)到 4(有出現且嚴重)的 5 分量表,分數愈高表示該題 症狀愈明顯。

四. 失能程度

根據台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五條(2013)顯示身心障礙者因 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 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等功能,就需要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 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新制身心障礙 鑑定於 2012 年 7 月 11 日在台灣正式上路,除了舊制的身體結構、功 能為鑑定依據,新增社會參與及環境鑑定,障礙功能評估團隊利用世 界衛生組織障礙評估功能手冊(WHODAS 2.0)為基礎,進而設計新制 身心障礙鑑定功能量表成人版,此為功能障礙測量的鑑定工具(衛生 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012)。

本研究中所指思覺失調症者的失能程度,分為兩個面向,一為表 現(performance),其是指實際生活中有使用輔具及他人協助下所表現 之困難程度;另一為在生活情境下的能力(capability),其是指沒有使 用輔具和他人協助下之困難程度(廖華芳等人,2013)。採用由台灣 所發展的「身心障礙功能鑑定量表成人版」(FUNDES 7.1-Adult

version)領域 1 至領域 6(認知、四處走動、生活自理、與他人相處、

居家活動/工作與學習、社會參與)所測得之。此量表初步具可接受 之信效度,在生活情境下能力及表現指標上,其各領域內部一致性皆 達 0.9 以上,二階之驗證性因素分析結果發現不管是在表現或生活情 境下能力,其效度顯示良好(嚴嘉楓、廖華芳、劉燦宏、黃靄雯、吳 亭芳、張本聖、邱慈穎、盧璐、呂淑貞、紀彣宙,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