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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所使用之重要名詞,其概念及操作型定義,分別界定如下:

一、諮商與心理治療專業工作者

本研究以全台各地具有個別諮商或心理治療之經驗、且從事成年個案諮商或 心理治療工作的專業工作者為研究對象。其範圍包括:諮商輔導、臨床心理及社 會工作等相關系所碩士班三年級以上之碩博士班研究生,大專院校之專、兼任輔

導老師,以及社區諮商、精神醫療機構與個人執業之諮商與心理治療工作者。為 使行文順暢,在本研究中將交替使用「諮商與心理治療專業工作者」、「治療者」

稱之。

二、情緒智力

指個體有知覺、理解及管理自己及他人情緒的能力(Salovey & Mayer, 1990)。若考量華人文化的特性,華人情緒管理與表達的特色包括:「情緒管理與 表達-節制與內斂」、「情緒管理與表達的理想境界-致中和」、「情緒管理之首要 標的-人際和諧」、以及「關係取向與內斂關懷的情感(緒)表達方式」(王叢桂、

羅國英,印刷中)。

在本研究中,採用以西方情緒智力概念編製的「情緒智力量表」,以及考量 華人文化特性所編製的「華人情緒智力量表」測量治療者的情緒智力。得分愈高 表示治療者的情緒智力愈高。

三、治療效能

治療效能係指諮商與心理治療專業工作者透過會談治療,促進個案在感受和 功能上改善的能力。由於信任的關係是治療效能的基礎,因此本研究採用的第一 個效能指標即是建立「工作同盟」的能力,且「工作同盟」一向被視為預測治療 結果最好的指標(Horvath & Symonds, 1991; Beutler et al., 2004);第二個效能指 標則是「同理心」能力,這是因為西方與華人文化對情緒智力的界定皆認同「同 理心」為其中之一,且「同理心」是廣受重視的的心理治療基本內涵(Corey, 1996),因此本研究中也採納為治療效能的指標之一。故本研究共採兩個效能指 標:

1. 工作同盟能力:本研究以「工作同盟量表」的得分來代表治療者建立工作同 盟的效能表現。由於工作同盟的本質為治療者與個案雙方在治療關係中的情 感連結、以及對目標與任務的共識(Bordin, 1979; Busseri & Tyler, 2003),

故在本研究中使用治療者評定及個案評定兩個版本,盼能對工作同盟能有更 全面的瞭解,也能獲得豐富的訊息。得分愈高代表治療者建立工作同盟關係

的能力愈佳。

2. 同理心能力:本研究採洪儷瑜(1985)自編的晤談感受量表之得分代表治療 者的同理心效能。洪儷瑜(1985)指出要瞭解治療者的同理心能力,必須同 時獲知治療者與個案雙方在晤談過程中的感受,才能有較為全面性的評估,

且Bachelor(1988)也指出,個案評定治療者的同理心程度,是治療結果的 有力預測因子,因此本研究使用治療者評定(O式)和個案評定(L式)兩個 版本,得分愈高代表治療者的同理心效能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