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韓非子》論「術」
第二節、 領導的方式:無為術
二、 君主「無為」的原因
君無見其所欲;君見其所欲,臣將自雕琢。君無見其意;君見其意,臣將 自表異。故曰: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智去舊,臣乃自備。(《韓非子.
主道》)
「去好去惡,臣乃見素」是說:國君如有主觀上的好惡,則臣下必各匿其本性,
以投國君之所好。故曰:「君無見其所欲;君見其所欲,臣將自雕琢。君無見其 意;君見其意,臣將自表異。」(《韓非子•主道》)君「無為」的原因,便是要 臣下無由飾外諂媚。正如《韓非子.外儲說右上經二》所言:「人主者、利害之 招轂也;射者眾,故人主共矣。是以好惡見,則下有因,而人主惑矣;辭言通,
則臣難言,而主不神矣。」國君唯有掩情匿端,才能杜絕臣下之姦。在《韓非子》
中,見素的人必須是臣下,國君必須永保其不惑的尊位。
國君去智,目的在「去其智,絕其能,下不能意。」74(《韓非子•主道》)
72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商務印書館,1969 年。)
73陳奇猷:《韓非子新校注》(大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年。)頁 142。
74 《韓非子.解老》解《老子》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嗇」曰:『所謂「事天」者,不極聰明 之力,不盡智識之任… 嗇之者,愛其精神,嗇其智識也。』又說「聖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
否則,君代臣操事,反而會被臣下所蒙蔽。明君「使智者盡其慮,而君因以斷事,
故君不窮於智。」(《韓非子•主道》)可見國君「無為」,當然不是什麼事都不做,
而是要使臣「盡」其慮而「斷」事。而這個因以「斷」事的標準何在?《韓非子》
反對人治,希望回歸到制度面,這個標準便是「法」所代表的客觀行政系統。
《韓非子.難勢》以為:「世之治者,不絕於中,吾所以為言勢者,中也。
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既然中等資質的中主佔絕大多數,因此,
君主要藏拙,而讓臣下任事。則「臣有其勞,君有其成功」(《韓非子•主道》),
君主只要公正考核,自然能「無為」。
夫為人主而身察百官,則日不足,立不給。且上用目,則下飾觀;上用耳,
則下飾聲;上用慮,則下繁辭。先王以三者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數,
審賞罰。(《韓非子.有度》)
中主「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韓非子•主道》)因此,中主處「勢」
而以「法」為標準而行事則治,故君可「無為」。國君先能掌賞罰二柄,國君不 須自行殫思竭慮,唯使臣慮之,再驗之以形名。所謂:「虛而待之,彼自以之」
(〈揚榷〉)、「為人臣者陳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
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韓非子•二柄》) 且從行政效率上考量,國君不可能全知全能,若能達到「不賢而為賢者師,
不智而為智者正。」(《韓非子•主道》)則君自然「不窮於智」(《韓非子•主道》)。
少費之謂嗇。」而《韓非子》「嗇其智識」的目的,乃在使「下不能意」,而讓臣下「知其處」、「盡
《老子》言「無為」,意在「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老子.六十四章》), 而《韓非子》卻將之發展為:國君潛藏於內心,以領導統御臣下的一套「無為術」。
三、君主「無為」的方法
夫故以無為無思為虛者,其意常不忘虛,是制於為虛也。虛者、謂其意無 所制也(《韓非子.解老》)
「虛者、謂其意無所制」,運用在君主統御上,則是要君主做到「不制不形」(《韓 非子.解老》)使臣下無從窺伺,並不等同於《老子》將虛靜視為道的特色;所 以《韓非子.解老》說:「知治人者,其思慮靜… 積德而後神靜,神靜而後和多,
和多而後計得,計得而後能御萬物… 」思慮靜的目的是在「御」萬物。
故虛靜以待之,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 正。有言者自為名,有事者自為形,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歸之其情。
(《韓非子.主道》)
此有取於《老子.五十七章》「我好靜而民自正」之意,但《韓非子》中,「虛」
卻是為了利於形名參驗,以「知實之情」,於是君主掩情匿端、去智去能,以達 到虛靜的狀態;但君主並不是不加思慮,而是一方面虛靜使臣下無從窺伺,另一 方面則運用循名責實的「形名術」,在臣下的作為合於「法」的前提下,循名(法)
責實,則君主自然「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韓非子.主道》) 收「以闇見疵」之功。
陳奇猷《韓非子新校注》75案曰:「韓子所謂虛靜,有其特殊之意義,非如 老氏以無思無欲為虛靜也… 心無成見之謂虛,行動不躁之謂靜… 以人君言,去其 好惡則得其虛,按法治眾則得其靜。」《韓非子》所言「虛」,乃是不顯好惡,令 臣下無從窺伺;所言「靜」,乃是循法而行,不事智能。76故虛靜以「等待」之,
使「群臣陳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以其事責其功。」(《韓非子.主道》) 君不言、不定其事,而得以「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
(《韓非子.主道》)能夠以闇見疵,所憑藉的,便是循名責實的考核原則。所謂:
「言已應則執其契,事已會則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賞罰之所生也。77」(《韓非 子.主道》)形名參同,求名實相符,即是循「法」而行,做到「不遊意於法之 外,不為惡於法之內,動無非法。」(《韓非子.有度》)
《老子》談虛靜,是將其視為道的特色之一, 正如熊十力先生於《韓非子 評論》78中說:
只有虛靜,以後於波濤,相機而進退以隨之。恰巧怪極,明明我隨順波濤,
似我不勝他,然實以我隨順波濤,而令驚濤駭浪無法勝我… 道家此等語,
正為身當大任者說,非是教人退避世外,作馴羊以待屠宰也。是為大人禦 世者說,非為細人藏身者說也。
75 陳奇猷:《韓非子新校注》(大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年),頁 69。
76 《韓非子.揚榷》:「聖人之道,去智與巧,智巧不去,難以為常。」即其旨。
77 參考楊寬:《戰國史》「上計」制度,合卷責成,即是考核臣下功過之法(臺北:商務印書館,
1997 年增訂版),頁 219,210。;《申子.大體》也曰:「為人君者,操契以責其名。」
四、「無為」何以能「無不為」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名處其宜,故上乃無事,使雞司夜,令狸執 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韓非子.揚榷》)
點出了「無為」是建立在:先有了各司其職的行政管理上,君主只須「執要」。 君主只須虛靜無事,掌握「以其言責其實」的「形名術」來考核臣下,則臣下自 然能各效其能。君依法考核,則臣皆為具有才能者。君藏拙,則有能力的臣下任 勞,則臣無不為,這是用「術」來推動「法」。即所謂「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揚榷》)這便是執簡禦繁,增進行政效率的 原則。
群臣陳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 賞; 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韓非子.主道》)
君主虛靜無為,運用形名,參合審驗,而後施以賞罰,則收「君操其名,臣效其 形」(《韓非子.揚榷》)之效,而國乃無賊。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 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盜 賊多有。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 富,我無欲而民自樸。」(《老子.五十七章》)
「天下多忌諱」、「民多利器」、「人多伎巧」、「法令滋章」79的結果卻是「 民彌貧」、
79蔣錫昌:《老子校詁》『「令」字景龍碑河上本等皆作「物」,以《老》校《老》,當從之。』(臺
「國家滋昏」、「奇物滋起」、「盜賊多有」;而民何以能「自」化、「自」正?應是 聖人有鑒於「道」的表現,往往是朝「物極必反」的方向進行,因此聖人「無為」, 而靜觀自然的運作,所謂「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老子》六十四章)。結果,
民反而自化、自正。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老子•三十七章
》)
余英時《歷史與思想》:『老子講「無為而無不為」,事實上他的重點卻在「無不 為」,不過扥之於「無為」的外貌而已』又說:「我在上面所說的絕不敢謂盡得老 子本旨。但自戰國末年法家攀附老子以來,老子思想的政治涵義確是越來越權謀 化了。」似把「無不為」解釋成具有權謀意80;而《韓非子》講無為,目的確是 在「無不為」;故藉形名參同的方式,要建構出:君無為,而臣無不為的模式。
表現在《韓非子.解老》中,便有許多「以道家無為之道,建立法家為君之 道。」的例子。例如:老子六十章81,蔣錫昌《老子校詁》82在「聖人亦不傷人」
下注曰:「清靜無為,不去擾民」;而《韓非子.解老》中卻說:「上不行刑之謂 不傷人… 民不敢犯法,則上內不用刑罰。」83
北東昇出版社,1980 年),頁 353。
80 余英時:《歷史與思想》〈反智論與中國政治傳統〉(臺北:聯經出版社, 1976 年)頁 10、13。
81 《老子》60 章:「治大國若烹小鮮,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非其 神不傷人,聖人亦不傷人。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82蔣錫昌:《老子校詁》(臺北:東昇出版社,1980 年),頁 104。
83 陳奇猷:《韓非子集釋》案曰:「此言人主、民氓與刑之關係,為法家以刑去刑之理論根據。」
嚴靈峰《老子達解》解《老子•五十章》84曰:「以其不求生生之厚,故無 可死之機。」蔣錫昌《老子校詁》解曰:「少私寡欲而已。」而《韓非子.解老》
中卻引申說:「民獨知兕虎之有爪角也,而莫知萬物之盡有爪角也,不免於萬物 之害… 事上不忠,輕犯禁令,則刑法之爪角害之。」
君主希望用循名責實的考核原則,去達到符合「法」之規定, 並以「賞罰」
二柄作為獎懲,而希望使「群臣守職,百官有常」(《韓非子.主道》),建立一套 行政秩序;但國君擁有絕對權力之時,卻往往會干擾行政之運作,而「法」也就 成為了君主專制的工具。《韓非子》談無為,是藉循名責實的形名術而達成,而 形名術又不能脫離「法」的範圍。因此,《韓非子》談無為,在性質上終究是「術」,
是作為君主領導統御的一種型態。85
第三節、 考核的原則:形名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