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個案訪談
第一節 李含仁:我是馬克,人後受罪,方能人前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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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訪談
第一節 李含仁:我是馬克,人後受罪,方能人前顯貴
一、前言
相較於 2004 年第一波出現的圖文部落客,《我是馬克》部落格以及馬克這 個卡通人物的出現,卻遲到 2008 年才問世,嚴格說來 2008 年台灣部落格發展已 經過了最高峰,這時候才想要以專職部落客出道,無疑是個更大的挑戰。
《我是馬克》的部落格主以及馬克這個人物的創造者李含仁,卻硬是抓住上 班族「靠腰」的心聲,用幽默的漫畫呈現出每一位上班族感同身受的職場潛規則。
在無名小站關站之前,馬克的總瀏覽量超過五千萬人次,陸續出過五本作品集,
發展了自己的周邊商品,也和《今周刊》、《Cheers》等雜誌長期合作專欄,也授 權圖像給各種飲料,目前李含仁已經成立獨立的公司,專門製作馬克的所有系列 圖像以及周邊商品。
後起之秀的部落格主,如何追上領先者,在與李含仁訪談的過程中,感受到 他對於使用部落格來創業的目的性非常清楚,與其他圖文部落客在開設部落格初 期多屬於無心插柳或者兼差為之的發表方式不一樣,李含仁是把部落格當成「事 業」在經營,李含仁試圖透過這種專注、自律的經營方式,爭取在網路場域的權 力地位,再將網際的權力地位,轉換為社會資本與財富。
二、訪談內容
回顧自己從廣告公司的設計人員,創業過程,李含仁其實很清楚自己當時面 臨的挑戰。
馬克應該算是很晚才出來的圖文創作者,2008 年已經是在部落格全盛時期 偏後面開始起來的,因為我年紀比較長一點,然後有一些上班的經驗、背景,
可能因為我自己也是畫畫的,我又在廣告公司待過幾年,也受過一些創意的 訓練,再加上後來自己也開公司也跌跌撞撞,所以就會有一些職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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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一開始我希望就當作是品牌在作,台灣那個時候沒有人將圖文創作與職 場話題作結合,而彎彎之後的圖文創作者,比如說 SANA、洋蔥頭其實我覺 得風格都很像,內容都是差不了太多。
我觀察一陣子,專門來做一個職場為主的,是台灣市場空的那一塊,如果要 再走彎彎那一塊,我比她認真十倍可能也沒有辦法,因為她已經天時地利人 和,反正我就運用我的強項把馬克做出來。
李含仁成功經營《我是馬克》部落格的第一個方式在於紀律,他給自己訂出 每週固定在部落格發文的頻率與時間,《今周刊》記者鄧寧採訪李含仁時候,如 此描寫,他是全台灣部落客中,第一個在固定時間發作品的創作者,他的部落格 版頭清楚地寫著「每周一三五發文」7,這個頻率近來稍有調整,目前是每週一、
四發文,但依然是部落格主中少數訂出自己發文頻率的人。
李含仁在訪談中提到,剛開始也不知道什麼樣的商業模式可以成功,只能摸 著石頭過河往前衝:
初步只想到,我們是圖文部落客,圖文部落客的好處是你可以授權,我們希 望能夠有朝一日馬克能夠作授權圖像,就像 Hello Kitty 或者 Snoopy,如果 真的能到那個地步,就是躺著賺。但是在那之前真的就是要命,因為我真的 是沒有錢,要拼命去做。
那在馬克的創作上我也作了一些比較特別的事,比如說我固定更新,我知道 後來也有人學我固定更新,但後來也失敗了,其實這是非常難的事情。
《我是馬克》部落格第二個不為人所知道的經營方式,李含仁非常的聚焦整 個部落格的主題,就是馬克這個筆下圖文人物在職場上的喜怒哀樂,而不是讓這 個部落格變成李含仁的喃喃自語和抒發自己心情的場域,與黃哲斌在部落格中,
「自我」的角色非常凸顯且鮮明,李含仁創造的馬克這個角色,它在部落格文章 中有各種情境的情緒,但人物的情緒與李含仁的情緒是涇渭分明,甚至在李含仁 生活遭遇任何悲傷時候,他也不會把絲毫的情緒帶到創作中,這與彎彎或者輔大 猴,就是以生活中的小趣事轉化為圖文創作是不同的經營方式。
7 《今周刊》,86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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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鎖定的很明顯就是職場上班族,我所有的內容也全部是照著上班族去走,
我不會像有些部落客,原本主題是攝影,文章寫一寫,因為自己結婚生小孩 了,就把小孩照片都貼上去,讓主題變成育兒了,那真的就是個人的部落格,
我覺得那不是經營品牌的態度。
我是要經營品牌,我就不能那麼的自在,馬克的這個角色,他的喜怒哀樂是 固定的,就是馬克的喜怒哀樂,他不是我的喜怒哀樂。所以讀者不會看出我 的想法我的憤怒。
但是要讓自己的情緒和個人任何因素不影響創作,在舞台前展現持續且恆定 品質的創作,這背後要付出舞台後咬著牙的眼淚。
在經營部落格的過程中,李含仁的愛犬死掉,他一個人在辦公室趕著馬克的 畫作,眼淚止不住的滴滿了整個桌面,他還是要一一回答部落格上每一則留言,
讀者不會看到李含仁的悲傷情緒,這就是馬克之所以能夠成功的原因之二,李含 仁給予這個筆畫下人物一個獨立的靈魂,而不是李含仁的第二分身。
第三個經營部落格手段是積極互動,閱聽者只要在《我是馬克》部落格的任 何一篇文章留言,李含仁都會盡可能的針對每一篇留言都回文,另外每個月固定 推出電腦桌布月曆,每年和部落格讀者交換賀年卡,對此,李含仁在訪談中也再 次承認,這個部落格的經營的確是以企業化和極大目的性的方式在經營,這是鞭 策他自己的力量。
我寫部落格有一半動力真的就是覺得說上班很悶,台灣又沒有一個在抒發職 場東西,然後我也想去抒發在職場的喜怒哀樂心情
另外一半真的會覺得如果這個(部落格)能夠弄紅會很好,確實我的出發點 是要以讓它(部落格)有規模的一步一步達成目標,我是有設目標的,比如 說我固定更新就是那時我逼我自己做的一個點,要成為品牌就一定要這樣子 做、回留言、要嘗試新的東西。
《我是馬克》部落格也嘗試了不少有意思的東西,比如說每個月都會有一個 桌布—主題桌布,六年沒有停過。然後我會找一些寫文字的人來,就是代班 部落客來畫,我覺得那也激盪出一些很好的作品。我也跟星星王子去寫一些 職場星座的東西,那現在我在跟人家合作希望能作一些動畫什麼東西,那我 就一直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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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網友的角度看,大家都很健忘,大家都會喜新厭舊,所以其實部落客 要能夠紅不容易,要紅的久更不容易,就是你要一直不斷的變變變去改變。
現階段,李含仁目前創立的「美學經濟公司」基本就是依照馬克這個圖像人 物在維持收入,李含仁也不諱言,他必須仰賴這圖像賺取更多收入,包括虛擬人 物的代言收取廣告費,授權給消費性商品使用圖像,或者馬克的周邊商品,在積 極開拓財源同時,李含仁也必須緊追著更多科技工具。
過去圖文部落格依靠的是部落格以及 MSN 即時通訊等工具傳播出去,不過 近年,越來越多的社群網站出現,例如噗浪、臉書、Google+,所以當噗浪一紅,
李含仁就必須在噗浪上面增開分身,臉書當紅,馬克也必須分身在臉書上出現。
本研究個案一開始就點出,李含仁經營部落格的目的性很強,視經營這個部 落格為一門生意,試圖透過虛擬圖像人物在網際場域創造的話語權力,轉換為實 際的資本收入,所以就收入部分,李含仁也提供的一個大致的收入範圍,本訪談 是在 2013 年底進行,李含仁表示 2012 年全公司的收入是新台幣八百萬元,2013 年預估收入是新台幣一千萬元,依照全公司 6 個人來計算,每個員工的產值約為 一百六十六萬元,當我問起這樣的收入比起以前在其他企業受聘,或者個人工作 室接案是否有比較優渥,他也承認:
現在是有增加,馬克他的影響力比較大當然獲利會比較好,那現在當然是一 個好的狀態,但是未來怎麼樣不知道啦!
在網際網路創造出來的虛擬人物,能夠發揮的權力已經讓李含仁感受到他自 己不再只是一介設計師,而是已經掌握一些力量的人。
例如他把馬克的圖像無償授權給喜憨兒協會使用,或者在部落格上吆喝一 下,喜憨兒的募款或者義賣很快就能達到預期目標,
又另外一次,有美濃的網友寄蕃茄給李含仁,他吃過之後拍照上傳說這蕃茄 真好吃,立刻就有網友詢問哪裡可以買得到,接著蕃茄就賣翻了,這些事情都是 讓李含仁發現自己是開始掌握權力的。
但網際網路上的話語權力,卻也面臨真實世界中的權力對抗,2011 年 9 月,
馬克和 BOSS 兩個人物的周邊商品在 7-11 便利商店通路上架,這項合作對李含 仁的事業是個開創性的進程,但商品在通路上大量曝光,卻引來駐台北以色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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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文化辦事處何璽夢(Simona Halperin)發佈新聞稿抗議。新聞稿中認為 BOSS 此一角色不管是人中蓄鬍,身穿棕色夾克,手臂上還掛著一個紅黑白三色、容易 讓人聯想到納粹萬字標誌的臂章,對於李含仁創作出此一角色,駐台北以色列經 濟文化辦事處感到「震驚、可悲」。8
這個風波爆發後,李含仁本人出面澄清,許多讀者更紛紛跳出來給予支持,
但為了讓風波儘速落幕,李含仁最後仍選擇將商品下架,在 7-ELEVEN 銷售僅
但為了讓風波儘速落幕,李含仁最後仍選擇將商品下架,在 7-ELEVEN 銷售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