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網際權力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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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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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網際權力的觀點
網路興起以後,網際空間中的權力流動成了學者們關注的課題,Tim Jordan
(1999/江靜之譯,2003:275)透過韋伯、巴尼斯(Barry Barnes)和傅柯三種 權力論述,提出在網際空間中,有個人、社會和想像三個層次的網際權力。透過 這三個面向,他為網際權力下了如此的定義。
網際權力是在網際空間以及網際網路上建構文化與政治的權力形式,它由三 個互為相關的領域所組成:個人的、社會的與想像的網際權力。「個人的網 際權力」是由化身、虛擬階層及資訊空間所組成,其促成網際政治。權力在 這裡就像個人所有物一樣。「社會的網際權力」是由上升的科技權力螺旋與 流動的資訊空間建構而成,其促成虛擬菁英的出現。權力在這裡乃為宰制形 式。虛擬想像中的理想國與地獄國組成「想像的網際權力」。權力在這裡是 構成社會秩序的要素。這三個領域是描繪整體網際權力必須的要素,而且沒 有一個領域高過另一個領域。
一、個人層次
審視 Jordan 對網際網路的權力的定義中的「個人」此一面向的權力層次組 成要素,提到個人主要是經由網際網路連線獲得權力,部落格書寫正是與網際網 路連線的形式之一,在個人的網際權力領域中,是由認同流動性(也翻譯成身份 變動性)、階層革新與資訊空間這三種基本要素所組成,在這個面向中,權力是 個人所有物。
在認同流動性中,網際空間權力因身份扮演的特性而產生不同認同風格,
階層革新則是認為網路的去中心化、多對多傳播特質,可以讓離線世界用以區分 階層的指標(例如財富收入、年紀所建構的階層)在網際空間中瓦解重新建構。
而網路對個人具有增權(empowerment)的作用,也在眾多研究中獲得證實(如 方怡文,2006)。
所以,在網際權力個人層次這個面向,本研究要探尋部落格書寫者是否因為 認同流動性(身份變動性)與階層革新,因而打破現實生活的的階層藩籬,甚至 讓原本被在宰制的個體,成為宰制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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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際權力的第二個社會權力層次中,Jordan 認為,此一層次由科技權力螺 旋與流動的資訊空間構成,藉以產生虛擬菁英,此時權力變成一種統治的形式。 音分享給全世界,但越來越多的影音內容,衍生出更多新工具,例如下載 Youtube 影音的工具,Youtube 將畫質提昇到 Full HD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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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討論。
科技權力不只是在虛擬社會中運作,更重要的是和現實生活如何交織,這就 是所謂的資訊流動空間,Robins&Webster(1999,轉引自吳筱玫,2003)點出,
網際網路中科技流動的形式,已經深入生活的每個領域,因此,本研究的問題探 討也是希望藉此瞭解,部落格書寫者,也就是科技菁英掌握的網際權力,如何和 現實生活交會。
三、想像層次
班納迪克.安德森(Anderson, 2006/吳叡人譯,2010)在《想像的共同體》
一書中解釋,現代社群的建立,是透過一種參與感,講述共同的故事,形成共有 的神話,並分享同樣的日常敘述。
這種集體想像概念,可以勾勒出網際空間的集體想像,也就是虛擬想像,虛 擬化身如何去建構這樣的想像,成了虛擬國度中社會秩序的構成要素,虛擬想像 由二個極端所建構。一端是不朽與天堂式網際主人的理想國,另一端則為完全監 控與完全社會控制的地獄國。
理想國和地獄國到底從何而來?Jordan(1999)認為,前者是單純的認為網 路上人人平等,既沒有統治權,任何性別、種族、國家的人都可以自由加入,而 地獄國的想像則延伸 Jeremy Bentham 的圓形監獄理論。
這種的恐懼來自三方面,包括「生化人」、「無所不記」及「對網際空間的恐 懼」,玩家擔心被植入晶片,成為人機合一的人機複合體(cyborg)、擔心在網路 上的一舉一動被充分紀錄,這些紀錄都有可能在現實社會中操弄、掌控、監視著 使用者的生活,這種過份倚賴網際空間的恐懼,更讓我們認為網際空間可能成為 邪惡的帝國。
從前述的論點中,可以推斷網際權力和現實社會中的權力一樣,是充斥在我 們的日常生活中,而且不斷地在「個人、社會與想像」中影響著人類日常生活社 會的運作,但本研究仍希望繼續延伸,探討部落格書寫者如何在「個人、社會與 想像」三個層面實現權力?他們的權力如何行使?權力行使的效應為何?部落格 書寫者是如何來與現實或者虛擬的權力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