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得利有命」與「業力感果」之影響
第一節 「命」所涉及的終極關懷
「生命終極關懷」為基督教存在主義神學家田立克(1886-1965)所提出,他認為應傾盡 人生所有生命力與心意,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追求與完足,且較其他事情更加重要的 便是宗教信仰,因此將「宗教信仰」定義為「終極關懷」48,認為正確的終極關懷對象,應是 完全聖潔的上帝。以此意涵類比到儒家對於道德實踐,認為君子應毫無理由、義無反顧而為,
同樣佛教對於證悟三主要道、成就一切智智、為利有情願成佛,亦是要求修行者絕不浪費每 分每秒全心努力,故「道德實踐」便是儒家的終極關懷,成就佛果則是佛教的終極關懷。
從孔子言「志於道」,可以了解「道德實踐」作為儒者的終極關懷與志向,因此儒者於日 常生活中皆要求自身實踐道德,並將形上抽象的道德法則,具體體現在人倫關係互動中。然 而這並不代表儒家只注重現實人生,而忽略超越性的道德價值;相反地,從孟子所言盡心、
知性、知命、知天即可得知,儒者是藉由現實世界的人倫關係,不斷修身、充實徳性,進而
48 保羅‧田立克著,魯燕萍譯,《信仰的動力》(臺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4),頁 2。
期許自己能在人生的有限性中,認識、實踐由天道下貫而為道德法則的無限性,這便是內在 而超越的道德實踐,即牟宗三提到:
若吾人能展露出智的直覺,則人亦可知本體與物自身(此種知當然與知現象之知不同)。 如是,則人雖有限而實可具有無限性。49
因此當人的知解能力得到轉化,道德實踐得以充實提升自己的人格時,便如孟子所謂「大而 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當人格昇華到聖人、神人,人便開展了無限性,這個論 點乃自孔子將先秦前的「上帝」,轉化為人人內在具有的道德主體後,孟子更以性善論、盡心、
立命,勾勒出儒家「天道性命相貫通」的世界觀與形上信仰,儒者便可透過充盡內在徳性的 修養工夫而了知天命,天命、天道不再是與人毫無關聯、遙不可及的超越境界,而是與人格 德性相互映照、體現的關係,這種「天人關係」便是作為一種「即內在而超越」的理論型態。
故唐君毅(1909-1978)寫到:
唯是孔子先認定義之所在,為人之所當以自命,而天命斯在。此見孔子所謂天命,亦 即合於詩書 所謂天所命人之當為之「則」,而與人之所當以 自命之「義」,在內容上 為同一者。孔子所謂畏天命,確仍與孔子所重之反求諸己,行心所安,依仁修德之教,
可說為二而一之事。……行道是義,天使我得行其道是命。此固是命義合一。然在道 之廢時,則義在行道,而命在道之廢,命義相違;則此時求行「義」,正宜當非「命」。 此即墨尚義而非命之論所由出,而勢至順者。然在孔子,則於義在行道,而命在道之 廢時,仍只言人當知命,只直言畏天命,其 故何耶?然吾人之所以答此問者仍無他,
即自孔子之思想言,人之義固在行道。然當無義以行道時,則承受此道之廢,而知之 畏之,仍是義也。50
孔子言「知天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孟子承之而更加以「無義無命」詳述「義命合 一」,並將當然之「義」定義為判斷是非善惡的準則,即儒者需無條件實踐道德的義務,而「天 命」便存在於人將「義之所在」視作「自命」之時,即「命」之所立之處(立命),且為「正 命」。由此可以見得儒者窮盡一生努力的終極關懷,便是透過內在仁義的道德修養,希望得以 體會高遠、絕對超越的天道,而能以有限人生中的安身,完成無限的立命。
而佛教的終極關懷,則更是從人生課題出發,來自於釋迦牟尼佛得道前身為印度王子的 悉達多,對於人生普遍存在的「生」、「老」、「病」、「死」問題,及其衍生的愛別離苦等,產生
49 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臺北:聯經出版社,2003),頁 27。
50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4),頁 516。
能否徹底解脫生死、真正離苦得樂的疑惑,並決心找出解答而出家修行,最後悟證「緣起性 空」、「苦集滅道」、「業果」等真理,因而找到究竟解脫生死輪迴痛苦的辦法。因此源於厭惡 苦受而欲尋求徹底解決方法的動機,佛教的終極關懷便是「解脫生死」,進而開展一連串從聞 思到修行、從下士道到上士道的斷惡修善工夫,而何謂「解脫」:
言解脫者,謂脫諸縛。此復業及煩惱,謂於生死是能繫縛。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 界判,欲界等三。以趣分別,謂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處門,謂胎等四,即於其中結蘊 相續,是繫縛之體性。故從此脫,即名解脫,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脫之心。又此解 脫,非為惑業諸行生已息滅,以諸生法,於第二時定不安住,不待修習能治等緣,則 不須勵力,一切解脫便成過失,故若未生對治,當於未來結生相續。由其發起對治力 故,結生相續即便止息。51
宗喀巴在《廣論》中將「解脫」釋為擺脫諸多繫縛,認為眾生是被「業」與「煩惱」繫縛在生 死輪迴中,且「業」與「煩惱」作為二股力道,會相互輾轉增加,將眾生綁在欲界、色界、無 色界這三界的六趣中,並依據胎、卵、濕、化四種方式出生。當前面蘊滅,後面緊接著蘊生 的業感緣起未被截斷、解脫,「業」與「煩惱」即便生滅完畢,仍會因為習慣性尚在,而再次 生滅,使眾生將不斷地結蘊相續,推衍形成的五蘊身、蘊體,無止盡地受到「業」與「煩惱」
所綁。當釋迦牟尼佛證悟此理,演說的佛法勸勉眾生應希求解脫生死,並且應特別刻意以正 確如法的方法修習對治,竭盡全力從這個無有窮盡的生死繫縛中解脫開來,從此截斷、停止 這種無止盡受「業」與「煩惱」所苦的相續,才能真正解開生死輪迴。
然而「解脫生死」還只是佛教認為眾生最初步所應關注的終極關懷,宗喀巴在「解脫生 死」所產生的「出離心」基礎上,應進一步以「菩提心」攝持,與「空正見」圓滿斷除一切邪 執,才是真正的成就,這三者皆是眾生(尤其是修行者)最應傾盡生命致力追求通達的終極 關懷,即所謂「三主要道」:
度誡禮敬至尊上師眾!
諸佛經典精華義,一切菩薩所讚道,欲解脫者之津梁,我隨己力而宣說,
不貪三有之安樂,為使暇滿身具義,勤依佛悦之正道,具緣者當喜諦聽!
無有清淨出離心,求有海樂無法息,會執輪迴縛眾生,故當首先尋出離。
暇滿難得壽無暇,於心串習斷此執,業果無欺輪迴苦,善思可斷後世執。
修後於諸輪迴樂,剎那不生欲求心,晝夜欲求得解脫,爾時已生出離心。
51 《廣論》,頁 153。
倘若於此出離心,未以菩提心攝持,不成菩提樂因故,智者當發菩提心。
受於四瀑流沖捲,緊束難遮業索中,因於鐵網我執内,無明黑暗所籠罩。
輾轉投生三有中,三種大苦無間害,成此慘狀諸慈母,思維而發殊勝心。
不具證悟實相慧,縱修出離菩提心,亦不能斷三有根,故當勤證緣起法。
若人照見輪涅法,一切因果永無謬,一切所緣盡滅除,此人已入佛喜道,
顯相緣起無欺惑,空性離一切承許,何時分別各執取,爾時未證佛密意,
一旦無有輪換時,現見無欺之緣起,勝解境想悉盡除,爾時見析即圓滿。
若知以現除有邊,以空遣除無有邊,性空因果顯現理,不受邊執見所動。
如是三要道精髓,自己如實通達時,兒依靜處而精進,速證究竟之意樂。52
宗喀巴言應以諸佛所說之經教典籍,皆是能令欲求解脫的人度脫之津口,而所謂「出離心」, 即是厭離三有的現世安樂、希求涅槃的「求解脫心」,修行者應思惟暇滿人身之難得、壽命無 常,以破除自己貪求現世五欲安樂的心,再思惟業果真實不虛、認清世間為苦所攝與三有流 轉輪迴的道理,發現三界輪迴如同火宅,應生佈畏而不可貪愛眷戀,而能以此「出離心」作 爲動機行事,願意修習戒定慧三學以追求涅槃,則所作功德皆能成爲解脫生死的資糧。宗喀 巴再進一步提到「出離心」若無「菩提心」攝持,那麼所修的一切功德,仍是會繼續在生死 輪迴中,或處於小乘果位,而不能成就大乘菩提、成佛的樂因。因此透由觀察自己受生死輪 迴繫縛所苦,推及體認到三界一切有情亦同被我執煩惱所縛,沉溺生死苦海受眾苦所逼,而 為了度脫一切有情出離生死痛苦,生起希求成就無上菩提之心,即是「菩提心」,以此心所造 作、修習的一切功德,如:金洲大師的七重因果教授、寂靜天論師的自他相換教授、六度四 攝等,這些即便犧牲自身安樂,也要堅持利他的菩薩行工夫,皆能積累到無邊的成佛資糧。
然而「出離心」與「菩提心」仍不能直接斷除輪迴根本,而是需要證得緣起法、得到「空正 見」,所謂「性空」並非全無,而是指一切法皆依因緣而生、依因緣而安立,從未有實際獨立 存在的自性,當體認到「無自性」的道理,才能斷除無始劫以來的妄執與習氣,即眾生所生 一切煩惱、輪迴生死的根本。
總言之,筆者認為儒佛的終極關懷,皆是要不斷擴充自身的意義,而究其本質,首先由 於二者在宇宙觀上有「實」、「空」與生命長度之不同,因此影響其各自對於達到終極關懷的
「目的」也有所不同:宋明儒者自覺儒家視無常為「生生不已」、「變易」之意,以學仁、成德 為樂事,視死為「終」、「成」而非苦,乃不同於佛教視生滅、生死無常為苦,因此二者在「為
52 宗喀巴大師造,第一世蔣貢康楚˙羅卓泰耶釋論,堪布羅卓丹傑譯,《善緣解脫道:《三主要道》簡略釋文》
(新北:財團法人化育文教基金會,2014),頁 140-143。
學動機」53上,佛教在生命具有無限輪迴特性的前提下,成立究竟解決生死輪迴痛苦是可能的,
學動機」53上,佛教在生命具有無限輪迴特性的前提下,成立究竟解決生死輪迴痛苦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