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以道德情感推動道德實踐
第二節 「義發於羞惡之心」與「懺悔」
儒家視「義」為判斷是非善惡、理性面的道德法則,而孟子進一步說到「羞惡之心,義 之端也」,認為「義」是發端於一種自慚形愧的「羞惡之心」,進而對道德法則產生「尊敬」
之感而行義,康德亦認為人實踐道德義務,是出於對法則「敬畏」而會產生的必然行為:
有人可能指責我,說我在「敬畏(Achtung)」一詞後面僅托庇於一種隱晦的情感,而不 用一個理性概念明白地答覆此問題。然而縱使敬畏是一種情感,它卻不是透過影響而 接受的情感,而是透過一個理性概念而「自生」的情感,且因此與所有可歸諸愛好或 恐懼的前一種情感不同類。我直接認定為我的法則者,我是以敬畏認定之;而敬畏僅 意謂「我的意志服從一項法則,而無其他對於我的感覺的影響之中介」的意散。法則 之直接決定意志及此種決定底意識謂之敬畏,因此做畏被看作法則加諸主體的結呆,
而非其原因。敬畏根本是一項傷害我的我愛的價值底表象。是故,敬畏之為物,既不 被視為愛好底對象,亦不被視為恐懼底對象(雖然它同時與這兩者均有類似之處)。因 此,敬畏底對象只有法則,並且是我們加諸我們自已、且其自身有必然性的法則。就 其為法則而言,我們服從它,而不顧慮我愛;就我們將它加諸我們自已而言,它可是 我們的意志底一個結果。它(譯者按:依文法,此「它」字當指「法則;但依文義,則 當指「敬畏」。這恐怕是康德一時的疏忽。)在第一方面類乎恐懼,在第二方面類乎愛 好。所有對於一個人的敬畏其實只是對於法則(正直等底法別)的敬畏,而此人為我 們提供範例。由於我們也把「發揮我們的才能」看作義務,則我們在一個有才能的人 身上彷彿也看到一項法則(即靠練習在這方面向他看齊)底範例,而這構成我們的敬 畏。一切所謂的道德興趣僅在於對法則的敬畏。142
康德提到當人認識到道德法則,且不斷加強而愈加認識到道德法則的意識:自己應做人本該 做之義務行為,不能有別的目的;此時會發覺現實的自我與理性所認識到要求純粹的道德法
142 康德著,李明輝譯,《道德底形上學之基礎》(臺北:聯經出版社,1990 年),頁 19。
則,相差甚遠、實無可自傲之處,但本心也無法使自己棄之不顧而逃避。因此在這種命令自 己應做、卻又做不到的情況下,人會對這個差距產生一種「慚愧」的心情,進而對道德法則 始有「尊敬」,並提出「敬畏法則」。「慚愧」、「尊敬」是人人都有的情感,故具有先天 性,且非是一般喜好厭惡之感性情感,而是生於理性認定法則,因此願意服從道德法則,產 生推動人按照理性無條件的道德法則去踐德的作用。
所謂「羞惡之心」是指在知道是非對錯標準的前提下,意識到自己做錯了,「對自己」
感到羞恥、受辱、惱怒、慚愧、懊悔、痛心、厭惡等複雜的情感,並藉著「羞惡於己」的情 感,開始對錯誤的念頭與行為,產生一股想要悔改、提升的動力,這樣的情緒才能稱為富有 道德意涵的「道德情感」,而非僅是當自己受到羞辱後,毫無自覺地對他人瞋怒的一般氣憤、
憎惡情緒。因此儒家經典中提及「羞」、「恥」、「辱」、「惡」,與發現自己的動機、行為 是否有違善惡標準的「反求」工夫,便皆與「義」相關,是含有「羞惡之心」意涵的關鍵字。
而在佛教中,也有「懺悔」法門,同樣是當修行人發現自己造作惡業,心中生起強烈的懊悔、
慚愧等「羞惡」情感,引發其極力想改善錯誤、不再造惡的修養力量,在《廣論》中稱之為
「四力對治」,即「破壞現行力」、「對治現行力」、「遮止罪惡力」與「依止力」,並對此 過程有詳盡闡述。
從孟子的性善論觀之,人人皆有能發出「義」的「羞惡之心」這種道德情感,因此孟子 言「羞惡之心,義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人受命於天而本具「好善惡惡」、「知廉 恥」的本能,故羞惡內發於心,使人謹言慎行,不致遭遇禍害或蒙受太大的屈辱,並經過教 養、努力修身擴充,最終人人皆可成為君子。那麼何謂合於義的「羞惡」,應以何為「羞恥」?
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離婁下)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萬章下)
孔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利口,恐其亂信也;
惡鄭聲,恐其亂樂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鄉原,恐其亂德也。』君子反經而已矣。
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矣。」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里仁)
子貢曰:「君子亦有惡乎?」子曰:「有惡。惡稱人之惡者。惡居下流而訕上者。惡勇 而無禮者。惡果敢而窒者。」曰:「賜也,亦有惡乎?」「惡徼以為知者,惡不孫以為勇 者,惡訐以為直者。」(陽貨)
德比于上,欲比于下。德比于上,故知恥;欲比于下,故知足。恥而知之,則聖賢其可 幾;知足而已,則固陋其可安也。(申鑑˙雜言下)
孔孟認為君子著重個人修德,對於會潰敗自己善德的名利,與厭惡不合道義之行,會特別謹 慎看待,絕不會因養生安樂而背棄禮義。因此可以看出,君子不是以卑賤貧窮為恥,而是以 名實不符、言而無信、出言而未能行、看不應看、聽不應聽、揚人惡者、攀附權貴、無禮者、
自不量力者、居而求利、不忠不廉、甜言蜜語、表裡不一、不修德等不能立義為恥。更甚者,
君子雖不與人爭,但在德行修養上,會特別與修養更好的人爭相比較,讓自己不會過度自滿 於現有的修養成就,故能以羞恥的情感,作為激勵自己持續向上的動力,故能逐步努力達到 聖賢境界,而在生活層面上,反而是與不如自己的人比較,則能使知足少欲,即便生活不富 裕,亦能如顏淵般安然修道。
不只君子個人修德如此,對於仁政不能行於天下,則以天下不道為大刑而感到羞恥;當 天下有道時,厚德者以禮義忠信教化百姓,封有德者為爵尊,以養德有功者制祿,雖君子不 似小人以權貴名利為所求,但孔子說「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泰伯)即明王當政,此 時名利權貴之所歸,並非出於個人私欲妄執所求而得,乃至可以爵祿之厚薄,觀見此人之德 功時,則君子若不能使自己尊重富達,不就代表自己修德不力?更應感到恥辱,乃至這應是 君子之「至羞」。然而也需釐清孟子所言可以生出「義」的羞惡之心,也不是隨意對某件事 產生羞恥即是,有很多是屬於錯誤的羞惡:
今也小國師大國而恥受命焉,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如恥之,莫若師文王。(離婁上)
顏回問小人。孔子曰:「毀人之善以為辯,狡訐懷詐以為智,幸人之有過,恥學而羞不 能,小人也。」(孔子家語˙顏回)
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里仁)
孔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潛夫論˙斷訟)
孟子認為自然的天理是:自古而來,當天下有道時,各諸侯、國家聽命效仿於誰是取決於德 行大小,即便天下無道,也是以強弱來決定。然而在孟子身處的亂世,小國只效學大國之荒 淫享樂,卻以受大國之命令為羞恥,更遑論小國能不自覺地以修德自強?如同師生關係般,
作為學生卻不以接受老師指導為常,竟以接受教誨為羞恥,這種以自己不能、不行為羞,卻 不願恥學於人者,又或者願意學道,卻只在乎衣食惡劣與否,不會以自己不仁為恥,不畏禮 義者,這些在孔子眼中也只是小人罷了。既知有錯誤的羞恥,那相反地也有不應以之為恥的
事物,如孔子說:「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公冶長)、「行己有恥,使於 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子路)由此可知孔孟皆認為「恥學」、「恥命」、「恥惡衣 惡食」、「不恥不仁」是錯誤的羞恥,如同荀子所言「君子不羞學,不羞問。」(荀子˙談 叢),可恥者應是那些毫無己志、隨意由人、無羞恥之心者,而不應以修德為學之事為羞恥,
因此具有羞恥之心而知改過進德,與對於修德為學之事不應修恥,實為一體兩面的詮釋。
「羞惡」之心可以帶給君子改過修德的情感動力,故孟子認為「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 恥,無恥矣。」視沒有羞恥心的人最為可恥,因其將變為機變之巧者,可以為了達到目的而 不顧合乎道德與否,無恥地不擇手段,甚至孟子認為這種人無法與人相提並論比較,故言「恥 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不恥不若人,何若人有?」可以見得這種羞恥感 對於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人生在世非僅為了生存、為了求利,而應以行仁義、盡天所賦予 之性命,且具有羞恥之心而知改過進德,以此作為人與鳥獸之間的差異所在。而在佛教中也 有對自己所作的種種不善及其所結不善果等惡業,產生羞恥、慚愧之感,近似孟子「羞惡之 心」這種道德情感,並因怕苦、求安樂而願意悔除放逸惡業、樂修善法:
由見苦是不善果故,於諸惡罪極生羞恥。143
放逸對治者,謂於取捨所緣行相,不忘憶念及以正知,率爾率爾觀察三門,了知轉趣 若善若惡,依自或法增上力故,羞恥作惡是為知慚,恐他譏毀羞恥為愧,及由怖畏惡 行異熟,懷恐懼等,當如是學。144
學習佛法、了知善惡業因後,要能對治容易造惡的放逸心,則須在每個剎那,以內在的「憶 念正知」觀察自身應取應捨的「所緣」,及以戒律防護外在的身、口行為,特別是要靠自身心 力提起起心動念的善念,即自力增上、法力增上。當自己造惡感惡報,便會於內心引發出「慚」, 或見他人行善法而自覺不如,則會引起「愧」,且由於「慚」、「愧」這兩種內心行相,會讓修
學習佛法、了知善惡業因後,要能對治容易造惡的放逸心,則須在每個剎那,以內在的「憶 念正知」觀察自身應取應捨的「所緣」,及以戒律防護外在的身、口行為,特別是要靠自身心 力提起起心動念的善念,即自力增上、法力增上。當自己造惡感惡報,便會於內心引發出「慚」, 或見他人行善法而自覺不如,則會引起「愧」,且由於「慚」、「愧」這兩種內心行相,會讓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