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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品牌權益之相關文獻探討

本節的內容有三項。第一項從品牌的定義與歷史發展開始回顧品牌最原始的 意義,而第二項則針對在1980 年代開始興起的品牌資產、品牌權益等名詞做較 深入的探討,最後一項則針對品牌管理及品牌策略的相關文獻做整理。

一、品牌的定義與演進

英文“brand”這個名詞是源自於一古北歐文字“brandr”,最初的意思是將某物 加以“烙印”,是古代人用來分辨、識別其飼養之牲畜的一種方式(Keller,1998;

Blackett,2003),而考量其烙印的目的,可見當時已有所有權的概念。而美國行 銷協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定義“brand”「為一個名字(name)、術 語(term)、設計(design)、符號(symbol)或其他任何特徵,其可以用來將某 一銷售者的實體產品或無形服務從其他銷售者所提供的類似產品、服務中區隔、

辨識出來。品牌在法律的術語中即為商標。一個品牌可以用以辨識某銷售者所銷 售的一個物品(項目)或一系列的物品或甚至全部物品。若以公司整體的角度來 看,則較常被使用的術語是商品命名或用以交易的名稱。」

而中文“品牌”兩字的由來已不可考,但從“品”與“牌”兩個字分開來看,則可 以從當中看出一些端倪。先從“牌”看起,按照六書分類牌這個字應為形聲字,其 在古代便有當做符信或憑證之意義,如:《宋史.岳飛傳》中所提到的十二金字 牌,因此牌的主要意義之一便是一個可以做為識別的東西。然而“品”則是標準的

會意字,《說文解字》:「品,眾庶也。」也就是眾多的意思,而從眾多再延申出“品 種、等級”,進而再由“等級”引申出“品評”、“品質”、“品德”等等(劉峻松,2005)。

因此這兩個字結合在一起,便成為一個具有品質或信譽且可供識別的東西。教育 部國語辭典將品牌二字釋義為:「能代表產品品質水準的名號,可藉以傳達企業 徵象與精神。」

現今學者對於品牌的定義仍然不盡相同,原因是不同的學者可能是從不同的 角度(製造商或消費者)或從不同的焦點去做定義。de Chernatony and Riley(1997)

將不同學者及文獻對於品牌的定義,根據不同題材(theme)以及視為製造商可 創造的(input/投入)或是既存在消費者心中的(output/結果)兩種不同的角 度來做歸納:

表2-1 品牌定義的題材分類

題材 投入/結果觀點 引用參考文獻

法律手段 投入 Crainer(1995);Broadbent and Cooper(1987)

差異化工具 投入 AMA(1960);Aaker(1991);Kolter et al. (1996)

企業 投入 Diefenback(1992);Aaker(1996)

識別系統 投入 Kapferer(1992);Aaker(1996)

形象 投入/結果 Boulding(1956);Joyce(1963);Keeble(1991)

個性 投入/結果 Plummer(1985);Blackston(1992)

關係 投入/結果 Arnold(1992);Blackston(1992);Woodward

(1991)

附加價值 投入/結果 Jones(1986);de Chernatony and McDonald

(1994)

演化的實體 從投入到結果 Goodyear(1996)

資料來源:de Chernatony, L. and F. D. Riley, 1997, Brand Consultants’ Perspectives on the Concept of “the Brand”.

從這個分類可以觀察出,品牌概念包含了眾多的元素,但其實還是脫離不了

“烙印”的範圍,筆者認為現今的品牌便是製造者欲在消費者心中所“烙印”的一種

認知(可能是建構或是改變),而這樣的過程可以為製造者、消費者及整體社會 帶來利益。商標法的成立,讓商標、品牌成為合法的財產,這就是讓烙印的過程 及結果法制化,不容他人輕易地侵犯;而品牌功能上、形象上的差異化更一直被 視為做為建立關係與連結的重要工具,因為識別仍是烙印最重要的目的之一;而 這個建立關係連結(烙印)的過程為多方帶來利益,透過降低風險、減少交易成 本等手段來創造出價值。

而在上述的元素之外,筆者認為在品牌定義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性未被歸 納整理在上表當中,即為品牌的一致性。從消費者的觀點來看,品牌的一致性包 括了品質的一致性,與形象、識別的一致性。在傳統上,品牌通常能夠給予消費 者品質的保證,並非一定是最好的品質,而是一致的品質。de Chernatony and McWilliam(1989):「品牌就是品質一致性的承諾,一種保證。」而在現代,品 牌所背負的意義或者說是責任並非只有品質而已,包括品牌的形象、個性、識別 系統、商標、各種行銷活動、與消費者的關係、傳遞給消費者的經驗…等等,這 些烙印的媒介若缺乏一致性,消費者便很難在心中對這個品牌留下印象。

早期建立品牌的動機即是識別由工匠或其他勞工所生產的成果,以便消費者 可以更容易辨別不同的來源。而除了辨識牲畜的所有權以外,還可以在陶器、陶 罐上面看到品牌最早出現的雛形,陶器可以算是早期被大量製造的工藝產品之 一,就是因為其生產製造者、生產來源眾多,加上已經有較頻繁的貿易商業活動,

使得製造商會在陶器上做上特別的標記以供同業、商人及消費者識別。具有標記 的陶藝品,最早可以在中國商代、古印度及古希臘羅馬(西元前1500 年至西元 前900 年)的陶藝品中發現。隨後中世紀的歐洲,逐漸將標記這樣的概念應用在 不同的商品之上,例如:麵包、貴金屬…等,其主要的目的是要讓製造者對其所 製造的產品負責,甚至開始出現相關的法規來規範,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而至 十五世紀中葉開始逐漸成形的專利權、著作權法更是商標法的前身。而現代全球 性品牌的發源地—美國,在歐洲人遷移至北美之際,便有一些專利藥品及煙草的

製造廠商被視為品牌的先驅。

Keller(1998)在其策略品牌管理一書中,更把美國近代的品牌發展歷史分 成了五個時期:

1、全國性製造商品牌的出現(1860~1914):運輸及通訊方式的進步,使得商 品與人可以做更大面積的接觸,製造過程的改進,工業化、都市化的發展以及百 貨零售業的成長,都為品牌其欲發揮影響力所需的基本建設。更重要的是,商標 法的設立與修改,使得商標、品牌不再易於被仿冒而混淆了消費者的認知。

2、大眾行銷品牌的優勢(1915~1929):由於大型的製造商品牌已逐漸成型,

由於製造品質提升以及消費者開始更容易受到廣告的影響,消費者以能夠購買製 造商品牌為生活裡的一種成就感(Marchand,1985)。行銷的領域已經開始有更 專業分工,負責生產、推銷或其他專業領域的人員都有可能負責品牌的經營。廣 播也助長了廣告業的發展,此外,行銷研究也逐漸開始受到業界的重視。

3、製造商品牌的挑戰(1930~1945):由於發生了經濟大蕭條,消費者開始變 得越來越價格敏感,因而零售商自有品牌的勢力在此時期逐漸崛起。而面臨許多 挑戰的製造商品牌,在此時,更出現了具有遠見的先行者引進了一套品牌管理系 統—寶鹼(Procter & Gamble)公司,它讓每一個品牌,都有一個負責經營該品 牌的一位經理。在二次大戰期間,民間的物資缺乏,製造商品牌不但減少,其勢 力也隨之削弱,而寶鹼公司這樣的舉動使得它們的眾多品牌都成功地渡過這段艱 辛的時期。

4、品牌管理標準的建立(1946~1985):二次大戰後,經濟開始起飛,市場需 求湧現,製造商所推出的產品也不段推陳出新來滿足需求。這時期許多公司都開 始採行了品牌管理系統。品牌經理的地位逐漸提升,其不但擁有該品牌,需從事 品牌整年的行銷規劃與執行,更擔負起了一個品牌成功或失敗的主要責任。

5、品牌的新挑戰和機運(1986~至今):品牌管理的操作與實現已日趨成熟,

許多強勢品牌皆成功地運用其優勢持續再強化本身的影響力。而在1980 年代併 購熱潮的期間,許多大企業都花了超過被併公司帳目資產數倍以上的金額去併購 該公司,而這些被併購公司的共同特徵,便是它們皆擁有知名度極高的品牌,然 而併購主相信這些公司被併購之後,可以為公司帶來更多的利潤,並為股東創造 更多的價值。

綜觀各種品牌定義暨品牌在經濟體系中角色的演化之後,可以發現在不同的 時期品牌所被賦於的意義會有些微的差別,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品牌概念的存 在已久,且品牌的內涵具有實體及抽象的兩個層次,而品牌最初也許只是為製造 商帶來利益,但隨著工業與商業的發展演進,品牌也開始為消費者及整體社會帶 來福祉。茲將Kotler(1992)與 Keller(1998)對於品牌的功能與利益價值整理 如下:

表2-2 品牌所具有的功能及利益

消費者 製造商 整體社會

識別產品的來源 減化處理和追蹤的識別方式

品質訊號的提供 合法保障利益、避免抄襲

提供良性競爭環境可以有助 於提升產品牌品質

產品識別可提升採購效率 協助培養忠誠度高的消費者 鼓勵生產者創新

降低風險與交易成本 有助於廠商區隔市場行銷 消費者選擇多樣化

賦予產品製造商責任 競爭優勢的來源

象徵自我的延伸 敗務回收的來源

減少資訊搜尋等交易成本促 進行銷(交易)之效率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品牌資產與品牌權益

在討論品牌資產與權益之前,先釐清資產一詞與權益一詞之間的差別。在美 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所公布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報》第六號中,將 資產定義為:「某特定個體由於過去的交易或事件,所獲得或可控制的未來可能 的經濟效益。」而股東權益,根據會計恆等式的規定,被定義為:「對某特定個

體資產減除負債後的剩餘利益。」以白話一點來說,資產是一個企業所擁有或所 能控制的資源,而必須滿足資本定義的條件為:1、具有未來的經濟利益;2、該 事物的產權可被特定個體所控制。而股東權益可簡單被區分為業主的資本投資及 其他內部產生的資本來源兩類,唯有透過發行新股、(資產減去負債)值的增加

體資產減除負債後的剩餘利益。」以白話一點來說,資產是一個企業所擁有或所 能控制的資源,而必須滿足資本定義的條件為:1、具有未來的經濟利益;2、該 事物的產權可被特定個體所控制。而股東權益可簡單被區分為業主的資本投資及 其他內部產生的資本來源兩類,唯有透過發行新股、(資產減去負債)值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