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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問卷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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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問卷設計

所有量表除了第三部分個人特質之外,依受測者知覺作答,計分方式採 用 Likert 的 5 點量表為衡量計分標準,各題向依序給予 5、4、3、2、1 分,

即非常同意 5 分、同意 4 分、沒意見 3 分、不同意 2 分、非常不同意 1 分。

所得總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對該工作所抱持的信念或偏好態度傾向越高,

並在最後一題針對目前整體環境給予評分滿分為 100。

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工具係從過去探討相關主題之研究中,選取經信度 分析,已具有相當穩定性與一致性之測量工具,以確定測量工具之可用性,

並與相關學者進行討論,以確認測量工具對於本研究所欲探討變項之適合 性。本研究變項之操作性義如下:

一、個人特質

(一)最高警察教育學學歷:區分為甲種警員班、專科警員班、特考班、

警察大學(含二技) 、碩士以上。

(二)請問您年齡:區分為 25 歲以下、26~30 歲、31~35 歲、36~40 歲、

41~45 歲、46~50 歲、51~60 歲、61 歲以上。

(三) 性別:區分為男性與女性。

(四) 職稱:區分為警員或偵查員、巡佐或小隊長、巡官、組員或科員、

組長或隊長。

(五) 主管職務:是、否。

(六) 請問您目前的居住地是否與服務駐所同一縣市:是、否。

(七) 工作年資:依實際服務年資,區分為 3 年以下、3-5 年、6-10 年、

11-15 年、16-20 年、21 年以上。

(八) 請問您到鐵路警察局服務的主要原因是:區分為考試分發、較有 升遷機會、工作較輕鬆、福利較佳、離家較近、其他。

(九) 並給目前的服務單位整體印象打一個評分:以 0-100 分。

二、工作滿意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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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工作滿意量表」係採用謝秀真(2006)的「工作滿意量表」

針對職訓中心人員之測量工具和史密斯、柯恩達與荷林(Smith、Kendall &

Hulin,1969)編製,經由鄭伯壎於 1977 年修訂之工作描述量表(Job Description Index)。其中,工作滿意分為「薪資」、「升遷進修」、「工作本身」

「工作環境」、「同儕關係」、「行政領導」六個構面編製而成,此外,湯麗珍

(2006)採用本量表做為測量工具,亦有不錯的信度係數,顯示本研究具有 相當不錯的穩定性與一致性。

本量表共36 題得分愈高者,代表受試者之工作滿意感愈高,填答方式 採用Likert 五點量尺的作答方式,五種選項分別是:「1」表示「非常不同意」;

「2」表示「不同意」;「3」表示「無意見」;「4」表示「同意」;「5」表示「非 常同意」。

三、組織公民行為

本研究採用Williams and Anderson (1991)的看法將組織公民行為區 分為角色內行為(堅守本分)、朝向個人的組織公民行為(人際利他)及 朝向組織的組織公民行為(組織公益)三個構面。

(一)堅守本分行為(In-role Behaviors):依照Williams and Anderson

(l991)的觀點,將堅守本分行為定義為:員工堅守崗位,以完成角色內 主要工作的行為表現。此部分問卷設計主要參考Williams and Anderson

(l991)所發展的量表修改而成。同樣採Likert五點尺度衡量法,從非常 不同意(1分)到非常同意(5分)。

(二)利他行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Individual):依 照Williams and Anderson(l991)的觀點,將人際利他行為定義為:個人在 人際互動之間所表現的利他行為,例如協助暫時離開崗位的同事、關心同 僚的工作狀況等。此部分問卷設計參考Williams and Anderson(l991)所發 展的量表修改而成。採Likert五點尺度衡量法,從非常不同意(1分)到非 常同意(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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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組織公益行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Organization):

成員積極從事對組織有所助益的行為,譬如:有事不能在職時會預先請 假、堅持維護組織秩序的個人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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