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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學習理論為基礎,提出政策取向的學習理論,為政策變遷 提供更正確的方向,符合學習型社會的時代趨勢。

2.缺點方面:

(1)這是一個高難度的整合模式,是否能夠反映現實,仍有待政 策執行的研究者的經驗研究。

(2)他所強調的10年以上的變遷過程,實在需要時間的考驗。

(3)該模式強調的利益與信仰體系之間的關係,以及政治經紀人 的角色功能,都尚未有明確的交代,仍有待未來詳加探討。

四、政府間政策執行溝通模式

M. L. Goggin、A. O'M. Bowman、J. P. Lester 和 L. J. O'

Toole 等四人 (1990)則將執行研究途徑分為三代,第一代為個案 研 究 時 期 ( 1970~1975 ) 、 第 二 代 為 理 論 建 構 及 應 用 時 期

(1975~1986)、第三代為動態性溝通理論時期(1987~今)(許耿地,

1993)。Goggin 等人認為政策執行在經歷兩代模式爭論之後,應該 從「理論建構」(theory construction)轉向為「理論考驗」(theory testing),因此應該特別重視概念的形成與相關變項的運作化和測 量,以便在比較的基礎上長期運用各種分析技術,使用多元方法,建 立政策執行旳動態面向;藉著解釋為什麼經過不同的時間,政策和政 府單位間會有不同旳行為,以發展克服妨礙進步的概念化和方法論問 題的科學途徑。

(一)理論內涵

Goggin 等人(1991;許耿地,1993)的政策執行溝通模式,其 主要理論要旨分析如下:

1.基於理論與實證的研究途徑,不斷的將模型的依變數加以概念 化,並隨時間、空間而變化,具有動態性及演進性。

2.致力於達成目標,建立更精密、更科學、量化、假設檢定、有效 性的理論。

3.認為政策制定者與管理者必須要能普遍的運用知識,先去設計

(design)或再設計(redesign)政策,才能事竟全功,亦即透 過設計、再設計把政策規劃與執行結合起來,認為三者不可分,

是一種整合途徑。

4.運用下列七種方法來剖析執行過程的動態性:時間序列分析

(time series analysis)、動態模型(dynamic modeling)、網 絡分析(network analysis)、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

判別函數分析(discriminate function analysis)、社會實驗

(the social experiment)、迴歸技術(regression techniques)。 5.傾向於採取混合方法的研究取向(mixed-method approach)。認

為每一種方法對於政策的研究各有其優缺點,因此採用富於變 化、多面向的研究取向最為適合。

Goggin 等人認為政策執行是一種極度繁複的過程,是一系列發 生於不同時間與空間的行政與政治決策和行動,所有的政策執行都必 須兼顧執行動態面的掌握,也就是要掌握政策執行的動態性。他們在 1990 年提出「政府間政策執行溝通模式」(The communication model of inter governmental policy implementation,簡稱溝通模式)

的整合模式,將多層次的變項歸納為自變項、中介變項、依變項三大 類,分別解釋並驗證此三大類變數之間複雜的互動情況,而三者的動 態關係決定政策執行所要採取的行動。

Goggin等人的研究以「聯邦政府提供的誘因與限制」和「州與地

方政府提供的誘因與限制」為自變項,以「州的決策」與「州本身的 能力」為中介變項,以「州政府的執行」回饋為依變項,來探討美國 各州政府是否願意執行聯邦政府的政策,而政策是否會因時間、空 間、政策、執行者、執行機關、以及執行環境特性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以建構不同政策未來執行的可能類型(李允傑、丘昌泰,2000)。可 以圖 4-4 說明其溝通模式和變項架構:

聯邦層次的 誘因與限制

州決策結果 州執行能力 州的執行 州與地方階層

的誘因與限制 回 饋

自變項 中介變項 依變項

圖4-4 Goggin的整合模式

資料來源:Goggin et a1.,(1990:32);

李允傑、丘昌泰(2000:118)

(二)模式內涵

Goggin 等人認為若執行網絡中涉及不同層級政府的參與者,中 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是不容忽視的,其所提出的「溝通模式」

就是一個有效政策執行過程的動態模型,可說是政策執行整合權變觀 點的代表(吳定,1994)。

1.州的執行(state implementation)

「州的執行」是將一系列聯邦政府既定決策、命令轉化成州 的決策或行動結果的一種過程,其特徵在於適時的、滿意的實踐 法律內涵旳表現,所以州的執行常被視為等同於「州的順從」或 是「法律程序需求的滿足」。

Goggin 等人不認同這種以政策結果來論斷政策執行的觀點,主 張以產出和結果來界定「州的執行」。「產出」是指計畫目標被滿足 的程度如何,「結果」則是指在廣泛的社會問題中,方案修正的變化 如何;在溝通模式中「州的執行」應該包括:執行過程、執行方案的 產出、最後產生的結果三項,也就是州政府能否順從聯邦政府的指令 推動政策、能否具體的達成既定目標、能否解決所涉及的社會問題(吳 定,1994)。

2. 聯 邦 層 次 的 誘 因 與 限 制 ( federal-level inducements and constraints)

Goggin 等人認為國家的政策決定即是一種聯邦層級的決策者與 其他層級的執行者之間的訊息溝通,聯邦層級的訊息稱為「政性訊息」

(political message),目的是要影響執行者的行動及改變社會的 價值分配,主要因素包括:(1)訊息內容-包括資源、訊息作為有效 解 決 問 題 的 可 信 度 ( credibility of message as available solution);(2)訊息形式-包括政策明確性、政策一致性、重複的 頻率次數、訊息的接收;(3)對聯邦政府首長的認知-包括合法性、

可信度。

國家政策決策的內容和形式,都會影響政府層級執行者的選擇和 行為,聯邦政府層級是透過客觀的法規條款(如規定不順從的處罰方 式)與主觀的影響力來影響政策執行,其中聯邦政府層級的「決策內 容」變數包括:政策類型、問題解決的急迫性、結果明確性的程度、

法規的強迫性、財力的配置、在權力配置上的預期結果、公民參與法 規的存在與否等;而「決策形式」則可能會影響到決策訊息的接收方 式,如決策相關性法規的明確性、決策與其他政策目標的一致性、決 策目的與程序的適應性;其他的變數則涉及傳達訊息者之間協議的範 圍,如政府官員與地方執行機關的合法性與可信度。Goggin 等人加 入政治與行政行為改變的重要考量,如國會所公佈的修正案即可能改

變聯邦層級的訊息內容(鄧雅仁,1999)。

3. 州 與 地 方 層 級 的 限 制 與 誘 因 ( state-and local-level inducements and constraints)

Goggin 等人指出此一變項的內涵包括利益團體、州和地方層級 民選官員、州政府的執行機關三組制度的互動,在這個層級上所做的 執行決定與行動,都可能因管理者在方案運作所需的費用、州政府民 選官員的偏好等,加入個人判斷而發生消費者與服務提供者之間討價 還價的現象。換言之,多種利益之間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每種 利益都有各自的期望、目的、資源及利害關係,衝突的結果即是造成 多方利害關係人之間的討價還價。此外,州與地方層級的決定同時會 受到政治、文化、經濟環境、執行組織的能力所限制(鄧雅仁,1999)。

4.州決定的結果與州的能力(decisional outcomes and state capacity)

Goggin 等人將「州的能力」界定為「州實行其偏好的能力」,

包括(1)生態能力(ecological capacity)-指州政府運作的相關 環境條件,其變項為州的經濟能力、政治能力、情勢能力;(2)組織 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city)-指採取目的行動的制度能力,

其變項為組織結構、執行人員、財力資源。

Goggin 等人在「溝通模式」中,將州層級的決策者置於相當重 要的位置,代表的是資訊接收者與評估者的樞紐地位(鄧雅仁,

1999)。認為即使在條件因素健全的環境之下,「執行」的產生仍必 須具備兩個條件:(1)做成執行的決定;(2)採取行動的「州的能力」。

政策過程中,即使客觀條件形成,決策內涵有共識,但決定執行的決 策者可能會因解釋其所接收到的資訊內涵不同,而使執行的決定改 變;當州政府做出執行的決定時,其所需採取的行動,不僅會受到聯 邦層級、州層級與地方層級偏好的影響,而且有可能因州的組織與生 態能力而影響其執行偏好。

5.回饋與政策再設計(feedback and policy redesign)

Goggin 等人認為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層級優先順序不同,個人、

制度、誘因與限制之間亦有差異存在,所以衝突是司空見慣的;而透 過個人與組織的學習能力與適應能力可以改變政策執行的環境,因此 假設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層級的誘因與限制是可以被修改的,當政策無 法達到預期目標或需要進行協調、合作時,政策便會重新設計,反映 政府間政策執行的變異本質。

(三)評析

Goggin 等人所提出的「溝通模式」企圖透過「由上而下」、「由 下而上」的整合途徑,探討影響政策執行的成敗因素。因此就「由上 而下」的途徑而言,必須探究聯邦政府層級的誘因與限制;就「由下 而上」的途徑而言,則要探究州與地方層級的誘因與限制。但是政策 的溝通工作相當重要,亦是決策者與執行者必須加以重視的,若只探 討不同層級間的互動影響仍不足以解釋政策執行的成敗,必須加入

「州的決定與結果」和「州的能力」之「中介變項」,掌握有關違抗、

延擱、策略性延擱、順服等「州的執行」型態,以避免發生不利的執 行情勢。另外,Goggin 等人也強調內外在環境因素對政策執行的影 響作用(鄧雅仁,1999)。

「溝通模式」認為聯邦政府在擬定政策上所提供的誘因,地方政 府會因整個時空環境而有不同的政策執行與限制,強調在地方自主權 與聯邦授權的政治環境因素下,地方政府會因各地方的需求、文化、

時間點、社會和經濟背景、以及本身執行能力的不同,採取因地制宜 的執行措施。透過回饋系統,讓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有彼此進行溝通 的機制,以了解政策執行上的限制,提供政策修正的資訊,對於政策 執行動態面的探討頗有著力,對政策的落實執行提供一個整合的觀

時間點、社會和經濟背景、以及本身執行能力的不同,採取因地制宜 的執行措施。透過回饋系統,讓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有彼此進行溝通 的機制,以了解政策執行上的限制,提供政策修正的資訊,對於政策 執行動態面的探討頗有著力,對政策的落實執行提供一個整合的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