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三節 國中生網路使用行為與智力之相關分析
本節主要以列聯相關、斯皮爾曼等級相關和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國中生網 路使用行為與智力的相關,研究結果分析如下。
壹、 網路使用行為與智力的相關分析
國中生網路使用行為中,網路使用地點、使用動機與使用情境為名義變項,
使用列聯相關進行分析,網路年齡、每次使用時間與每週使用時數為次序變項,
使用斯皮爾曼等級相關進行分析,結果如表 4-37 所呈現。
每次使用網路時間與智力為顯著負相關(γ=-0.180,p< .01),表示每次使用 網路時間越長,其智力較低。
每週使用網路時數與智力為顯著負相關(γ=-0.136,p< .01),表示每週使用 網路時數越長,其智力較低。
表 4-37 網路使用行為與智力相關摘要表 網路使用
地點
網路使用 動機
網路使用
情境 網路年齡 每次使用 時間
每週使用 時數 智力 0.516 0.538 0.477 0.029 -0.180** -0.136**
**
p< .01
貳、 國中生網路活動使用頻繁度與智力的相關分析
為探討國中生網路各類活動使用頻繁度和智力的相關情形,以積差相關進 行分析,結果如表 4-38 所呈現。
就網路活動中之生活休閒類而言,其與國中生智力為顯著正相關
(γ=-0.083,p< .05),表示國中生網路活動中之生活休閒類使用頻繁度越高,其 智力較高。其決定係數為 0.0069,代表國中生智力的總變異中,由生活休閒類 使用頻繁度所解釋的變異量僅 0.69%。
就網路活動中之遊戲類而言,其與國中生智力為顯著負相關(γ=-0.112,p
< .01),表示國中生網路活動中之遊戲類使用頻繁度越高,其智力較低。其決 定係數為 0.0125,代表國中生智力的總變異中,由遊戲類使用頻繁度所解釋的 變異量僅 1.25%。
就網路活動中之教育學習類而言,其與國中生智力為顯著正相關
(γ=-0.307,p< .01),表示國中生網路活動中之教育學習類使用頻繁度越高,其 智力較高。其決定係數為 0.0942,代表國中生智力的總變異中,由教育學習類 使用頻繁度所解釋的變異量為 9.42%。
表 4-38 國中生網路各類活動使用頻繁度與智力相關摘要表 網路各類活動
生活休閒 遊戲 教育學習 聊天交友 智力 0.083* -0.112** 0.307** 0.030
*
p< .05
**p< .01
參、 綜合討論
根據以上分析結果,網路使用地點、網路使用動機、網路使用情境及網路 年齡與智力的相關皆未達顯著。
每次使用網路時間、每週使用網路時數與智力為顯著負相關,表示每次使 用網路時間、每週使用網路時數越長,其智力較低。可能是每次使用時間及每 週使用時數越長,就越習慣網路上只求迅速而未求正確的文字使用,還有網路 遊戲虛幻的世界、視聽影音的聲光效果等,無形中對語文推理、圖形推理等方 面的智力發展造成阻礙。
網路活動中生活休閒類、教育學習類與智力為顯著正相關,表示國中生網 路活動中之生活休閒類使用頻繁度越高,其智力較高;遊戲類與智力為顯著負 相關,表示國中生網路活動中之遊戲類使用頻繁度越高,其智力較低;聊天交 友類與智力的相關未達顯著。此與廖思涵(2006)的研究大致相同。由此可知,
適度使用網路,利用網路的便利性獲得生活資訊以及進行教育學習,對智力之 發展有所幫助,但若大量使用網路遊戲,沈迷虛幻世界,則會對智力發展造成 阻礙。
本研究之假設二「國中學生網路使用行為與智力之間有顯著相關」得到部 份支持,但達到顯著水準的網路使用行為,都只是低度相關,表示在統計解釋 力上較不足夠。可能是樣本取樣上,其家長教育程度在高中職以下佔 91.3%,
經濟能力偏低,所以在網路遊戲等需花費金錢的網路活動,使用頻繁度較低,
因此,才會導致研究結果的解釋力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