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現行駕駛訓練與考照制度之回顧
2.2 國內外駕訓教育與駕照考驗制度之回顧
2.2.14 大陸駕訓教育與駕照考驗制度
基本上具有高層級之駕照可駕駛較低層級車種,農用駕照不得駕駛公路行駛之各 類車型,而取得駕 照後第一年為實習期,實習期滿符合規定才可正式取得駕駛 執照。以下表 2.17 介紹年齡條件、駕駛證取得方式、關於考試科目的規定,表 2.18 則介紹大陸駕訓測驗各科目考試內容、方法、及格標準。
表 2.17 大陸年齡條件、駕駛證取得方式、關於考試科目之規定
相關規定內容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 車型
18 歲以上,70 歲以 下
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
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准駕車型
18 歲以上,60 歲以 下
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 者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
21 歲以上,50 歲以 下
牽引車准駕車型 24 歲以上,50 歲以
下 年齡條件
大型客車准駕車型 26 歲以上,50 歲以
下 經由駕駛學校,培訓後經考試及格後即可取得。
持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之駕駛證,可以直接考試合格後取得駕駛證。
持有外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駕駛證或國際駕駛證,並在境外連 續居留六個月以上的中國公民,可以直接考試合格後取得駕駛證。
駕駛證取 得方式
居留期間一年以上可申請駕駛證,居留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可申請 臨時駕駛證。
考試科目為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及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應按照《考試科目表》
的科目進行考試。
持外國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駕駛證或國際駕駛證的,仍須考驗交 通法規與相關知識、道路駕駛。
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可免道路駕駛考試。
關於考試 科目的規
定 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者,僅需考驗道路駕駛。持軍隊、武裝 警察部隊小型乘座車、摩托車駕駛證三年以上的,可免道路駕駛考試。
表 2.18 大陸駕訓測驗各科目考試內容、方法、及格標準
2.3 小結
本節將進行國內外駕駛訓練制度與考照制度之比較,並彙整於表 2.19,分別 就考照資格之年齡限制、身體檢查及適性檢查、學習限制、筆試、路考、發照及 主管機關等列表比較管理規則與訓練制度方面。我國與其他國家駕駛訓練與考照 制度差異有以下幾點:
1. 考照資格:我國法定考照最低年齡略高於英、美、加、德、澳諸國。
2. 駕訓教育類型:德、法及大陸等國均規定需經過駕駛學校學習;我國與 日本並無此項規定,但我國參加駕駛訓練班的比例約有八成至九成五。
3. 學習駕駛證發放條件與時機不同:我國只需通過體格檢查與體能測驗即 可取得,其他國家大多需先通過筆試(駕駛道德、交通法規及標誌等),
證明已具備相關常識後才可持有學習駕照,日本還需先通過場考與適性 測驗。
4. 筆試內容:各國筆試有相當大的差異,及格門檻也不盡相同,其中以日 本對筆試要求最為嚴格,大陸筆試部分出題範圍遠較我國廣,且配分比 例依照重要性。
5. 路考項目:我國是在監理單位及駕訓班內設立場地進行考試,而本文所 羅列各國路考方式多採用實際道路考驗方式進行,其中大陸亦是如此。
6. 駕照取得方式:加拿大採逐步發照制,至少需歷時兩年左右,但經政府 認可之課程可於三個月內完成;澳洲與美國部分地區採駕照分級制,並 規定各級應遵守之規定,依據道路駕駛資料作為晉級或降級的依據。我 國經筆試與術科及格即可取得。
另也將各國學科與術科測驗之詳細內容比較,彙整如表 2.20。
表 2.19 各國駕駛訓練與考照制度比較表
表 2.19 各國駕駛訓練與考照制度比較表(續)
good performance, minor errors, major errors and critical errors.
有一個以上的 critical error 就不合 格,超過三個 major errors。至於 minor errors 的集合數並不一定
實際道路考驗
表 2.20 各國學科與術科測驗內容比較表
表 2.20 各國學科與術科測驗內容比較表(續)
第三章 理念架構與研究方法
國民對於交通安全之認知應該從小培養起,從最基本的步行開始,便需具備 用路人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識;隨著年歲增長,道路使用者也由步行慢慢開始使用 其他交通工具,由簡至繁地從自行車一直到機、汽車等動力車輛,用路身份也由 行路人轉變為駕駛人,心態上也將有所改變。故本研究將調查駕駛行為中,道路 上之實際駕駛行為與使用道路之駕駛心理層面分開討論。並於其後介紹本研究使 用之方法論。
3.1 道路駕駛行為架構
由前章所回顧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與現行駕訓教育可以發現,儘管我國民眾 多在駕駛訓練過程中密集習得實際駕駛車輛之技巧與經驗,但其他相關用路知識 與駕駛道德,其實在其幼年開始接觸交通環境時,即已逐漸在無形中開始累積。
例如年幼時搭乘父母親人車輛時,當時駕駛者的駕駛方式與遵守交通規則之程 度,將會影響其未來成年之後之用路行為。當未成年的青少年開始以行人或自行 車等方式獨立進行交通用路行為,學校教育提供的交通知識益發重要,也影響其 所面臨交通環境引發之個人感受,開始慢慢形成青少年未來成為駕駛人背後之駕 駛知識與態度。儘管駕照考驗後才能取得合法駕駛汽機車之資格,但對於騎乘機 車與駕駛汽車相關的一些相關技能與駕駛態度,其實早在青少年時期即已開始累 積。
3.1.1 駕駛技能與駕駛態度之發展
駕駛訓練與駕照考驗在制度上為足以積極提供用路人(駕駛人)有效教育功 能之管道。圖 3.1 中同時可看出,駕照考驗僅為一個用路人在其年滿 18 歲之後 某一選定之時間點,在一個人的用路知識與態度學習上扮演著單一考核點的角 色。因此駕駛訓練教育可說是駕駛人為了通過駕照考驗而特別接受之補習教育。
若駕照考驗制度能針對用路人所需要的安全駕駛行為(技能與態度)進行通盤性 的檢討與調整,結合駕駛訓練方法之改進並加強落實。相信將可更有效改善我國 道路交通安全之現況,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風險,並減少由於交通事故導致之民眾 財產損失與社會成本之浪費。
3.1.2 道路駕駛行為研究架構
本研究將針對整體駕駛人之實際道路駕駛行為進行架構。主要將之分為兩大 主影響構面,即駕駛表現(Driving Performance)與駕駛道德(Driving Manner),
此二構面則另分別由潛在構面對應,其中駕駛技能(Driving Ability)對應為駕駛 表現之潛在構面,而駕駛態度(Driving Attitude)則對應為駕駛道德之潛在構面,
道路駕駛行為架構如上頁圖 3.4。
3.1.2.1 主影響構面—駕駛技能
駕駛技能為安全操作車輛之必備要素,尤其基本之車輛操作技巧更是ㄧ切車 輛駕駛之基礎;ㄧ般而言,駕駛者的駕駛技能目前均是透過駕訓教育建立,然而 關於緊急狀況之處理與防衛駕駛之觀念,多由實際道路駕駛發生的「準事故」或
「既成事故」經驗而逐漸累積,這也是目前亟需改善的層面。
本構面大體上均屬於駕駛者的安全駕駛能力,而其量度方式可進行細緻之質 化行為觀察調查,亦即針對少數具有代表性之樣本進行深入訪問、測試、考驗,
從各方面得到其安全駕駛技能所及水準,但其成本相當高;故本研究受限於時間 與人力因素限制,僅針對其安全駕駛能力進行自我評價,其後再加以分析。
一、車輛維護
有鑒於車輛使用者須對其車輛定期定程進行檢查,以便於及早發現異樣,以 保持車輛之最佳狀態。車輛之簡易維修、檢查與故障排除應是駕駛人應學習之課 題。檢查處包含:煞車、輪胎、車燈、安全配備等,亦須瞭解不同油料、駕駛方 式對環境之影響。
考驗過程中,簡易車輛維護及保養應納入考驗項目之一,使每位駕駛人在車 輛結構與維護上有基本的認識。目前駕訓機構依據『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 理辦法』附件五『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應授課目及教學時數配當表』學科部 分安排 4 節的教學,但考驗時卻未納入考試範圍,顯示目前的駕照考驗制度中並 不重視此部分。
二、車輛操作車輛技巧
駕照考驗最基本之功能乃在培養駕駛人,從對車輛操控完全陌生直到駕馭自 如,所以駕駛教育機構在教學期間,依據『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附件五『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應授課目及教學時數配當表』關於術科規定及 考驗項目來訓練,並藉近 36 節的時間讓駕照考驗者學習車輛操作技術。而考驗 制度中術科考試是在考驗駕駛人基本車輛操作技術,而主要車輛駕駛技術包含:
1. 熟悉換檔時機與換檔技巧:手排車之離合器為使車輛前進之重要原件,
因此駕駛者當瞭解離合器之原理,還需配合其原理以掌握適當換檔時機
。自排車省去駕駛者掌握離合器的技巧,但對於各檔位的使用時機仍是 駕駛者應瞭解的。
2. 方向盤的正確操作:可藉由對方向盤的操控瞭解手與方向盤間的操作技巧,
並正確感覺方向盤與實際車輪轉向之關係;透過手、方向盤與車體間之關係 熟習轉彎、變換車道、倒車之方向盤與車輛操控之關係;訓練駕駛人穩定車 輛的技巧,特別在車輛通過峽路(橋)及快速行駛時保持穩定。
3. 煞車與油門的掌控:穩定的踩放煞車並避免緊急煞車、避免空檔時踩油門及 確實掌握不同時機踩煞車與油門的原則。煞車與油門控制得宜,行駛起來較 為舒適,且對於輪胎之磨損影響甚大。
4. 方向燈、手煞車及後視鏡的使用:方向燈是車輛轉彎或切換車道時使用之工 具,駕駛人對於方向燈開關位置瞭解與使用時機相互配合,以達到告知後車 或前車的義務。手煞車的使用方法與時機,以保障車輛於坡道上停駛不致滑
4. 方向燈、手煞車及後視鏡的使用:方向燈是車輛轉彎或切換車道時使用之工 具,駕駛人對於方向燈開關位置瞭解與使用時機相互配合,以達到告知後車 或前車的義務。手煞車的使用方法與時機,以保障車輛於坡道上停駛不致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