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現行駕駛訓練與考照制度之回顧

2.2  國內外駕訓教育與駕照考驗制度之回顧

2.2.5  芬蘭駕訓教育與駕照考驗制度

4. 在built‐up area中開車  5. 離開車流 

學生必須要在 built‐up area 中能操縱車輛、注意號誌、

與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互動、評估交通狀況,才能進行下 個部分訓練。 

表 2.7  芬蘭駕訓教育階段內容  (續) 

目的 

有規劃路線與預見能力以減少交通事故與節約能源、了解 在 built‐up  area 與在道路上開車不同、知道在不同交通 狀況下通常會有的危險、了解身為駕駛者的責任、發生車 禍如何處理、必須要有能力在 built‐up area 中自己開車。

學科教育 

6. the human being as a driver  7. 車禍現場動作 

表 2.7  芬蘭駕訓教育階段內容  (續) 

No note  表示沒有正面也沒有負面的表現。 

表 2.7  芬蘭駕訓教育階段內容  (續) 

開始測驗 

1. 駕駛者必須表現其可以在車流中安全、平穩的開車。 

2. 在測驗的路上,主考官須評估駕駛者的能力與開車方式,並了 解駕駛者在各種道路情況中如何駕駛車輛。 

3. 主考官在表格的左邊紀錄駕駛者各個部分的測驗分數(使用駕 駛者評估自己能力的指標)。 

測驗過程 

1. 操作車輛:駕駛者須在許多不同的交通環境中獨立操作車輛,

包括有開車前的準備事項、調整座椅、啟動、停止、煞車、速 度調整等需被注意。 

2. 控制交通情況:駕駛者須在建立的區域(像道路)獨立處理許多 交通情況,了解交通標誌。 

3. 注意行人、機車與機踏車騎乘者:駕駛者須隨時注意行人與機 踏車騎乘者,且在接近小路時特別小心。轉彎時,駕駛者須隨 時注意行人或腳踏車騎乘者。 

4. 洞察與避險危險的能力:駕駛者須能夠偵測與避免各種危險,

有預見各種情況、其他道路使用者與道路狀況的能力。 

5. 經濟的開車方式:必須避免引擎空轉、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以 節省不必要的加速與煞車。 

 

測驗結束 

„ 主考官與駕駛者比較彼此的評估結果,為了要使駕駛者能夠 達到3分,兩者須達成共識。這個分數並不影響最後的結果,

但是對於給駕駛者的回饋卻是非常重要的。 

„ 主考官會讓駕駛者知道其開車方式的優缺點。 

„ 由主考官決定測驗評估標準決定通過(F、No note、G)或失敗 (K)。 

考照者通過第二階段且沒有違反任何交通規定,則可拿到駕照。如果駕駛者 沒有發生任何違反交通規則且沒有任何可以收回或改變駕照的原因,則駕照可以 用到70歲。 

2.2.6 丹麥駕訓教育與駕照考驗制度

[19]

 

丹麥汽車考照規定,報考者年齡須達 17 歲 9 個月,駕駛訓練僅限於駕訓機 構訓練,禁止私人訓練。丹麥考驗單位提出六大駕駛訓練目標: 

z 讓考照者瞭解到路上會遇到之風險,授予交通相關法律之知識。 

z 讓考照者瞭解車輛之特性,以發現影響安全之障礙。 

z 讓考照者瞭解自己行為之極限。 

z 讓考照者有能力判斷交通狀況,不讓自己或其他用路人招致危險。 

z 讓考照者成為有責任感與細心之駕駛。 

z 讓考照者瞭解較脆弱之用路人與車輛之特別關係。 

為達成上述六大目標,駕訓教育課程分成 9 大部分,如下表 2.8 所述: 

表 2.8  丹麥 9 大駕駛教育課程及其目標 

課程  課程目標 

1. 車輛內部設備、

交通法規與證件 

瞭解車輛之構造與設備,並判斷能影響安全之因素,

並知道法律、條例與重要證件。 

2. 於教練區學習基 本操作車輛技巧 

發動、停車、轉彎、煞車等技巧,每位學員須完成 5 堂課以上之練習以熟悉道路狀況,其中至少 4 小時須 為學員獨立操作,且每項目都必須正確操作兩次以 上。在此過程中,教練主要是監視學員之駕駛狀況。

3. 車輛特性之瞭解  瞭解車輛加速、煞車與輪胎之效能,學習處理危險情 況並能判斷風險。 

4. 駕駛過程 

屬心理層面之駕駛知識,須建立學員安全駕駛之態度 與行為。瞭解其他用路人之行為以在駕駛時預見可能 的錯誤。熟悉健康狀況、駕駛行為,對學科理論之瞭 解應與道路駕駛合而為一。 

5. 道路狀況  瞭解天氣、道路狀況與其它用路人之行為風險,以利 在某路段或地點預知危險,並知正確應對方案。 

6. 駕駛基本知識  明確瞭解駕駛行為之交通條例專有名詞。 

7. 道路駕駛 

安全適當地調整自己以適應不同駕駛情況、不同道路 與不同時間之交通法規。逐步地增加練習難度,對操 作車輛之難度不僅只是駕駛人意識與車輛操作,也須 考慮道路情況。實際練習應該包含啟動、停車、變換 車道、轉彎、超車等動作。 

8. 試車場駕車 

瞭解駕駛有關之基本生理狀況並適應不同道路環境之 速度、輪胎、煞車與緊急應變,且認識停止車輛所需 最短距離。練習應在一般道路狀況,再移到較平滑之 道路表面,主要是訓練學員瞭解緊急操作時速度之重 要。學員通過滑地駕駛之理論教育後,針對完成之練 習發給證明,檔案保留 3 年。 

9. 駕訓考試之準備 

認識考試需求、考照情況和如何取得駕照,並告知學 員與駕照相關之重要法律與條例。在訓練班評估考試 中,學員有機會參加學科與術科測驗執行之狀況與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