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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築外牆檢修—外牆磁磚

第五節 國外情況與制度

5.5.1 澳洲、英國

在澳洲,外牆磁磚的應用並不廣泛,相反地,水泥粉刷或牆面漆會更受 歡迎。英國天氣經常陰冷潮濕,但像澳洲一樣,外牆貼磁磚的應用並不常見。

5.5.2 新加坡[25, 26]

在 80 年代末和 90 年代初,外牆磁磚掉落的事故頻繁發生,有關當局呼 籲減少在四層以上的建築物上使用外牆磁磚。與此同時,其他替代性外牆裝 飾材料,例如鋁板、石材和帷幕牆開始進入市場,並迅速成為了建築行業人 士避免外牆磁磚相關問題的普遍選擇。

目前新加坡不少建築物採用外牆粉刷油漆的方式,而為了開發適合熱帶 氣候的外牆塗料,新加坡政府撥專款特別研製。

對於是誰可以進行粉刷工作,新加坡政府對此相當嚴格。粉刷的施工業 者,必須經由新加坡建築工業局以企業資產、專業技術人才、已完成之工程 等項目進行評定,始取得承接外牆塗料施工之資格。施工公司提供 6 年品質 保證。

依照新加坡建築物和公共物業維修保養與管理條例規定,外牆至少 5 年 塗刷一次,以保常新,相當於另類拉皮。

5.5.3 香港[27, 28]

於 2011 年 6 月通過「2011 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引入強制驗樓及強 制驗窗計劃的作法。香港發展局制訂四項附屬法例—「2011 建築物(檢驗及 修葺)規例」、「2011 年建築物(管理)(修訂)規例」、「2011 年建築物(小 型工程)(修訂)規例」及「2011 年〈2011 年建築物(修訂)條例〉(生效 日期)公告」,訂明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運作,授權建築事務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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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的涵蓋範圍及標準;5.詳細調查(就強制驗樓計劃而言);6.對建築物及 窗戶的訂明修葺;7.自願遵守規定。

在強制驗樓計劃中規定,屋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 3 層 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註冊檢驗 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 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每年屋宇署會分別揀選 2,000 幢及 5,800 幢的 樓宇進行強制驗樓、強制驗窗工作。樓宇業主須每 10 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

而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每 5 年進行一次檢驗。

強制驗樓計劃的訂明檢驗涵蓋範圍,分為以下 4 類,外牆磁磚亦含括在 內:

一、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如外牆、圍牆、飾面磚或瓦片等外牆飾面、

天窗……等

二、結構構件:柱、牆、梁、樓板、樓梯……等 三、消防安全構件:逃生途徑、耐火結構……等

四、排水系統:位於建築物外牆的排水系統、公用部分的排水系統……等 除了檢驗相關規定之外,費用問題是民眾是否願意配合的重要考量。對 於這一點,香港市區重建局與香港房屋協會聯合於樓宇檢驗、修葺之各階 段,提供業主(屋主)在技術及財務方面的支援。資助金額是根據有關樓宇 的同一份大廈公契內列明的所有住用及商用單位數目來計算資助上限,最高 可達 10 萬元港幣;資助款的用途為樓宇公用部分進行首次的規定檢驗。

5.5.4 日本

日本與我國相近,外牆採用磁磚的情況甚為普遍。1990 年 5 月 19 日起,

日本建設省住宅局「防止磁磚脫落之磁磚外牆、水泥砂漿外牆診斷指針」中,

對外牆診斷有相關規定[29]:

一、外牆定期診斷:

(一)建築基準法第 8 條及第 12 條,要求建築物之所有者、管理者及使

定之狀態,並定期任請專業人員進行點檢。

(二)建築物竣工 2 年內:採診斷等級Ⅰ(若外牆已發生問題,則採診 斷等級Ⅱ)

(三)每 3 年診斷 1 次:採診斷等級Ⅰ(若外牆已發生問題,則採診斷 等級Ⅱ)

(四)建築物竣工 10 年前後:採診斷等級Ⅱ,必要時須進行接著強度測 定

表 5-5 診斷等級及其內容

診斷等級Ⅰ

(1)外觀目視法+部分打診法

(2)外觀目視法+「局部紅外線裝置法與部分打診法的併用」

診斷等級Ⅱ

(1)全面打診法

(2)全面紅外線裝置法與部分打診法的併用

(資料來源:剥落による災害防止のためのタイル外壁、モルタル塗り外壁診断指針[30])

(五)診斷等級Ⅰ:

1.部分打診法實施範圍:

(1)產生缺陷或剝落的磁磚、水泥砂漿處約 1 公尺內 (2)龜裂痕跡兩側約 1 公尺內

(3)白華部分及其上部約 1 公尺內 (4)鏽蝕痕跡及其上部約 1 公尺內 (5)開口部周邊約 1 公尺內

(6)欄杆扶手上緣、窗台等異種材料界面部分約 1 公尺內

(7)出隅部分、女兒牆之壓簷上端、雨庇及窗台部分約 1 公尺內 (8)混凝土澆置界面及伸縮縫周邊約 1 公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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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任一情況,則針對脫落、龜裂、浮起等位置進行修補。

(1)至少出現一個部位產生磁磚或水泥砂漿的剝落,其面積占 1m2 以上

(2)牆面整體呈現龜裂現象

(3)牆面呈現兩個以上的表面浮起

(4)依據部分打診法等探查結果,浮起面積占探查面積的 30%以 上,或是浮起面積 3m2以上的部位有兩處以上

(5)其他,若牆面表面出現異狀,依據預防外牆裝修材脫落的考 量,須實施診斷等級Ⅱ。

(六)診斷等級Ⅱ:

依據診斷等級Ⅱ的測定所發現的浮起、膨脹等現象,均視為具 有脫落之風險,必須實施修補或改修。

二、日本建築物外牆診斷人員:

目前日本建築物外牆主要診斷技術人員有 3 種(建築表面診斷技 術者、建築表面改修施工技術管理者、混凝土診斷士),須依規定接受 講習與考試後,方能取得資格,且每隔 4~5 年辦理更新。

第六節 國內做法

5.6.1 現有外牆磁磚設計/施工階段安全管理措施 一、CNS 國家標準:

(一)CNS 9737 陶瓷面磚:包括面磚之種類、品質特性、試驗、檢驗、

產品稱呼法、標示等

(二)CNS 1261 陶瓷面磚用接著劑:包括面磚用接著劑之種類、品質、

試驗、檢驗、製品之稱呼法、標示、施工處理之注意等 二、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一)第 09310 章 鋪貼壁磚

(二)第 03942 章 石材磚鋪貼

(三)第 09751 章 金屬構架花崗石牆面

由台灣陶瓷工業同業公會於 103 年 10 月出版。

四、常用施工大樣

由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於 74 年 12 月編印之常用施工大樣,收錄有 面磚牆面之大樣圖例。

五、技能檢定規範

關於面材舖貼,已納入丙級與乙級之泥水(面材舖貼項)技術士 技能檢定規範中。

5.6.2 相關法規規定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7 條,已規定起造人應將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 列入移交項目之一,而外牆飾材之保養維護及定期勘驗機制與方法,自 應依上開規定,載明於使用維護手冊中,作為建築物使用人後續保養維 護之參考。

二、本部營建署擬將建築物外牆飾材檢查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制,目 前正研商細節。

5.6.3 補助措施

關於老屋拉皮之補助,以國內六直轄市為例,皆有其各自認定條件。簡 要整理如下表:

提升建築物長期品質與機能推動架構之初步研究

104/12/31

桃園市 1.屋齡 15 年以上,且符合以

104/07/29

地區 補助對象 補助施工

104/06/10

台南市 屋齡 20 年以上 最高 45% 台 南 市 政 府 都市發展局

104/08/28 高雄市 40 年以上(僅透天) 每 棟 最 高 補

104/06/30

(資料來源:各轄市政府網站,及蘋果地產網站[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