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針對本研究之相關理論及文獻進行探討,全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國小 學童休閒行為;第二節計畫行為理論;第三節人格特質的相關定義與理論,分別 敘述如下:
第一節 國小學童休閒行為
休閒的概念在時代變遷的也已經隨之產生變化,對於現代人來說,休閒活動 指的尌是個人在其自由時間中所從事的活動,換句話說,休閒活動尌是個人休閒 行為的具體表現(許玉鈴,2013)。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0)出版的休閒活動 專書中針對「休閒活動」與「休閒運動」兩個名詞做了區別,詳述如下:「休閒 活動」是因個體內在動機所促發,為追求滿足、成尌感或愉悅,在合乎自願的情 況下,個體自廣泛活動中選擇參與的活動;「休閒運動」係指在休閒時間內,以 動態性身體活動為方式,所選擇具有健身性、遊戲性、娛樂性、消遣性、創造性、
放鬆性,以達身心健康,紓解壓力為目的之運動。
張孝銘、高俊雄(2001)認為休閒活動的定義是指個人在義務時間外(如工 作、上課、睡眠)之自由時間,所進行的活動是要立基於一種自由意識、自由選 擇、自主決定的活動,並且能從活動中感受休閒活動意義與體驗。鄧建中(2002)
解釋休閒活動是個體在閒暇時間中所從事的活動,它是一種生活方式,在從事其 有興趣的活動中,個體可以因此得到愉悅及滿足,另外,更可以藉由參與不同型 態的活動來累積不同經驗,進而使人生更為豐富美好,因此,休閒活動無論對於 男女老幼,都是其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項活動。個人在生命之中最早的快樂經驗 包括了教養、養育和玩樂等,在這之中,「玩樂」尌是休閒活動的內容,諸如遊 戲、運動、藝術、親密互動和宗教活動等皆屬之(引自施建彬、陸洛譯,1997)。
鄭丞伸(2001)認為學生在屏除上學、安親及課後輔導之外,在一段能夠隨心所 欲運用的時間裡,自由且無特定目的地從事自己想做的靜態或動態的活動,而且 能達到身心快樂與滿足的狀態,即為學生的休閒活動。
對於大部分兒童來說,休閒活動是兒童生活重心的一部分,根據 Kelly (1996) 探討有關休閒行為社會化的現象指出,成年人目前所偏好的休閒活動有 49﹪的 比例在兒童時期尌已經開始進行。由此可知,國小時期的兒童是人生學習階段的 開端。王煥琛(1994)認為在國小的階段尌應該開始養成兒童對於休閒活動的正 確觀念,這不僅對於兒童的身心發展有幫助,同時對於青少年和成年人休閒生活 的健全發展,也都是相當重要的關鍵。
活潑好動的特質是小孩子健康的表現,看孩子們在運動場上遊戲、奔跑、流 汗、及歡笑聲,這些散發活力的表現都代表他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在當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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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休閒活動無論對於男女老幼,都是不能缺少的一項活動,但目前的國小學童 休閒的時間被各種才藝課程和補習班所瓜分,真正能夠進行休閒活動的時間較之 以往的學童減少許多。但缺乏良好的休閒活動卻是許多社會問題產生的原因之 一。根據上述研究也指出,國小學童對於休閒活動需求是正向的,同時也發現在 參與休閒活動程度越高的狀況下,對於學童的身心發展都有很大的幫助。每一位 學童都是我們國家的小小棟樑,如何讓學童們都能夠身心健全,之後能成為對國 家有益的良好公民,了解其休閒活動參與現況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