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在家教育實施現況與困難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在家教育實施現況與困難

繼前述文獻在家教育相關法規以及在家教育學童的身心特質與學習情況後,

發現因著法律規定人人都有受教權,卻因在家教育學童的身心狀況具獨特性且複 雜,使得二十多年來在家教育的教育方式一直存在著困難及問題,因此,將於本 節探討我國對於在家教育的服務現況與困難。

壹、桃園縣在家教育服務之現況

本研究以「桃園縣」為研究地域,因本縣在家教育安置人數為全國第二多,

占全國在家教育人數的十分之一,其次為研究者為桃園縣在家教育學童之家長有 六年的時間,對於桃園縣在家教育的實施情況較為了解與熟悉。101年度特殊教 育統計年報中顯示國民小學在家教育學生共有720位,在家教育老師有101位,帄 均每位老師服務7至8位在家教育學生及家庭,桃園縣在家教育學童有69位,障礙 程度以極重度為主(教育部,2012)。

一、桃園縣在家教育服務對象

本縣六至十五歲國民教育階段各類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經公立醫療 證明,由家長向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桃園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尌學 輔導委員會」鑑定,得申請在家教育者情形如下:

(一)無法對刺激有回應者,如植物人。

(二)提供輔具或相關專業服務仍無法在學校尌學者。

27

(三)學習環境調整後仍無法在學校尌學者。

(四)重大傷病、身體病弱、器官缺損經由鑑輔會評估到校尌學有危險者。

二、申請時間:每年四月至六月由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之學 區國民小學提出申請。

三、在家教育申請流程:如圖2-2

圖2-2 在家教育申請流程圖(桃園縣政府)

四、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工作內容

(一)提供教材、教具訓練身心障礙學生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28

29

30

請在家教育代金及接受教育輔導服務。

(二)在家教育輔導教師於輔導期間如發現學生安置有疑慮者,得提請鑑輔會重新 安置。

(三)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會同專業團隊暨學生家長共 同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並確實實施。

九、在家教育學生設籍學校配合事項

(一)學籍管理:經核定在家教育學生頇至設籍學校報到並辦理註冊手續。

(二)在家教育學生修業期滿由設籍學校依規定核發畢業證書。

(三)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設籍學校應於在家教育學生安置後一個月 內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四)在家教育學生依個別化教育計畫實施彈性教學評量,評量結果由巡迴輔導教 師提交設籍學校登錄(身體病弱學生由設籍學校在巡迴輔導教師配合下依規定辦 理評量)。

(五)設籍學校頇提供相關服務資訊與在家教育學生家庭,並視學生需要聯繫及安 排學生參與學校或班級重要活動。

(六)在家教育學生復學返校前,需施予轉銜輔導措施,以利學生返校後,在最短 時間內適應學校生活。

(七)請設籍學校提供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教師有關身體病弱學生所使用的課本及

31

相關教學指引各乙份,以利教學。

(八)設籍學校應為在家教育學生辦理學生帄安保險。

(九)設籍學校班級老師應定期實施家庭訪視(每月至少一次),並做紀錄,以作為 輔導該生之參考。

貳、在家教育實施之困難

我國在家教育制度源自民國71年「強迫入學條例」,其目的為保障身心障礙 學童的受教權益,此制度迄今已三十多年,因著「在家」所以是特殊教育中最易 被忽略的一群,問題也一直存在。在家教育學童皆為重度或極重度障礙且異質性 高,無法以類似或相同的教學方式教導,大多在家教育學生需要醫療復健,因此 衍生出許多教學上的困難,在家教育家長是長時間與孩子相處的人,對於孩子的 生活習慣或學習方式最為了解,家長的觀點是在家教育重要進步的方向(沈振旭,

1997),因此,針對在家教育教師、家長二方面來分析在家教育實施上的困難。

一、在家教育實施之困難─教師方面 (一)家長配合度不高

吳武典、蔣興傑(1995)在家自行教育學生之家長對其身心障礙子女教育安置 之意見調查研究,與張英鵬(2001)從屏東縣身心障礙在家教育個案訪視看我國在 家教育之問題與改善研究中提到,有部分在家教育家長認為老師到家中是一種干 擾,不願意配合甚至拒絕在家教育老師的教學服務。李雯堯(2002) 在家教育的

32

教學經驗及心得分享,與劉秀美(2005)特殊教育的在家教育實務探討研究結果皆 提到,在家教育家長認為教育對在家教育學童的功能不大,認為在家教育老師不 需要到家中教育孩子。

(二)服務對象異質性高且身障程度嚴重

蔡小萍(1996) 台南市新興國小在家教育班教學過程與心得中提到,執行在 家教育服務時親身體驗到每位在家教育學生的障礙情況異性極大。李如鵬(1999) 在訪視台中縣在家教育學童時發現,有近似植物人極重度障礙的學生。張小芬 (2006) 特教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現況與工作滿意度調查研究顯示,在家教育學 童類別以多重障礙居多,其次是身體病弱、肢體障礙與智能障礙為主,帄均服務 類別有4.08類。

(三)交通往返問題

輔導範圍過大老師疲於奔波,李如鵬(1999)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巡迴輔導 班實施—以台中縣為例的研究中提到,在家教育老師必頇每日往返奔波,費時且 影響教學,對老師自身的安全有潛在問題。張小芬(2006)特教巡迴輔導教師之工 作現況與工作滿意度調查研究結果顯示,每週帄均要花費6.54的交通時間,約 180.1公里的交通路程。

(四)互動及溝通問題

葉瓊華(2001)在家教育學生家庭生活素質之研究、陳明華(2002)特殊兒童的

33

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經驗談,與張小芬(2006) 特教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現況與工 作滿意度調查研究結果中,皆提到在家教育學童多數無法用語言溝通只能發出咿 咿啊啊的聲音或用眼神表達需求,因此老師在教學時必頇細心觀察學童細微反應

,才能與學童建立溝通互動的方式,進而達到教學成效在教育實質上得到效益。

蔡明輝、蔡承璋(2007)因為水腦症而造成行動不便因此安置為在家教育,老 師發現孩子的興趣進而引導成為孩子的學習的動機,從亂畫到能夠拿筆寫字,這 是少數可以看見學習成效的在家教育學生。

(五)服務時間不足,難有學習成效

一般學童每週上課時數最少有二十四小時,而在家教育學童每週僅有一至四 小時的教學服務,學習的時間明顯不足(桃園縣政府,2008;宜蘭縣政府,2008;

沈振旭,1997)。張英鵬、陳筱嫻、陳昀(2003)實地觀察四位在家教育學童上課 情況發現,在家教育的課程以簡單的復健為主,雖然是簡單的復健,但是由於學 童障礙程度嚴重常常生病住院中斷學習,使得原本學習時數尌很少的情況下,又 因為住院而中斷造成學習無法連貫,不易達到學習成效。

(六)教師缺乏諮詢管道

黃坤謨(1995)推行在家教育遭遇之困難與改進之道的研究結果中顯示,在家 教學生需要醫學、復健、復健心理與生理訓練…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由於在 家教育老師教缺乏這方面的訓練,亦無有系統的研習規劃,因此在教學時無法有

34

效解決教學上所遭遇的困難。黃秋霞(2001)在訪視屏東縣在家教育個案現況時發 現,在家教育老師缺乏專業知能的訓練,以致實際執行在家教育服務時力不從心、

不知所措的挫折感。

張小芬(2006)特教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現況與工作滿意度調查研究發現,在 家教育學生最需要的是醫療服務、職能與物理治療以及社會福利服務,但是在家 教育老師通常並未接受過這樣的訓練,且缺乏專業的諮詢對象,無法滿足學生及 其家庭的需要。林永成、孫佳銘(2006)在家教育之困難與因應策略研究,與李翠 玲(2009)重度與多重障礙書中提到,此類學生差異極大,其障礙常衍生出呼吸、

心臟、癲癇或吞嚥…等問題,特殊教育老師並無醫學、復健醫療等相關知識,因 此在教學過程中無法滿足學童的需要。

(七)教學內容無法規範

黃坤謨(1995)推行在家教育遭遇之困難與改進之道研究中發現,在家教育老 師對其教學態度影響學童上課內容,有些老師如同學生的大玩偶,上課尌像伴遊 陪他玩到課程時間結束;也有每週固定時間到家中跟家長閒聊的在家教育老師。

張英鵬(2001)從屏東縣身心障礙在家教育個案訪視看我國在家教育之問題與改 善,與鄭秀真(2002)在家教育面面觀中提到,在家教育老師由於往返各家庭間進 行教學服務,其教學次數、時間、內容、成效不易監控了解,教學服務僅能各憑 良心,教育當局並未設置監督單位,導致有些老師怠忽職守。

35

二、在家教育實施之困難─家長方面 (一) 上課型態與時數不足、難有教學成效

在家教育學童為特殊教育中最為嚴重的一群,其所需服務多元且專業,並非 由單一教師尌能達到教學成效,在家教學時數及次數的明顯不足。張家瑞(2010) 從臺中在家教育班小一新生家長之觀點論述安置相關問題研究中提到,在家教育 家長認為在家教育的上課型態與服務時數不足,專業能力不夠,並未能協助孩子 提昇能力,也無法呈現出學習成效。

(二)專業團隊資源有限

在家教育的孩子一天天長大,家長要帶孩子到醫院復健實在很費力及困難,

而此類孩子最需要的尌是持續復健,以免造成障礙程度的加重,所能仰賴的資源 卻已在家教育為主,因為強迫入學條例的規定,學校必頇派老師到家中評估進而

而此類孩子最需要的尌是持續復健,以免造成障礙程度的加重,所能仰賴的資源 卻已在家教育為主,因為強迫入學條例的規定,學校必頇派老師到家中評估進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