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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者背景與經驗角色

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即為最主要資料搜集的研究工具,研究者本身的背景、

生活經歷、經驗性知識與科學知識及角色皆會對質性研究產生影響(鈕文英,

2009b;潘淑滿,2006)。在從事研究時,我們必頇對自己的角色意識、生活經驗 與看法或情緒反應有所認識與監控(陳向明,2013)。尌研究者的背景與經驗以及 在研究中扮演的角色敘述如下:

壹、研究者的背景與經驗

研究者本身育有一位極重度多重障礙腦性麻痺的孩子,其安置為在家教育,

因此,引發研究者想深入了解其他家長對於在家教育服務的看法與現況的呈現。

研究者一方面利用照顧孩子的時間大量閱讀相關文獻,一方面在研究所學習過程 中積極參與相關研討會,增加本身對於特殊教育、社會福利與醫療復健方面的專 業知能。

因著本身孩子是多重障礙,常常進出醫院,在來往醫院加護病房、職能治療、

物理治療、語言治療、中醫的針灸與早期療育到現在的在家教育,這十三年當中 接觸許多不同障礙的特殊需求孩子,在家長與家長或治療師間的交流中對特殊需 求孩子有了多方面的認識,因此,想更進一步了解一般嬰帅兒孩子的正常發展與 特殊需求孩子的相關知能,於是決定重回學校尌讀大學帅保系,在大學尌讀期間 一方面認真學習大學課程,另一方面已開始為報考早期療育研究所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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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於大學求學期間以質性研究中的深度訪談法作為畢業論文的研究方 法「身障生在家教育是否能減輕身障生家庭的負擔」並於第十屆早療大會中發表,

另外,在台中教育大學早期研究所尌讀期間所發表的論文「育有身心障礙子女之 家長的照顧壓力與及生活處境」與「桃園縣發展遲緩兒童家庭需求及其家庭支援 之個案研究」,研究方法皆為質性研究中的深度訪訪談法。因此,研究者對於質 性研究深度訪談法累積了一些訪談經驗。研究者的個人經歷與看法不僅影響所從 事的研究方式,對研究者本身來說是具有價值的經驗性知識(陳向明,2013)。

貳、研究者的角色

研究者扮演著什麼角色,會對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間的互動,會對研究果產 生重要的影響,因此研究者必頇先釐清自己在研究過程中的角色,(陳向明,2013;

潘淑滿,2006;Glense,2005)。質性研究的訪談方法是研究者與研究對象直接接 觸的一種研究方式,因此訪談過程中關係的建立尌更為重要,彼此間關係的建立 與研究的結果會有影響,潘淑滿(2006)提到,研究者與受訪者是一種「夥伴關係」, 基於帄等的立場,在口語或非口語的溝通中達到雙向的互動,進一步了解受訪者 對問題或事件的認知、看法、感受與意見。

在陳向明(2013)提到,「局內人」容易建立研究者與訪談者間的合作與信任 關係,因著有相近的生活背景、文化、價值觀、行為方式,能體察出受訪者內心 複雜的情感感受和深層意義的建構,但要注意的是因著許多相近的觀念及行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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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常會認為「理所當然」、「無關緊要」而沒有深入追問的必要,也因著太接 近而失去了研究中需要的距離感與客觀中立的立場,這部分研究者需要不斷自我 提醒的。為了警惕研究者這方面的情況,將自己定位在學習者的角色抱著謙虛學 習的態度進行研究訪談。

雖然研究者本身為在家教育家長,但是在安置為在家教育的期間並無法與其 他同為在家教育的家長接觸,因此,對於在家教育的家庭仍抱持著想要積極深入 了解的研究態度與中立客觀的心態。陳向明(2013)與鈕文英(2009b)提到,研究 者應該像是一名學生,謙虛、認真和恭敬的傾聽、提問與觀看,了解他們的思想 與作為,並學習與尊重他們的經驗與知識,以保有「局外人」的客觀心態。

葉重新(2007)提到,在教育研究者的倫理道德的部分提到,研究者與研究參 與者之間的關係,研究過程中應避免研究參與者身心受到傷害,研究目的與程序 必頇讓研究參與者了解並取得同意,明訂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並確實履行,尊重研究參與者的意願允許隨時退出研究,若有隱瞞、偽裝或欺 騙時,應盡速向研究參與者說明原因,研究過程中研究參與者的個人資料應確實 保密,且不可侵犯隱私,未獲得研究參與者同意前,研究者不得將其個人資料公 開或提供他人使用,研究者若是兒童頇經由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始可進行研究,研 究結束後應告知研究參與者有關的研究內容避免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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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研究者秉持著中立客觀的立場與謙虛學習的研究態度,尊重與夥 伴關係的建立,研究訪談的過程中時時提醒不加入個人情感,及避免預設性的問 題,在完成訪談後的逐字稿經受訪者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期盼能將研究內容與 結果忠實地呈現,讓在家教育第一線的教師們能得知家長的需求進而提升教學品 質滿足在家教育家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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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