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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論師對彌陀淨土的模糊認知

在文檔中 華嚴學對淨土宗的影響 (頁 46-55)

第三章 華嚴義學對淨土宗的影響

第一節 地論師對彌陀淨土的模糊認知

《 十 地 經 論 》 在 東 漢 末 年 到 北 魏 宣 武 帝 時 候 譯 出 , 正 值 華 嚴 類 經 典 獨 立 流 傳 的 時 期,當 時 重 要 的 經 典 有《 佛 說 兜 沙 經 》、《 佛 說 如 來 興 顯 經 》、《 漸 備 一 切 智 德 經 》、《 佛 說 菩 薩 本 業 經 》 等 , 研 究 《 十 地 經 》 的 地 論 師 們 才 能 算 是 最 初 的 華 嚴 學 者 , 重 神 通 是 他 們 研 究 後 的 一 個 特 色 , 而 對 於 西 方 彌 陀 淨 土 , 沒 有 統 一 的 認 識 , 在 主 流 派 系 中 , 對 彌 陀 淨 土 也 沒 有 採 取 一 致 的 態 度 。 所 以 , 華 嚴 僧 眾 中 對 彌 陀 淨 土 有 堅 定 信 仰 者 , 並 不 多 見 , 記 載 中 求 生 淨 土 的 , 主 要 是 慧 光 一 系 的 僧 眾 , 包 括 慧 光 、 道 憑 、 靈 裕 、 道 昂 , 但 由 於 記 錄 得 過 於 簡 略 , 我 們 也 無 法 確 定 , 諸 僧 所 求 生 的 , 是 否 就 是 彌 陀 淨 土 。 其 中 最 早 而 可 確 信 的 記 載 , 應 是 道 昂 。 另 外 , 慧 光 的 再 傳 弟 子 淨 影 慧 遠 , 雖 未 求 生 淨 土 , 卻 對 淨 土 做 了 一 番 詳 細 的 釋 論 , 值 得 參 究 。

慧 光 1, 俗 姓 楊 , 定 州 長 盧 人 , 北 魏 時 人 , 實 際 生 卒 年 不 詳 。 十 三 歲 隨 父 至 洛 陽 , 從 佛 陀 禪 師 受 三 皈 出 家 , 他 覽 卷 習 文 都 像 是 往 昔 曾 經 學 過 一 般 , 經 論 才 聽 過 就 能 複 講 , 詞 采 清 逸 、 義 理 高 妙 , 當 時 的 人 稱 之 為 「 聖 沙 彌 」。先 學《 四 分 律 》,後 講《 僧 祇 律 》,漸 離 禪 學,為 其 師 喝 叱,既 讚 其 才 又 憂 其 心。後 來 參 與 菩 提 流 支 與 勒 那 摩 提 合 譯《 地 論 》,慧 光 因 為 通 曉 兩 地 的 方 言,所 以 能 會 通 兩 人 的 爭 議,其 中 何 者 當 取 當 捨,皆 有 他 自 己 的 領 悟 , 又 能 提 綱 挈 領 , 不 失 其 旨 。 從 此 《 地 論 》 與 《 四 分 律 》 能 順 利 地 流 傳 , 慧

1 見 道 宣,《 續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一《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冊 五 十( 臺 北: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1983) , 頁 607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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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佔 有 很 重 要 的 地 位 。 也 由 於 他 表 現 出 的 非 凡 才 能 , 朝 野 都 很 敬 重 他 , 經 歷 了 北 魏 、 東 魏 、 北 齊 , 他 都 是 佛 教 界 的 領 袖 , 對 於 維 持 朝 廷 與 僧 眾 的 和 諧,有 很 大 的 幫 助。他 的 著 作 涉 獵 很 廣,三 藏 並 重,《 華 嚴 》、《 涅 槃 》、《 維 摩 》、《 十 地 》、《 地 持 》、《 勝 鬘 》、《 遺 教 》、《 溫 室 》、《 仁 王 般 若 》皆 為 作 疏 , 又 再 造《 四 分 律 疏 》、《 羯 磨 戒 本 》刪 定、《 玄 宗 論 》、《 大 乘 義 律 章 》、《 仁 王 七 誡 》 及 《 僧 制 十 八 條 》 等 。 慧 光 在 世 時 常 發 願 願 生 佛 土 , 但 並 未 指 明 何 國 , 等 到 臨 終 氣 息 將 絕 時 , 見 到 天 眾 來 迎 接 , 遂 「 投 誠 安 養 」 而 逝 。 道 宣 記 載 如 此 , 宋 戒 珠 2與 明 袾 宏 遂 說 他 拒 絕 天 眾 後 , 淨 土 化 佛 現 前 , 遍 滿 虛 空,慧 光 請 佛 攝 受,以 滿 其 本 願,彈 指 後 往 生 極 樂。蓮 池 大 師 稱 讚 他 說:「 今 光 於 命 盡 之 際,而 詳 審 堅 固,所 願 確 然。可 謂 明 且 勇 矣。」3這 一 段 記 載 , 與 道 宣 的 道 昂 傳 內 容 近 似 , 雖 然 袾 宏 認 為 兩 人 皆 為 拒 絕 天 宮 之 樂 而 求 生 淨 土 , 或 者 事 真 有 巧 合 , 或 者 張 冠 李 戴 , 只 能 留 待 蓮 池 一 會 才 能 分 曉 了 。 道 憑 ( 483- 559) 4, 俗 姓 韓 , 平 恩 人 。 十 二 歲 出 家 , 閱 經 四 千 四 百 言,過 目 不 忘,後 學《 涅 槃 》、《 成 實 》,再 跟 隨 慧 光 學 戒、《 地 論 》十 年 後 , 離 開 慧 光 弘 法。他 擅 長 講《 地 論 》、《 涅 槃 》、《 華 嚴 》、《 四 分 》,都 是 經 本 一 開 便 宣 講,不 必 再 參 考 注 疏,言 語 清 爽,主 旨 通 曉。當 時 京 城 流 傳 稱 讚 他 :

「 憑 師 法 相 上 公 , 文 句 一 代 希 寶 。 」 道 憑 平 日 就 常 提 及 往 生 安 養 的 意 願 , 臨 終 時 他 獨 自 見 佛 光 滿 室,但 大 家 都 聞 到 滿 室 香 氣,這 瑞 相 是 往 生 的 證 明。

靈 裕 ( 518- 605) 5, 俗 姓 趙 , 定 州 鉅 鹿 曲 陽 人 。 靈 裕 幼 年 時 就 表 現 有 佛 緣 , 聽 聞 宰 殺 牲 畜 的 聲 音 , 便 搥 胸 悲 愴 , 七 歲 時 便 欲 辭 親 , 但 他 父 親 卻 不 許 其 出 家,直 到 十 八 歲 才 投 明 寶 二 禪 師 出 家。他 後 來 拜 道 憑 為 師 學《 地 論 》,專 心 於《 華 嚴 》、《 涅 槃 》、《 地 論 》與 律 部,博 學 於 舊 時 註 解 並 常 有 新 義,成 為 北 周 的《 華 嚴 》大 家,鄴 京 中 稱 他 為「 裕 菩 薩 」。周 氏 滅 齊,靈 裕 率 眾 隱 遁 世 俗 中 。 隋 初 奉 敕 駐 錫 於 長 安 大 興 善 寺 , 晚 年 歸 相 州 演 空 寺 , 道 宣 對 其 讚 譽 有 加 , 謂 其 「 自 東 夏 法 流 , 化 儀 異 等 , 至 於 立 教 施 行 取 信 千 載

2 見 戒 珠 , 《 淨 土 往 生 傳 》 卷 一 : 「 俄 見 天 眾 來 現 , 光 乃 投 誠 稽 顙 , 乞 歸 安 養 , 未 移 瞬 息 , 且 見 淨 土 化 佛 , 與 化 菩 薩 充 滿 虛 空 。 光 曰 :『 惟 佛 攝 受 , 遂 我 本 願 。 』 又 謂 弟 子 曰 : 『 化 佛 菩 薩 , 不 知 其 數 , 吾 得 褰 衣 後 隨 願 足 矣 。 』 於 是 彈 指 謦 欬 , 言 氣 俱 盡 。 」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 冊 五 十 一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1983) , 頁 112 下 。

3 見 袾 宏,《 往 生 集 》卷 一《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冊 五 十 一( 臺 北: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3),

頁 128 下 。

4 見 道 宣,《 續 高 僧 傳 》卷 八《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冊 五 十( 臺 北: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3),

頁 484 中 。

5 見 道 宣,《 續 高 僧 傳 》卷 九《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冊 五 十( 臺 北: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3),

頁 495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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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大 小 乘 經 論,深 得 僧 眾 賞 識,故 後 來 受 具 足 戒 時,是 法 上( 慧 光 弟 子 ) 為 和 尚 , 順 都 為 阿 闍 梨 , 慧 光 十 大 弟 子 為 他 證 戒 , 可 以 說 是 當 時 年 輕 比 丘 中 聲 譽 最 卓 著 的 。 他 先 學 《 四 分 律 》, 後 來 就 專 心 跟 隨 法 上 學 習 《 地 論 》,

七 載 成 器 , 返 回 高 都 的 清 化 寺 , 民 眾 欣 喜 歡 迎 , 紛 紛 取 金 帛 財 寶 來 為 他 辦 講 堂 , 當 地 的 士 人 與 庶 民 都 與 有 榮 焉 。 後 來 周 武 滅 齊 , 以 佛 教 無 父 無 君 , 下 詔 欲 滅 佛 尊 儒 , 責 令 法 上 等 五 百 僧 眾 殿 上 答 辯 , 只 有 慧 遠 一 人 , 抗 顏 力 爭 論 對 , 並 讓 武 帝 當 場 語 塞 , 他 衞 法 之 心 堅 固 若 此 , 生 死 無 懼 , 天 下 僧 眾 均 視 他 為 護 法 菩 薩 。 此 事 後 , 慧 遠 遂 避 禍 於 汲 郡 西 山 , 潛 心 修 道 。 隋 初 , 皇 帝 聽 聞 他 的 名 聲 , 任 命 他 為 洛 州 沙 門 都 , 管 理 僧 眾 , 使 得 僧 侶 威 儀 莊 嚴 井 然 。 後 來 又 敕 居 大 興 善 寺 , 復 遷 淨 影 寺 , 作 為 講 經 道 場 , 聲 如 雷 震 , 四 方 投 學 僧 眾 七 百 餘 人 , 都 是 一 時 菁 英 。 年 七 十 , 卒 於 淨 影 寺 , 臨 終 時 滿 室 異 香 , 正 坐 而 逝 , 如 同 入 定 一 般 。 慧 遠 的 著 作 有 :《 地 持 疏 》 五 卷 、《 十 地 疏 》七 卷、《 華 嚴 疏 》七 卷、《 涅 槃 疏 》十 卷、《 維 摩 》、《 勝 鬘 》、《 壽 觀 》、《 溫 室 》 等 疏 , 與 重 要 的 《 大 乘 義 章 》 十 四 卷 , 分 為 五 聚 ( 教 法 、 義 法 、 染 、 淨 、 雜 ), 被 道 宣 評 為 「 佛 法 綱 要 , 盡 於 此 焉 」。 慧 遠 雖 然 並 未 求 生 淨 土 , 但 在 《 大 乘 義 章 》 中 , 對 淨 土 有 明 確 而 詳 細 的 判 釋 , 極 富 參 考 價 值 。 所 謂 的 淨 土 , 他 認 為 是 :

言「 淨 土 」者,經 中 或時 名 佛 剎,或 稱 佛 界,或 云 佛 國,或 云 佛 土 , 或復 說 為 淨 剎、淨 界、淨 國、淨 土。「 剎 」者,是 其 天 竺 人語,此 方 無翻,蓋 乃 處 處 之 別 名也;約 佛 辨 處,故 云「 佛 剎 」。「 佛 世 界 」者 ,

「世 」謂 世 間、國 土、境 界,盛 眾 生 處 名 器 世 間;「 界 」是 界 別,佛 所 居 處 異 於 餘 人 , 故 名 界 別 ; 又 佛 隨 化 , 住 處 各 異 , 亦 名界 別 。 約 佛 辨 界 , 名 「 佛 世 界 」。 言 「 佛 國 」 者 , 攝 人 之 所 , 目之 為 「 國」;

約佛 辨 國,故名「 佛 國」。言「 佛 土 」者,安 身 之 處,號 之 為「 土 」;

約佛 辨 土,名 為「 佛 土 」。若 論 其 國,王 領者 有,不 王 者 無。土即 不 爾, 有 身 皆 有 。 剎 之 與 界 其 義 則通 。 此 無 雜穢 , 故 悉名 「 淨」。 12

慧 遠 說 明「 淨 土 」一 詞,在 佛 經 中 有 許 多 同 義 詞,如:佛 剎、佛 界、佛 國 、 佛 土;也 可 以 稱 為 淨 剎、淨 界、淨 國、淨 土。他 逐 一 解 釋 各 個 名 詞 的 意 義 ,

1 2 見 慧 遠 , 《 大 乘 義 章 》 卷 十 九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 冊 四 十 四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1983) , 頁 834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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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剎 」是 梵 語,此 方 不 做 翻 譯,直 接 用 原 音,本 意 是 處 處,所 以「 佛 剎 」,

就 是 佛 的 居 處。「 界 」為「 世 界 」略 稱,「 世 」為 世 間、境 界 之 義;「 界 」為 界 別 , 因 諸 佛 居 處 不 同 於 眾 生 , 而 且 諸 佛 隨 教 化 眾 生 的 不 同 , 住 處 即 有 差 異,所 以 有 界,故 稱「 佛 界 」,而 度 化 眾 生 的 地 方,為 眾 生 之 國,既 由 佛 統 攝,也 稱「 佛 國 」。安 身 立 命 之 處,即 為 土,諸 佛 攝 受 眾 生 之 處,即 是「 佛 土 」。其 中「 土 」最 為 貼 切,因 為 眾 生 有 身 即 有 土。因 為 彼 土 無 雜 穢,所 以 也 可 用 「 淨 」 來 代 表 。 總 而 言 之 , 有 佛 出 世 所 居 , 度 化 有 緣 眾 生 的 處 所 , 純 淨 無 穢,就 是「 淨 土 」,而 佛 是 唯 一。但 依 國 度 中 眾 生 的 不 同,所 以 有 三 種 淨 土 , 分 別 是 : 事 淨 土 、 相 淨 土 、 真 淨 土 。 早 期 的 淨 土 分 類 , 大 致 上 都 是 這 樣 。 他 分 析 說 :

為 明 佛 土 兼 辨 餘 義 , 分 別 有 三 : 一 事 淨 土 、二 相 淨 土、 三 真 淨 土。

事 淨 之 中 三 門 分 別:一總 辨 相、二 別 顯 之、三 約 諦 以 定。總相 云 何 : 言「 事 淨 」者,是凡 夫人 所 居 土 也。凡 夫 以其 有 漏 淨 業,得 淨 境 界 , 眾 寶 莊 嚴 飾,事 相 嚴 麗,名 為「 事 淨」。然 此 事 淨,修 因 之 時,情 有 局 別 ; 受 報 之 時 , 土 有 分 限 , 疆 畔 各 異 。 又此 修 時 ,取 相 執 定 ;受 報 之 時 , 國 土 莊 嚴 諸 相 各 定 。 13

所 謂 的「 事 淨 土 」,即 是 淨 業 凡 夫 所 居 處。凡 夫 依 有 漏 淨 業,做 種 種 修 行 , 所 得 報 處,七 寶 為 裝 飾,事 相 莊 嚴 華 麗,所 以 稱 為「 事 淨 」。但 又 由 於 因 地 修 行 時 , 發 起 之 情 有 局 限 與 分 別 , 所 報 得 的 淨 土 , 便 有 分 別 與 限 制 , 大 小 與 形 狀 也 不 同 。 由 於 當 修 之 時 , 都 是 取 相 執 著 , 以 至 於 受 報 時 , 國 土 的 莊 嚴 相 狀 依 眾 生 而 不 同 。 此 為 總 說 事 淨 土 , 若 別 說 則 可 再 細 分 為 二 :

事淨 有 二 ︰一 是 凡 夫 求 有 淨 業 所得 之 土 , 如上 諸 天 所居 等 。 是 由從 求有 善 業 得,故 受 用 之時,還 生 三 有 煩 惱 結 業,不 生 出 道。有 生 者 , 別由 善 友 教化 之 力 , 所 以 能 起 ,非 是 所 受 境界 之 力 。二 是 凡 夫 求出 善根 所 得 淨土 , 如 安 樂 國 、 眾 香界 等 。 由 從出 世 善 業得 , 故 受 用之 時, 能 生 出道 。 如 眾 香飯 , 其 有食 者 , 滅 惑生 道 , 如是 等 也 。 14

1 3 見 慧 遠 , 《 大 乘 義 章 》 卷 十 九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 冊 四 十 四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1983) , 頁 834 上 。

1 4 見 慧 遠 , 《 大 乘 義 章 》 卷 十 九 《 大 正 新 脩 大 藏 經 》 冊 四 十 四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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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淨 土 有 兩 類 : 天 界 淨 土 與 界 外 淨 土 。 前 者 是 凡 夫 為 求 後 有 福 報 故 , 修 習 淨 業 所 得 , 即 是 眾 天 所 居 處 , 若 生 此 處 , 受 用 天 界 諸 樂 , 還 會 生 起 三 有 煩 惱 , 繼 續 引 發 分 段 生 死 , 其 中 不 生 出 界 之 道 。 若 能 得 值 出 界 教 法 , 也 須 另 有 善 知 識 的 緣 , 才 得 教 化 , 與 該 淨 土 無 涉 ; 後 者 是 凡 夫 求 出 世 善 根 而 修 證 所 得 , 例 如 阿 彌 陀 佛 的 西 方 極 樂 淨 土 、 或 香 積 佛 的 眾 香 淨 土 。 因 為 由 出 世 善 業 證 得 , 所 以 此 土 能 生 出 世 善 法 , 不 受 輪 迴 。 就 像 香 積 國 的 眾 香 飯 , 若 能 吃 得 這 種 飯 , 就 能 在 其 國 土 中 , 自 然 滅 惑 證 道 。 慧 遠 也 為 彌 陀 淨 土 , 做 了 一 個 結 論 , 他 說 :

無量 壽 國 不屬 三 界 , 彼 無 貪 欲 故 非 欲 界 , 以在 地 故 不名 色 界 , 有形 色故 非 無 色界 。 以 是 相 似 道 家 之 果 。 攝 之 屬道 , 故 不名 苦 。 似 佛淨 土, 菩 提 道攝 。 當 分 實 論 , 體 是 苦 諦 , 生 滅果 故 , 有漏 報 身 所 依處

無量 壽 國 不屬 三 界 , 彼 無 貪 欲 故 非 欲 界 , 以在 地 故 不名 色 界 , 有形 色故 非 無 色界 。 以 是 相 似 道 家 之 果 。 攝 之 屬道 , 故 不名 苦 。 似 佛淨 土, 菩 提 道攝 。 當 分 實 論 , 體 是 苦 諦 , 生 滅果 故 , 有漏 報 身 所 依處

在文檔中 華嚴學對淨土宗的影響 (頁 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