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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重大机遇,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充分激发“双区”建设 的辐射引领效应,以高水平保护推动“一核一带一区”高质量发展,

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统筹布局和优化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一核一带 一区”发展格局,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 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 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 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

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

优化总量分配和调控机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 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超 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 域,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

第二节 塑造高品质城镇绿色空间

立足通山达海的地域景观本底,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更新 模式,促进城镇空间格局优化和高效协调发展,提升绿色空间品质。

打造魅力岭南空间。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基于广东通山达

海、水域密布的地域景观本底和传统岭南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互促 的文化特色,构建充分展现山海相连的地域景观、碧道成网的流域 特色、开放包容的人文特质、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等“四位一体”

的魅力岭南空间体系,营造自然生境和美好人居诗意共融的美丽图 景。城乡规划建设要坚持以自然为本、倚水就势,不占或少占水系 湿地、坑塘沟渠,维护原有自然水系肌理。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

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加强桑 基鱼塘保护,充分挖掘桑基鱼塘文化景观遗产的复合价值。

推动城市绿色更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 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与土地综合整治、新区开发建设、生 态旅游等深度融合,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吸引高端创新 资源,推动城市整体升级。采用“绣花功夫”实施生态修复和城市 修补,不搞大拆大建,注重城市山脉、河流水系、植被等各类自然 要素保护,建立高质量城市生态系统。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综合 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快推进“自然渗透、

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科学利用地下空间,推动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合理设计城市通风廊道,构建有利于污染物扩 散的区域空间格局,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建设“多彩广东”。充分发挥广东森林茂密、植被丰富的生态 优势,结合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丘陵山地、

河流水系以及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两侧山体重要节点地区的林相 改造,形成不同季节不同色彩、全年可赏可游的大地景观风貌,营

造类型多样、色彩斑斓的林相林貌。

第三节 协同推进“一核一带一区”保护与发展

强化空间引导、分区施策,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沿海 经济带协调发展、北部生态发展区保护发展,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 展新格局。

推动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珠三角核心区突出创新驱动,示 范带动,推进城市群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先行区、水 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样板区、一流美丽海湾、一流绿色低碳发展区、

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区和一流“无废”试验区建设等示范行动,以美 丽湾区建设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 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绿色发展,在低碳示范、生态环境治理、

绿色贸易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推广佛山、

东莞等地工业集聚区改造模式,同步推动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推 进珠三角村镇工业集聚区绿色升级。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新建 项目原则上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氮氧化物等量替代;

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 行水污染物行业标杆管理,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特别排放标准。深化粤港澳三地生态环保合作机制,探索车用汽油、

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的衔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 新,充分利用港澳金融优势,探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基金。

支持和鼓励广州、深圳等地大胆创新,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

制度,深化“放管服”相关改革试点示范。

或隔离带,降低对敏感点的环境风险影响。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有关规定。按照“清污分流、雨污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全方位加强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金融 市场建设,支持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立北部生态发展区特色板 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