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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 控底线思维,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探索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保障生态环境与 健康。

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

以“无废城市12”建设为引领,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 化利用、安全处理处置和环境风险管控,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体系。

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无废城市”“无废湾区”建 设为抓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深圳国家“无废 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各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粤 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无废试验 区”。推动“无废园区”“无废社区”等细胞工程,推进中山翠亨 新区“无废新区”建设。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地方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在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建立完 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2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 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贯彻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度,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回收利用体系,促进电器 电子、铅酸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建立健全 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 装“减塑”,实施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切实减少白色污染。持续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构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有效提升。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持续深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建 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秸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 用,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

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

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环境审计,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 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 追溯工作。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部门联动机制,

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推动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依法及时公 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充实基层固 体废物监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建设,补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以冶炼废渣、尾矿及其他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进珠海、韶关、梅州等一批工业固废 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有色和黑色 金属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向社会释放设施富余利用处置能力。加 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提档升级,全面完善各县(市、

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至农村地区,确保县级以上 的医疗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 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 力。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 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 方式,提高焚烧能力占比,有条件地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

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处置污泥。推动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

强化协作监管和信息共享。

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推进广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加大企业清 库存力度,严格控制企业固体废物库存量,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

贮存信息,提升清库存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 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超量存储、扬散、流失、渗漏和管理粗 放等问题。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

为重点,定期开展联合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

其周边等区域严格执行部分重金属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 规定。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优化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

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 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执行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等有关规定合理布局,淘 汰落后生产储存设施,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 迁改造。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

严格常态化监管执法,加强原油和化学物质罐体、生产回收装置管 线日常监管,防止发生泄露、火灾事故。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 处置,确保分类存放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置,优化拓展石化区危险废 物临时堆场布局,严防危险化学品陆源泄漏入海事故。全面加强废 弃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 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节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以典型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等新污染物为重点,强化风险评 估,探索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与健 康安全。

强化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控制。以典型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

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为重点,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全生命周期环 境管理制度、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等。优先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开展抗生素、POPs 等累积性、遗传性物质研究性监测。持续推进

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 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行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 制、替代等措施。加强石化、医药、纺织印染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 风险管控。

探索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体系。以环境健康风险防范为重点,

开展环境健康调查性和研究性监测。探索建立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 健康指数(AQHI)评价技术方法,构建适合广东省的大气环境健 康评价模型。鼓励在汕头、韶关、茂名、惠州等重点地区开展环境 与健康风险哨点调查与监测。加强环境健康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监控 能力建设。

第四节 加强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

健全防范与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的长效机制,压实防 范与化解“邻避”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涉环保“邻避”项目规划 布局和选址论证,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 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科普宣传,健全惠益共享机制,打造优质

“亲邻”“惠邻”项目。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环境信访矛盾化解 机制,针对全省“楼企相邻”“楼路相近”、建筑施工噪声、娱乐 业噪声和餐饮油烟“环境扰民”等热点问题,制定源头防范、过程 化解、末端监管的工作指南,规范环境信访渠道与流程,探索引入 政府法律顾问协助解决重大信访事项机制。健全环境社会风险常态 化分析研判机制,集成“邻避”项目系统、信访举报云平台以及舆

情监控系统等,开发环境社会风险预警研判系统,对全省高风险热 点区域开展预警预报、指导服务、轮训与技术支撑。

第十一章 完善监管体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核安全监管,加快放射性污染治理,推动我 省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全面提升核应急能力水平

健全统筹有力、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核安全协调机制,完善 核与辐射安全领域法规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提升核应急能力水平。

完善核应急管理体系。全面修订《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 防和应急管理条例》,修订《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广东省核电站 场外应急预案(计划)》,编制太平岭核电站、陆丰核电站、廉江 核电站等新建核电站的场外应急预案,出台《广东省辐射事故应急 预案》,制订核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完善省级、区域性、地级市、

现场等核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地级以上市核应急主体地位,明确区 域性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所的功能定位。建立并持续完善我省 统筹有力、权责分明、部门协作、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核安全工 作协调机制。

提升核应急救援能力。研究组建辐射防护、医疗救援等省级核 应急专业救援队,探索建立区域性核与辐射应急支援队伍和物资储 备中心,组织各涉核地级以上市开展核应急能力自评估,加强市级 核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广东省核应急指挥中心、核事故应急监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