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 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优化,同向发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增强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经济 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聚焦“双碳”目标,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 加快调整,夯实碳排放控制工作基础,推动我省碳排放达峰走在全 国前列。

组织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按 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明 确我省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各 地市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能源、交通、建筑、钢铁、石 化、造纸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区域差异化的低碳发展 路线图,充分发挥发达地区示范作用,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 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率先打造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的典范。

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制造业结构高端化带动经济绿色化 发展,积极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智能家电等十

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 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安全应急与环保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完善 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持续降低高耗能行业在总 体制造业中的比重。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定 期对已清理整治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健全“消 灭存量、控制增量、优化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革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规模 化开发海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

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和集热,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

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 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 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总量,保障煤电等重点领域用煤需求,其他领域新建耗煤项目必须 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 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推进沙角电厂等列入淘汰计划的老旧燃 煤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 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粤东 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 锅炉。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工业园区集中 供热,实现天然气县县通、省级园区通、重点企业通。到 2025 年,

全省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 31%以下,珠三角实现煤 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9%

以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4%。

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引导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 转水”,推动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推进多式联运通道化发展,

强化与综合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物流产业园的联动衔接,以港 口、铁路等大型枢纽场站为依托,完善铁水、公铁、水水等联运设 施。完善机场集疏运网络,构建多层次空铁联运系统。积极推进公 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推动长途重载运输卡车使用 LNG 清洁能源(或氢能源),加快推进出租车、网约车、泥头车、港区 物流运输车等电动化(或改用氢燃料电池),加快充电桩、加气站、

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 建设,开展航运清洁化试点,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

“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加快推进船舶 LNG 动力改 造和加注站建设,在珠江流域推广应用 LNG 动力船舶。继续推进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支持 有潜力的城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试点设立“绿色物 流”片区,引导货运站场向城市外围地区发展。完善公交、城轨、

地铁等站点布局,提升公交出行、共享出行和非机动化出行的比重,

到 2025 年,全省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80%。推进城市交通路网差异化管理,综合运用智能交通诱导、停

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进建筑、结构、机电、装修集成设 计,探索设计、生产、采购、施工协同设计,引导装配式建筑标准 化设计。根据建筑规模、用途、能源条件以及节能环保政策对冷热 源方案进行综合论证,合理利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 生能源以及余热资源。按照“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

的原则,优化功能空间布局,充分发掘场地空间、建筑本体与设备 在节约资源方面的潜力。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继续推动 建筑节能,强化商业及公共建筑能源消费的智能监测及精细管理,

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100%。

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基础能力。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机制,定期编制省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鼓励地市开展县区级温室 气体清单试点,逐步扩大县区级清单编制工作范围。完善温室气体 相关统计和核算工作基础并探索推动部门间数据的互通互联。加强 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 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 气体排放控制,开展煤层气甲烷、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控制农 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 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二节 深化重点领域试点示范

持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低碳试点示范,

加快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

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低碳试点示范。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省建 设,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

低碳社区建设及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加强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

在城镇、园区、社区、建筑、交通和企业等领域探索绿色低碳发展 模式。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先行先试,推动 粤港澳大湾区制定绿色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定期评价。鼓励居 民践行低碳理念,倡导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及绿色低碳出行,积 极探索社区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

深化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继续推动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 平稳运行,制定深化碳市场工作方案,结合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设推进情况,适时扩大我省控排行业。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 市场体系。推动国内省市、粤港澳及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交流合作,

积极拓展碳普惠覆盖城市及涉及领域,扩大碳普惠影响力,探索建 立碳普惠机制联盟,联合港澳开展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

第三节 加快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推动具有前瞻性、

引领性的低碳科技应用项目示范,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的转化推 广应用。

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

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 技术,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和污染排放。加快推动构建绿色制造体

系,大力实施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

树立和扩大绿色品牌效应。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充分发挥环保标 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等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以纺织服装、

建材、家电、家具、金属制品等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能效提升、

循环利用等技术升级,提升绿色化水平。鼓励开展重点行业、工业 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模式试点。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 系统循环链接,以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为重点推 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及“城 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废弃 物。

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大关键核心低碳技术研发,围 绕发展需求,部署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低排放技术研发和创 新项目,做到关键核心低碳技术、适应技术的自主可控。建立完善 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的检测评估体系,通过市场手段促进技术创新 成果转化,推动减污降碳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煤电、水泥等行业开 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工程,依托华润(海 丰)电厂二氧化碳捕集测试平台,推动相关技术的研究、推广及商 业化应用。

第四节 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有效发挥森林、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 估和风险管理,着力增强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气候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