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两手 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打造绿色生态 水网,重塑“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秀水长清”的南粤美丽河湖。

第一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全面统筹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加强重要江河湖库水质保护,持 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 达标。

系统优化供排水格局。科学规划供水布局,全面统筹、合理规 划流域、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严格落实供排水通道保护要求,供水 通道严格控制新建排污口,依法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的排污口。开展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整合优化,实现高低用水 功能区之间的相对分离与协调。以东江、西江、北江、韩江为核心 水源,重点拓展西江水源,稳定东江水源,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 水安全保障项目建设。推进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东江、西 江、北江等主要水源地供水片区内及片区间的联络,构建城市多水 源联网供水格局,加快城乡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强化水源地空间管控,

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内不利于水源保护的土地利用变更。合 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加快推进已完成划定的“千吨万人”

饮用水水源地10的规范化建设,着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问题 清理整治。合理确定设置农村供水卫生防护地带和水源保护区及饮 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提升我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全面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勘界定标、规范化建设 和清理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市、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 整治,建立完善回头巡查机制,做好水质检测和卫生防护等工作。

以湛江市为重点,提高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清 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城镇供水管 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 集中供水,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饮用水源保护机制。到 2025 年,

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强化重要江河湖库保护。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 等优良江河及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高州、南水、鹤地等重点 水库水质保护,推进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除重要水源 地入河入库河流劣Ⅴ类断面,试点开展高州水库、新丰江水库、南 水水库入库总氮控制。持续加强韩江流域综合治理和保护,推动完 善韩江省际河流河长协作机制,让韩江秀水长清。探索开展按河长 统计的河流水质状况评价。持续推进重点流域跨省跨区域联保共治、

协同保护。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全流域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 港口四源共治,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

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聚焦国考断面达标、万里碧道建设,围 绕“查、测、溯、治”,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佛山、

中山、东莞等市为重点试点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及定期排查机制。持续推进工业、城镇、

农业农村、港口船舶等污染源治理。加强农副产品加工、印染、化 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清洁化改造。推进高耗水行业实 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 处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实施城镇生 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补足生活污水处 理厂弱项,稳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

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地级及以上 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 到 70%以上,广州、深圳达到 85%以上,粤港澳大湾区地级市(广 州、深圳、肇庆除外)达到 75%以上,其他城市提升 15 个百分点。

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全省地级及 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 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种植污染管控。系统推进航运污染整治,

加快推进船舶污水治理、老旧及难以达标船舶淘汰,统筹规划建设 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提升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

力。不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的 400 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应当完 成水污染物收集储存设备改造,采取船上储存、交岸接收的方式处 置。

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加强重污染流域干流和支流、上 游和下游、左岸和右岸、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协同治理,构建一体 化治水机制,实现重污染河流全面达标。以潮州枫江深坑、揭阳练 江青洋山桥等国考断面为重点,推进水质达标攻坚。枫江流域加快 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及提标改造工作,加大干流排污口排查 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

常态化开展“清四乱11”,提升综合整治成效。练江流域扎实推进 污水厂、污水管网贯通,推动印染企业集中入园,引导企业加快转 型升级,推进水岸同治、生态修复和“三江连通”工程,加快改善 水环境和水生态。加强东莞市茅洲河和东莞运河、揭阳市榕江北河、

广州市珠江西航道、茂名市小东江等流域内劣Ⅴ类支流的综合治理,

以支流水质持续改善支撑干流断面水质达标。巩固和推广茅洲河、

练江等污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经验,创新区域治水新模式,将河 网水系修复治理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化环 境再造相结合,充分发挥治水对城市改造更新、土地增值、生活品 质的推动和提升作用,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 城乡全域推动黑臭水体整治修复,因地制宜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 浚、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促进整治明显见效,到 2025 年,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全面消除。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系统修复

开展重要江河、水库水生态调查评估,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

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打造一批美丽河湖典范。

开展水生态系统监测评价。以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 等重要江河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和新丰江、枫树坝、南水、白盆珠、

高州、鹤地等重要水库为重点,开展全省分类、分区、分级的水生 态调查评估,掌握全省水生态状况及变化趋势。按照物理、化学、

生物完整性要求,选择东江、西江等典型流域开展水生态环境调查 评估技术验证以及试点示范研究,探索建立符合广东省流域特征的 水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

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以万里碧道规划确定的重点河段为重 点,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加快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开 展缓冲带建设与修复,高质量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万里碧道,

到 2022 年,珠三角初步建成骨干碧道网络,到 2025 年,全省重点 河段骨干碧道网络基本成形。加强西江流域河湖开发建设过程中水 生态环境保护,维持河湖岸线自然状态。加大北江流域江心洲、河 漫滩、冲积扇、阶地等地貌保护。加快构建河湖生态廊道,保持韩 江干流潮州段、枫江干流等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推进潼 湖、淡水河、石马河、黄江河、榕江、廉江河、小东江流域彭村湖 等一批水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开展美

丽河湖创建,打造一批“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 河湖典范。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生活领域节水改造,

强化雨污水资源化利用,健全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 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 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深入抓好工业、

农业、城镇节水,在工业领域,加快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抓好高耗 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重复用水工程建设,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 用率;在农业领域,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管道输水、喷 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城镇生活领域,加强节水载体建 设,普及节水器具,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再生水循环利 用于工业生产、市政非饮用水及景观环境等领域,实现“优质优用、

低质低用”。通过再生水利用、雨水蓄积、海水淡化等手段提升非 常规水源使用率,在东莞运河、石马河等生态基流不足流域实施再 生水循环利用,增加河道生态流量。

强化水生态流量保障。开展龙江、榕江、练江、潭江、儒洞河、

袂花江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管,以北江流域和粤西沿海等减脱水 较为严重的中小河流为重点,加快核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改进调 度或增设必要的泄放设施,建立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系统,定期评估

水工程生态流量保障效果,推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的动态监管。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