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防治,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以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
第一节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深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 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 防控能力。
进一步摸清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北江、西江、韩江 流域等地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进 一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选择 典型区域开展土壤污染和农产品超标成因分析。以重点行业企业用 地调查确定的高风险地块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优先推动土壤环境调 查评估。持续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园区 和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周边地下水 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结合土壤、地下水等环境风险状况,
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严禁在优先保 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 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
机制,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
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等制度。深化涉镉等重点 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科学有效的 灌溉水监测体系,有效降低土壤污染输入。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填埋 场整治。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为重点,严格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监 管体系。
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动态更新机制。以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为重点,实施耕地质量 保护与提升行动,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禁入产业清单。建立以 农产品达标产出为目标的风险管控制度,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水稻 及其他主栽食用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对农产品轻度超标的投入安全 利用措施,对农产品超标严重的逐步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为其他低风 险农作物。建立完善引导农户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的工作保障制度,
以及平衡因调整种植结构导致的区域性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的保障 制度。针对酸性农用地集中区域,开展酸化土壤治理示范。
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
的后期管理、二次污染防治、第三方从业单位监管等相关技术指南 和规范。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施疑似污染 地块、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建设全省土壤 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撑建设用地地块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监管。
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对纳入联动监管的地块,
未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经场地环境调 查和风险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但未明确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主体 的,禁止进行土地出让。针对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污染地 块周边土地开发等,严控开发时序,加强信息公开。对工业污染地 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鼓励广州、佛山等有 条件的地市建立受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并加 强环境监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
支持深圳等地土壤污染防治创新,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 控和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模式,打造高度城市化区域土 壤全生命周期管理范例。
第三节 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
大力提高湛江等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地 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关注水位变化较大地区,加强地下水污染风 险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开展地下水污 染分区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土壤与地 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防治方案、修复和
风险管控措施中逐步纳入地下水污染防治内容。建立完善土壤和地 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体系。在珠三角开展化工类工业集聚区、危 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试点。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 业污染治理,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
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为抓手,突 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连片集聚等,以佛山南海区 为试点,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实施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健全水源涵养区、滨河滨湖带等重要生态 系统保护,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修复农业农村生态景观。
依托田园风光、历史文物古迹、红色革命遗址、南粤古驿道、岭南 特色乡土文化等优势资源,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 光、文化体验等功能,拓展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 附加功能,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 融合,发展乡村美丽经济,全面展现岭南乡村新风貌。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 域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建立覆盖城乡的环保 基础设施体系。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 2022 年,垃 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建设,因地制宜选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处理技术工艺。坚 持以用为主、建管并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体系,
推进第三方运营,提升专业化程度。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率达到 60%以上。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推进农村改厕与管网设施有效衔接。强化农村水污染治理与监管,
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到 2025 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推行生态养殖种植。以梅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 等市为重点,选择部分生猪调出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 展试点,推进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结合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布 局养殖生产,控制近海养殖网箱数量,大力发展外海深水抗风浪网 箱和海洋牧场。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
创建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发 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加快推进大型灌区、重 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任务改造。
提升农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广 节水、节料等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技术,到 2025 年,全 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 备配套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标准化改造,开展 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港湾内投饵网箱 养殖,建立现代渔业园区,扩大健康养殖规模。加强农业投入品规
范化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 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到 2025 年,全省化肥利用率 达到 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 43%以上。持续开展农膜回收,推 进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示范推 广,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到 2025 年,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
专栏 7 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其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程。选择重点产粮大县,开展土壤-农产品 加密调查工程。在粤北和粤东矿产资源开发区以及珠三角地区,建设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
以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开发、公共管理用地的关闭搬迁地块为重点,开展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 工程。实施一批农村地下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在湛江市饮用水源超采及海水入侵区域,实施地下水 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2. 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垃圾处理 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 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和养殖池塘尾水综合处理工程。以新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垃圾处理 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 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和养殖池塘尾水综合处理工程。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