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鈿富(2001)認為「指標」(indicator)是表示某種變數隨著時間或地區 的不同,相對於基期的變化情形。它是一種統計的測量,能反應重要層面 的主要現象,能對相關的層面進行加總或分化,以達到研究分析的目的。
例如消費者物價指標、加權股價指標、商業景氣指標、病媒蚊指標、河川 污染指標、空氣品質指標等等。指標的目的在幫助我們了解生活中,經濟、
政治、教育、環保、文化活動的概況。指標的應用範圍很廣,譬如所得稅 寬減額的訂定、通貨膨脹的控制、股票證券的買賣時機、物流供需的調節、
公共衛生政策的推行與環保的維護等,皆可藉指標的資訊顯示出相對時間 或地區的變化,以供決策之參考。指標的意義會因為研究者使用目的而不 同。一般而言,指標可譯作 index,代表指示、指數、標誌或索引之意;
亦可譯作 indicator,表示某種變數,隨著時間或地區不同。然而 index 與 indicator 的層次關係比較上有別,根據牛津(Oxford)字典的解釋:「index 是以量化方式,量測社會、經濟或政治等領域的表現情形,通常會結合數 個單獨的indicato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換言之,index 即是結合數個 indicator 而組成的指標體系(indicator system)。以下分述指標定義、教育指標類別與效標等間的關係、歷史發展、
教指標類別、建構原則,及相關研究。
一、教育指標的定義
「教育指標」(education indicator)是經由彙集整理各種教育相關資訊,
為教育系統提供可解釋的資料,以作為於教育政策說明與決策參考之用。
例如,我們想要知道教育資源分配的差距,是否都會區遠高於偏遠鄉區?
鄰國的高科技人力背景、學術狀況,是不是比我們好?都會區的中途輟學 率是不是比鄉鎮高?私立大學的「生師比」是否明顯高於公立大學的「生 師比」?等問題都可以透過指標的建構來達到這個目的。吳清山、林天佑
(2003)認為,教育指標有兩層意義,其一是只作為評估教育運作預期結 果的具體項目,其二是描述教育系統重要特徵具體事項,可視為指引教育 運作、呈現教育標竿的具體項目;即透過引領及標竿作用,匯聚所有教育 人員力量,朝目標邁進,並作為定期評鑑目標達成程度之依據。張芳全
(2003)認為,教育指標係指有關教育系統表現情形的統計量數,能反映 教育品質與產出,紀錄重要層面的改變,判斷個人或系統在達成目標方面 的效率與效能。孫志麟(2000)認為,教育指標係衡量教育系統狀況或表 現的一種統計量數,提供相關的教育資訊,據以理解或判斷教育發展的程 度。它將可顯示或反應教育系統的發展特徵、健康情形與變遷趨勢。
根據 Johnstone(1981)的看法,教育指標有下列五種功用:(一)做為政 策的聲明:指標提供政策發展或計畫的一個明確、有條理的評價,用以導 向或支持其發展方向。(二)監控教育系統的變化。(三)研究教育系統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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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指標可以顯現出教育系統的特色,諸如教育系統的本質和發展水準、
跨國際的教育型態以及社會各分系統與教育之間的關係。(四)教育系統的 分類。(五)做為建立基準的意見或依據。
Ogawa & Collom (2000)認為教育指標有五種用途:(一)描述學 校教育發展情形;(二)作為教育政策擬定指引;(三)規劃學校績效責任 制度的基礎;(四)評估教育政策、方案的績效;(五)作為教育資訊管理 的系統。張鈿富(2001)認為,教育指標是指經由彙整各種教育相關資訊,
為教育系統提供可解釋的資料,以作為教育政策說明與決策參考。張芳全
(2001)認為教育指標可提供教育系統中的各項發展訊息,在教育產業複 雜的情境下,作為教育政策發展的基礎,因此具有以下四種功能:(一)
描述教育系統表現成效;(二)提供訊息,預測未來教育發展;(三)政策 追蹤,描述教育系統持續發展情形;及(四)提供教育政策規劃者評鑑參 考。
Lashway(2001)認為早期教育指標偏重統計數字或學校績效情況反 映,而近年來則走向以績效責任制度,目的在瞭解學生學習成就,提供綜 合且廣泛的教育資訊,及建立指標體系(indicator system)。綜上所述,教 育指標是指一套經過妥善設計、有系統化、可比較的工具;透過數字或文 字描述、衡量、判斷,以瞭解教育發展現況、變遷或趨勢,並提供教育行 政當局、學校教育、教育政策規劃的指引或參考。
有效發展出合適的教育指標系統,對教育政策與教育行政將有相當大 的助益。根據國內及國外學界的看法,一般預期教育指標應具備下列功能:
(一)解釋當前教育現況;(二)協助評估改革所帶來的衝擊;(三)提供有 效的教育訊息以做為決策與管理的參考;(四)檢視教育發展趨勢及預測教 育未來變遷。
因此,教育指標的建構應顯現下列風貌:(一)教育指標所處理的是教 育制度各主要層面可測量之建構。(二)教育指標雖渴望測量教育制度各主
要層面,然其所測得者只是對現況做概略性的掃描,而不進行深入描述或 介斷,亦即教育指標具有中立性(OECD,1993)。
作為一個教育指標,其重要的存在價值就在於進行某一項教育政策或 課程教學活動的價值判斷標準的依據。所以其教育統計量必須要有一參照 點,以便於做價值判斷。此參照點通常為社會上同意的標準、過去的數值 或作跨校、跨地區或跨國的比較(OECD,1992)。教育指標應包括橫斷面的 現況測量與縱斷面的時間數列測量,以有效了解教育制度的現況與變遷趨 勢。教育指標不只是對教育制度的一種單一或綜合測量,透過教育指標的 發展,有系統的結合成一種新的制度,假以時日,終將與經濟和社會指標 一樣,建立一套獨特的指標模式。
指標並非對所檢驗事物之本質做一明確清楚之評論,而只是傳達一種 普遍性的意見。如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些術語:常態分班教學成 果較能力分班的教學成果優良、自學班的學習測驗表現不及升學班的學 生、政府對研究所培育教育學程的人數比率過高等。雖然這些說法常獲得 經驗上的共識,但若以科學觀點來看,要檢驗這些說法的真僞,必須計算 一些相關的統計量。指標可以將一般質的印象透過量的數據來表示,反映 出真實的情況。除此之外,指標也可檢驗出每個中間的過程,接近或達成 既定目標的程度。
教育指標根據相關統計量,能對教育系統之重要層面做價值的判斷。
為 強 調 教 育 指 標 的 評 價 本 質 , 學 者 常 用 表 現 指 標 來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OECD(1992)認為教育指標反映出整個教育系統之情形或系統中一些重要 的部份或元素,可以說明教育系統的作用與表現,並可作為教育決策形成 之參考。
綜合以上說明,完整的教育指標應具備下列特性:
(一)教育指標所處理的是教育制度各主要層面可測量之建構。
(二)教育指標雖渴望測量教育制度各主要層面,然其所測得者只是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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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現況所作之概況性的掃描,而不進行深入描述或判斷,亦即教育 指標具有中立性。
(三)作為一個指標,教育的統計量必須要有一參照點,以便於做價值判 斷。此參照點通常為社會同意的標準、過去的數值,可作跨校、跨 地區或跨國的比較。
(四)教育指標應包括橫斷面的現況測量與縱斷面的時間數列測量,以有 效了解教育制度的現況與變遷趨勢。
(五)教育指標不只是對教育制度的一種單一或綜合測量,應有系統地結 合成一制度,與經濟和社會指標一樣建立獨自的指標模式。
二、教育標準、指引、指標、與效標之關係
本研究比較教育標準(standard)、教育指數(index)、指標(indicator)、
與效標(criteria)之間的關係(請參閱圖 2-2-1)。教育標準(standard)是 指一種原則,為一引導方向的模式與典範,是根據教育目標發展而得;指 數是引導方向思考點;而指標則是指此一引導方向之原則具體化狀態,本 身必須價值中立;效標(criteria)則為作為判斷此一引導方向之原則的價 值、適合度之決斷依據(王保進、黃耀農,2004)。換言之,教育指標為 上位概念,標準之下應先確認主要成份或要素,並建構表示這些要素的可 量化評鑑指標或質性描述,以描述校務運作現況與經營情形;最後將評核 所得資料(data),根據既定效標進行價值判斷,目的在獲得有關結果之資 訊。
圖2-2-1 教育標準、指數、指標、與效標之關係
資料來源:引自「從標準到標竿:主要國家高等教育評鑑標準發展對我國之啟示」,王 保進、黃耀農,2004,頁 98。論文發表於教育評鑑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
台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
本研究旨在建構高職學校競爭力指標,其效標係來自於文獻探討歸 納、焦點團體訪談、德懷術問卷調查,待建構完成之後,後續研究可針對 各指標進行不同權值分析,經過數學運算過程,獲得高低不同的指數,最 後,經過實務運作修正的結果形成一套高職學校經營管理與課程教學的標 準,俾以提昇高職學校競爭力。
三、教育指標的發展
教育指標的發展源於經濟指標與社會指標的研究,直到 1987 年美國 教育部邀請各國共同加入OECD,才於美國首府華盛頓成立教育指標的國 際討論組織。此外,現代教育組織中,目標管理已是一種被普遍應用的技 術,以確保運作能達到組織之預期目標。此一管理的發展趨勢,亦促成教 育指標之發展。再者,教育評鑑工作歷經草創期、奠基期而至 1960 年後 之蓬勃發展。至今更為教育學者及行政領導、決策者所重視。教育指標的
(standard) 標準
指數 (index)
指標 (indicator)
指標 (indic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