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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父母管教方式

壹、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

父母管教方式的定義依照不同學者而異。Sears、Maccoby 與 Levin

(1957)認為父母管教方式是一種親子間的交互作用歷程,包括父母的態度、

價值、興趣、信念及照顧和訓練的行為。楊國樞(1986)認為父母管教方式是 家庭訓練或教導其幼小成員所採用的社會化方式,包含態度及行為兩方面。王 鍾和(1993)將父母管教方式定義為父母在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和行為表現時所 採用的策略。父母管教方式亦被認為是子女知覺父母對其行為表現所反映出的 態度和作法(羅一萍,1996)。因此,父母管教方式可視為親子交互作用、管教 行為特徵或社會化方式,包含了態度及行為兩方面。

父母管教態度意指父母在教養或指引子女時所持有之認知、情感及行為意 圖(楊國樞,1986);亦是管教時父母在情感、思想、行為、期待、權威性和支 配性等層面對於子女的積極性或消極性反應(吳秀碧,1981)。例如,專制權威 型父母重視孩子的絕對服從;開明權威型父母同時重視孩子的自主意志和明確 的規則遵守;溺愛型父母對孩子的慾望和行為持接納且肯定的態度(Baumrind, 1971)。

父母管教行為則是父母在訓練或教養子女時,實際表現出的行動或作法

(楊國樞,1986);通常採用不同管教方式的父母就會展現出不同的管教行為。

例如,專制權威管教方式的父母會用體罰、強迫、威脅、給予或沒收物品或權 利、非肢體地表達憤怒或否定;開明引導管教方式的父母管教則從旁協助、給 予意見、討論與訂出清楚行為標準、分析行為的可能後果等(Baumrind, 1968a;

Hoffman & Saltzstein, 1967)。

綜上所述,父母管教方式是父母在教導子女生活作息和行為表現時所採用 的策略,包含態度及行為兩方面。態度是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所持有之認知、情 感及行為意圖;行為則是父母在管教子女時,實際表現出的行動或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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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管教方式的分類法繁多,但大致可分為單向度、雙向度與多向度三 種:

一、單向度

Elder(1962)以父母的支配性將父母管教方式分為獨裁(autocratic)、專制 權威(authoritarian)、民主(democratic)、平等(equilitarian)、溺愛

(permissive)、放任(laissez faire)及忽視(ignoring)等七種類型。Baumrind

(1971)則依父母的權威傾向將父母管教方式分為溺愛型(care)、專制權威型

(authoritarian)及開明權威型(authoritative):溺愛型父母以不懲罰、接納且 肯定的態度面對孩子的衝動、慾望和行為,他們很少要求責任和秩序,呈現給 孩子的是一種予取予求的資源,讓孩子監控自己且避免控制孩子;專制權威型 父母以權威下的絕對標準來形塑、控制和評估孩子的行為和態度,他們重視服 從,在孩子行為或信念與其衝突時偏好以懲罰、強制的方式抑制其自主意志;

開明權威型父母以理性、事情導向的方式指引孩子的行為,他們鼓勵口語交流 且分享規定背後的邏輯,同時重視自主意志和規則服從,在分歧時會堅定控制 但不會使孩子受困於規則中(Baumrind, 1968a)。

國內學者吳武典與林繼盛(1985)將父母管教方式分為嚴厲、縱溺、分 歧、誘導四種類型;分歧指父親與母親的管教在寬鬆、獎罰、管教與尊重上很 不一致,誘導指訴諸民主、尊重、接納的方式,凡事講理、商量、合作、勸 導,有合理的要求但不過度責備。林惠雅(1999)依據訪談與問卷分析出母親 教養行爲包含:修正不當行爲和討論;服務、示範和練習;鼓勵良好行爲和自 主等三個因素。修正不當行爲和討論指採用說明、提醒、指示或處罰等方法來 處理孩子犯錯或不當的行為,並在做決定或意見不同時採用詢問孩子意見或與 他們討論;鼓勵良好行為和自主是採用物質獎勵或教導等方法來指示良好行 為,並鼓勵孩子自己反省或做決定。

綜上所述,單向度的父母管教方式多著重在父母的支配性或權威傾向,相 對於與孩子討論、允許自主或溺愛。然而,僅由權威程度來區分無法含括父母 對孩子關懷或回應孩子的程度,因此許多學者提出雙向度分類法做更細部的區 分。

二、雙向度

(一)溫暖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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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研究對父母施行訪談、問卷與態度量表來蒐集父母在管教上的技巧、

對孩子特定行為的典型反應,以及教養過程中的價值觀。在雙向度父母管教分 類中,常見的分類是「溫暖─敵意」與「限制─放任」。雖然許多向度名詞不 同,但細究其內涵則相當類似。「溫暖─敵意」的一極涵蓋父母的關愛、關懷,

另一極則包含敵意、冷漠、拒絕;「限制─放任」的一極可指父母的限制、要 求、權威與控制,另一極則指涉父母寬鬆、放任、給予孩子自主等。

Schaefer(1959)提出父母管教方式可依照「關愛─敵意」(love versus hositility)及「控制─自主」(control versus autonomy)兩個相互獨立的向度組 成一個環型模式(如圖 2-1-1)。Roe 和 Siegleman(1963)透過因素分析父母在 孩童幼年時的行為並尋找理論支持而得出兩個顯著的因素:「關愛與溫暖─冷漠 與拒絕」(affection and warmth versus coldness and rejection)以及「寬鬆─嚴格 要求」(casual versus demanding),後者指涉嚴格的規定與侵入性,加上對於高 成就與服從的要求。

圖 2-1-1 父母教養態度環狀模型(Schaefer, 1959,引自倪履冰,1998)

Becker(1964)認為早期研究中的父母管教方式可依據「限制─放任」

(restrictiveness versus permissiveness)和「溫暖─敵意」(warmth/acceptance versus hostility/rejection)兩向度歸納為四類型,並列舉出過去研究中四種管教 的結果(如表 2-1-1)。

然而,Maccoby 與 Martin(1983)認為 Becker(1964)的分類法雖然含括

(reponsible child rearing orientation; Sears et al., 1957)和焦慮情緒的投入─冷靜 分離(calm attachment versus anxious emotional involvement; Becker, 1964)等額 外的向度;在這些未被涵蓋的早期研究中,管教技巧大多被分為兩大類:「權威 施行管教」(power-assertive discipline)以及「關愛導向管教」("love oriented"

discipline),前者包含體罰、吼叫、強制命令及威脅,後者包含表達失望、孤 立、撤回關愛、條件式關愛給予及說理。

因此,「溫暖─敵意」和「限制─放任」雖然可統整許多學者的分類法,但 它仍舊不能涵括所有複雜的父母管教向度。

表 2-1-1

「溫暖─敵意」和「限制─放任」在研究結果中的交互作用(Becker, 1964)

限制 放任

新的分類視角,他們回顧過去研究親子觀察研究,發現 Bowlby(1969)和 Ainsworth(1975)皆認為母性行為的一個顯著特徵是「保護功能」;而 Rutter

(1972)亦認為足夠母性行為的必要特徵是「愛」的關係是形成與主要照顧者 不會斷裂的依附關係;並參考 Roe 和 Siegleman(1963)「關愛和溫暖─冷漠與 拒絕」、「鬆散─要求」以及 Schaefer(1965)「接受─拒絕」(acceptance versus rejectin)、「心理自主─心理控制」(psychological control versus psychological autonomy)以及「堅定控制─鬆散控制」(firm control versus lax control),提出 父母管教的兩向度是「關愛」(care)與「過度保護」(overprotection)(引自 Parker 等人,1979)。Parker 等人(1979)透過因素分析得出兩個相同概念的因 素而驗證了此一假設:「關懷」的其中一極是關愛、情緒溫暖、同理心與親近,

另一極是情緒冷漠、漠不關心與忽視;「過度保護」的其中一極是控制、過度保 護、侵入、過度接觸、嬰兒化和防止獨立行為,另一極是允許獨立與自主。依 據「關懷」與「過度保護」兩向度可區分出五種親子關係類型(見圖 2-1-2):

最適化關係(optimal bonding)(高關懷─低過度保護)、缺席或薄弱關係

(absent or weak bonding)(低關懷─低過度保護)、情感控制(affectionate constraint)(高關懷─高過度保護)、無情感控制(affectionless control)(低關懷

─高過度保護),此種分類可以檢視最適化親子關係與檢測管教對心理與社會功 (affectionate constraint) 無情感控制

(affectionless constraint)

最適化關係 (optimal bonding) 缺席或薄弱關係

(absent or weak bonding)

母本身的衝動,而與子女當下的狀態、訊息或行為無關。Maccoby 與 Martin

(1983)認為「反應」可視為學習理論中的「增強」,指父母對孩童先前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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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反應與要求」三種。在單向度的「權威」、「控制」之外,再加上「溫 暖」、「反應」或「關懷」這個向度。其中,「關懷」比「反應」的概念涵蓋更 廣:「反應」是父母對於子女訊息、狀態、需求的敏感性或適應性,可視為增加 子女的控制感及良好行為與態度的手段;但「關懷」除了反應的概念外,亦涵 蓋其本身對子女的態度。

三、多向度

Baldwin 與其同事(1955)依據家庭訪談與觀察親子互動的結果歸納出三 向度,其中「溫暖─冷漠」(warmth versus coldness)、「民主─獨裁」(democracy versus autocracy)、「情感涉入─分離」(emotional involvement versus

detachment);「民主」指父母與子女溝通已存在的規則,「獨裁」指父母讓自己 成為控制子女的來源。Becker(1964)認為在「限制─溺愛」和「溫暖─敵意」

兩個向度之外,還有「焦慮情緒的投入─冷靜分離」這第三個向度存在,形成 多向度模式,並依此將管教方式區分為放縱(indulgent)、民主(democratic)、

焦慮神經質(anxious neurotic)、忽略(neglectful)、嚴格控制(rigid

controlling)、權威(authoritative)、有效組織(organized effective)和過度保護

(overprotective)等八種方式。Schaefer(1965)由因素分析得出「接受─拒 絕」(acceptance versus rejecting)、「心理自主─心理控制」(psychological control versus psychological autonomy)以及「堅定控制─鬆散控制」(firm control versus lax control)三向度,擴充其環形模式(Schaefer, 1959);「心理控制」是指父母 管教的侵入性、指導性與透過罪惡感來控制;「堅定控制─鬆散控制」則指父母 設定規定與限制的程度。

比較上述單向度、雙向度、多向度的分類法,由於單向度的分類法過於簡 單且無法包含父母管教方式的複雜內涵,但多向度的分類法又莫衷一是且相對 少用,因此本研究採取雙向度的分類法。在雙向度分類法中,由於親子關係是 影響內在運作模式的核心。因此,本研究採用 Parker 等人(1979)的分類法而 將父母管教方式分為「關愛」與「過度保護」兩向度,因為此分類法聚焦於親 子關係與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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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子女解讀父母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