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外籍配偶子女學校生活適應之相關研究
台灣的外籍配偶愈來愈多,從十多年前台灣出現第一位印尼外籍配偶開始,緊接 著大陸、越南等東南亞的年輕女子大量快速的進入,根據內政部(2006)調查 94 年嫁 入台灣的外籍配偶有 28,427 人,佔全國結婚數的 20.14 %(詳見表 2-3-1)。外籍配偶 國籍,女性以越南最多占 57.5 %,其次為印尼占 23.2 %,再次為泰國及菲律賓均占 5.3%;男性以泰國最多占 32.7 %,其次為日本占 12.1 %,再次為馬來西亞占 7.2 %。
受訪外籍配偶近七成與國人配偶生育子女,大陸配偶則僅有五成生育子女,有生育者 平均每人生育 1.5 個子女。上述情況對台灣的社會結構將是重大的衝擊。因為這些跨 國聯姻的家庭,有 95 %以上於婚後的第一、二年便有下一代(夏曉鵑,2000),外籍 配偶的家庭似乎傾向多生育子女,這樣的狀況反映出台灣的人口失衡可能將會由這群 外籍配偶所生之子女來平衡。這種狀況的優點可能是外籍配偶所生之子女剛好彌補我 們社會人口結構上的空缺,減緩少子化之後的社會問題。但更可能的隱憂是由於外籍 配偶來台後,因語言、文化及生活習慣差異,而衍生出許多適應上的困擾,而對於下 一代的教育也有著諸多的潛在問題,家庭、學校以及社會對這些孩子的教養照顧問 題,將成為社會不得不關注的重點。
表 2-3-1 歷年外籍配偶結婚登記人數表
年 別 我國總結婚登記數(對) 外籍配偶人數 大陸及港澳地區 配偶人數
外籍與大陸配偶 所佔比率(%)
2001 年 170,515 19,405 26,797 27.10 2002 年 172,655 20,107 28,906 28.39 2003 年 171,483 19,643 34,991 31.86 2004 年 131,453 20,338 10,972 23.82 2005 年 141,140 13,808 14,619 20.14 較上年增
減(%) 7.73 -32.11 33.24 -3.68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6)註: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人士
台灣跨國婚姻中,男性屬於晚婚者的情形為多,夫妻年齡差距10歲以上非常普 遍。一般台籍夫婦,新郎平均年齡比新娘大2.9歲,但在跨國婚姻中,新郎平均比新娘 大12.5歲(楊艾俐,2003)。由此可見,這些屬於都會區邊陲地帶的男性,通常過了 適婚年齡且又背負「傳宗接代」的雙重壓力下,帶著結婚的目的,卻又受限於男女雙 方兩地時空距離及婚姻仲介業求績效的現實條件,通常在極短的時間內組織家庭。而 且多數的外籍配偶在一、二年內完成生子的任務,其在台灣所擔任的角色及功能是生 殖、生產、勞務,所承受的文化、家庭、婚姻、親子照護的壓力之重可想而知。國內 一些醫學研究發現,外籍配偶在孕育第二代時平均只做七次產前檢查,低於本地婦女 的10到13次,所生育的第二代早產機率比本地配偶多了10 %,胎兒體重平均也比本地 配偶所產輕100公克,成長過程較本地婦女所生兒童有體重過輕、發展遲緩的現象。
此外,中國醫藥學院外科教授林國瑞發現,自己的小兒科重大病患十分之七都來自東 南亞或大陸混血家庭(楊艾俐,2003)。從上述醫學實證資料顯示,跨國婚姻家庭的 第二代從在母體孕育的那一刻起,即面臨家庭社經水準較一般家庭低,母子接受的醫 療照護較少,以及生長過程中罹患重大疾病及發育遲緩的機會較高等不利的先天與後 天環境因素。家庭因素方面,兩項主要的教育問題是:外籍母親因不識字、語言無法 溝通,導致無法配合學校指導子女課業;因文化觀不同,導致管教子女方式與一般家 庭不同。此外,單親及隔代教養也凸顯跨國婚姻家庭的不穩定。在學生個人因素方面,
文化刺激少、語言能力欠佳或發展遲緩、人際關係欠佳為主要問題。0至6歲是兒童智 能與語言發展的關鍵期,由於父親忙於工作,而多數外籍母親在原生國家所受教育的 水準不高,又不能讀寫中文,無法提供兒童適當的學前啟發教育,致兒童有發展延緩 情形,尤其以語言障礙問題最多。當這群兒童進入幼稚園或小學校園時,除了面對智 能或語言發展遲緩的困難,還面臨外籍母親因不識字無法提供適當的文化刺激與豐富 的教育資源,也無法透過家庭聯絡簿與教師密切聯繫,協助兒童的學業與行為的學 習;更無法經由學校的宣傳品接收親職教育的訊息。此外,父母親或婆媳因國籍文化 的差異,導致管教孩子的觀念與方式不同,形成孩子無所適從(熊淑君,2004)。家 庭教育功能低落,使得兒童處於學習不利的地位,成為社會的教育弱勢者,直接或間 接影響自我概念發展與人際關係的建立。此外,「認同問題」也是跨國婚姻家庭的第 二代所要面臨的重要課題。外籍母親和別人長的不一樣,講國語、台語夾雜著奇怪的 腔調;甚至媒體普遍將跨國婚姻市場化、外籍配偶商品化,凸顯台灣社會對外籍配偶 歧視與不友善的潛在反應(陳建甫,2003),這些因素促使外籍配偶處於被壓抑、不 能認同台灣的情況。孩童與母親臍帶相連,也透過母親認同社會,面對被社會壓抑的 母親、不能認同台灣的母親,跨國婚姻家庭的子女將來對台灣也可能產生認同問題,
對自我概念發展形成負面影響。許多研究指出,不論兒童或成人,其自我概念低者,
在團體中往往會有自卑感,易於隱藏自我態度,表現出較多的焦慮行為,在團體中常 為他人所排斥,人際關係較差,缺乏人緣,進而影響他對自己的評價(王柏壽,1985)。
所以,外籍配偶子女的自我概念的高低,實為決定其人際關係優劣的重要因素之一。
這些來自東南亞的外籍配偶所生的第二代,他們在學校除了面對本身生理發展、個人 的自我認同、學習不利的問題外,可能還需面對同儕的排擠拒絕。部分人士就這些不
利於跨國婚姻家庭兒童發展的環境因素,推斷其遭受其他學生拒絕、排斥的情況不改 善,將可能變成中輟生,流落街頭,吸毒犯罪等等;只是是否引發這些兒童未來在學 業、行為或人際關係有負面的發展,目前國內尚無實證性研究,只能就學理上臆測罷 了(熊淑君,2004)。
以下就針對目前國內外有關外籍配偶子女生活適應的研究進行探究:
一、個人心理適應層面
外籍配偶的下一代,日後可能會面臨血統及國家認同上的困擾,較一般人特殊的 外型也可能造成同儕間的排擠或側目,成為團體中的特殊人物,因而造成自卑心理,
不敢對外人談及母親,或將所受之挫折歸罪於母親等問題(顏錦珠,2001)。莫藜藜、
賴珮玲(2004)的研究中亦指出,外籍配偶子女面對整個家庭與社會對於自己母親國 及與身分的歧視,勢必在內心產生越來越大的迷惑、衝突與矛盾。如果站在母親這一 邊,怕被歸類成低能、弱勢或卑微的族群;如果站在父親或台灣社會一般人這一邊,
就成了歧視自己母親的人。由於部份家庭因經濟能力差,外籍配偶太年輕不會照料孩 子,導致孩子有些在智能與生長方面出現遲緩狀態(陳庭芸,2001)。許多外籍配偶 因為老夫少妻、適應不良、溝通不足、個性不合,經濟問題或是親族誤解導致婚姻破 裂,她們需獨立撫養子女,或是拋夫棄子離開家門,而這些失親的孩子,若沒有替代 的照顧系統,對於生活及學業成就都會有極大的影響(林璣萍,2003)。同一研究亦 指出,外籍配偶子女之身心障礙比例高於普通兒童,其中以語文、情緒、學習等三障 礙分布比率較高。早期台灣有身心障礙的男子,在婚配時也會娶有障礙的女子為妻,
但自從有外籍配偶的選擇後,這些男子可藉由與健全的女子通婚後而改善其遺傳機率
(林璣萍,2003)。但嫁到台灣來的外籍配偶因為有生活適應的問題,累積許多壓力,
相對也衍生出許多心身症。這些遺傳因素及心理疾病,也會影響到子女的智能及生理 發展,因而影響其學業成就及生活適應能力,以移民美國的中國母親為例,若母親願 意對不同文化多接觸,並鼓勵孩子接受不同文化,及多參加學校的活動,有助於孩子 對自我產生認同,並喜歡到學校(陸錦英,2001)。
我們就以上的研究可以觀察到,外籍配偶子女在個人心理適應層面有適應不良的 情形出現,如:自卑心理、身分認同、生長遲緩等問題。但是,在面對文化衝擊時,
父母對於子女若多給予支持,並經常和子女溝通文化差異,讓子女瞭解兩種文化都應
尊重和參與,應能幫助子女減少文化差異而造成的心理衝突,接受自我的多元文化身 份,進而和學校環境中的人、事、物產生良好的互動。
二、社會關係層面
外籍配偶對於子女在校情形傾向於相當關心或完全放任的兩種極端態度,進而影 響到學校教師與她們及其子女的互動關係(蕭昭娟,2000)。根據林璣萍(2003)研 究發現,在團體適應量表方面,外籍配偶子女在退縮、膽子小、動作速度跟不上班級 活動的腳步、上課沒反應、發呆或打瞌睡等顯出較高比率的現象,在人際互動量表方 面,外籍配偶子女髒亂無法維持個人衛生及脾氣很大與人爭執佔較大比例。外籍母親 的中文語言能力不好,連帶使得他們的孩子也碰到發音不正確或語言遲緩的問題。這 些孩子去學校上學,還會被同學恥笑是「落後國家人民所生的小孩」,對他們的心理 發展與人際關係都有不良的影響(莫黎黎、賴珮玲,2004),其子女行為表現上,負 面行為表現較多,如打架、遊蕩、頂撞大人等等(劉秀燕,2002)。參考邱琡雯(2003)
以日本川崎市的菲律賓新娘為研究對象的發現,日本川崎市的外籍配偶被剝奪的不僅 是只有工作機會,有些受訪者的子女正值小學階段,因為菲日混血兒童通常外觀比較
以日本川崎市的菲律賓新娘為研究對象的發現,日本川崎市的外籍配偶被剝奪的不僅 是只有工作機會,有些受訪者的子女正值小學階段,因為菲日混血兒童通常外觀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