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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針對研究的背景與動機做介紹,闡明研究主要的動機與目的以及研究限 制等。全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相 關的名詞解釋;第四節為研究的限制,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近年來,擁有外籍配偶的家庭數目明顯成長,這些台灣的新移民潮正逐漸改變台 灣的人口結構。隨著「傳宗接代」的階段性任務達成,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即將進入 學校就讀,外籍配偶家庭除了必須面對經濟、文化方面的問題之外,當孩子漸漸長大,

孩子的教養問題對他們而言也許更是一項艱辛的挑戰。根據周美珍(2001)研究發現,

許多娶外籍配偶的男子其平均年齡大約為 30- 40 歲,已過了生物學基因遺傳上較佳的 年齡(20-30 歲),且有些部分還包括離婚、喪偶、身心殘障等弱勢族群,本身在生 活上就較易遭遇困境,再加上嫁來到台灣的外籍配偶大都不會說、不會寫中文,對於 子女的教育難免產生一些問題。夏曉鵑(1997)指出,對於身處異國的外籍配偶而言,

語言及文字所造成的障礙,使其無法運用原先具有的讀寫能力於所處的社會中從事各 項活動,除了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之外,更常造成教育第二代的一大障礙。再根據內政 部(2004)統計通報顯示外籍配偶教育程度,學歷在大專以上約佔 5.25 %,高中以上 20.86 %,國中約佔 45.01 %,國小以下約佔 28.88 %,其中尤以東南亞外籍配偶的學歷 有偏低的情形(詳見表 1-1-1)。由於這群外籍配偶在本國所受的文化及教育並不完整,

又來到不同文化和語言的地方,先生又是在社經、身心處於弱勢的狀態,隨著子女的 出生,這樣的家庭組合會不會產生教養問題?經過時間的遞增,這些外籍配偶子女跨 出家庭進入學校後,會不會如其父母般變成學校的另一群弱勢學生?抑或只是台灣社 會大眾將外籍配偶當成社會問題、社會包袱製造者之代罪替身?這些疑問引發研究者 想走進外配偶子女的學校學習世界,並進而瞭解其真實的生活狀況。

表 1-1-1 2004 年外籍配偶教育程度一覽表 (單位:%)

新娘教育程度 國別

大學畢業

以上 專科畢業 高中畢業 國中畢業 國小畢業

以下 總計 本國 14.47 17.32 33.81 23.01 11.13 100.00 大陸地區 19.34 23.09 37.50 14.85 5.22 100.00 東南亞 1.65 3.44 26.13 43.70 25.08 100.00 其他國家 22.60 5.37 23.94 27.74 20.06 100.00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4) 註:大陸地區含港澳

隨著台灣社會的變遷,依據教育部(2005)針對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人數 調查統計,93 學年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為 46,411 人,占全部國中小學生 數之 1.63 %,其中國中 5,504 人,占國中學生總人數之 0.58 %;國小 40,907 人,占國 小學生總人數之 2.17 %。如與 92 學年比較,在國中小就學總人數均呈現下降情形下,

國中小外籍配偶子女人數卻分別增加 2,091 人及 14,280 人,所占比率則分別提高 0.22 個及 0.78 個百分點。校園中出現越來越多的外籍配偶子女—「新台灣之子」,他們是 未來台灣的主人翁,在知識經濟與全球化經濟的前提下,如果依靠其多元文化的成長 背景,給予良好的教育環境,他們可能是未來台灣競爭力的主軸。但如果他們多元文 化的背景使其成為弱勢族群,我們將必須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來承擔今日輕忽的後 果。

台灣是個族群豐富、文化多元的移民社會,李遠哲(2004)在「教改省思」中曾 提到:「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在於肯定人的價值,重視個人潛能的發展,使每一個 人不但能珍惜自己族群的文化,也能欣賞並重視各族群文化與世界不同的文化。在社 會正義的原則下,對於不同性別、弱勢族群、或是身心障礙者的教育需求,應予以特 別的考量,協助其發展。」教育部從 92 學年度起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將「外籍 配偶」列為因為家庭結構、語言文化而導致學習不利的因素,視其子女為教育上的「社 會弱勢者」,希望「健全社會弱勢者的教育政策,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可知政府部門 已察覺到此一問題的重要性。因此學校在輔導工作的規劃上,也將與外籍配偶子女相 關的教育及輔導工作列為重要、優先的項目。92 年舉行的全國教育發展會議,也將外

籍配偶子女的教育問題納入會議議題(教育部,2004)。外籍配偶子女入學後的教育 問題受到重視的程度可見一斑。

根據研究者與具有現場教學經驗教師的對話中發現,大部份教師對「外籍配偶子 女」在校學習狀況及日常表現持有較負面的印象,但是對其學校適應不良的原因並未 深究或提出協助之措施。研究者身為學校行政人員,在處理親師溝通或學校行政、教 學業務時,也經常發現外籍配偶子女在生活及學習上比較需要輔導和協助,例如經濟 問題、學習障礙、家庭問題等等。但是也有表現出色的外籍配偶子女,讓人好奇他們 的家庭背景是不是有比較特殊?這些個案的差異性何在,讓研究者產生深入瞭解其家 庭生活的興趣。但是由於家庭生活的隱私部分較難介入,資料蒐集不易,於是研究者 把焦點改為放在外籍配偶子女的學校生活。學校是孩子除了家庭之外,活動時間最長 的場所,可說是是孩子第二個家。學校的人、事、物自然也影響著孩子的發展。外籍 配偶家庭由於組成的因素特殊,可能無法提供子女適當的發展。在學校,老師自然有 義務幫孩子佈置一個利於孩子發展的環境,讓孩子能獲得最佳的發展。孩子是國家未 來的主人翁,孩子素質的高低關係著國家未來的競爭力,好好教育這一群孩子,更是 站在教育第一線的老師應盡的責任。因此身處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必需拋開成見或誤 解,真實的瞭解外籍配偶子女目前在學校的學習狀況,其學習或生活上有無任何適應 問題?唯有蒐集到真實的資料,才能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進入外籍配偶子女的學 習情境,瞭解他們在個人心理、人際關係及課業學習各方面的資料,分析並深入探討,

提供有意義的資訊及具體建議,作為一般教師面對未來不能避免的學生族群的參考資 料,即是本研究最主要的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依據研究動機,研究者把研究的焦點放在外籍配偶子女身上,希望能對外籍配偶 子女學校適應情形有進一步的瞭解,具體言之,本研究的目的有以下幾點:

(一)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個人心理適應情形。

(二)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在學校人際關係適應情形。

1. 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在學校與同儕的互動。

2. 瞭解外籍配偶子女在學校與教師的互動。

(三)瞭解外籍配偶子女課業學習適應情形。

(四)歸納研究結論並提出建議,以供外籍配偶子女教育之參考。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外籍配偶

本國籍人士不論男女,凡經由與非本國籍人士通婚,其婚姻的對象都泛稱「外籍 配偶」。然而台灣這幾年來所關注的「外籍配偶」現象,並非指廣義的外籍配偶,而 是俗稱的「外籍新娘」。在資本主義的詮釋下,是指經濟較低度發展國家的婦女嫁往 較高度發展國家的全球性現象。台灣的「外籍新娘」則是透過婚姻仲介或其他婚姻媒 介的管道而進入台灣地區的東南亞國家女子,主要來自越南、印尼、泰國與菲律賓等 地(李瑛,2006)。

近來在媒體的報導用詞上常出現「新住民」一詞,是參考美國近三十年來處理外 國移民的模式,對於這些經由婚姻關係而進入台灣社會的新移民有更中性的稱呼。

邱琡雯(2003)於「性別與移動」一書中提及「外籍新娘」在台灣媒體、仲介、

政府多重塑造下,「她」代表兩種意涵:「外籍」,所以非我族類;「新娘」,似乎把她 們當作剛進門的新娘,而非定居台灣的自己人。另外在鄭雅雯(2000)的研究中指出,

一般而言,大陸地區人民歸屬「同胞」,並不視之外國人;因此「外籍新娘」之稱,

並不包含大陸新娘。為表尊重這些外籍女性,自民國92年8月6日起,內政部發函通令 各機關更名為「外籍與大陸配偶」。但是透過婦女新知基金會(2004)為「外籍配偶—

外籍新娘」主辦的更名活動,讓她們投票決定自己的稱謂,最後以「新移民女性」為 正式名稱。

本研究為表示尊重與接納,也為了敘述的便利性與統一性,故採用「外籍配偶」

取代「外籍新娘」及其他類似的名詞。本研究個案中所指的「外籍配偶」係指來自東 南亞地區(越南、印尼、菲律賓、緬甸等),與台灣籍男子結婚的女子。

二、學校適應

學校適應又可名為「學校生活適應」,為生活適應的一部分(楊俊媛,1995),也 是指學生在學校環境中,與之產生一連串的交互作用後,一連串適應的過程。因此,

任何學校中的人、事、物、地,都會影響兒童的在學生活與適應情形,而本研究正秉 持著此一較廣泛的觀點,期望藉由探究兒童在學校生活中的社會互動與活動參與,以 瞭解兒童在學校中的適應情形。

學校是個體生活經驗中所長期接觸的一種環境,因此學校適應可以說是學生與學 校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其中包括:

(一)心理適應:指個體在學校生活中,獲得心理的動機與需求滿足,自我概念 澄清,情緒表達控制的情形。

(二)人際關係適應:指個體在學校生活中的同儕關係以及師生關係的互動情形。

(三)課業學習適應:指個體學習課程,對課程內容的理解,以及個體在課業學 習上獲得有效學習的情形。

本研究所指之學校適應,即是指學生在學校環境中,與學校人、事、物所產生的 交互關係。除就其表現出的外顯行為加以觀察,更進一步探索其心理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