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多元文化觀的文化政策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探討

第三節 多元文化觀的文化政策

多元文化主義是 1990 年代以來西方社會所盛行的思想與價值觀,多元文化

觀的文化政策由多組概念組合而成,本節將分別敘述「文化」、「多元文化」、「多 元文化觀的文化政策」,以釐清多元文化觀下的文化政策。

壹、文化

「文化」是一個很複雜的概念名詞,Willams 認為文化(culture)是比較複雜的兩 三個英文字之一(Williams, 1976),人類學家泰勒(Sir Edward B. Tylor)提出相當有 名的定義:「文化…,是做為社會成員的人們習得的複雜整體,它包括知識、信 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其它的能力與習性。」(Tylor,1871/1958:1;引自 Kottak, 2005:79)。Belle & Ward(1996:29)認為文化與人類實際行動有關,從出生、

命名、說話、結婚至死亡,文化引導著人類行動,透過文化可以了解人類行為、

思維、行動組織系統。

文化可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為了順應或改變生活環境所 做的各種努力,以及為了表達情感或創意所創造出來的各種成果;狹義的文化則 比較偏重精神層次,包括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創造、累積而成的各種知識、信仰、

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慣等等(蔡文輝,1997)。

綜而言之,文化可說是人為所創造出的各種行為、規範,相對於自然力量所 發生的自然現象,並且會因地、因人制宜而產生出多采多姿的樣貌,文化之於人 類,就如同藍采風(2000:39)闡釋文化係指該地區民眾之所有、所作、所思,文 化是社會特質,可比喻人格是個人的特質,從這些特質中我們得以認識各地之人 類活動與思想的樣貌。

因此在不同的情境、不同自然環境與不同人的交互作用下,產生了多樣性的 文化特質,透過文化可透析人類生活、行為模式的發展演變,也有助於解決因文 化差異所衍生的衝突。

貳、多元文化主義

一、多元文化主義的內涵

「Multiculturalism means everyting and the same time nothing.」

多元文化是一切,也什麼都不是 (Kincheloe & Steinberg,1997)

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或譯多元文化論)是晚近盛行的思潮,應用 於政治、教育、文化等多個領域,然則多元文化發展至今卻無完整、明確的定義;

並且學者的譯文眾多紛雜,本研究則以「多元文化主義」指稱「Multiculturalism」

一詞。從字面上分析,多元文化包含「文化」與「多元」兩組概念,其中「多元 論」可視為相對於「一元」及「二元論」之對抗;多元論的源起可溯至古希臘,

張國鼎(1998)指出從哲學思想的發展歷史來說,多元主義的出現可說是起因於對 一元論(Monidmus / monism)和二元論(Dualismus / dualism)的不以為然,認為宇宙 與人事雙方面的現象,都無法僅僅歸諸於簡單的一元、或相對性的二元原則去加 以把握住的。多元文化中的「多元」指的是尊重差異,讓各種不同的聲音、看法 與價值觀得以展現(陳素秋,2005:7)。

文化多元主義(Cultural pluralism)是指「多元主義」表現在文化層面的觀

點,它和表現在政治上的政治多元主義相類似;Feinberg 指出多元主義從個人的 差異性出發,重視公領域中個人機會均等與結社自由,同時尊重每個人選擇的自 由(引自簡成熙,2000),多元文化論(Multiculturalism)7為多元主義(Pluralism)的一 個特殊形態,探究在一個社會中存在數個歧異甚大之文化群體(例如族群、語言、

宗教信仰、乃至社會習俗)時,如何建立群體間對等關係的論述(蕭高彥,1998);

多元文化主義則為介乎個人自由主義與集體社群主義之間的多元文化觀點(賴澤 涵、劉阿榮,2006:17-18)。林火旺(1998)則認為其基本精神是強調國家和個人 之間,還有一個極重要的單位,即不同的族群,包括種族、民族、性別、年齡、

宗教、文化等構成的特殊團體,因此政治原則如果忽略這個差異,將會使某些族 群受到壓抑、宰制和邊緣化。如 Young 反對傳統自由主義僅在「私人領域」中承 認、包容差異,應該將「平等」擴及公共領域中(Young, 1990:163-164)。

多元文化與多元文化主義之間也略有差異,Parekh(2000:7)對兩者做出區 別,多元文化(muticultural)是指文化多樣性的事實,多元文化主義(muticulturalism) 則是此對事實的回應;Stuart Hall 對「多元文化的」與「多元文化主義」亦做出 類似區分,「多元文化的」,是一個形容詞,用以形容在一個不同的文化群體共存 的社會中,保有自己原生的認同又要經營一個共同的生活時,所具有的社會特 質。而「多元文化主義」則是名詞,表示在治理或管理多元文化社會的多樣性問 題時所使用的策略與政策(Hall, 2000;洪美芳,2008),故本文所欲探討的文化政 策,以多元文化主義下的文化政策稱之,來表達由政府政策欲針對我國文化多元 治理的意涵。

二、多元文化的類型

多元 文化 相關 理論 跨越 多個 研究 領 域, 提 出整 理研 究者 自然 眾多 , 如

Kincheloe & Steinberg、Templeman 以及 Bennentt、Bank 都曾提出多元文化或多 元文化教育的分類,因本文的探討核心並非教育領域,故不分述其對於多元文化 教育之分類,而 Kincheloe & Steinberg 的五大分類較為系統化,便於理解,因此 本文採用 Kincheloe & Steinberg(1997)於《Changing multiculturalism》一書中對多 元文化的分類架構,以下便分述兩者的分類及論點。

Peter McLaren (1994)將多元文化主義分為保守派的多元文化主義自由主義的 文化主義、左派自由及批判四種分類,後來 Kincheloe & Steinberg(1997)奠基於 Peter McLaren 的架構上,將多元文化主義進一步分為五派:保守派的多元文化 主 義 (conservative multiculturalism /monoculturalism) 、 多 元 論 多 元 文 化 主 義 (pluralist multuculturalism)、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liberal multiculturalism)、左 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left-essentialist multiculturalism)及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 (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以下就此五種多元文化主義分述之。

(一)保守派的多元文化主義論者

嚴格來說,此派理論不能稱多元文化主義,因為其立場保守,並且認為根本 沒有所謂的種族主義(racism)、性別歧視(sexism)或階級偏差(class bias)的存在,

甚 至 對 多 元 文 化 主 義 抱 持 敵 對 的 態 度 , 因 此 又 被 稱 為 「 單 一 文 化 主 義

(monoculturalism)」。他們只關注白人、男性、中上階級的私利,而將弱勢族群的 需求、問題歸咎於其文化因素或自身不努力,否認社會結構面對弱勢族群的影 響。保守派對於弱勢、邊緣團體採取不積極的態度,認為政府不應用太多的福利 措施去幫助邊緣團體,否則會助長他們的依賴性(游美惠,2001:38),情願政府幫 助面臨破產的銀行、支付龐大的軍費,幫助弱勢團體則是被視為有害經濟市場及 效率(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5)。

保守論者雖然表示他們不歧視,卻認為能讓弱勢族群融入「主流文化」,才 是弱勢族群社會問題的解決之道。張錦華(2005)指出這只是表面上同一尊重差 異,實際上仍是自我中心觀點的沙文主義,自覺或不自覺地採用自己的標準譴責 他者。

(二)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

這一派的多元文化論者認為每個人不論其種族、性別、階級背景為何,都應 該是生而平等的,都是智能不分高下且享有同等地位的「人」,所以可以公平的 在社會上競爭,人之才智不會因為種族、階級等差異而有所不同,所以只要努力,

必能跟主流群體一樣有成就(游美惠,2001:40),自由主義傳統主張在法治的架構 之中對多元價值採取中立性的態度,並主張持不同的價值者相互間之寬容,也就 是自由主義在面對多元文化現象時之基本立場為中立原則及寬容論(蕭高彥,

1998:489)。此外,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概念強調團體成員的資格必須是出自個人 自我認同的結果,而非國家強制規定;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政策中,教育課程必 須納入少數團體的歷史與文化、成立少數團體諮詢單位、承認少數宗教的節慶(或 聖日 holy day),而教育警察人員、社工人員及護理人員在工作中應注意文化差異 的細節,政府訂定規章使少數團體不會被媒體忽略或刻板化等等(Kymlicka, 2001:41-42)。

整體而言,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論派強調「平等」大過於「差異」,主 張以相互尊重與容忍的態度來面對差異,雖允許不同的聲音,但由於重視共同性 與統一,以致反倒促成另一種單一文化的發展,常會讓劣勢者之文化無法現身 (cultural invisible)( 游美惠,2001:41),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因為其中隱含

著將其他異文化同化成主流群體,反倒使主流群體地位更加鞏固,阻礙多元文化 發展。追求統一之下,便容易將社會問題導向個人因素,在文化觀點和媒介表現 上,往往忽略事件的脈胳化,避談歧視和不平等的權力結構,與保守派的多元文 化主義皆以「族群同化」為最高目標(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13- 4;引自 張錦華,2003),但實際上無法讓所有族群或特殊文化的團體獲得公平對待,反 而落入水平多元的困境。

(三)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

相較其他形式,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是多元文化的主流,雖然其中許 多特性與自由主義式的多元文化論相仿,最大的不同在於,自由主義式的多元文 化強調「一致性、求同」,而多元論的多元文化主義則是強調「差異」(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5)。多元論通常關切到種族、性別、語言、文化、無行為能力 及低程度的性偏好(a lesser degree sexual preference)等差異,以讚頌人類社會的多 樣性及機會均等(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5;黃尚文,2006:28),但一昧強 調差異,不代表就能挑戰顛覆主流支配性權力結構與論述,例如:當學校教育提 供文化多樣性的課程,呈現文化差異性,卻使學生僅能片面地學習「不同文化」

的「知識」,而不能深入知能面思索深植文化底層的結構性問題何在,反倒有將 弱勢族群之「異文化」工具化而進一步欲捍衛既存權力結構之嫌(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5;游美惠,2001:43),即使各種文化差異都能互相尊重、共存 共榮,未能改善弱勢團體的弱勢處境,就未能達到多元文化主義所追求的真義。

(四)左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

本質論主張對於事物間的差異乃基於一些不可更改的原因,如性別和種族間 在生理上的差異不可改的,其附帶產生的特質也是根深柢固的(蘇永明,2000:

164)。

左派本質的多元文化主義強調文化間的差異,主張族群間所存在的文化差異 是以生俱來的資產,應該加以尊重,而非掩蓋(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黃尚 文,2006),其認為若僅強調各族群的同質性與平等的理想,而不談論各族群間 實際存在的文化差異,將會流於空泛,並陷入「文化融爐」的危機(黃尚文,2006:28)

因為左派本質多元主義認為當談論多元文化議題時,若不突顯各個文化所處的強 勢或弱勢位置,而任由以「同質」或「平等」為前提的政策面介入,便容易鑄造 出同一價值的新文化,而原本豐富的文化將蕩然無存,有失多元文化主義的本意。

但是左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預設「只有真正的支配者才能有道德位置

但是左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預設「只有真正的支配者才能有道德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