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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省思與建議

依前述之結論,本研究分別就族群音樂、金曲獎、多元文化等三方面提出相 關省思與建議,茲分述如下:

壹、族群音樂方面

一、加強族群音樂作品的補助

對於國內的「族群」音樂,與其透過金曲獎來予以保護或鼓勵,本研究認為 政府應轉向「基層」的投資,受訪者馬世芳即舉獨立樂團 Tizzy bac 為例指出,

他們的新專輯因為有政府的樂團補助款,才能去美國製作混音效果(mastering),

讓專輯品質更好;鍾適芳也提出現在科技進步、出版的門檻會降低,用一台電腦 就可以自己燒錄 CD、做出很漂亮精美的專輯,相對的族群音樂也是一樣,作品 資金的補助、國內錄音技術與設備的精進,都具有實質幫助。

因此本研究認為「族群」音樂創作人可能在社會經濟上是弱勢,但並不表示 他們在音樂上、文化上缺乏創作力,只是缺乏資源支持及展現的機會;既然科技 進步,使得進入製作的困難及成本降低,要鼓勵族群語言及文化多元發展,政府 即可以從協助創作的方式著手,比起藉由金曲獎的榮耀等待後續效益會更實際的 多。

二、由政府建立公共網路宣傳平台:

近年因網際網路興起,「族群」音樂人可以透過較低成本的網路平台擴大宣 傳範圍,例如:架設個人 Blog、提供試聽、或將音樂人展演的影音紀錄上傳至網 路等等,網路成為推廣音樂作品、拓展「族群」音樂歌曲與聽眾接觸的工具,亦 可以在網路上培植聽眾群,以較為低廉的方式達到更強大的宣傳效果。近年來不 乏獨立創作人透過網路打入市場的成功例子,如陳綺貞、張懸、蘇打綠等。網路 平台所需的技術及資金比廣播電台、電視台更為精簡,網路科技的流通或許正是 可以解決「族群」音樂較缺乏宣傳管道及資金的開始。不過雖然網路科技技術發 達,但並非普及於各世代的音樂工作者(例如年紀較長的工作者較少使用),故研 究者認為政府可於技術層面從較簡易的網路平台著手,建立開放式公共網路資源 系統,協助缺乏網路技術的「族群」音樂人透過公共平台宣傳自己音樂作品,而

即使已有網路技術與資源的音樂人也可透過該平台分享其作品。

三、教育納入流行音樂、改變民眾音樂聆聽及消費習慣

從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來看,社會大眾對族群音樂存在著既定的刻板印象,

除了本研究受訪的音樂工作者認為與電視媒體所傳達的內容有關,本研究認為教 育內容也可能是建立既有印象的社會結構因素之一,因為檢視國內的音樂教育內 容,大專院校的音樂系幾乎都以「古典音樂」為主體,國民教育的音樂科對於國 內本土音樂也僅止於「傳統」層面,因此音樂科的教學內容也應隨著時代變動。

進一步而言,不但音樂人才培育不是速食產業,需要長期深根的培養,例如,

閱聽人的習慣、對音樂的認識等等,也需要長時間建立,無法單獨依靠龐大的預 算或是強大的硬體設備可以養成的,因此教育層面絕對是不可忽視的一環。任何 教育層級都可將族群音樂、流行音樂納入課程範圍(例如大專院校可納入通識課 程、國中小可利用講座的方式),並打破教師聘任的限制,讓「族群」音樂工作 者、流行音樂工作者現身說法。

貳、金曲獎制度改革之省思與建議

本研究訪談結果發現,受訪者認為金曲獎受到爭議的部份主要是環繞在「獎 項分類」及「評審團」兩大部分(第四章第三節已有析論,此處不再贅述),下文 就受訪者對金曲獎制度面所提出之省思與建議,茲分述如下:

一、現行制度展現文化多樣,忽略族群音樂的結構性問題

研究者認為目前金曲獎依族群語言分項展現國內族群語言的多樣性,「贊成 以族群語言分類一派」強調的「語言與音樂相互結合,不同語言會產生不同音樂」

之主張皆符合「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所強調的「差異」。

從批判性多元主義觀之,上述主張乃過度強調呈現文化差異及多樣性,本研 究認為藉由音樂獎項(金曲獎)呈現文化差異及多樣性,民眾僅能片面地了解音樂 歌曲可以使用不同語言表現之,卻無法深入思索每個語言、文化之深層內涵,亦

無法了解目前社會中各文化的結構及其問題所在,依舊未能改善「族群」音樂所 遭遇之難題,也就是忽略批判性多元主義所強調必須探究「族群」音樂於市場上 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及成因」,才能從結構面對症下藥,僅僅使用語言獎項分 類,並無法帶動社會大眾重視族群文化及其音樂歌曲於大環境中所遭遇的困難,

亦難以塑造文化的吸引力。

二、主管機關改常設機構

如第四章第三節所述,本研究受訪談結果顯示音樂工作人認為金曲獎主辦單 位及評審團應設立專屬的常設機構,增加業界人士之參與機會,擴大評審數量,

以增客觀及代表性、改善目前缺乏風格連續性之缺憾。亦可透過常設機構長期從 事深入研究獎項的相關研究,以利獎項制度與時並進,更有助立鞏固金曲獎之公 信力。

三、獎項採「漸進式」的改革

當各方對於金曲獎獎項分類方式之爭議尚存在、各方之主張又不失其道理之 際,本研究認為金曲獎的獎項可參酌過去曾經擔任客委會主委的李永得先生所提 出的「階段性」(朱武智,2007)、本研究受訪者劉劭希所提出之「漸進式」改革,

意即採逐步增設非語言類項的獎項、以曲風分類的獎項讓音樂人選擇,例如近年 國內流行音樂曲風多變如:電音、嘻哈 hiphop、節奏藍調 R&B 等等,樂風繁多,

再視其成效與國內的音樂環境,循序漸進的增列獎項或改變分類依據。

雖然新聞局指出目前的研究報告顯示大部分的曲風仍以「流行」佔多數,因 此若再加設獎項,恐怕參賽作品少、大部分的作品還是擠在「流行」(曲風)的獎 項競爭,但研究者認為就算是參賽作品數量稀少也無妨,重點在於真實地展示出 國內音樂的面貌,進而成為激勵國內音樂創作的動力;在族群語言獎項方面也不 一定要一次完全「消失」,保留部分重要的獎項,新增符合現代的獎項,不啻也 是一個圓融的作法。

四、透過社會公開思辨、達成共識

本研究認為目前各界對獎項分類方式的爭議尚未能形成共識,而各方立場也

亦有其考量與道理,因此本研究認為主辦單位可舉辦焦點團體會議,透過各界代 表討論、研商形成可行性方案後,向音樂公協會及相關機構、社會大眾進行調查,

透過公開思辯的方式,達成共識。並建議定期舉辦此類調查(如三、五年舉辦一 次,決定下一階段的制度走向),讓獎項制度可以與時俱進,以蒐集思廣義之效。

五、長期投入研究調查

新聞局表示「獎項分類」的議題已爭議多年,新聞局也持續研究多年,其認 為仍需要一群專業的音樂人投入長期觀察,協助獎項的設立。其實音樂的環境是 動態的,音樂獎項當然必須隨著轉變,然而,制度的改革必須要有充分理由,此 必須仰賴長期深入研究國內的音樂環境、國內外大獎,有十足的準備下才能向外 界說明改革的理由與優點,因此本研究認為「金曲獎」(甚至是國內其他的獎項,

如金馬獎、金鐘獎等)都必須要有長期研究觀察的機制,才足以提出最合宜的方 式鼓勵國內的優秀音樂作品。

參、從金曲獎對多元文化政策之省思

以下從金曲獎為例,對國內文化治理與多元文化政策之制定做出下列省思。

一、多元文化政策之層面:

官方將金曲獎設立語言獎項用以鼓勵族群創作,本研究認為可視其為政府實 踐「多元文化」理想的文化政策之一。然而,政府對文化的力量往往帶有某種宣 示正統或塑造主流的意味,因為「多元文化主義」總是牽涉到從那個弱勢主體位 置來發言和介入體制分配的問題(孫瑞穗,2007),弱勢族群與政府的立場與目標 時常不盡相同。以下說明多元文化政策之影響:

(一)影響社會發展-限制多元文化發展

當政府以所謂的「獎勵」或「福利」措施,固然出自保護族群文化與各種特 殊性,但因其制度所需,反而強化各族群文化的「特殊性」,例如受訪的音樂工 作人認為,當族群音樂歌曲被貼上「台語(閩南語)歌手/專輯」「客語歌手/專輯」、

「原住民與歌手/專輯」的標籤,就如同被貼上「冷門」的標誌、亦喚起社會大

眾因長久以來的刻板印象、習慣以語言為音樂分類導致「語言=曲風」的意識,

反而因為強調「差異」與「特殊性」,降低社會大眾願意接觸族群音樂歌曲之意 願。

詳言之,該情形符合張茂桂所提出因為有關「多元文化」的公共政策,多得 依賴先確定「特殊國民身分」,採行特殊的「肯認行動」,並制定特殊語言(教育) 政策。意即因「多元文化」而生的文化政策,若忽略該政策的內涵本質(例如:

金曲獎應多考慮音樂層面),僅只考量政治正確性或一意孤行地執行「多元文化」

理想,反而易限制社會群體間的互動,就音樂發展來說會限制其創作與進步空 間,就整體文化層面而言,將會阻礙各種文化融合與轉化的可能性。

(二) 對各文化的收編

就非官方而言,主流音樂作基於市場考量,對於威脅其利益與資源的族群音 樂,以獎項作為區隔市場,切割資源分享、以維護其既有的利益。就官方而言,

透過國家主導文化政策的方式,將各族群文化納入其治理範疇,以鞏固其既有的 文化或國家體制。例如「金曲獎」,政府欲透過獎項將各族群音樂歌曲提升至相 同平等之地位,以人人有獎的方式,將各族群語言納入其管理,而主流的國語音 樂仍無法被挑戰或淘汰,即使其他族群音樂作品更優秀,反而更鞏固主流文化之 地位。

綜合上述,本研究認為就「金曲獎」的視角觀察目前的「多元文化政策」,雖

綜合上述,本研究認為就「金曲獎」的視角觀察目前的「多元文化政策」,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