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多元文化觀點的文化政策分析—以金曲獎為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多元文化觀點的文化政策分析—以金曲獎為例"

Copied!
17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黃靖惠 博士. 多元文化觀點的文化政策分析 —以金曲獎為例 A study of multicultural policy : The case of “Golden Melody Awards”. 研究生:連. 婕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2)

(3)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授 權 書 本授權書所授權之論文為授權人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研究所__九十七___學年度第. 社會教育. 二 學期取得 碩 士學位之論文。. 論文題目:多元文化觀點的文化政策分析-以金曲獎為例______ 指導教授:黃靖惠 博士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事項: ■同意 非專屬無償授權本校及國家圖書館將上列論文資料以微 □不同意 縮、數位化或其他方式進行重製,並可上載網路收錄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 一、 授權人. 國家圖書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及臺灣師範校院聯合博碩士論文系統,提供 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或複印等利用。 二、 論文全文電子檔上載網路公開時間:【第一項勾選同意者,以下須擇一勾選】 ■ 即時公開 □ 自__. 年__. 月__. 日始公開。. 授權人姓名:連婕 學. (請親筆正楷簽名). 號:695020154. 註:1. 本授權書須列印並簽署兩份,一份裝訂於紙本論文書名頁,一份繳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2. 授權 事項未勾選者,分別視同「同意」與「即時公開」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八. 月. 二十四. 日.

(4)

(5) 中文摘要 本研究以金曲獎為例,從多元文化觀點反思多元文化政策。研究目的包 括:探討國內「族群」音樂現況、以多元文化觀點探討金曲獎的獎項分類、並 探討多元文化治理與金曲獎的關係。為達成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採取質性研 究取向,深度訪談金曲獎主辦單位新聞局以及民間音樂工作者,以蒐集相關資 料。 本研究發現從批判性多元文化觀點來檢視國內「族群」音樂,其社會結構 性問題包括大眾對「族群」音樂的既定印象、音樂聆聽習慣與消費方式、「族 群」音樂缺乏宣傳與經濟資源。其次,就金曲獎而言,本研究發現當前的獎項 分類方式不僅分割了市場資源(此乃如同「巨傘論」呈現的困境),也因過多 的政治考量而忽略音樂的本質。綜言之,金曲獎的現行制度展現了文化多樣 性,卻忽略了「族群」音樂的結構性問題。 依據上述發現,本研究提出下列三層面的省思與建議: 一、多元文化的政策:由金曲獎檢視多元文化政策,可以發現國家透過相關政 策將各族群文化納入治理範疇,不僅形成一種收編,而且政策若僅是考量政治 正確性而忽略文化層面(如音樂)的本質,將會阻礙文化與社會的發展。 二、金曲獎與文化治理:由金曲獎語言獎項設置的社會背景與脈絡來看,音樂 的文化治理符合「多元並重導向」之模式,其中包含官方政府、經濟產業與市 民社會三種影響力。 三、相關建議:政府應正視「族群」音樂之結構性問題並致力活化相關產業, 尤其應透過文化產物(如音樂、戲劇等)建立「族群」文化的價值;此外,應 重視民間社會意見的改變與趨向、考慮階段性增設音樂類型獎項,並改善目前 政策缺乏連續性、業務劃分零散、調查資訊不足等缺點。同時,社會大眾與音 樂產業均應培養與提昇多元文化的素養。 關鍵字:金曲獎、多元文化、「族群」音樂、文化治理.

(6) A Study of Multicultural Policy:The Case of “Golden Melody Awards”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to reflect the multicultural policy by taking “Golden Melody Awards” as an example. In detail, th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encompass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ituation of “ethnic” music in Taiwan,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awards under “Golden Melody Awards”, and the provision of an insight in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ulticultural governance and “Golden Melody Award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above purposes, this study collected relevant information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a coordinate officer in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 and several workers in music industries. The interviews indicate that social structural problems for “ethnic” music include: the stereotyped views of the mass, the inflexible tendency of the mass for listening and consuming music products, “ethnic” music is always short of advertisement and economic resources. Furthermore, in terms of “Golden Melody Awards”, the interviews suggest that the current classification of awards not only splits the resource of music market (a situation depicted by the “Umbrella Theory” ) but also ignores the true essence of music while having many political intentions. To sum up, “Golden Melody Awards” shows cultural diversity, but it neglects the social structural dilemmas for “ethic” music. Based on the above findings, this study comes forward three reflections and suggestions: 1. multicultural policy: While the nation governs and assimilates various ethic cultures through political policies, it ignores the core of cultural aspects (music, as an example) and therefore hold back cultur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s. 2. “Golden Melody Awards” and cultural governance: According to the social context for setting linguistic awards, the governance is involved with official.

(7) authorities, trades and industries, as well as civil society. 3. relevant suggestions: The government should regard the problems of “ethnic” music and revitalize associated industries. Additionally, the government should pay deep attention to the change and inclination of public opinion, consider the gradual installation of awards under music genres, and eliminate several governance shortcomings. Meanwhile, the general public and music industries should enhance the literacy of multiculturalism.. Keywords: Golden Melody Awards, “ethnic” music, multicultural, cultural governance..

(8)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6.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臺灣社會的語言政策發展……………………….. 7. 第二節. 國內流行音樂演變、相關法令及獎助…………… 15. 第三節. 多元文化觀的文化政策………………………….. 24. 第四節. 文化治理與金曲獎……………………………….. 41. 第五節. 總結……………………………………………….. 54.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一節. 研究取向與方法………………………………….. 57. 第二節. 研究工具………………………………………….. 60. 第三節. 研究對象………………………………………….. 63. 第四節. 資料分析………………………………………….. 67.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發現. 第一節. 多元文化:各界的接受度與政府政策………….... 69. 第二節. 「族群」音樂的現況……………………………… 76. 第三節. 金曲獎的獎項設置與文化治理………………….. 8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105. 第二節. 省思與建議……………………………………….. 111.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建議……………………….. 122. -I-.

(9) 註釋………………………………………………………………… 124. 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 127 西文部份……………………………………………………….. 133. 附錄 附錄一 金曲 20 年之後記………………………………….... 136. 附錄二 葛萊美獎、朱諾獎獎項一覽表……………………….. 157. - II -.

(10) 表目次 表 2-1. 1945-迄今影響音樂發展之重要政策、法源及社會環境 19. 表 2-2. 金曲獎歷年獎項演變……………………………………. 22. 表 2-3. Kincheloe & Steinberg 的五種多元文化主義比較…… 30. 表 2-4. 整合少數族群的國家政策對應臺灣情形………………. 表 2-5. 他國音樂大獎之獎項分類方式…………………………. 38. 表 2-6. 四種文化治理模式………………………………………. 43. 表 2-7. 社會發展之治理模式……………………………………. 47. 表 2-8. 語言政策之治理模式……………………………………. 49. 表 2-9. 音樂相關政策之治理模式………………………………. 52.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官方政府……………………………. 64. 表 3-2. 受訪者基本資料-非官方………………………………. 66. 表 4-1. 國內唱片通路的音樂分類方式…………………………. 99. 附表 1. 第十九、二十屆金曲獎得獎率之簡表 【以得獎作品為單位】…………………………………. 附表 2. 138. 第十九、二十屆金曲獎得獎率之簡表 【以唱片公司為單位】…………………………………. 附表 3. 35. 139. 第十九、二十屆金曲獎得獎率之詳表 【以得獎作品為單位】…………………………………… 144. 附表 4. 第十九、二十屆金曲獎得獎率之詳表 【以唱片公司為單位】…………………………………. - III -. 147.

(11) 圖目次 圖 3-1. 研究流程圖………………………………………………... 59. 圖 5-1. 結構性問題示意圖………………………………………... 107. 圖 5-2. 金曲獎語言獎項設置與多元文化、文化治理示意圖…… 117. - IV -.

(12)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壹、對相關社會文化現象的省思 「2007 年第十八屆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林生祥拒領金曲獎, 他說音樂獎項應該以類型分類,而非語言。」. (〈要聽懂林生祥的抗議〉,2007) 當此新聞出現時,社會各界引起不少的討論與爭議。音樂唱片業界與文化人 士看法不盡相同,反對音樂獎項以語言分類的一派主張就是因為以語言分類,才 會使得少數語言的音樂人被孤立;而贊成音樂獎項以語言分類的一派認為將所有 語言的歌曲音樂合併競賽將會造成評審的困難。其實林生祥先生的提議,近幾年 於政府所設立的音樂獎助文化政策中不斷被提出檢討,尤其是關於「族群語言及 音樂類型」之間的爭議。 首先,所謂音樂語言,二十世紀音樂大師梅湘於《我的音樂語言的技巧》一 書中指出「我的音樂語言的技巧,它的語言是從節奏、旋律以及和聲三重點來加 以思考語言……。」 (連憲升譯,1992) ,這是音樂學技巧上對音樂語言的界定; 而部分學者則由節奏、旋律、等元素的「類型」來思考,何東洪即指出音樂的類 型化是一個生成與建構的過程,既是創作者的主觀意圖,也是客觀條件下符合或 是超越既有分類的依據,如英美分類的藍調、民謠、搖滾樂、世界音樂、嘻哈、 重金屬等,在台灣可以加以分類的國語老歌、校園民歌、「台語」老歌(日本演 歌傳統) 、搖滾、嘻哈、重金屬、電子音樂、民謠、世界音樂等等(何東洪,2007a) , 本研究因此以「音樂類型」一詞指稱使用不同音樂語言元素而呈現不同風格型態 的音樂與歌曲。. 其次就族群語言而言,由多民族組成之國家甚多,為了平等、正義,有些先 進國家也就制定一些法律以保障各族群之語言存續與發展,然而雖然有法律的保 障,如加拿大只是英語與法語兩強在爭主導地位,弱勢語言仍難有進展(梁榮茂, -1-.

(13) 2007) 。回顧我國的語言政策,在日本殖民時代,各級學校推行獨尊日語的政策, 二次戰後國民政府對台灣地區的教育政策,以推動國語運動為中小學教育重要任 務(郭為藩,2006:94),直至解嚴與政黨輪替後,國內語言的紛爭常常成為新聞 焦點。目前國內的語言種類有國語 1、閩南語、客語、多種原住民語(南島語)等, 雖然政府近年來在多元文化的社會氛圍下已致力於傳承保護各種語言,但是國語 仍居於主導地位,影響擴及經濟、教育與文化層面,其主導力量不容小覷。令人 不禁思考:究竟多元文化觀是否能保護弱勢族群語言,還是主流語言的地位屹立 不搖,弱勢語言仍持續地被邊緣化?. 而族群及語言的紛爭對於國內音樂獎助的文化政策亦有所影響,從國內音樂 獎助之最高榮譽—「金曲獎」即可窺知一二,尤其其獎項之設立與變動沿革,可 被視為國內社會發展史上的一部縮影。詳言之,金曲獎之設立可追溯至 1986 年 (民國七十五年),當時行政院新聞局為提升流行歌曲水準,開辦「好歌大家唱」 活動,該活動共舉辦三屆,受到各界支持與報章雜誌、媒體廣泛報導,迴響熱烈, 故於 1988 年(民國七十七年)開始邀請籌劃設置金曲獎,終於在 1990 年 (民國七 十九年)1 月 6 日,第一屆金曲獎順利舉行,時至今日金曲獎(2008 年)已將邁入堂 堂第二十個年頭。在獎勵的對象方面,金曲獎是為獎勵有聲出版事業、其從業人 員及對有聲出版工作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而設,為我國音樂產業中規 模最大的獎項,每年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主辦。在獎項的變動方面,從 1992 年(民國八十一年)第三屆開始設立方言類獎項,直至 2003 年 (民國九十二年)第 十四屆金曲獎,開始分設台語 2、客語、原住民語獎項。而除了金曲獎之外,政 府為促進台灣原創音樂的開發與製作,鼓勵熱愛本土文化人士投入河洛語、客語 及原住民語歌曲創作,行政院新聞局並於 2005 年(民國九十四年)開始辦理「台 灣原創音樂大獎」競賽活動,分為河洛語組、客家語組、原住民語組,盼望能為 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認識。. 以上音樂獎助的文化政策簡略沿革顯示,早年的金曲獎項以國語為主流,反 映出當時政治當局所掌控的語言霸權;隨著時代變遷,原是被歸做方言的族群語 言解禁,開始增設不同語言的獎項,2005 年(民國九十四年)更新增設以本土 族群的語言為主的臺灣原創音樂大獎,展現多元文化的思想。然而既然國內已有 -2-.

(14) 為鼓勵母語音樂創作的專門獎項,客委會與原委會亦有鼓勵其「族群」音樂 3 創 作的活動獎項,金曲獎是否應該繼續擔負保存語言的使命?. 從多元文化觀點來看,美國向來被稱為民族大熔爐,其人口由許多不同種族 組成,在語言方面,除主要的英語外,西班牙語為次要語言,美國加州、德州、 佛羅里達州的南部城市,西班牙語非常盛行(郭為藩,2004:89),另外尚有來自歐 洲移民的德裔、法裔移民的母語,以及印地安人的印地安語、夏威夷州的少數族 群語言。國內音樂人常以美國指標性音樂獎項—葛萊美獎(Grammy Awards)作為 比較對象,葛萊美獎是由美國錄音學院(Recording Academy)負責頒發,葛萊 美獎涵蓋一百零五個獎項,音樂類型達到三十種(如流行音樂、福音、爵士樂、 拉丁樂等)。英法雙語的加拿大,其朱諾大獎也是依照葛萊美獎的模式,以音樂 類型作為其獎項分類。此外,英倫的水星音樂大獎(Mercury Music Prize)亦不 使用族群語言做為分類方式。英國雖以英語為主要官方語言,其境內尚有威爾斯 語和蘇格蘭的蓋爾語(Gaelic)通行至今,使用英語的英格蘭北部及西部亦有多 樣方言或口音,但水星音樂大獎於設立背景介紹時,即開宗明義地說明水星音樂 獎將公平的對待每一個參賽的音樂類型(music genre),所有類型的專輯混合參 賽。上述分析顯示,美國、加拿大、英國境內的族群語言、方言皆不少於台灣, 其全國性的音樂獎項卻不以境內語言作為分類標準,而是讓音樂獎項回歸音樂類 型。. 當林生祥先生拒領金曲獎時,研究者本身也是電視機前面的觀眾,直覺的想 法是難道不是因為設置台語、客語及原住民獎項,才能讓這些「族群」音樂發聲 嗎?殊不知一個小小的獎盃後面,卻代表文化政策取向對音樂發展的深遠影響。 台灣音樂獎項以族群語言作為分類依據,與其他國際性且具公信力的音樂獎項截 然不同,當大眾以為「受惠」族群發出不同聲音時,該族群卻不以為然,因此重 新檢視音樂獎助獎項分類依據實為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3-.

(15) 貳、對相關研究的初步分析 上述析論的核心議題以「金曲獎獎項」作為主體,從「多元文化」觀點來 評析以語言作為音樂獎項分類的文化政策,然而國內相關文獻研究所提供的資料 有限,茲分析如下。. 一、金曲獎的研究 以「金曲獎」作為關鍵字蒐集後發現,目前國內並無以金曲獎為研究主題的 實證研究,歷年來關於金曲獎的論述多見於期刊、雜誌及網路個人部落格(Blog)。 其中,碩博士論文中僅有 2003 年林怡瑄《台灣獨立唱片研究》提及金曲獎對獨 立唱片的影響、2008 年楊璨羽《音樂產業與文化政策:一個獨立音樂視野的探 討》提及金曲獎對獨立音樂的影響及略提及獨立音樂人對金曲獎獎項的看法,但 並未從金曲獎制度、獎項分類有所全面性及深入探究。. 期刊雜誌文章方面,劉楨(2005)曲獎與客家〉、何東洪(2007b)(Art of Telling:論林生祥與鍾永豐的客家性與現實性〉,網路資料與個人部落格方面, 何東洪(2007a) 〈音樂語言與族群語言的拉扯-論金曲獎以音樂類型分類的必要 性〉 、李怡慧(2007) 〈金曲獎是一個文化戰場:「金曲獎總體檢座談會紀實」〉等 等文章,皆指出音樂獎項以族群語言分類,反而更加矮化少數族群的音樂創作, 另一方面反而將使弱勢者的危機意識、創作力減弱,最終被主流價值所同化。. 相對地,報紙新聞方面,則有多位音樂人士如(喜歡音樂總經理陳子鴻)透過 採訪表達其贊成以語言作為音樂獎項分類的看法,其共同的理由不外乎是少數語 言的音樂產量少,應該分開競爭,突顯差異及市場區隔(陳於嬙、黃秀慧、朱梅 芳,2007),而西方對於音樂的分類標準,並不一定適合台灣,無需複製西方的 方式。. 對於金曲獎的議題,正反兩方皆呈現不同聲音及理由,而且由上述文獻可得 知關於金曲獎的專題學術論述有限。既然金曲獎為國內音樂界首位的榮譽獎項, 必當建立其公信與公平中立的地位,而有待探討的問題即為金曲獎的獎項分類設 立規劃上,在歷史脈絡中的價值轉變與代表意涵,以及作為單純的音樂獎項,金 -4-.

(16) 曲獎所擔負的責任與定位。. 二、「多元文化」及「文化政策」之研究 以「多元文化」作為關鍵字,則國內研究以多元文化教育制度、外籍新移民 議題等面向居多。以「文化政策」作為關鍵字,國內的相關研究大多著重於國內 文化政策的演變史(如張樹倫,1998、蘇顯星,2002、蔡軒軒,2003、蘇昭英, 2001 等),文化政策對某些特定產業(如國樂、布袋戲等)之影響及少數族群的特 定政策(如原住民廣播政策、教育政策)之研究、文化政策歷史演變或他國文化政 策研究,其中從多元文化觀點探討文化政策,則以戴美惠(2003)《戰後台灣文 化政策與文化發展關係-以文化多元主義為觀點》最為切近整體的社會發展取 向,該文闡述多元文化理念在台灣的發展歷程,並有系統地呈現政府文化政策發 展的大方向,清楚描繪近年來文化政策的脈絡演進,尤其指出國內文化多元發展 是無法避免且必須走的路(戴美慧,2003:120)。因此秉持多元文化理念而制定 的相關政策也必須也所檢討。但該文較無提及文化政策執行的影響層面或適合 度,因此本研究將輔以多元文化政策發展的歷史脈絡,針對金曲獎獎項因應多元 文化理念而以語言做為音樂歌曲分類方式是否合宜之爭議深入探究。. 自 1997 年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明列「國家肯定多元文化」後,以多元文化 觀點所制定的文化政策也行之有年。然而以「金曲獎」的獎項設置為例,相關議 題已在國內音樂界討論多年,熱愛音樂的創作人、關心文化的學者皆陸續由不同 角度在不同媒介發出建言,卻缺乏多元文化觀點的系統性學術研究,因此無論從 政策之制定或實務效果面向,尚須詳實的回顧與檢討。其中就政策制定而言,政 府是否仍為單一影響的來源,如何統合各界聲音而進行文化政策規劃與文化治 理,亦須進一步分析。. -5-.

(17)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背景與緣起,本研究擬以金曲獎為例,由多元文化觀點深入探討音 樂獎項以族群語言作為分類的意涵,並對多元文化觀點下的政策擬定與文化治理 加以反思。此外,透過深入訪談少數族群音樂工作者,瞭解當前少數「族群」音 樂歌曲市場現況、訪談專家學者,探討合宜的獎勵方式,並探討其中值得改進之 處,期能將研究結果提供政府及相關部門關心社會文化之有識之士之參考。. 本研究的目的詳述如下: 一、探討國內「族群」音樂的現況。 二、以多元文化觀點探討金曲獎的制度與獎項分類。 三、探討國內多元文化治理與金曲獎之關係。. -6-.

(18)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探討. 本章針對與本研究有關的文獻及理論加以分析探討,全章分為三節,第一節 台灣語言政策發展,第二節台灣社會之音樂演變與相關法令及獎助,第三節為多 元文化觀點的理論背景,第四節為文化治理與金曲獎,第五節則總結前述並彙整 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研究問題。茲依次論述如下:. 第一節 臺灣社會的語言政策發展 台灣雖只是一個蕞爾小島,但因地處西太平洋的要衝,其海防價值無可比擬。 依據目前歷史學文獻資料,台灣之最早記錄溯至三國時代,<孫權傳>記載黃龍二 年(230AD),孫權曾遣將遠征夷州,而後及隋煬帝大業六年(610AD)大舉遠征「流 求」之事,其中「夷州」及「流求」極可能便是今日的台灣。另外,根據部份學 者推測,數千年前已有來自東亞大陸南方南島語系的古代民族先後遷徙至台灣, 經過長時間的分化後成為不同的族群,因此台灣南島族的語言最為歧異(廖宜 方,2004:43)。. 十七世紀西方海上霸權將其觸角伸進台灣,1624 年荷蘭進佔台灣;西班牙 於 1626 年亦攻佔北台灣地區,直至中國明朝滅亡,鄭成功退守台灣後,1662 年 鄭軍夾擊熱蘭遮城,雙方經激戰協議後,終於結束荷蘭人在台三十八年統治。1683 年明鄭滅亡,台灣正式劃入清廷領地;1895 年中國甲午戰敗後,與日本簽定馬 關條約割讓台灣,開始長達五十年的日治時代;直至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 束後,台灣由國民政府接管。. 上述回顧顯示,自古以來台灣就是多族群多語社會,經過多個政權統治短短 三百餘年的歲月,而無論是荷西、清領、日本、國民政府,在不同治理者管理之 下,隨著政權治理體制及目的不同產生不同的語言政策,導致台灣各族群語言也 有所消長。所謂語言政策是國家或社會團體為了對語言進行管理而進行的各種工 作統稱,包括語言的選擇和規範化、文字的創制和改革方面的具體問題(吳美慧, 2004)。環顧世界各國語言政策,基本上有三大類:一為獨尊官定語言,而壓抑 非官定語言;二為開明的支持尊重弱勢族群的語言,甚至將國內的弱勢語言定為 -7-.

(19) 國語或官方語言;三為任其發展不加聞問的放任政策(黃宣範,1993:340)。世 界各國採取前二者為多。本研究為能了解台灣三百年來的語言政策發展脈絡,因 此整理文獻資料,發現台灣史大抵可以分為荷西時期、明鄭時期、清領時期、日 治時期、戰後國民政府時期(包含改制穩定、計畫貫徹、多元開放時期);以下依 照此歷史脈絡對台灣語言政策發展作一概括性探究。. 壹、荷西時期(1624-1662) 荷蘭及西班牙佔領台灣,其殖民體制基本上是建立在重商主義的殖民政策 上,最主要的目的是發展經濟,對於新殖民地-台灣,採取雙管齊下策略,即教 育與傳道合一,以溫和的傳教方式,設學校編寫教材,傳達宗教信念,以宗教穩 定統治,他們相信這是長治久安的基礎(陳正茂,1999)。. 荷蘭來台後三年,藉由宗教懷柔臺灣的原住民,傳教士以羅馬文字寫成西拉 雅語,此種文書稱為「新港文書」(新港位在今台南縣新市鄉),荷蘭傳教士透過 新港文翻譯聖經藉以傳教,原住民以羅馬字母書寫其族語,甚至運用在日常生活 的商業行為、土地買賣契約。新港文書之建立不但是南島語系的台灣原住民族群 使用文字書寫語言的開始,也保存了其珍貴的語言。. 綜而言之,荷西時期主要是商業及傳教活動,語言政策雖無明確措施或政 令,但荷人將原住民母語譯為羅馬文字,是台灣語言拉丁化的嚆矢,對今日教會 以羅馬字保持原住民原住民母語關係頗鉅,也是戰後國民政府推行國語運動,落 實以注音符號學習國語,並不斷禁止教會以羅馬拼音傳教之遠因(陳美如 1998:9)。. 貳、明鄭(1662-1683)及清領(1683-1895)時期 明清政權交替,鄭成功退守台灣主要動機在於作為其抗清復明的基地,另一 動機則是鄭成功認為台灣乃是其父鄭芝龍海商集團的產業,荷蘭的擁有臺灣只是 暫借性質(陳正茂,1999:67),收回其產業乃理所當然。1661 年鄭成功率軍攻打 台灣,荷蘭人被圍攻數個月後,投降退出台灣(廖宜方,2004:2),結束三十八年 -8-.

(20) 統治。. 鄭成功來台一年後即過世,明鄭時期的各項建設大多始於長子鄭經手中,尤 以官員陳永華特別致力文教措施;由於鄭成功是儒生出身,明鄭時期的學校教育 移植中原儒教系統(陳嘉琳,1995:66),教育語言以漢文為主,漢文正式進入台 灣的語言教育(陳美如,1996:47)。此外,明鄭時期移民主要來自福建沿海,帶 來漳、泉州的閩南語,但大致上並無明顯的語言政策(吳美慧,2004:38)。. 1683 年施琅率軍攻台,鄭克塽降清,明鄭時期乃告覆亡,台灣首次納入清 領的中國版圖。1885 年台灣建省後,首任巡撫劉銘傳設立的「番學堂」之語文 課程包含漢文、官語 4 及臺語等科(陳美如,1998:10),顯示清廷的語言政策是 以漢語為主。. 参、1895-1945 日治時期 1895 年清廷甲午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交由日本接管。日本與台 灣為兩個迴異的文化族群,對於日本來說,必須徹底改造台灣,使台灣文化日本 化,趨向殖民母國,便於統治。而語言便是首要的手段,因此在日治五十年期間, 「日本化」就是日本政府語言政策的核心。. 曹逢甫(1996)、陳美如(1996)將日治時期的語言政策分為三個時期:安撫時期 (1895-1919)、同化時期(1919-1937)、以及皇民化時期(1937-1945)。以下根據此分 期,敘述日治時期語言政策之脈絡。. 一、安撫時期(1895-1919) 1895 年 6 月 17 日台灣總督府始政典禮上,學務部長伊澤修二向樺山資紀總 督提出一篇台灣教育意見書,第一句即明言:「台灣的教育,第一應該使新領土 的人民從速學習日本語。」(黃宣範,1993). 然而初抵台灣之時,日本政府尚無法完全掌控台灣社會、文化,尤其日語及 -9-.

(21) 北京官話的通譯無法與台灣島上的居民溝通,因此在日據初期,採用寬鬆的安撫 手段。1898 年,總督府頒布《台灣公學校令》 ,設立六年制的公學校,一方面允 許台灣人設立的書房繼續存在,亦暫時允許學習、使用台灣語(閩南語及客語), 也利用學校教育快速推廣日語;另一方面基於讓日人能更快速掌握台灣社會,設 立「土語傳習所」,供在台日人學習台灣本土的語言(林晉輝,2005:166)。. 二、同化時期(1919-1937) 日本政府為了能從根本同化台灣人,遂由台灣總督府頒布「台灣教育令」, 從教育面著手改造台灣人的思維與心靈,並且開始禁止書房,不讓台灣人民學習 漢文,並鼓勵學齡兒童就讀採用日語教授漢文課程的公學校,此時期是「日語台 語模式」,屬於過渡時期(林晉輝,2005:167) ;日語使用於公共場所而臺灣本 土語言則使用於家庭與親朋之間,以及市場、生意往來,(曹逢甫,1999)。在語 言使用上,日治初期普遍存在著能說臺灣本土語言,如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 同時又能說日語的雙語情形。. 三、皇民化時期(1937-1945) 1937 年發生蘆溝橋事變,中國對日抗戰全面爆發,加速日人欲控制台灣、 將台灣作為作戰基地的意圖;為能急速達到同化台灣,日本政府在台灣成立「總 督府臨時情報部」,嚴加控制台灣人的言論思想(戚嘉林,1998)。學校教育取消 漢文選修科、廢止漢文教育;並廢除報紙漢文欄、禁止報章書刊以漢文出版,公 共場合強制使用日語、通令全台公衙職員無論公、私場合宜用日語(黃宣範, 1993:96),並鼓勵台人以日語思考,大力推行皇民化、效忠天皇的思想;至 1944 年,日本政府宣稱日語普及率已達 71%(王育德,1964:148,引自林晉輝,2004: 175)。在娛樂視聽方面的語言控制,皇民化時期開始禁止演出台灣傳統戲劇,宣 傳充滿教化意味的「皇民劇」,音樂上,推廣日本小調,充滿濃濃的日本味。. 日人以同化台灣人為目的,台灣島內的各種方言亦在此殖民與強制手段下遭 受打壓;日人殖民時期的語言政策初期雖容許使用台灣本地語言,但其卻是出自 其國家主義思維與文化同化的意圖,毫無展現多元文化的思維。1949 年二次大 戰結束後,台灣脫離日本殖民,語言卻無因此得到解放,台灣語言政策隨著政權 - 10 -.

(22) 更迭走向另外一個一元思維的國語運動。. 肆、1945 年二次大戰後 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由國民政府接管,國語從「日語」改為「北京話」, 而經過日本五十年統治,當時已有許多通曉日文的學者、作家,如葉石濤、鍾肇 政及陳千武等人,因國民政府嚴禁使用日文、方言的語言政策,而險些中斷寫作. 生涯。根據陳美如(1996)的分類,戰後的台灣語言政策,可以分為三個時期: 1945-1969 改制穩定時期、計畫貫徹時期(1970-1986)與晚近的多元開放時期(1987迄今)。以下分述介紹此三時期的語言政策:. 一、改制穩定時期(1945-1969 年): 1945 年陳儀接任台灣省行政長官,抵台前便對台灣教育政策提出下列看法:. 「本人到台灣後,擬先著手國語和國文的教授,預期達到使台胞明白了解祖 國文化的目的……」(引自黃宣範,1993:106)。. 隔年抵台後更表示: 「對於國文,我希望我們要剛性的推行,不能稍有柔性。」(引 自許雪姬,1991).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發現台灣年輕的一輩只學過日文、年老的一輩只會說方 言,遂於 1946 年 4 月成立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主管全省的國語推行任務, 對於推廣國語工作,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另訂《台灣省國語運動綱領》,其內 容如下: (林清江主持研究,1982). 1、實施台語復原,從方言比較學習國語。 2、注重國字讀音,由「孔子白」5 引渡到國音。 3、刷清日語句法,以國音直接讀文,達成文章還原 4、研究詞類對照,充實語文內容,建設新生國語。 5、利用注音符號,溝通各民族意志,融貫中華文化。 - 11 -.

(23) 其中,實行台語復原的原因乃在於閩南話與北京話的語法結構類似,以閩南語的 基礎去學習北京話,比較容易,並非真的要復興台灣的本土語言(林晉輝,2005)。. 1946 年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頒佈《台灣省各縣市推行國語實施辦法》 ,在各 縣市設立國語推行所,並廢除報紙雜誌的日文版,禁止台籍作家用日文寫作,在 文學界,許多生長於日治時期,受日本教育、習慣以日文書寫的作家學者,無法 繼續使用日文寫作、無法繼續創作書寫,有些作家成功跨越重新學習華語的門 檻,成為「跨越語言的一代」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全面禁講日語、禁用日本唱片。. 1949 年國民黨於國共內戰中潰敗,國民政府撤退來台,隨即訂定「台灣省 非常時期教育綱領」,嚴格規定學校及社教機構應加強推動國語運動。1956 年, 中央開始推行全面性的「說國語運動」,規定各機關、學校及公共場所一律使用 國語。1965 年省政府推出《加強推行國語計劃》明定下列辦法(曹逢甫,1996: 51-52):. 1、各級學校師生必須隨時隨地使用國語;學生違犯者依獎懲辦法處理。 2、禁止電影院播出方言、外語。 3、嚴加勸導街頭勿用方言、外語。 4、各級運動會禁止使用方言報告 5、嚴加勸導電影院勿以方言翻譯。. 由此計劃足以發現,國民政府的語言政策已從一開始掃除日本文化,慢慢走向民 國 60 年代的「獨尊國語、壓抑方言」單語政策的路線。. 綜而觀之,此 1949-1969 年期間的語言政策主要目的在於禁止日語,除去日 本化,推行國語,以利中國化。隨著國語運動之推行,日語影響能力減小,而台 灣本土方言,如閩南語、客語等亦被壓抑,政府欲透過語言學習使臺灣人民接受 中華文化,鞏固國民政府的政權。. - 12 -.

(24) 二、計畫貫徹時期(1970-1986 年) 1970 年代,此時期政府為能貫徹國語教育,制定繁多的規定與辦法,並且 從多方面著手。在教育方面,乃透過各種教學活動,強制使用國語。1976 年台 灣省政府去函各縣市政府「重申貫徹國語教育,並規定凡公家機關,公共場合, 學校教學以及師生同學交談應一律使用國語」(台灣省政府公報,1977 冬 35 期, 轉引自陳美如,1998:68),從學校教育便開始傳達國家政府所欲達到的意識型 態;這個時期有許多規定、辦法、條例。在大眾傳播方面也無法倖免,1975 年 以《廣播電視法》嚴格限制方言的使用;1976 年所頒布的廣電法中,即明文規 定「電臺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應占比率, 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詳見在社會傳播的語言使用上也受到相當程度的干 預與限制。. 各地方言除了禁止使用外,莫不被塑造成一種低下、低階層的語言,而此時 期禁止方言的政策,為各族群語言造成莫大的衝擊,影響日後各族群語言的使用 人口;時至今日,台灣的方言及民眾母語使用上都有萎縮現象。長久以來獨尊一 種語言的政策則成為 1987 年解嚴後母語運動興起的原因。. 三、多元開放時期(1987-迄今) 1987 年解嚴後,國內社會的民主思想漸趨成熟,多元文化觀點與思維逐漸 被接受與重視。尤其 1980 年代台灣本土化的理念在社會民間出現,開始挑戰長 久以來一元思維的公部門與社會,在語言方面,由於前一階段過度推行國語運 動、貶低排斥方言的語言政策,使得各族群面臨語言及文化流失的命運,故自解 嚴後各個族群對本身的語言文化保存問題特別關注,母語教育的議題登上檯面, 例如:1987 年由台灣作家所成立的「台灣筆會」 ,提出尊重台灣本土歷史、文化、 台灣地區各種母語的訴求,反對一切妨礙母語傳播的措施。。. 1990 年代開始,歐美多元文化思潮慢慢傳入臺灣,衝擊長久以來從上到下 的一元思維。1990 年 1 月 26 日李登輝總統發表除夕談話,首次以國語、閩南語、 客家話分別在電視台播出,頗具象徵意義,至少它肯定台灣是個多語族的社會(黃 宣範,1993:60)。多元文化思潮影響台灣教育、文化、族群等相關政策走向, - 13 -.

(25) 開啟一個新的發展趨勢。. 教育方面,台北市金華國小首先于民國七十九年(1990)成立閩南語班,獲得 社會大眾肯定,隨後也有其他由民進黨執政的縣市跟進。教育部於 1993 年指出: 「學生學習自己的母語或他人母語,可以促進互相溝通,尊重多元,有利族群融 合,但是太過強調母語,反而造成族群隔離,因此以選修方式較為合宜」宣布將 母語教育納入中小學正式教學中,至此母語納入國民教育。. 媒體傳播方面,1993 年立法院亦針對影響傳播媒體最鉅的《廣播電視法》 第二十條加以修正,並另定新條文規定廣播電視語言的運用,其詳細內容於下一 節詳加析論。. 伍、小結 從上述文獻探討可得知,語言政策不但影響語言使用上的繁興與消弱,也影 響使用語言表達的藝文活動,音樂創作即為影響的層面之一。始自 1980 年代國 內民主進步,「多元文化」及「本土化」之影響,民間提倡母語運動,尊重各族 群語言,給予平等地位,這即有可能是金曲獎於第三屆(1992 年)加入方言獎項、 第十四屆(2002 年)改分為國語、台語及客語獎項之因,由此可見,現今金曲獎以 語言作為獎項分類有其背後的歷史或政治因素,語言政策影響甚鉅。. 本研究所關心的主要核心金曲獎,行政院新聞局於 1992 年增列方言獎項, 2002 年又再增加國語、台語及客語分類的獎項,雖符應上述台灣語言政策走向 多元化、維護各族語平等地位的趨勢,為長久以來語言與文化上相當大的進步。 上述析論對本研究的啟發在於,引導出值得探討的問題,包括: 一、政府對於國內各種語言的發展或維護應該採取什麼政策?(可探討音樂 獎項是否被視為落實的途徑之一) 二、就上述所提出的政策來說,應該如何落實這些政策?. - 14 -.

(26) 第二節 國內流行音樂演變、相關法令及獎助 本研究以金曲獎為研究主體,而作為一個音樂獎項自然與流行音樂發展、法 令規章息息相關。本節將分述國內流行音樂的發展軌跡、影響音樂創作發行的法 令規章以及金曲獎的沿革流變。. 壹、國內流行音樂的發展軌跡 一、主流語言之流行歌曲 音樂之流行與播送音樂之科技發展有密切關係,1877 年愛迪生發明留聲機, 從此以後聲音得以被保存流傳。1910 年日本殖民政府引進留聲機及唱片,進口 西方唱片、並嘗試製作台灣傳統音樂唱片,為台灣注入入新的音樂文化,其後唱 片公司陸續成立,1925 年台灣的唱片市場逐漸成形。. 台灣根據文獻資料顯示,1932 年電影「桃花泣血記」自上海來台演出,電 影十分賣座,日籍老闆柏野正次認為將其製作成唱片,將是一個很好的賣點(陳 郁秀,1997:8),而該唱片的銷路果真極好,並且帶動台語歌謠的唱片大量出版, 「桃花泣血記」成為台灣流行歌曲的奠基曲,而客語與原住民歌曲尚未錄製成唱 片。. 日治時代前期日本政府對閩南語歌曲較為寬鬆,因此於 1920 年代末期以及 之後唱片市場成形時,在台灣的日本唱片公司因著商業的考量,聘請台灣作曲家 和作詞家,譜寫、錄製台語歌曲,使得台語(灣)歌曲因著唱片發行,在台灣各地 有著某種程度的流傳(徐玫玲,2001:221)。然而,皇民化運動之後,臺灣地方 性歌謠被禁止,1940-1945 年間以閩南語或其他語言演唱歌曲歌謠遂產生一段空 白的斷層。. 戰後,唱片業重新出發,音樂及歌曲透過廣播迅速在臺灣流傳,然而國語歌 曲與台語歌曲出現勢力消長的現象,其關鍵因素一方面是國民政府強力推行國語 的語言政策,陸續增訂限制教育、媒體使用方言的法令,另一方面 1949 年國民 政府遷台,大量移民遷入台灣使得台灣人口、語言結構出現重大轉變,國語歌曲 - 15 -.

(27) 的閱聽人大量增加,國語歌曲與歌星人數漸多。1950 年代,國民政府將「反共 抗俄」定為基本國策,全國上下從教育到文化娛樂充滿戰鬥文藝的氛圍,此時許 多強調反攻大陸的愛國歌曲產生,電台亦時常播放來自上海的老歌,深受來自大 陸的軍人和眷屬喜愛。雖然台語流行歌曲受到限制,1954 年美軍電台(AFNT)開 播,從此啟開了國內組團唱西洋熱門音樂的風氣,也帶動了其他電台播放熱門音 樂的風潮(何東洪、張釗維,2000),校園裡的知識份子、社會中自詡前衛、時髦 的青年熱中抱著吉他彈唱西洋歌曲(孫芝君,1998:70)。. 隨著政府對台語歌曲管制轉強,許多唱片公司為節省成本,便將日本曲調填 上台語歌詞,此種混血歌曲大興。1960 年代晚期至 1970 年國語歌曲延續著主流 語言與媒體使用限制的優勢,此時台語流行歌在電視媒體傳播上仍極為受限,但 是由於出版法與戒嚴法都沒有規定到布袋戲的歌該怎樣發聲,而成為台語流行歌 作品偷渡的窗口,例如「雲州大儒俠史艷文」所搭配的「為何命如此」、閩南語 連續劇主題曲「一顆流星」等皆受到民眾喜愛。. 1970 年代國內興起一股民歌自彈自唱的風潮;民歌運動對後來台灣流行歌 壇的影響深沉而幽遠,它啟發了眾多理想青年日後投身流行歌曲的創作(孫芝 君,1998:70),從音樂創作、歌曲中唱出自己。而後隨著 1987 年政治解嚴,1990 年代後的流行音樂也隨之多元化,許多創作者在歌曲中運用了一種以上不同的族 群語言,例如國語、台語和英語等,展現出台灣多語言的特性(徐玫玲,2001: 231)。而語言使用上的社會階層意義,經歷「現代民歌運動」洗禮後,「語言」 的功能漸漸蛻化為作者自我意念的表達工具,而不再是「社會位階」的表徵(孫 芝君,1998:70),也不再具有強烈的意識形態,走向開放的風格。. 二、客語與原住民流行歌曲的發展 過去大眾對客家音樂、歌曲的認識多半停留於客家山歌、民謠等。但是客家 音樂並不只是客家山歌,以客家語發聲的音樂歌曲,曲風多元,搖滾、爵士都是 客家音樂的表現。. 由於日治時期東洋音樂引進與戰後推行國語政策之影響,客家音樂面臨人才 - 16 -.

(28) 凋零與傳承的危機,直到 1981 年,台灣陽光合唱團主唱吳勝智先生出版第一張 客家流行歌曲專輯《無緣》;吳勝智先生被譽為客家流行音樂的鼻祖,其中〈無 緣〉一曲被雲門舞集採用於舞作中,並收錄進原聲帶,造成廣大迴響,也開啟客 家流行音樂的風潮。多年下來,客家流行歌曲也慢慢地走出多種風格,如交工樂 團善用嗩吶等傳統樂器,以搖滾的方式唱出勞工的心聲;也有鄉土民謠派,如謝 宇威、顏志文等人;劉劭希的電子舞曲爵士派,運用其母語及多種音樂元素形成 具有爵士風格的客家流行歌曲,其他還有受西洋、城市風格影響的創作歌手。多 種的音樂風格的確為客家歌曲傳承帶入一股新生命與希望。. 台灣原住民的音樂其實十分豐富,因為族群分類多,音樂特色也就十分多采 多姿,早在日治時期便有日籍學者深入部落採集研究原住民音樂。1945 年代受 到國民政府推動國語運動影響,原住民及其他方言的音樂遭到壓抑,1950 年代, 由於在國語政策的強大壓力之下,開始出現演唱國語歌詞的原住民歌手,早期如: 盧靜子、羅義榮等,近期有知名的張惠妹、紀曉君等人。1970 年代隨著台灣工 業發展及都市化影響,山林部落缺乏工作機會,原住民青年轉往都市謀生,在工 作壓力與遊子離鄉情愁感染下,譜出一些運用國語歌詞或原住民語、國語與台語 混合使用的歌曲,如:〈可憐的落魄人〉、〈流浪到台北〉等,來紓發心情。民歌 風行的 1980 年代,原住民創作歌謠也受到這股校園風的影響,產生不少創作。 廖子瑩(1997:1)的研究表示,自 1995 年後充滿原創性與個人特質的原住民創作 音樂在唱片市場中形成一股獨特勢力,相似於流行歌的編曲,卻不千篇一律的樣 貌,散發著獨特的族群氣息。1996 年亞特蘭大奧運主題曲採用台灣阿美族郭英 男先生所唱的老人飲酒歌,引發國際對原住民音樂著作權的關注;也因此原住民 的音樂及歌曲在台灣流行音樂界漸漸展露其內歛許久的光芒,加上國內政治氣氛 逐漸開放民主、重視本土文化、母語文化的觀念日興,許多傑出的原住民音樂歌 曲作品陸續出版唱片(其中包含具原住民身分的音樂人或非原住民但使用原住民 語的音樂創作),如:北原山貓、依拜維吉等都是知名的原住民歌手。. - 17 -.

(29) 貳、法令制定 日治時期禁歌不多,最早是在 1910 年代曾經禁唱台灣民謠,1937 年以後, 日本政府在台灣展開皇民化運動,文藝活動當然是日本化的重要項目之一,在歌 曲方面,全面禁唱台語歌,1942 年更變本加厲成立台灣演劇協會,台灣的歌仔 戲及一些傳統戲劇、音樂都被禁止。. 國民政府自民國 1930 年便已備齊《出版法》 ,戰後國民政府來台以後,有關 唱片管理主要在於限定日語出版品流傳,1946 年 8 月就開始取締日本唱片,從 而日治時期留下或新進口的日本唱片均成為地下商品,不得公開販售播放(黃裕 元,2000:69)。. 除了對日語作品的限制之外,戰後台灣對於歌曲音樂的文化政策,可追溯自 1950 年省新聞處召開的「臺灣省歌曲影劇書刊審核查禁委員會」(聯合報:1955, 引自陳美如,1996),第七次會報將一百二十二首歌曲列入禁歌,雖然此次查禁 歌曲多為上海傳出的國語流行歌曲為主,但其後查禁歌曲不斷;而最早禁唱禁播 台語歌曲的法源是 1955 年頒布的《動員戡亂時期無線電廣播管制法》,1950 年 代政府是先從電台下手,當局認為唱片需要電台才能暢銷,電台不能播放禁歌, 唱片就賣不出去,當然就可以達到監控的效果(李坤城、編輯小組,2007:14)。 1972 年教育部函令電視台「閩南語節目每天每台不得超過一小時」,一天不能播 放超過兩首台語歌。1971 年出版《查禁歌曲第一冊》,至此確立禁歌內容,1973 年新聞局訂定《歌曲出版品查禁標準》、1978 年訂定《歌曲輔導要點》,以嚴密 法律規範歌曲,對台灣的音樂創作打擊不小。. 1976 年 1 月 8 日政府頒布《廣播電視法》 ,嚴格規定廣電媒體的結構與內容, 而為配合推行國語政策,亦納入語言限制規定,以打壓方言節目的演出空間(李 坤城、編輯小組,2007:33)。其中,《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明定「電臺對國內 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應占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 需要定之。」封鎖方言於大眾傳播媒體的使用與發展空間,音樂歌曲創作也因此 備受限制,此條不合理的法令直至 1993 年 8 月 2 號才被刪除,恢復民眾自由及 公平使用語言的權利。1979 年 11 月審查禁歌政策移交至行政院新聞局執行,新 - 18 -.

(30) 聞局成立「行政院新聞局出版品出版小組」專司其職,從 1979 至 1987 年 12 月, 超過兩萬首歌曲受審,有九百三十餘首歌遭禁。. 根據黃裕元(2000)之研究,禁歌審查制度對台語歌曲所面臨的政治壓力並不 如想像中大,其原因可能是審查人員對台語流行歌曲的了解並不全面,使得國語 歌大量受到查禁,閩南語影響相對較為有限。但是另一方面,政府所提倡的淨化 歌曲卻又以國語歌曲為主,顯示當時政策中對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等方言所 抱持的貶抑思維。綜合上述的台灣語言政策、音樂發展脈絡及重要發法源依據, 研究者整理為表 2-1:. 表 2-1. 1945-迄今影響音樂發展之重要政策、法源及社會環境. 影響. 社會政治環境. 政策方向. 法源. ◎日治時代. ◎ 尚未對漢文做. 音樂歌曲發展. 時間 1945 以前. ◎ 台語流行歌曲. 出全面性壓制. ◎1937 推行皇民化. 第一個黃金期. ◎ 禁止使用漢文. ◎ 台語歌謠遭禁. 運動 1945-1950. 唱. ◎1945 國民政府接. ◎禁用日語、大力. ◎《加強推行國語. ◎禁播日本歌曲、. 管台灣. 推行國語(北京話). 計劃》. ◎監控上海流行歌. ◎1949 國民政府遷. 運動. 曲,台灣始有國語. 台 1951-1960. 1961-1970. 歌曲. ◎「反共」為最高. ◎入白色恐怖時. ◎1955 年. ◎禁唱禁播台語歌. 原則. 期,文藝檢查制度. 《動員戡亂時期無. 曲、國語歌曲為主. ◎社會氣氛緊繃壓. ◎發起戰鬥與反共. 線電廣播管制法》. 流;政府提倡愛國. 抑. 精神. 歌曲. ◎歸國學人帶入西. ◎《廣播電視法》. ◎美軍電台播送西. 方新思潮. 限制媒體使用方言. 洋音樂. ◎工業起飛. - 19 -.

(31) 1971-1980. 1980-1990. ◎中美斷交、外交. ◎1972 教育部函令. ◎校園民歌盛行. 失利. 電視臺「閩南語節. ◎出現大量混血台. ◎戰後的一代屆已. 目每天每台不得超. 語歌曲,但仍被視. 成年. 過一小時」. 為較低俗的歌曲. ◎知識分子帶領自. ◎1979 歌曲審查制. ◎唱片歌曲送審通. 由民主改革. 度. 過才得以播放. ◎1987 解嚴、威權. ◎新台語歌曲創作. 體制轉型. ◎客語歌、原住民. ◎社會運動興盛,. 歌曲逐漸復甦、受. 本土思維. 到重視. 1991-. ◎民主開放、多元. ◎文化政策走向多. ◎1993 年《廣電法》 ◎音樂風格走向國. 迄今. 文化思維. 元化. 刪除第二十條有關. 際化、外國藝人得. ◎重視母語教育及. 大眾媒體語言限制. 以來台發展. 族群語言的使用權. 之規定 ◎1996 年增加鄉土 教育 ◎1997《憲法》第 四次增修條文始定 「多元文化」為基 本國策。 ◎2003 年文建會草 擬「國家語言發展 法草案」.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 20 -.

(32) 参、金曲獎(Golden Melody Awards)的歷史沿革 一、設獎經過 行政院新聞局於 1986 年(民國七十五年)開辦「好歌大家唱」活動,舉辦三 屆之後,社會各界迴響熱烈,媒體廣泛報導,因此進一步於 1988 年底(民國七十 七年)開始籌辦「金曲獎」 。前七屆的金曲獎主要在獎勵國內的流行音樂,但新聞 局為使金曲獎成為國內音樂獎項的唯一與最高榮譽,自第八屆(1997 年)開始將 「唱片金鼎獎」6 與之合併辦理,重新設計獎項,並首次開放世界華人作品及大 陸作品參賽。第九屆(1998 年)又再取消參賽者的國籍及地區限制,只要作品係於 台灣首次發行者均可報名,並且增設獎金,期望台灣的「金曲獎」成為國際性音 樂活動,如香港歌手張學友便是此新制度的第一位受益者,他成為第一個獲得金 曲獎最佳國語男演唱人獎的非中華民國國籍音樂人,此後金曲獎参賽作品及歌手 更為豐富。. 二、獎項變動 金曲獎獎項首次變動是在第三屆,將最佳男、女演唱人獎增加成為最佳國語 男、女演唱人及最佳方言男、女演唱人獎,此為金曲獎獎項以語言分類的初始。 第八屆(1997 年)加入唱片金鼎獎後,保留原有的流行音樂外,並加入古典音樂、 民族樂曲、地方戲劇、民族曲藝、口語樂曲及兒童樂曲等,個人獎則分為「流行 音樂類」與「非流行音樂類」,當時客家音樂創作人,如鍾適芳等、以及原住民 音樂創作人,如杜黑等,其音樂作品皆曾入圍非流行音樂類的獎項。後來因為「非 流行音樂類」引發社會大眾對該音樂類型的誤解,於第十二屆(2001 年)改為「傳 統既藝術音樂作品類」。. 此後,新聞局為尊重各族群的音樂創作,遂於金曲獎第十四屆(2003)又將原 有的「最佳方言男、女演唱人獎」,增列為「最佳台語男、女演唱人獎」、「最佳 客語演唱人獎」及「最佳原住民語演唱人獎」;第十六屆(2005)將原有之流行音 樂作品類「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增設「最佳國語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 、 「最 佳台語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 、 「最佳客語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及「最佳原住民 語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 ,在流行音樂作品類「最佳演唱新人獎」方面,增設「最 佳國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台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客語演唱新人獎」及「最佳 - 21 -.

(33) 原住民語演唱新人獎」,期望藉由獎項之設立能提升族群語言流行音樂創作環境 與能見度,獎勵各族群音樂人創造自己的音樂風格,並提供多元音樂文化發展空 間。但由於新增的四項新人獎(「最佳國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台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客語演唱新人獎」及「最佳原住民語演唱新人獎」)參賽作品少,第十七 屆(2006)合併為「最佳流行音樂演唱新人獎」。以語言分類的獎項演變,研究者 依據行政院新聞局網站公佈之歷年資料加以彙整如表 2-2:. 表 2-2 金曲獎歷年獎項演變 年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獎項.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最佳作詞人獎. ◎. ◎. ◎. ◎. ◎. ◎. ◎. ◎. ◎. ◎. ◎. ◎. ◎. ◎. 最佳男演唱人獎. ◎. ◎. 最佳女演唱人獎. ◎. ◎. 最佳國語歌曲作詞人獎. ◎. ◎. ◎. ◎. ◎. 最佳方言歌曲作詞人獎. ◎. ◎. ◎. ◎. ◎. 最佳國語歌曲男演唱人獎. ◎. ◎. ◎. ◎. ◎. ◎. ◎. ◎. ◎. ◎. ◎. ◎. ◎. ◎. ◎. ◎. 最佳國語歌曲女演唱人獎. ◎. ◎. ◎. ◎. ◎. ◎. ◎. ◎. ◎. ◎. ◎. ◎. ◎. ◎. ◎. ◎. 最佳方言歌曲男演唱人獎. ◎. ◎. ◎. ◎. ◎. ◎. ◎. ◎. ◎. ◎. ◎. 最佳方言歌曲女演唱人獎. ◎. ◎. ◎. ◎. ◎. ◎. ◎. ◎. ◎. ◎. ◎. 最佳台語男演唱人獎. ◎. ◎. ◎. ◎. ◎. 最佳台語女演唱人獎. ◎. ◎. ◎. ◎. ◎. 最佳客語演唱人獎. ◎. ◎. ◎. ◎. ◎. 最佳原住民語演唱人獎. ◎. ◎. ◎. ◎. ◎. ◎. ◎. ◎. ◎. ◎. ◎. ◎. ◎. ◎. 最佳國語流行音樂類演 唱 專輯獎 最佳台語流行音樂類演 唱 專輯獎 最佳客語流行音樂類演 唱 專輯獎. - 22 -.

(34) 最佳原住民語流行音樂 類. ◎. ◎. ◎. 演唱專輯獎 最佳國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客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原住民語演唱新人獎. ◎. 最佳國語男歌手人獎. ◎. 最佳國語女歌手獎. ◎. 最佳台語男歌手人獎. ◎. 最佳台語女歌手獎. ◎. 最佳客語歌手獎. ◎. 最佳原住民語歌手獎. ◎. 最佳國語專輯獎. ◎. 最佳台語專輯獎. ◎. 最佳客語專輯獎. ◎. 最佳原住民語專輯獎. ◎.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新聞局網站. 肆、小結: 以上敘述可知,無論是以何種族群語言為主體的流行音樂歌曲,都適用於多 種不同的音樂曲風,客家歌謠不再只有山歌,用客語也可以唱出搖滾樂的精神, 富涵山海精神的原住民語也可以唱出爵士風。這些流行音樂的轉變對本研究而言 指出了一些值得探討研究的問題,包括: 一、社會大眾對少數「族群」音樂歌曲的印象為何?是否還停留著某些印象? 二、政府、音樂工作者又該如何打破社會片存在的印象並同時兼顧其文化保存? 三、現代創作歌曲混雜多種語言的作品不勝枚舉,此類作品該如何參賽? 四、其他國家的音樂獎項模式(以類型區分)適合國內的流行音樂界嗎?. - 23 -.

(35) 第三節 多元文化觀的文化政策 多元文化主義是 1990 年代以來西方社會所盛行的思想與價值觀,多元文化 觀的文化政策由多組概念組合而成,本節將分別敘述「文化」 、 「多元文化」 、 「多 元文化觀的文化政策」,以釐清多元文化觀下的文化政策。. 壹、文化 「文化」是一個很複雜的概念名詞,Willams 認為文化(culture)是比較複雜的兩 三個英文字之一(Williams, 1976),人類學家泰勒(Sir Edward B. Tylor)提出相當有 名的定義:「文化…,是做為社會成員的人們習得的複雜整體,它包括知識、信 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其它的能力與習性。」(Tylor,1871/1958:1;引自 Kottak, 2005:79)。Belle & Ward(1996:29)認為文化與人類實際行動有關,從出生、 命名、說話、結婚至死亡,文化引導著人類行動,透過文化可以了解人類行為、 思維、行動組織系統。. 文化可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為了順應或改變生活環境所 做的各種努力,以及為了表達情感或創意所創造出來的各種成果;狹義的文化則 比較偏重精神層次,包括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創造、累積而成的各種知識、信仰、 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慣等等(蔡文輝,1997)。. 綜而言之,文化可說是人為所創造出的各種行為、規範,相對於自然力量所 發生的自然現象,並且會因地、因人制宜而產生出多采多姿的樣貌,文化之於人 類,就如同藍采風(2000:39)闡釋文化係指該地區民眾之所有、所作、所思,文 化是社會特質,可比喻人格是個人的特質,從這些特質中我們得以認識各地之人 類活動與思想的樣貌。. 因此在不同的情境、不同自然環境與不同人的交互作用下,產生了多樣性的 文化特質,透過文化可透析人類生活、行為模式的發展演變,也有助於解決因文 化差異所衍生的衝突。. - 24 -.

(36) 貳、多元文化主義 一、多元文化主義的內涵. 「Multiculturalism means everyting and the same time nothing.」 多元文化是一切,也什麼都不是 (Kincheloe & Steinberg,1997). 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或譯多元文化論)是晚近盛行的思潮,應用 於政治、教育、文化等多個領域,然則多元文化發展至今卻無完整、明確的定義; 並且學者的譯文眾多紛雜,本研究則以「多元文化主義」指稱「Multiculturalism」 一詞。從字面上分析,多元文化包含「文化」與「多元」兩組概念,其中「多元 論」可視為相對於「一元」及「二元論」之對抗;多元論的源起可溯至古希臘, 張國鼎(1998)指出從哲學思想的發展歷史來說,多元主義的出現可說是起因於對 一元論(Monidmus / monism)和二元論(Dualismus / dualism)的不以為然,認為宇宙 與人事雙方面的現象,都無法僅僅歸諸於簡單的一元、或相對性的二元原則去加 以把握住的。多元文化中的「多元」指的是尊重差異,讓各種不同的聲音、看法 與價值觀得以展現(陳素秋,2005:7)。. 文化多元主義(Cultural pluralism)是指「多元主義」表現在文化層面的觀 點,它和表現在政治上的政治多元主義相類似;Feinberg 指出多元主義從個人的 差異性出發,重視公領域中個人機會均等與結社自由,同時尊重每個人選擇的自 由(引自簡成熙,2000),多元文化論(Multiculturalism)7 為多元主義(Pluralism)的一 個特殊形態,探究在一個社會中存在數個歧異甚大之文化群體(例如族群、語言、 宗教信仰、乃至社會習俗)時,如何建立群體間對等關係的論述(蕭高彥,1998); 多元文化主義則為介乎個人自由主義與集體社群主義之間的多元文化觀點(賴澤 涵、劉阿榮,2006:17-18)。林火旺(1998)則認為其基本精神是強調國家和個人 之間,還有一個極重要的單位,即不同的族群,包括種族、民族、性別、年齡、 宗教、文化等構成的特殊團體,因此政治原則如果忽略這個差異,將會使某些族 群受到壓抑、宰制和邊緣化。如 Young 反對傳統自由主義僅在「私人領域」中承 認、包容差異,應該將「平等」擴及公共領域中(Young, 1990:163-164)。 - 25 -.

(37) 多元文化與多元文化主義之間也略有差異,Parekh(2000:7)對兩者做出區 別,多元文化(muticultural)是指文化多樣性的事實,多元文化主義(muticulturalism) 則是此對事實的回應;Stuart Hall 對「多元文化的」與「多元文化主義」亦做出 類似區分, 「多元文化的」 ,是一個形容詞,用以形容在一個不同的文化群體共存 的社會中,保有自己原生的認同又要經營一個共同的生活時,所具有的社會特 質。而「多元文化主義」則是名詞,表示在治理或管理多元文化社會的多樣性問 題時所使用的策略與政策(Hall, 2000;洪美芳,2008),故本文所欲探討的文化政 策,以多元文化主義下的文化政策稱之,來表達由政府政策欲針對我國文化多元 治理的意涵。. 二、多元文化的類型 多元文化相關理論跨越多個研究領域, 提出整理研究者自然眾多 , 如 Kincheloe & Steinberg、Templeman 以及 Bennentt、Bank 都曾提出多元文化或多 元文化教育的分類,因本文的探討核心並非教育領域,故不分述其對於多元文化 教育之分類,而 Kincheloe & Steinberg 的五大分類較為系統化,便於理解,因此 本文採用 Kincheloe & Steinberg(1997)於《Changing multiculturalism》一書中對多 元文化的分類架構,以下便分述兩者的分類及論點。. Peter McLaren (1994)將多元文化主義分為保守派的多元文化主義自由主義的 文化主義、左派自由及批判四種分類,後來 Kincheloe & Steinberg(1997)奠基於 Peter McLaren 的架構上,將多元文化主義進一步分為五派:保守派的多元文化 主 義 (conservative multiculturalism /monoculturalism) 、 多 元 論 多 元 文 化 主 義 (pluralist multuculturalism)、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liberal multiculturalism)、左 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left-essentialist multiculturalism)及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 (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以下就此五種多元文化主義分述之。. (一)保守派的多元文化主義論者 嚴格來說,此派理論不能稱多元文化主義,因為其立場保守,並且認為根本 沒有所謂的種族主義(racism)、性別歧視(sexism)或階級偏差(class bias)的存在, 甚至對多元文化主義抱持敵對的態度,因此又被稱為「單一文化主義 - 26 -.

(38) (monoculturalism)」 。他們只關注白人、男性、中上階級的私利,而將弱勢族群的 需求、問題歸咎於其文化因素或自身不努力,否認社會結構面對弱勢族群的影 響。保守派對於弱勢、邊緣團體採取不積極的態度,認為政府不應用太多的福利 措施去幫助邊緣團體,否則會助長他們的依賴性(游美惠,2001:38),情願政府幫 助面臨破產的銀行、支付龐大的軍費,幫助弱勢團體則是被視為有害經濟市場及 效率(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5)。. 保守論者雖然表示他們不歧視,卻認為能讓弱勢族群融入「主流文化」,才 是弱勢族群社會問題的解決之道。張錦華(2005)指出這只是表面上同一尊重差 異,實際上仍是自我中心觀點的沙文主義,自覺或不自覺地採用自己的標準譴責 他者。. (二)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 這一派的多元文化論者認為每個人不論其種族、性別、階級背景為何,都應 該是生而平等的,都是智能不分高下且享有同等地位的「人」,所以可以公平的 在社會上競爭,人之才智不會因為種族、階級等差異而有所不同,所以只要努力, 必能跟主流群體一樣有成就(游美惠,2001:40),自由主義傳統主張在法治的架構 之中對多元價值採取中立性的態度,並主張持不同的價值者相互間之寬容,也就 是自由主義在面對多元文化現象時之基本立場為中立原則及寬容論(蕭高彥, 1998:489)。此外,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概念強調團體成員的資格必須是出自個人 自我認同的結果,而非國家強制規定;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政策中,教育課程必 須納入少數團體的歷史與文化、成立少數團體諮詢單位、承認少數宗教的節慶(或 聖日 holy day),而教育警察人員、社工人員及護理人員在工作中應注意文化差異 的細節,政府訂定規章使少數團體不會被媒體忽略或刻板化等等(Kymlicka, 2001:41-42)。. 整體而言,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論派強調「平等」大過於「差異」,主 張以相互尊重與容忍的態度來面對差異,雖允許不同的聲音,但由於重視共同性 與統一,以致反倒促成另一種單一文化的發展,常會讓劣勢者之文化無法現身 (cultural invisible)( 游美惠,2001:41),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因為其中隱含 - 27 -.

(39) 著將其他異文化同化成主流群體,反倒使主流群體地位更加鞏固,阻礙多元文化 發展。追求統一之下,便容易將社會問題導向個人因素,在文化觀點和媒介表現 上,往往忽略事件的脈胳化,避談歧視和不平等的權力結構,與保守派的多元文 化主義皆以「族群同化」為最高目標(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13- 4;引自 張錦華,2003),但實際上無法讓所有族群或特殊文化的團體獲得公平對待,反 而落入水平多元的困境。. (三)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 相較其他形式,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是多元文化的主流,雖然其中許 多特性與自由主義式的多元文化論相仿,最大的不同在於,自由主義式的多元文 化強調「一致性、求同」 ,而多元論的多元文化主義則是強調「差異」(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5)。多元論通常關切到種族、性別、語言、文化、無行為能力 及低程度的性偏好(a lesser degree sexual preference)等差異,以讚頌人類社會的多 樣性及機會均等(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5;黃尚文,2006:28),但一昧強 調差異,不代表就能挑戰顛覆主流支配性權力結構與論述,例如:當學校教育提 供文化多樣性的課程,呈現文化差異性,卻使學生僅能片面地學習「不同文化」 的「知識」,而不能深入知能面思索深植文化底層的結構性問題何在,反倒有將 弱勢族群之「異文化」工具化而進一步欲捍衛既存權力結構之嫌(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5;游美惠,2001:43),即使各種文化差異都能互相尊重、共存 共榮,未能改善弱勢團體的弱勢處境,就未能達到多元文化主義所追求的真義。. (四)左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 本質論主張對於事物間的差異乃基於一些不可更改的原因,如性別和種族間 在生理上的差異不可改的,其附帶產生的特質也是根深柢固的(蘇永明,2000: 164)。. 左派本質的多元文化主義強調文化間的差異,主張族群間所存在的文化差異 是以生俱來的資產,應該加以尊重,而非掩蓋(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黃尚 文,2006),其認為若僅強調各族群的同質性與平等的理想,而不談論各族群間 實際存在的文化差異,將會流於空泛,並陷入「文化融爐」的危機(黃尚文,2006:28) - 28 -.

(40) 因為左派本質多元主義認為當談論多元文化議題時,若不突顯各個文化所處的強 勢或弱勢位置,而任由以「同質」或「平等」為前提的政策面介入,便容易鑄造 出同一價值的新文化,而原本豐富的文化將蕩然無存,有失多元文化主義的本意。. 但是左派本質論多元文化主義預設「只有真正的支配者才能有道德位置 (moral agency)及被壓迫者的特權(oppression privilege) 去發動批判與抗爭」 ,卻又 忽略文化及認同流動性,如社會建構與歷史時空流轉等因素,在不同的歷史時期 會產生多樣互異類型並形構不同的認同(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19),例如原 住民裔的中產階級男性,其身分認同是複雜的,他是否能產生被壓迫者的抗爭意 識?簡言之,左派本質論的多元文化主義過於簡化實際社會現象的複雜性(黃尚 文,2006)。. (五)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 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根植於一九二 0 年代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相較其 他形式的多元文化主義,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也十分重視差異,但更強調要 質疑主流文化之霸權,肯認特定群體之主體位置。批判性多元文化論者認為不該 像多元論的多元文化主義僅僅停留於強調文化多樣性上,而必須能進一步知覺、 檢視、批判既有的社會結構與文化現象,並期許能重構既有的知識結構。因為若 只停留在強調文化的多樣性,將容易忽略各種差異(如權力、階級及性別等…)的 交互力量,所以分析多元文化社會必須注重各種因素互相互構的影響力,絕不能 只是片面化約強調其中之一的影響(游美惠,2001:46;黃尚文,2006:29)。以「性 別差異」舉例來說:批判性的多元文化並非僅只於承認性別差異的存在,而是重 視檢討男性(或女性)優勢是如何於社會結構中「成形」與「傳播」,某種性別霸 權之成形背後的推力為何?促使社會接受此種價值觀的因素與過程為何?期待 能從批判這些影響因素中,重新建構性別意識,而非僅止於承認性別差異。. 因此「差異」對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來說是「要如何能將差異轉化成有利的 力量,讓差異真正能造成差異(Difference does make a difference)」 ,成為改造社會 的動力(Davis, 1996:48;游美惠 2001:46),Peter McLaren、Kincheloe and Steinberg 三位學者也都主張多元文化應該結合批判理論,走向批判性的多元文化主義。國 - 29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The difference resulted from the co- existence of two kinds of words in Buddhist scriptures a foreign words in which di- syllabic words are dominant, and most of them are the

volume suppressed mass: (TeV) 2 /M P ∼ 10 −4 eV → mm range can be experimentally tested for any number of extra dimensions - Light U(1) gauge bosons: no derivative couplings. =&gt;

For pedagogical purposes, let us start consideration from a simple one-dimensional (1D) system, where electrons are confined to a chain parallel to the x axis. As it is well known

The observed small neutrino masses strongly suggest the presence of super heavy Majorana neutrinos N. Out-of-thermal equilibrium processes may be easily realized around the

incapable to extract any quantities from QCD, nor to tackle the most interesting physics, namely, the spontaneously chiral symmetry breaking and the color confinement.. 

(1) Determine a hypersurface on which matching condition is given.. (2) Determine a

• Formation of massive primordial stars as origin of objects in the early universe. • Supernova explosions might be visible to the most

2-1 註冊為會員後您便有了個別的”my iF”帳戶。完成註冊後請點選左方 Register entry (直接登入 my iF 則直接進入下方畫面),即可選擇目前開放可供參賽的獎項,找到iF 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