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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制度變遷歷程

第四節 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制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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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制度形成

一、 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正式規則19

(一)1972 年 08 月 25 日大直地區開啟發展的濫觴

從日治時期將軍事重地設置於大直及內湖地區,台灣光復國民政府 延續兩地軍事資源仍著重軍事重地使用,直到 1972 年 8 月台灣警備司 令部奉行政院指示為適應地方建設需要,在不影響軍事安全原則下,茲 核定大直要塞堡壘地帶內湖禁建區域予以部分解除,從今以後才陸續開 啟大直地區顯著的發展。

(二)1972 年 11 月 18 日修改分區使用名稱配合新都市計畫一致性 依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施行細則第 11 條明文規定,都市計畫應分別 規劃使用分區,依使用分區限制土地使用,其內容包括住宅區、商業區、

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保護區、農業區及農業地帶、其他 使用分區共九項,惟轄區內原訂計畫有「山地」、「無設定區」兩種使用 分區之劃定,已不符合現有土地使用分區之規定,在管理上缺乏明文規 定。依內政部函復修改台北市使用分區名稱將「山地」改為「保護區」

,「無設定區」改為「農業區」。嗣後經台北市都計畫委員會會議討論,

同意依內政部函復內容修正訂定計畫圖。

(三)1983 年 02 月 09 日配合高速高路及大直內湖堤防附近地區主要計畫 為配合高速公路平面道路連結服務,及負擔台北市聯外道路系統之 功能,予以銜接貫通將計畫濱江街、撫遠街,因部份已作高速公路及松 山機場使用之農業區,變更道路用地使道路系統更為完整,故予以修訂 本計畫。其次將基隆河大直、內湖堤防位置為便利基隆河道之整治與管 理,維護公眾之安全,將原本劃定之住宅區、風景區、農業區、道路用 地等用地變更為行水區供防洪治水使用,另外為構成南北向軸線主幹道 連接,將復興北路車道地下化貫穿松山機場後,預計北端出口寬度 30M ,與大直橋引道相連結,故將原劃定農業區修訂為道路用地等相關修訂 內容。

(四)1990 年 09 月 14 日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計畫案

本次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針對台北市地區農業區及保護區之 分區通盤檢討,檢討議題從 1978 年以來工業生產淨值,已占國內生產淨 值 40.3%,經濟結構已由農業轉工業,輕工業之比重已占 1/2,為保持 產業持續平衡發展,中央也擬定台灣綜合開發計畫與北區區域計畫,其

19 資料來源:參閱 1972 年~2010 年台北市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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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均賦予台北市極重大的任務。檢討內容依據產官學界之建議展開台北 市土地使用分區檢討,並修訂必要之使用分區,其中與大直直接關連性,

海軍總部、三軍健康檢查醫院及七海營區至碧海山莊一帶,由「風景區」

修訂為「行政區」。國防語文中心、三軍大學、大直東西村一帶含大直國 中,風景區修訂為文教區。

(五)1992 年 05 月 19 日配合基隆河整治計畫擬修訂主要計畫案

針對基隆河截彎取直後產生河堤內可利用土地,區分為大彎南北段 二地區,土地規劃就區位條件、環境因素、交通條件、毗連地區發展狀 況、考量台北市健全發展需要及原有河道附近地區居民拆遷安置使用。

規劃商業區、娛樂區、住宅區位於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內容包括 一般商業使用、購物中心、健身房服務業、國際旅館等相關商業活動。

住宅區之使用除供低密度住宅外,其中部分住宅區用地,由台北市政府 供作原有居住戶拆遷安置補償之用。大彎南段則為工業區工業區內容以 倉儲轉運、低汙染都市型態工業區。連外道路系統,部分以堤防用地規 劃南北向快速道路,結合台北市原有快速道路系統,提昇大彎南北段、

內湖、南港與台北市其他地區聯絡可及性外,以促進開發地區之發展。

(六)1994 年 06 月 01 日基隆河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暨修訂主要計畫案 秉持主要計畫案之目標與原則予以擬訂細部計畫案,在土地使用方 面儘量維持低密度利用之強度,分別訂定各種土地使用分區依主要計畫 使用構想。在考量都市發展的情況下,各項公共設施以部會評估標準設 置為原則配置必要各項公共設施用地。計畫區內之道路原則上採大街廓 設計開發,並與區內區外主要及次要道路連結,形成便捷交通網絡。為 追求計畫區內建設高品質之住宅區、商業娛樂中心及低汙染工業區,並 創造水岸遊憩空間,列入都市設計審議制度規範內,訂定其它必要管制 事項。

(七)2000 年 05 月 03 日變更基隆河截彎取直舊河道右岸部堤防用地 配合基隆河整治計畫變更為堤防用地,因基隆河部分河道業已完成 截彎取直工程並將舊河道完成填土作業,導致靠近明水路中斷與後段堤 防已無防洪之作用,且目前明水路該路段已拓寬三十公尺道路系統,爰 依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規定修訂部分堤防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為型塑計 畫區內購物及娛樂遊憩中心外圍良好街廓環境,就 A1、A2、B1、B2 基地 後側自境界線之兩側各退縮留設五公尺帶狀式公共開放空間,供人行通 行及緊急救災避難使用,該街廓建築基地申請案,經台北市都市設計開 發許可審議委員會通過後,不受建築技術規則及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大 型商場之部分條件規定之拘束,俾符合原都市計畫擬塑造本區為台北市

網址:http://163.29.37.131/main.jsp?QType=1 取用日期: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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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使用,且不得計入前項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規定有關商業使用容積 樓地板面積之計算。

(十三)2010 年 08 月 23 日公告實施全虹建設股份公司業申請台北市好好 看系列 一

大彎北段娛樂區街廓編號 A7,所有人全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徵求 參與「促進都市再生 2010 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研擬引進優質辦 公場所及支援性的餐飲、商業設施,提升本市觀光產業,形塑國際意象 與地標建築留設廣場式開放空間,為商務人士、市民、觀光旅客及周邊 居民提供多元型態的公共開放空間透過整體性開放空間規劃,並適用容 積獎勵有關規定,提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推薦。依本計畫及其它規定 得增加容積者,其增加容積總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35%,其中適用容積 移轉者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20%,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70 公尺,建築物內 部公眾使用設施(如梯廳、廁所、茶水間等)應集中留設。

(十四)2010 年 09 月 08 日公告實施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台北市 好好看系列 一

大彎北段娛樂區街廓編號 A2,所有人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徵 求參與「促進都市再生 2010 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融合具有主題 性的廣場及庭園開放空間,利用建築物底層樓之商業使用來延續整區商 業活動,並於 10 公尺挑空頂蓋式廣場開放空間,結合商業藝文展示以提 升整體之藝文都市活動,創造多元複合式的都市商業空間開發,豐富都 市多元藝文商業活動,內涵提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推薦。依本計畫及 其他規定得增加容積者,其增加容積總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35%,其中 適用容積移轉者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20%,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70 公尺 ,建築物內部公眾使用設施(如梯廳、廁所、茶水間等)應集中留設。

台北市政府為復甦大直地區生活機能,自 1972 年起至 2005 年共修訂 都市計畫 8 次,其內容繪製表 3-11,及為形塑台北市地標建築物參與「促 進都市再生 2010 年台北好好看」系列,通過六筆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 區土地參與該項計畫,由此可知台北市政府有意復甦大彎北段商業及娛樂 機能,其內容繪製表 3-12,與地理位置繪製圖 3-3,俾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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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 参與台北市好好看系列基地位置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3-13 大彎北段使用分區管制表

分區/項目 街廓編號 建蔽率 容積率

供住宅使用 E1.E2.E3.E4.E5.E6.E7.E8.E9.E10.E11.

E12.E13.E14.E15.E16.E17.E18.E19 40% 160%

拆遷戶住宅使用 H1.H2.

供住商混和使用 D1.D2.D3.D4.D5.D6.D7 40% 200%

一般商業使用 A3.A4.A5.A6.A7.A8.A9.A10.A11.A12.

A13 60% 200%

商業購物中心使用 A1.A2 60% 250%

觀光旅館使用 C1 50% 300%

健身娛樂使用 B3.B4.B5.B6.B7.B8.B9.B10. 60% 200%

娛樂購物使用 B1.B2 60% 250%

觀光旅館使用 C2 50% 300%

供輕工業使用

F1.F2.F3.F4.F5.F6.F7.F8.F9.F10.F11.

F12.F13.F14.F15.F16.F17.F18.F19.F20.

F21.F22.F23.F24.F25.F26.F27.F28.

50% 200%

供倉儲使用 G1.G2.G3.G4.G5.G6.G7.G8.G9.G10. 40% 2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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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非正式規則

(一)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與大直相鄰關係

大彎北段與西側中山區第七期重劃區為鄰俗稱大直重劃區,另一旁 大直舊社區位於北安路以西,其社區範圍涵蓋實踐大學、大直國中、大 直小學、外僑道明學校、忠烈祠、及軍事重地與官邸,其中故先總統 蔣 經國先生故居七海官邸最為聞名。大直地區因聚集官邸及軍事重地,形 成三步一哨,五步一崗,警憲戒備森嚴,堪稱全國治安最良好地區。

自解嚴後大直舊社區住宅需求量,一直以來都處於超額需求現象。

後來於 1984 年大直重劃區竣工後,土地開發商陸續開發大直重劃區,興 建住宅社區,以揭露大直地區神秘面紗,號召購屋者展開房地產銷售。

廣告內容經常以龍脈山水或圓山特區等,諸如此類語彙撼動人心,吸引 購屋者造成大直重劃區住宅需求大增,高房價於此地逐漸形成,與同時 期信義計畫區,住宅區房價不分上下,再加上歷年來房地價不斷升溫的 情況下,大直重劃區與豪宅區已劃上等號。

基隆河未截取直前大直地區與內湖地區,因河道彎曲的天然屏障,

阻隔兩地區交通及經濟發展,經基隆河截彎取直後,在都市計畫安排下 ,分別規劃各種不同土地使用分區。經由西邊往東邊排列,西邊的大直 住宅區,中段的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東邊的內湖輕工業區,以西

阻隔兩地區交通及經濟發展,經基隆河截彎取直後,在都市計畫安排下 ,分別規劃各種不同土地使用分區。經由西邊往東邊排列,西邊的大直 住宅區,中段的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東邊的內湖輕工業區,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