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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等國家公眾外交

第二節 奧地利公眾外交的策略與實際

奧地利的外事單位為「聯邦歐洲及國際事務部」(Federal Ministry for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FMEIA),其將該國之公眾外交政策定名為「國際文化政 策」(International cultural policy)。21奧地利使用國際文化政策,作為對外呈現、

描繪及提昇其自身形象的外交政策方式之一。奧地利在聯邦歐洲及國際事務部下 設有 7 個司(請參見表三-4),為宣傳及保存奧地利的文化特色,其中由文化政 策司(Kulturpolitische Sektion)負責進行創意外交與面對國際事務的挑戰。

表三-4 奧地利「聯邦歐洲及國際事務部」組織架構

資 料 來 源 : FMEIA,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ustrian Foreign Ministry,

<http://www.bmeia.gv.at/fileadmin/user_upload/bmeia/media/1-Home_Zentrale/Organigramm_En__

Mai_2011.pdf >(Last view: 2012/10/25).

多半我們會將奧地利與其文化特色進行連結,這也使得奧地利被視為一「文 化國家」。被賦與如此的角色期待後,奧地利更能運用其文化資產,在其政治與 經濟影響力外,找到施力的方向。

21 本節有關奧地利國際文化政策之內容,資料來源均擷取自奧地利聯邦歐洲及國際事務部之政

策書,並經重新編排整理。Federal Ministry for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International Cultural Policy Concept 2011,” Austrian Foreign Ministry, <http://www.bmeia.gv.at/en/foreign-

ministry/foreign-policy/international-cultural-policy/concept-for-international-cultural-policy.html>(Last view: 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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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化政策的任務,在於持續對外更新國家的正面形象。從 1950 年代開 始,奧地利即是基於其豐沛深厚的文化資產,吸引外人關注其現代文化、科學、

經濟成就。並且透過與區域夥伴合作,強化前述的國家形象。在此脈絡下,透過 文化機構與藝術家同時在國際與區域程度的合作及宣傳,將奧地利帶入世界文化 的對話場域。

下面將以奧地利之公眾外交目標、公眾外交策略與公眾外交政策架構等三大 面向,分別敘明。最後,概要說明德國之公眾外交政策──文化關係與教育政策 之目標與面向,並與奧地利做一比較對照。

壹、公眾外交目標

奧地利國際文化政策透過與駐外館處、文化論壇(Cultural Fora)、奧地利圖 書館、奧地利學院(Ö sterreich Institut, Austria Institutes),以及歐洲與國際事務部 的共同努力,試圖達成下列數項目標:

一、以創新及創意國家的形象,及善用奧地利的歷史多元性、文化豐沛與科 技知識的優勢,將奧地利推展到國際舞台。

二、奧地利在歐洲整合的推展過程積極貢獻,並與歐盟的「在多元中團結」

(Unity in diversity)原則同心協力。

三、在全球面向,透過建立文化與宗教對話的行動計畫,以建立信任與確保 和平,以達成永續性貢獻。

在首要目標的內涵部分,奧地利在國際實踐中,呈現歷史的多元性樣貌和豐 富的文化與科學知識,並自許為創新和創意的國家。在國際上,奧地利文化往往 是與歷史上重要的人物連結在一起,如音樂家 Amadeus Mozart、藝術家 Gustav Klimt 和心理學家 Sigmund Freud。看著這些重要人物在歷史脈絡下的貢獻,似乎 這些音樂家、藝術家與科學家運用他們的時間,將藝術呈現的方式逐步引入。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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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利作曲家 Gustav Mahler 曾說過,「傳統代表通過烈火試煉,而非緬懷灰燼」

(Tradition means passing on the fire, not worshipping the ashes.)。這句話顯示國際 文化脈絡中的「傳統文化」是必須的,並且提供創新以及創意的元素來源。國際 文化工作的重點必須著重在當代奧地利,以使奧地利不再停留於過去,而是必須 面對未來,並且這是唯一的出路。然而,當奧地利正大步向前時,亦不能忽視或 遺忘在奧地利歷史上如納粹時期的黑暗時代。

其次,奧地利積極貢獻於歐洲整合的過程。文化在歐盟中扮演兩個重要的角 色,一是歐盟會員國應該透過多加學習彼此的文化,以更深入認識其他夥伴;另 一方面,在歐盟各國中透過執行歐盟主導的文化行動方案,來增進彼此的認同。

奧地利在歐盟整合中享有重大利益,因此,奧地利國際文化政策需要被整合進歐 盟的文化行動方案,並且經由與其他歐盟夥伴發展計畫以強化歐盟的認同。舉例 而言,這類的行動方案可以是推廣歐盟中的語言多元性,對奧地利式的德文加以 保存,以在歐洲的高度上相互連結。

第三個目標,則拉高到全球視野。奧地利會持續執行行動方案,以推廣跨文 化及化信仰的對話,並進一步克服不同立場間的刻板印象,以強化和平與安全。

透過積極促進文化與宗教間的對話,奧地利努力扶植民主、尊重普世人權與基本 的宗教及思想自由。透過對話的方式,以使不同文化與宗教背景的人們,得以在 奧地利與歐洲中能擁有共同生活的環境。

奧國國際文化政策各年度設有不同之工作目標,其優先順序根據每年給予奧 地利國外代表單位的文化預算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透過預算控制,以達成特 定的文化政策目標。奧國在國際文化政策方面,其國外強化區域亦與奧地利的外 交政策相輔相成,如多瑙河區域、黑海區域及西巴爾幹地區等。

在奧國的國際文化層次,奧國在音樂領域的成就是眾所矚目的。然而,其他 如藝術與文學方面亦有卓著聲譽。因此,國際文化政策除了繼續維持既有產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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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表現與優勢,更預計在舞蹈與建築兩個領域強化外界對他們的關注。

奧國亦利用與不同國家間的週年慶祝活動,以及對奧國意義重大的週年紀念 活動,作為達成國際文化政策的「手段」而非目的。如在 2011 年是與中國邦交 40 年紀念,作曲家李斯特 200 週年紀念,馬勒的 100 週年紀念;2012 年則有藝 術家克林姆的 150 週年,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獨立 20 週年紀念;2013 年為捷 克與斯洛伐克分離 20 週年;2014 年為緬懷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及維也納會議

(Congress of Vienna)200 週年紀念。

貳、公眾外交策略

奧地利透過下列方針,藉以實現國際文化政策:

一、維護和發展奧地利國外文化機構的高效率交流網路。

二、透過支持文化與科學計畫,以展現奧地利是一個創新與創意型國家。

三、在區域層次,透過執行與支持相關方案,以促進國內與國外文化與宗教 的對話,從而使奧地利在國際層次上成為建立信任與確保和平的關鍵角色。

四、在歐盟和國際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策過程中,整合與執行奧 地利的文化利益;以及在奧地利推廣,經由歐盟與國際組織(特別是聯合國教科 文組織)所執行的文化行動方案。

對於前述四大方針,分別概述其執行之概念與內涵如下。

一、維護和發展奧地利國外文化機構的高效網路。

奧地利在國外遍佈國際文化機構的網路,均需充裕的人力與財源方能達成奧 地利國際文化政策的目標。

二、透過支持文化與科學計畫,以展現奧地利是一個創新與創意型國家。

國外的國際文化政策行動方案,主要著重於執行與支持 FMEIA 戰略指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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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文化與科學計畫。FMEIA 透過旗下的國際文化機構與第三方的協辦單位,支 持科學與研究國際化的活動。在文化方面,奧地利建立公正透明的平台,以使國 內的藝術家得以在海外活動中演出。

三、在區域層次,透過執行與支持相關方案,以促進國內與國外文化與宗教 的對話,從而使奧地利在國際層次上成為建立信任與確保和平的關鍵角色。

主要目標為透過跨文化與跨宗教的對話,以對世界宣揚基本人權與自由。而 文化、宗教及少組族群,整合入當代民主社會中也是目標之一。女性議題方面,

亟思透過提昇女權意識以打擊偏見、偏誤與誤解。宗教方面,提昇宗教間對話強 度,是一種潛在的解決問題與和解策略的重要元素。最後,得以透過跨國界的青 年領袖合作,以促進和平發展。

四、在歐盟和國際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策過程中,整合與執行奧 地利的文化利益;以及在奧地利推廣,經由歐盟與國際組織(特別是聯合國教科 文組織)所執行的文化行動方案。

奧地利在歐盟層次的文化代表組織,是由 FMEIA 與聯邦教育藝術與文化部

(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 Arts and Culture, FMEAC)共同密切合作。透過 FMEIA 的文化論壇,積極貢獻於歐盟國家文化機構(European Union National Institute for Culture, EUNIC)的網路。奧地利亦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會員,在 2011 年至 2015 年間擔任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Board)成員,得以更有利推動 奧地利的國際文化政策。

参、公眾外交政策架構

FMEIA 文化政策司長(Directorate-General for Cultural Policy),是 FMEIA 下 設立的七個不同領與政策司長之一。文化政策司的責任在奧地利聯邦部會組織法

(Austrian Federal Ministries Act)中明定,FMEIA 須與奧地利政府的其他部門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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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合作,諸如聯邦教育、藝術與文化部(Federal Ministry for Education, Arts and Culture, FMEAC)、聯邦科學與研究部(Federal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Research)、 邦政府(Province Governments)、聯邦經濟內閣(Federal Economic Chamber)以 及國家旅遊局(National Tourist Office)。

FMEIA 的文化政策司長屬第五司,旗下分為四科:

第一科,負責協調、規劃、財務與評估國際文化政策;

第二科,主責海外文化與科學活動;

第三科,負責科學與科技合作,促進文化與宗教對話;

第四科,主責多邊文化事務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奧地利的駐外文化單位含括文化論壇、大使館、總領事館與名譽領事館

(Honorary consulates)等單位,對外共設有 30 個獨立的文化論壇,2282 個大使 館(其中 26 個兼有文化論壇),11 個總領事館(其中 4 個兼有文化論壇),與 280 處名譽領事館。

一、文化論壇

文化論壇的設置多依附於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下,這些館處的空間允許舉辦文 化活動,諸如柏林、伊斯坦堡或華盛頓等處。但少數的文化論壇是獨立設置並有 自己的行政單位,如倫敦、紐約、巴黎、布拉格、羅馬、德黑蘭、華沙與薩格勒

22 30 個奧地利文化論壇,位處北京(中國首都)、貝爾格勒(Belgrade,賽爾維亞首都)、柏林(德

22 30 個奧地利文化論壇,位處北京(中國首都)、貝爾格勒(Belgrade,賽爾維亞首都)、柏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