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女性嚴重精神疾病住院患者身體活動之研究

在文檔中 屏東教大體育第15期 (頁 122-134)

夏榮輝1, 3、潘倩玉1、蔡佳良2、蔡俊賢1、朱嘉華1

1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2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3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摘要

目的:本研究旨在分析「有」「無」參與院方身體活動課程之女性嚴重精神疾病 住院患者的身體活動及其相關因素。方法:三十六位19-55歲 (M = 39.79, SD = 9.60) 之研究參與者連續配戴7日的加速度計以測量身體活動,並分成兩組:「有」(n = 22)

「無」(n = 14) 參與院方身體活動課程之患者。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相依 樣本 t 檢定及Kruskal-Wallis檢定法來考驗。結果:一、「有」「無」參與院方身體活 動課程之患者,其一週之身體活動與能量消耗未達顯著差異,週末與週間之身體活動 也無明顯不同;二、「有」參與院方週間身體活動課程之患者,「有參與日」之身體活 動 (t = 3.52, p < .01) 與能量消耗 (t = 3.52, p < .01) 顯著高於「無參與日」;三、患者 之婚姻狀態與教育程度和身體活動無關。結論:院方身體活動課程在促進患者身體活 動方面有相當助益。日後身體活動的介入,除了提升患者每天之身體活動量外,也應 考慮增加患者從事身體活動的持續時間、頻率與強度,為嚴重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更好 的生活品質。

關鍵詞: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加速度計、身體活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作者:朱嘉華 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07)717-2930*3533 行動電話:

0935-410749

壹、 緒論

規律與充足的身體活動可以促進與維持良好的健康,研究中所顯示的好處不勝枚 舉(Goris & Westerterp, 2008; U. 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USDHHS), 2002)。然而,溫啟邦等人 (2007) 以臺灣國民健康訪視調查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NHIS] 2001) 及美國國民健康與營養調查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NHANES] 1999-2002),將運動時間、強度與頻率轉 換為個人熱量消耗 (MET) 作分析比較發現,自己認為不運動者的百分比,臺灣

精神疾病是泛指所有精神障礙的診斷,罹患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憂鬱症 (depression) 與雙極性疾患 (bipolar disorder) 者被稱為嚴重精神疾病患者 (severe mental illnesses, SMI)(USDHHS, 1999)。.流行病學研究發現精神疾病患者的心血管疾 病盛行率較一般人高 (Saha, Chant, & McGrath, 2007),罹患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肥 胖的狀況也比一般人高1.5 至 3.5 倍,壽命也較一般人短(Fleischhacker 等,2008),

死亡率約較一般人多 2.5 倍 (Saha 等, 2007)。因此,如何透過身體活動以降低 SMI 患者罹患心血管等疾病、肥胖及死亡率的風險刻不容緩。

然而,SMI患者身體活動的研究並不多見,且因使用工具的不同(如:問卷或動 作監測器),使得研究間的結果難以直接比較。不過,在現有的研究中顯示,絕大多 數SMI患者的身體活動量並未達每日至少30分鐘中等費力以上身體活動 (moderate to vigorous physical activity, MVPA) 的建議標準,以促進或維持身體建康。Brown, Birtwistle, Roe, 與 Thompson (1999) 以半結構式問卷調查發現,僅有19%的精神分裂 症男性患者和15%的女性患者一週內從事有效的身體活動,精神分裂症患者缺乏身體 活動與過度久坐的行為使其能量消耗也相對地較低。Daumit, Goldberg, Anthony, Dickerson, Brown, 與 Kreyenbuhl (2005) 以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NHANES III) 問卷調查指出,年齡18至65歲在巴爾的摩與馬里蘭都會區SMI 門診病患 (n = 185) 的身體活動較一般民眾 (n = 2705) 少 (22% vs. 49% ; p < .001)。

Lindamer 等 (2008) 以 Yale Physical Activity Scale 及加速度計調查並測量中老年精 神分裂症患者與沒有精神疾病的中老年人之身體活動發現:(一)在 Yale Physical Activity Scale 調查結果中,精神分裂症患者平均每週從事11小時的身體活動,相當 於沒有精神疾病對照組(32小時)的1/3;(二)在加速度計測量結果中,精神分裂症

(vigorous physical activity, VPA)上,兩組則沒有顯著差異。Jerome 等 (2009) 以加速 物導致的體重增加、擔心安全及害怕受到歧視 (McDevitt, Snyder, Miller, & Wilbur, 2006)、抑或缺乏社交關係(Daumit 等,2005),但鮮少研究探討患者背景變項因素,

如:婚姻狀態與教育程度,對身體活動的影響。在僅有的文獻中,Daumit 等 (2005) 指出,SMI患者之教育程度與身體活動呈現正相關;Ussher, Stanbury, Cheeseman, 與 Faulkner (2007) 則指出,SMI患者之婚姻狀況在其身體活動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因 此,SMI患者之婚姻狀態與教育程度是否影響其身體活動仍待相關研究證實。

截至2011年2月,臺灣慢性精神疾病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有效領證數為 207,194張,占核發總數 871,103 張近 24 %(中央健保局,2011),顯見慢性精神疾 病患者為數眾多。有鑑於身體活動對身心健康的益處,且為瞭解本院所設計執行的身 (extrapyramidal symptoms; EPS ) 致身體僵直 (rigidity)、顫抖 (resting tremor) 或靜坐 不能 (Akathisia) 之患者。完成本研究的 36 位年齡介於 19-55 歲之女性 SMI 住院患 者,平均住院天數為155.67±303.34,妄想型 21 位,雙極性疾患 8 位,分裂情感性疾 患1 位,憂鬱性疾患 4 位,

其它未註明之亞型2 位。研究參與者的基本資料如表 1。

本研究使用美國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Inc ( MTI ) 製造的 GT1M 單軸加速度 計測量研究參與者一週的身體活動。GT1M 是一款動作記錄器,能感應人體正常動作 頻率0.25-2.50 Hz.在垂直面 0.05 至 2.5 重力加速度的震動,體積小 (3.8 cm x 3.7 cm x 1.8 cm)、輕巧 (27 g)、方便配戴於手腕、髖部或腳踝且具良好信、效度,工具內變異 係數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CV intra) = 2.9% 及工具間變異係數 (CV inter) = 3.5%

(Silva, Mota, Esliger, & Welk, 2010),它可以同時記錄身體活動頻率、強度和持續時 間。本研究加速度計設定的資料蒐集以每1 分鐘為記錄單位,將身體活動記錄於記憶 METs ≥ 9499 counts·min-1 (Freedson, Melanson, & Sirard, 1998)。

本研究患者身體活動以加速度計配戴於腕關節來測量,因為患者居住在急性病 房,為避免造成生命危險(如:自殺),病房內禁用繩索、皮帶、鬆緊帶等長條物品,

(2000) 發展的公式如下:

METs = 3.195+0.0001314*CSA Wrist CPM 三、研究步驟

本研究於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女性病房徵求有意願之研究參與者,簽署經高雄市立 凱旋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受試者同意書後,讓研究參與者認識加速度計、

練習配戴並說明配戴期間應注意事項。本研究身體活動課程在本院地下室活動場域,

由兩位10 年以上經驗豐富的職能治療師執行,每週兩次、每次 80 分鐘,患者身體活 動的計算則以職能治療師實際上課至下課的時間為主。課程內容包括:(一)暖身運 動(15 分鐘);(二)運動技能教學(20 分鐘),如羽球、室內足球、乒乓球、籃球、

黏拔球、高爾夫推桿、棒球九宮格等;(三)自由活動練習(30 分鐘),如繼續練習 前段運動技能或選擇從事自己喜愛的運動;(四)收操與活動內容分享(15 分鐘)。

所有研究參與者均需連續配戴加速度計7 日(含 5 天週間及 2 天週末),每天至 少配戴12 小時以上,除了睡覺、洗澡及從事水中活動以外,並記錄每次戴上與取下 的時間於研究者所發給的患者日誌簿中。主要研究者於患者配戴期間進行院方舉辦之 動態活動時,依其從事身體活動的情形(如:是否跟隨活動領導者),詳細記錄於研 究者日誌。本研究有效資料的處理以患者至少需有4 日(含一天週末)(Trost, McIver,

& Pate, 2005),且每日至少 12 個小時為主,低於此標準之患者數據不納入統計分析。

四、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本研究身體活動變項包括:平均每天每分鐘的身體活動 (count・min-1・day-1, CPM) 及 METs(1 大卡/kg/hr;每公斤體重每小時 1 大卡的熱量消耗)。有參與日的身體活 動則以兩天平均來計算,若僅參加一次,則以當天為主;無參與日的計算方式亦同。

本研究以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相依樣本 t 檢定、及 Kruskal-Wallis 檢定法來 考驗。所有資料皆使用SPSS13.0 進行統計分析,顯著水準訂為 α= .05。

參、結果

參與本研究身體活動測量者共46 人,但符合本研究標準納入資料分析之研究參 與者共36 人,其中,「有」參與院方身體活動課程者 22 人,「無」參與身體活動課程 者14 人。

一、一週身體活動

患者一週身體活動與代謝當量如表2 所示,從表 2 得知,「有」「無」參與院方身 體活動課程者一週之身體活動與能量消耗並未達顯著差異水準。

表2 嚴重精神疾病患者一週身體活動

Length (min) Count・min-1・ day-1

Length (min) Count・min-1・ day-1

Count・min-1・day-1 組別

三、有參與者週間「有參與日」與「無參與日」之身體活動 Length (min)

Count・min-1・ day-1 counts·min-1)(Freedson 等,1998),並未達每日應有之建議標準。「有」「無」參與 院方身體活動課程者一週之身體活動與能量消耗並未達顯著差異水準,主要原因可能 是院方身體活動課程一週僅兩次,且每次為時僅80 分鐘,而病房內缺少空間與運動 器材,使有意願參與MVPA 之患者減少很多從事 MVPA 的機會。因此,大部份的患

者有絕大多數的時間都處於靜態生活型式或僅選擇參與輕度身體活動課程(如:社 速度文獻指出一般成年人週間身體活動顯著高於週末 (Buchowski, Acra, Majchrzak, Sun, & Chen, 2004; Dinger & Behrens, 2006)。SMI 住院患者的負性症狀使患者在日常 生活自我照顧上缺乏動機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1994)。為了達到改善患 者之身體與心理健康,恢復患者之工作、休閒與休息等日常生活功能,院方之工作人 Schneider, Kaminsky, Riggin, 與 Taylor (2007) 的研究,其指出,「有」參與心臟復健 課程日患者之身體活動顯著高於「無」參與心臟復健課程日,但是,如果就身體活動 等 (2007) 調查接受 UKNHS (United Kingdom National Health Service) 治療的嚴重精 神疾病患者指出,患者之婚姻狀況與身體活動無關,但不支持 Daumit 等 (2005) 以 NHANES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調查指出,SMI 門診患者 之教育程度愈高,其身體活動也較高。然而,在一般成年女性的研究中,曲天尚 (2004)

(包括未婚、離婚、喪偶);而教育程度愈高,中度(中等費力)身體活動量愈少;

愈有慢性疾病者,其中重度(中等費力以上)身體活動量也愈少。但是,王淑玲 (2005) 以RT3 加速度計和 7-dPAR(七日身體活動回憶量表)卻發現,不同教育程度、婚姻 狀態之坐式與非坐式工作型態之職業婦女在身體活動量方面無顯著差異。值得一提的 是,Ussher 等 (2007) 及 Daumit 等 (2005) 均指出,走路是 SMI 門診患者最主要的 身體活動,其身體活動顯著低於一般健康成年人,而阻礙患者身體活動的因素,包括:

沒有社會接觸及社會支持、疾病本身、疲勞、在運動能力上缺乏自信等。因此,對 SMI 患者而言,相對於教育程度或婚姻狀態的不易改變,也許社會接觸及社會支持才 是影響身體活動最重要的因素。由於 SMI 患者身體活動的介入性研究十分欠缺,且

沒有社會接觸及社會支持、疾病本身、疲勞、在運動能力上缺乏自信等。因此,對 SMI 患者而言,相對於教育程度或婚姻狀態的不易改變,也許社會接觸及社會支持才 是影響身體活動最重要的因素。由於 SMI 患者身體活動的介入性研究十分欠缺,且

在文檔中 屏東教大體育第15期 (頁 1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