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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婚姻態度之意涵與相關研究

本節將依序說明婚姻態度的重要性、婚姻態度的意涵、婚姻態度的測量,以 及婚姻態度的相關研究變項。

一、婚姻態度的重要性

宋代詩人汪洙曾作《四喜詩》道「洞房花燭夜」為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然而 根據內政部(2013)的數據統計,新郎初婚年齡為31.9歲,新娘初婚年齡為29.5歲,

10年來分別增加0.9歲與2.7歲,呈現晚婚的趨勢。近幾年除了民國99、100、102、

103年,也就是西元2010、2011、2013、2014年,因為諧音的關係(幸福久久、百 年好合、愛你一生、愛你一世)使得結婚對數增加,其實整體來看,結婚對數仍 是逐年下降的(內政部統計處,2014a)。上述資料顯示臺灣民眾有越來越晚婚,

且越來越多人選擇不婚的趨勢,而這樣的趨勢也間接影響生育率,形成少子化及 高齡化社會。教育部頒布的「人才培育白皮書專案計畫報告書初稿」指出(教育 部,2013),目前大一招生名額為29萬人,但民國99年國內出生人口數已降至16.7 萬人,意思是民國117年之後,大學生的總數來源大約只剩2013年的一半。最近幾 年少子化的現象,再加上高齡化的因素(目前65歲以上人數占13%,民國115年達 20%),15年後大學畢業生的生產力必須是現在畢業生的兩倍以上,國家才能繼續 維持發展。

此外,從研究者在實務現場的觀察中發現,中學班級內父母離異之學生所占 的比例越來越高,似乎離婚現象更加普遍,這一個現象與內政部(2014b)的統計 數據一致。民國 87 年至 102 年的離婚對數是增加的,平均年增率為 1.37%。雖然,

離婚對數近幾年有下降的趨勢,但可能是結婚率下降,因此離婚對數也相對減少

所致。

近年來公家部門致力於未婚聯誼活動(例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舉辦 102 年春季中央機關未婚同仁聯誼活動),即使政府有所行動,但臺灣晚婚與不婚的趨 勢仍未因此而減退。國人晚婚與不婚的因素很多,常見原因包含:女性經濟獨立、

個人主義抬頭、無合適對象……等。上述的數據顯示,人們不再視婚姻為生命必 經的歷程,即使結婚也可能面臨問題而變得矛盾衝突,甚至走上離婚一途。龔鈴 智(2005)認為國內婚姻問題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是婚姻觀念的轉變。根據理情 行為治療的人格 A-B-C 理論,個體的想法與信念會影響其行為。因此,人們所持 有的婚姻態度會影響其之後的選擇與行為,包含:是否結婚、如何經營婚姻等,

而且個人對婚姻的態度可預測其未來婚姻生活(陳素琴,2000),由此可見婚姻態 度的重要性。

二、婚姻態度的意涵

婚姻態度即個人對婚姻的看法與感覺。也就是個體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從他 人的經驗或環境中學習而來,知覺到關於婚姻的正負向感受,進而對婚姻產生評 價,以決定是否進入婚姻與未來在婚姻中的行為表現(李秋霞,1991;葉純旭,

2012;廖翊雯,2010;劉淑微,2010;龔鈴智,2005)。李閏華(1993)參考其他 學者對於態度的觀點,認為要從認知、情感與行為傾向等三個層面解釋婚姻態度,

國內研究者也大多以此為研究婚姻態度的定義,唯三個層面的細部內涵有些差異

(古芸妮,2005;江福貞,2006;葉純旭,2012;廖翊雯,2010;龔鈴智,2005)。

以下說明李閏華對婚姻態度的定義:

(一)認知層面

指個體對婚姻的了解、認知與主觀看法,分為兩個向度:「婚姻的必要性」與

「婚姻的長久性」。例如:「我認為人都必須結婚」、「我認為婚姻是一輩子的承諾」。

(二)情感層面

個體對婚姻有正向或負向感受的傾向。正向感受包括感覺婚姻是甜蜜、快樂、

溫暖與溫馨等;負向感受則包括感覺婚姻有負擔、不自由等。例如:「我覺得婚姻 是件幸福快樂的事」、「我覺得婚姻生活會使我不自由」。

(三)行為傾向層面

個體想要表現之婚姻行為的可能性與意向,分為兩個向度:「結婚的意向」與

「想使婚姻長久的意向」。例如:「將來我願意進入婚姻生活」、「我有信心維持婚 姻的長久」。

國內研究者也有不同於上述的看法。李育忠(2000)認為婚姻態度包含婚姻

正面觀與婚姻存疑觀。前者指個體對婚姻持有正面看法;後者則是個體對婚姻持 有懷疑、悲觀的態度。

國外研究者大多將婚姻態度分為兩個層面,例如:「婚姻的期望」與「婚姻的 評價」(Long, 1987)、「結婚比單身好」與「婚姻是一輩子的事」(Trent & South, 1992)。King(1999)則認為婚姻態度包含五個層面:個體對婚姻價值的體認、婚 姻對個體發展或成熟之影響的知覺、婚姻對個體的相對重要性、個體對親友投入 其婚姻的知覺、婚姻對個體是否跟過去一樣有利。Steinberg、Davila 與 Fincham

(2006)則特別聚焦在婚姻期待的部分。

由上述可見,國外對於婚姻態度的定義其內涵通常是偏向認知、情感及行為

傾向的其中一個或兩個層面,而李育忠(2000)也只提出認知層面,研究者認為 李閏華(1993)從認知、情感與行為三層面解釋婚姻態度,其概念較完整、周全,

因此本研究將採用李閏華對婚姻態度的定義。

三、婚姻態度的測量

關於婚姻態度的測量工具,國外有 Hill(1951)自編的婚姻態度之喜好量表

(favorableness of attitudes toward marriage scale, FAMS),由 9 個題目構成,主要 測量個體對婚姻的看法與信念。Salts 與 Seismore(1994)後來修訂此量表為婚姻 態度量表。Long(1987)的婚姻態度問卷(marriage attitudes questionnaire),由 6 個題目組成,包含父母的婚姻狀況、對父母婚姻快樂程度的評估、異性交往的經 驗、預期結婚的年齡、預期未來是否進入婚姻及對未來婚姻的評估。Muench 與 Landrum(1993)後來修訂此量表進行研究。Trent 與 South(1992)自編婚姻態度 問卷(attitudes toward marriage questionnaire),包含結婚比單身好、婚姻是一輩子 的事之可能性等兩個層面。King(1999)自編婚姻態度量表,由 8 個題目組成,

包含婚姻價值、婚姻的重要性、婚姻是否跟過去一樣有利、週遭親友是否投入,

及是否可協助個體成長等五個層面。Steinberg 等人(2006)自編婚姻期待測量

(marital expectations measure),以測量青少女未來婚姻幸福或滿意度,以及預測 未來離婚的可能性,共 5 題。

國內測量婚姻態度的工具包含:李秋霞(1991)以大學生為對象,根據Kinnaird 與Gerrard(1986)的婚姻態度量表(attitudes toward marriage scale)改編成13題的 婚姻態度量表,含括結婚及單身兩個向度。李閏華(1993)以18歲高中職與大專 生為對象,自編之婚姻態度量表,包含三個層面、五個向度,分別為:認知(婚 姻的必要性及婚姻的長久性)、情感(對婚姻的正負向感受)、行為傾向(結婚的 意向及想使婚姻長久的意向)。李雅文(2004)參考國內多位研究者的量表,加上 自己的訪談,編製成青少年婚姻態度量表,共有36題,以測量青少年對傳統婚姻 的態度以及對非傳統婚姻的態度。

國內探討婚姻態度之研究大多使用李閏華(1993)的「婚姻態度量表」(王蘇 茜,2003;古芸妮,2005;江福貞,2006;李雅文,2004;何嘉雯,1998;陳素

琴,2000;張瑞真,2001;黃麗莉,2008;葉純旭,2012;廖翊雯,2010;謝佩 珊,1995;鐘珮純,2008;龔鈴智,2005),或以其為架構修訂之,因為其內涵將 婚姻態度分為三個層面、五個向度,較國外其他量表的內涵完整,且其內部一致 性係數介於 .82至 .95之間,折半信度在 .85至 .97之間,顯示此量表具有良好的 信度。然而,李閏華以18歲的高中職學生、大學生為對象進行編製,較不符合本 研究的對象,且年代久遠。因此本研究使用葉純旭(2012)以李閏華的「婚姻態 度量表」為主要架構,參考國內其他量表編製而成的「婚姻態度量表」。

四、婚姻態度相關變項

從國內外研究者發展的婚姻態度研究中得以發現,過去探討婚姻態度研究的 相關變項雖然很多,但大致上可歸納為兩個向度:個人因素與家庭因素(李雅文,

2004;江福貞,2006;柳杰欣,2007;陳素琴,2000;黃麗莉,2008;廖翊雯,

2010;龔鈴智,2005),茲分述如下:

(一)個人因素

個人因素包括:性別、年齡/年級、出生序、教育背景、宗教信仰、職業、收 入、異性交往經驗等。許多研究顯示男性的婚姻態度較女性正向(江福貞,2006;

李育忠,2000;何嘉雯,1998;葉純旭,2012;廖翊雯,2010;鐘珮純,2008;

Amato, 1988; Hu & Goldman, 1990);部分國外研究卻顯示相反的結果,女性的婚 姻態度較男性正向(Ganong et al., 1981; Moats, 2004)。有研究指出職業與收入和婚 姻態度有關(古芸妮,2005;柳杰欣,2007;黃麗莉,2008)。至於受試就讀的「年 級」變項,則大多數的研究多認為年級與婚姻態度的關係不顯著(江福貞,2006;

林淑貞,1994;黃倩倩,1996);但年齡方面則有不一致的結果。有些研究顯示年 齡越大,其婚姻態度越負向(黃麗莉,2008;謝佩珊,1995),但是王蘇茜(2003)

的研究卻指出年齡越大者越有正向的婚姻態度,更有研究認為婚姻態度不受年齡

的影響(蔡淑雯,2004)。出生序方面也顯示相當不一致的結果,江福貞(2006)

與何嘉雯(1998)認為婚姻態度不因出生序而有差別,李閏華(1993)與謝佩珊

(1995)則認為出生序與婚姻態度有關,但兩人的研究結果也不盡相同。過去的 研究結果多顯示教育程度與婚姻態度有關(古芸妮,2005;黃麗莉,2008;蔡淑 雯,2004),僅王蘇茜(2003)的研究顯示教育程度與婚姻態度的關係不顯著,而 科系類別與婚姻態度的關係也不一致(江福貞,2006;何嘉雯,1998)。宗教信仰 方面的研究結果也十分歧異,李秋霞(1991)、何嘉雯(1998)認為婚姻態度不受 宗教信仰影響,然而李雅文(2004)、林淑貞(1994)、黃麗莉(2008)、謝佩珊(1995)、 戴靜文(2002)等人的研究則顯示宗教信仰或參與宗教活動與婚姻態度有相關。

最後,在異性交往經驗方面,由研究者所收集到的研究資料中可看出,大部分研 究指出異性交往經驗與婚姻態度有關(江福貞,2006;林淑貞,1994;廖翊雯,

2010;謝佩珊,1995),僅古芸妮(2005)的研究顯示無差異。

由上述的文獻整理發現在個人因素方面,除了年級此背景變項,其他背景變 項與婚姻態度的關係多有不一致的結果。本研究以大學生為對象,在個人因素方

由上述的文獻整理發現在個人因素方面,除了年級此背景變項,其他背景變 項與婚姻態度的關係多有不一致的結果。本研究以大學生為對象,在個人因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