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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婚姻移民家庭互動模式

跨國婚姻的締結牽扯糾連著許多相關議題,由於跨文化族群的結合、跨國婚 姻中夫妻擁有不同的個人價值信念、社會習俗規範異同,以及文化認同,都深深 影響著跨國婚姻中互動模式。劉美芳(2001)表示,跨國婚姻移民者不僅對於接 待社會來說是一個新移民的形象,在其組成的跨國婚姻家庭內部中,也是一個新 移民身分。她進一步解釋,婚姻移民者除了面臨來自移入地的挑戰與社會文化重 新適應調整,在家庭內亦必須面臨來自日常生活的各種權力關係、妥協與適應。

作為一個初探性的研究,本研究企不只了解東南亞籍男性婚姻移民在家庭中的適 應狀態,也欲探求移民家庭中的互動運作動態。

壹、家庭婚姻中角色關係之理解

傳統台灣社會對於「家庭」的想像可以說是建構於父權文化的制度安排,家 庭成員之間的權力關係排序依序著輩份關係、年齡長幼有序、性別關係劃分彼此 的界線與權限,此外,在婚姻關係中,男性擁有較多的資源與權力(Baker, 1979;

引自劉美芳,2001:11),女性的身份與地位被視為依附於家庭內其他男性的關 係,例如女兒、妻子、媳婦或婆婆 (Barlow, 1996)。此外,家庭內的分工也受此 關係排列影響,女性被視為家務內應盡照顧、教養等私領域責任的角色(胡幼慧,

1996),如此的家庭關係建構藉由社會制度的安排與論述不斷的複製於台灣社 會。建構中傳統台灣家庭生活互動模式。

然而在東南亞大部分地區,卻主要則是建構於雙系親屬制之下,婦女的力量 蘊藏在傳統的習俗裡,婦女對家庭財產獨立的決定權更是一個普遍的習慣。東南 亞地區女性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及家庭使命感,即便她們的丈夫在外工作,但東南 亞女性為了使家人能生活過著更好,她們往往會一邊料理好家務,一邊外出幫工 或做小買賣,掙錢補貼家用。丈夫不僅生活上完全依靠妻子,生活各方面也都非 常信任妻子(陳怡,2000;何青蓉,2005:14)。王宏仁與楊玉鶯(2007)指出,

有關越南歷史上的性別關係,主要有兩種不同的觀點,其中一種觀點認為,原來 越南地區的社會內具有雙系社會的特徵,即使受到儒家文化影響,卻仍保留一定 程度的雙系社會,這可以從一些民謠、俗諺或文學作品中看到記載,例如「拜父 三拜一跪, 拜母四拜」、「一心奉母敬父」。換言之,「她們是一群致力於家,但又 完全不囿於家,甚至可以完全超越家庭的家庭主婦」(陳怡,2000:196)。

隨著社會變遷,今日台灣社會未必純然抱著以父系為主的家庭中心觀念,另 外男性婚姻移民在台多分佈於工商業發展的城市,這些地區往往也較有著性別平 權的風氣,因此對於東南亞移民家庭婚姻性別權力關係與互動模式的理解,不能 直接以傳統台灣社會性別分工「男主外、女主內」的刻板印象觀點,認定東南亞 男性婚姻移民所組成的家庭必定也呈現此種型態。

此外,對跨國婚姻家庭而言,兩個不同的族群、文化背景的人進入家庭系統 中,個人帶著原生國對於家庭概念的態度、價值觀、行為及對文化的延續,將表 現於彼此在家庭婚姻關係(Fletcher Stephens, 1997;引自劉美芳:10)。當東南 亞籍男性婚姻移民與台灣女性配偶分別抱著其對家庭角色的認知,於互動影響下 也將雕塑出屬於其家庭的互動模式。

貳、跨國婚姻家庭成員互動

根據 Bowser 與 Hejazinia-Bowser(1990)的歸納,跨國婚姻中所面臨的議 題包括:溝通問題、價值差異、婚姻觀念認知、偏見與刻板印象,及周遭親朋好 友態度(引自何青蓉,2004)。以下就跨國移民所組的婚姻家庭之內部互動,可 能面臨議題面向深入探究討論:

一、溝通詮釋與語言互動

Bowser 與 Hejazinia-Bowser(1990)認為跨國婚姻家庭常面臨溝通情感和思 想上的困難,而跨國婚姻中有著語言溝通問題時,會使婚姻互動上變得更為困 難。雖然語言的使用不必然為溝通時最重要的問題點,然而口語的溝通可能因為

用詞上模糊地帶與細微處的難以詮釋而導致衝突的發生。國內許多研究也指出跨 國婚姻移民,往往因為不黯中文語詞與精確用法,因此造成家人互動、教養孩子 部分的困難,導致許多婚姻問題(蕭昭娟,2000;鄭雅雯,2000)。因此在家庭 相處互動模式中,語言差異為跨國婚姻必須面臨的難題。

二、跨國婚姻所面臨的文化差異

跨國婚姻為來自不同國籍、族群間雙方面的結合,其擁有的價值信念代表著 彼此原生社會環境的文化背景脈絡,並表現於社會行動當中。這通常不會被搬上 檯面加以討論或有意識地思考其內涵意義,因為價值是深植於每個人心中的。而 文化思維也影響著彼此婚姻觀、夫妻相處、家人互動模式、子女教養方式有著不 同的詮釋與行動作為。此外,不同文化對於婚姻的定義、有其獨特的的想法與目 標,並依循文化脈絡發展其婚姻關係模式,如教養小孩態度,勞務與責任分工,

以及婚姻中愛的本質(Bowser & Hejazinia-Bowser, 1990)。因此,來自兩個不同 的文化結合在一起,將以上各面向相異觀點放在一起,其婚姻有較高的可能性發 生衝突。

國內過去於研究婚姻移民來台婚姻互動時,發現東南亞籍女性婚姻移民總被 要求「嫁夫隨夫」以及必須符合夫家規範習俗,由於權力關係的不對等或是出自 於偏見及刻板印象,國人認為東南亞籍跨國婚姻移民者的觀念未必正確,因而否 定其對於婚姻家庭的想像與觀點(邱琡雯,1999)。然而,當東南亞籍男性以婚 姻移民進入台灣社會,其在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否依循上述模式進行,抑或夫妻 間有更多的平等關係存在?

婚姻互動模式受到性別分工、角色期待、行為學習、社會期待、夫妻權力關 係及文化社會變遷等因素所影響(藍采風,1981),此外,Bowser 與

Hejazinia-Bowse(1990)也提醒,跨國婚姻壓力源還包括來自於周圍社群以及所 處的社會態度價值系統,例如社會認知對於男性及女性在婚姻中應扮演什麼樣的 角色。總和上述,男性在家庭中所被賦予的角色行為認定和其外來移民身份交織

於婚姻移民身上,其在家庭、婚姻互動運作中是呈現怎麼樣的模式,則需要再深 思審視這其中關乎社會文化差異、性別、移民國籍的關係。

三、經濟掌控與階級差序

Blood 與 Wolfe 於 1960 年提出家庭權力的資源理論(resource theory of family power)。他們認為婚姻中權力的分配與夫妻雙方各別擁有的資源有關。其著重 面向在於經濟掌控、教育水準與職業聲望等資源,當夫妻關係裡擁有最多資源的 人,其相對地也擁有較大的權力(引自陳靜慧,2005)。

東南籍男性婚姻移民與台灣女性配偶所建立的跨國移民家庭,其相識管道並 非因為商業仲介關係促成,而以各種不同方式(例如留學、經商、工作等方式)

認識彼此,也由於這樣的結識形式,研究者相信其婚姻互動方面會具有更多的平 等性。

除此之外,大眾對於婚姻移民者身份抱持的態度與期待,也關乎著移民本身 該扮演怎麼樣的角色,台灣社會對於「媳婦」、「女婿」因性別差異有著不同的 標準,也加諸投射於婚姻移民者身上。過去觀念中,媳婦被教育著擁有自我犧牲 的心態及必備強迫性的利他主義,為有責任與義務的「外人」;而女婿則在傳統 觀念中被認為最沒有責任義務的「嬌客」,社會禁忌中也存在著不能對女婿有過 多的要求(溫秀珠,1996)。又,國人對於不同國籍、族群有著不同的想像與心 態,連帶著造成不同國籍婚姻移民稱呼上的差異,例如稱呼「洋女婿」、「外籍 新郎」的使用,語詞上賦予概念意義不一樣的詮釋(何青蓉,2005)。

Rodman(1971)解釋婚姻關係中,個人資源多寡影響了婚姻中誰可擁有較 大的權力與決策權(引自顏錦珠,2002:21)。本研究對象雖為被視為傳統觀念 中擁有較大權力的性別,卻也是不同文化脈絡背景的移民者。為此,研究者認為,

這樣的身分關係在男性移民家庭中所表現出的婚姻互動模式必和一般認知的家 庭有所差異點。綜言上述,跨國婚姻不但要面對的是婚姻與移民的雙重適應與文

化挑戰,其中蘊含交織著性別、族群、階級等多重議題,這些因素彼此交錯影響 婚姻移民家庭的互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