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六節 子公司自發性行動對其主導性及關係
˙子公司提高對當地回應的 程度
子公司與其他子公司比較
˙子公司市場的重要性
˙子公司能耐的強弱 子公司創新的程度
˙子公司知識資源流出到 MNC 的範圍及程度
˙子公司知識資源由 MNC 流 入的範圍及程度
子公司自發性行動(包含內 部、外部發展及創新發展)
˙子公司有形價值活動的整 合,提高 MNC 全球整合的效 率
˙培養某項事業功能,成為 專業功能中心,提升自己的 能耐
˙子公司延伸價值活動及能 耐的培養提高對當地市場的 回應
˙子公司新市場疆界的延伸 及新機會的抓取
˙子公司針對新出現的技 術、新的製程或是新的管理 程序,加以投入資源或採取 行動及手段
圖 2 - 2:子公司自發性行動與策略性角色之關係(本研究整理)
第六節 子公司自發性行動對其主導性及關係
在探討子公司自發性行動與其主導性之影響及關係中,本研究分成三個步驟 探討;首先,由子公司採取自發性行動的過程中,看哪些因素影響子公司自發性 行動的結果;其次,由衡量子公司自發性行動之結果的標準;最後,由子公司主 導性之定義看子公司由哪些方面來顯示其主導性。由這三方面互相對應,來探討 到底子公司之自發性行動與其主導性之間的關係為何,透過三個步驟來決定此關
係的主要目的為求衡量之間關係時,能夠完整而沒有偏頗。
(一)影響子公司自發性行動過程的因素
Birkinshaw and Ridderstrale(1998)提出在整個子公司自發性行動的過 程中,子公司相對於母公司的權力(Power)大小對此過程有很大的影響,本研 究欲利用權力的觀點來看子公司自發性行動會受到哪些因素影響,主要的原因 為權力觀點與本研究中主要研究主題子公司自發性行動有許多相呼應之處,以 下將分別說明權力之不同來源、其影響範圍:
權力的來源在整個學術研究中有非常多種,但總括可以分為結構權力 (Structural power)、以資源為基礎的權力(Resource-based power)、以知識 為基礎的權力(Knowledge power)及子公司的外部網絡(Subsidiary external network)皆是權力的來源,下面分別將不同的來源與子公司的自發性行動整合 列點如下:
1. 結構權力是一種合法性的職權(Weber, 1947),根據 Weber 的解釋,他認 為結構權力為企業中執行長(Chief executive official, CEO)其由組織 上層下放給利益關係人的職權,此亦即企業中特許權的一種分配,本研 究利用此觀點加以延伸並且與第二小節中子公司自發性行動之觀點作一 整合,若將 Weber 觀點中的層級向上提升,母公司給予子公司之特許權 範圍(形式包括有形的實體活動例如:生產製造、研發等的再擴張;或是 透過建立自己為專業的功能中心以提供或移轉無形的市場資訊、技術及 組織原則等到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其實就是一種其展現結構權力的一 種方式,故也影響子公司自發性行動。
2. 以資源為基礎的權力會自然的增加到擁有具有價值的資產的個體身上,
因為這些個體擁有其他人必須依賴他們的資產,故其影響力也在此展現 (March, 1995; Pfeffer and Salancik, 1974, 1978),故今天子公司其 所擁有之資產(包括有形及無形)是否為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所依賴)
是否為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所依賴及依賴程度大小皆會影響到其自發性 行動。
3. 知識亦是一種權力來源,透過某些專屬於個人身上或是超乎個人的技能 (Cyert and March, 1963; Nelson and Winter, 1982),將此觀點延伸 到子公司的層次,子公司所擁有的知識是否為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所需 要,抑或是其擁有的知識依賴整個 MNC 中其他份子程度很高,也會影響 到子公司的自發性行動的形式及範圍。
4. 子公司的外部網絡亦是可以產生權力的一種資產,如果此資產包含了某 種只能藉由子公司來接觸的關係(Birkinshaw and Ridderstrale, 1999),例如:與當地市場的消費者及供應商所建立的互信關係或是產業
群聚(Industry cluster),則此時子公司的權力增加,則對於子公司所 採取的自發性行動也會產生影響,因為其建立了某些無法被母公司或其 他子公司介入的關係。
(二)衡量子公司自發性行動結果之構面
針對子公司採取自發性行動結果(Outcome)之衡量構面,亦即子公司自發 性行動是否成功可用哪些指標來衡量,包括:子公司所獲得承諾到其專案的資 源(Bower, 1972)、子公司在商業上所獲得的成功,亦即其所獲得的市場認可 中所延伸的價值活動(Day, 1994),及從企業管理層級(Burgelman, 1983)以及 功能領域(Dougherty and Heller, 1994)來看其所擁有的正當性
(Legitimacy)。
本研究參考以上觀點並配合在本研究中在第二小節中自發性行動之形式 及分類,歸納出與本研究能夠相呼應的衡量構面,分別敘述如下:
1. 資源、能耐及正當性的構面:
子公司透過(1)內部發展自發性行動透過延伸價值活動提升 MNC 整合效 率,以求改變自己在整個 MNC 的特許權(Charter) ,延伸其在價值活動的涉 入程度;(2)創新自發性行動針對新出現的技術、新的製程或是新的管理程 序,加以投入資源或採取行動及手段促使整個 MNC 內部的知識散佈及創造的 質(更好的做事方法)與量(更有利創新)提高,累積自己的資源及能耐;(3) 或利用提升自己成為專業功能中心獲得更多的正當性(在本研究中為與自發 性行動之形式及目的配合,將正當性定義為結構權力及決策的職權
(Decision making-authority);由子公司所獲得的資源、能耐及正當性所 能夠影響的範圍及程度,來衡量子公司內部發展的自發性行動是否成功。
2. 市場許可及正當性的構面:
子公司外部發展的自發性行動,針對 MNC 外部市場(External market),
為了抓住新出現的市場(Emerging market)機會,以及擴展市場疆界
(Boundary expansion)所採取的行動及手段。衡量此自發性行動是否成功可 透過其所獲得的市場許可範圍、其可延伸的價值活動有哪些及在其所獲得的 市場許可範圍中其所獲的正當性又有多少,亦即在此市場中的決策範圍及程 度。
(三)子公司主導性之定義
本研究中子公司主導性(Subsidiary mandate)定義為子公司在自己原來 的市場之外,在其他市場所負責的市場經營、價值活動涉入、決策權、責任 以及擔負專業功能中心的範圍及程度,且此主導性為一動態程序,可能得到 (Gain)或失去(Lose)。由此定義可看出主導性之定義與衡量子公司自發性行
動結果的構面,包括有資源、能耐延伸的程度、正當性中的決策權及價值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