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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育之發展與運動代表隊之組訓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校體育之發展與運動代表隊之組訓

學校體育是國家之基石,維繫體育發展之命脈(簡耀輝,1992)。因為學校體 育是社會體育的搖籃,是推展國家體育的基礎,更是發展均衡學校教育重要的一 環。學校體育領域包含早操、體育正課、課外活動、校內外比賽、校隊組訓、體 育成績考查、健康檢查及體育學術研究等七大領域(葉憲清,1984)。因此落實學 校體育政策,推動運動代表隊組訓計畫,不但可健全學校教育,培養體育精神,

發展全民運動,甚至可以發掘優秀運動人才,加以培育為國爭光。本節第一部分 茲將就我國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學校體育發展計畫與展望作概略介紹與分析 探討;第二部分則針對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之功能、理念及原則加以說明。

一、學校體育之發展

(一)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

政府爲因應國家體育政策之推動,於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20 日公布「國民體 育法」,其中第 6 條規定:「各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據相關法令規定,配合國家體 育策略,確實推動體育活動。前項各級學校體育之目標、教學、活動、選手培訓 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而教育部為切實督導各級學校體 育教學及活動之實施,特依國民體育法第 6 條規定,於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25 日訂 定「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體育司,2002)。

而教育部(2002)所頒之實施辦法第三條各校實施體育之目標包含:發展基本 動作能力,學習運動技能,培養參與體育活動之必備技能;增進體育知識,建立

正確體育觀念,培養參與運動之積極態度與知能;提升體能,增進運動持續能力,

促進身心均衡發展;啟發運動興趣,體驗運動樂趣與效益,建立規律運動習慣;

培養運動道德,促進和諧人際關係,發展良好社會行為。和第 11 條第 3 項的:「具 有優異運動潛能之學生,宜輔導其選修體育或加入運動代表隊,加強訓練指導。」

以及第 16 條:「各校應選擇具有特色之運動種類,加強培育優秀運動人才,並得 組成運動代表隊,聘請具有專長之教練擔任訓練工作。各校運動代表隊之組訓、

教練之聘請、優秀運動員、教練及有關人員之獎勵等規定,由各校定之。」說明 了校隊組訓工作不僅是培養國家優秀運動員的根基,亦是學校體育內容之一,更 是教育部推動體育政策所重視的工作之一。因此,積極鼓勵校際運動競賽之參與,

及對於各校優秀運動選手之組訓與獎勵,確屬當前國體育政策之一。

(二)學校體育之發展計畫

我國教育部體育司為建構學生健康促進體系,乃於民國90年推動「學校健康 促進計畫」,旨在營造健康校園。為創新體育課程教學、活絡體育活動競賽、改善 運動環境及提升體育教學品質,於同年實施「學校體育發展中程計畫」。

在「學校體育發展中程計畫」(體育司,2002)評估各級學校體育未來發展之 趨勢中提到:e 世代青少年面臨科技文明高度發展的衝擊,學習成長環境的遽變以 及尋求人文自然科學的發展等因素,在健康體適能的提升、身體運動能力的精進、

人際溝通協調的強化及合群互助精神的涵養上多有持續改進的空間。「一人一運 動」計畫之推動可以藉由體育教學及活動實施,培養學生運動能力與參與運動之 習慣,透過快樂的學習,促進健康、展現活力,以期表現新世代活力青少年的特 質。而社會高度自動化及網路化的結果,促使個人追求健康與體適能並發展群體 體育活動之主張日益殷切。

再則提到: e 世代青少年藉由運動技能的習得及運動習慣的培養有效地提升 體適能,展現個人健康活力,惟個人素質的精進;如無法跨越人際互動和外在環 境的藩籬,不但造成個人化的生活型態,也呈現只有人與人的競爭而缺乏團結合 作的群性價值。「一校一團隊」計畫之推動可以藉由運動社團的組成、多元體育活 動競賽的推動、學校特色體育的發展及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廣泛地提供全體學生 加入運動團隊、參與團體性體育活動的機會,以期涵養群已互動及競爭關係的溝 通品格,展現 e 世代活力青少年卓越自我及光耀群體的特質。

為呼應「學校體育發展中程計畫」所分析之各級學校體育未來發展之趨勢,

教育部體育司(2002)配合行政院「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及建構學校 體育發展未來願景,揭櫫提出「學校體育新願景、123 希望工程」來達成「學校體 育發展中程計畫」之目標。而「123 希望工程」中「1」所指的是「一人一運動、

一校一團隊」,期望每位學生至少習得一種運動技能,每校至少組成一個具有特色 的運動團隊並參加區域性運動交流;「2」是指:期望每年提升學生體適能 2%。而

「3」則代表希望每年提升學生規律運動人口 3%。

「一人一運動、一校一團隊」其計畫基於「重視學生身心健康與發展是新世 紀學校教育的重要課題,而藉由教學與活動的實施可以促進健康與體適能,持續 提供學生學習生活的活力泉源;學生終生運動習慣的培養旨在延續體育教學的效 果、提高運動參與樂趣、增進學生積極參與運動、享受運動樂趣及養成運動習慣,

進而提升學生生命品質」而擬定(教育部,2005)。王同茂(2003,頁 4)指出「一 人一運動、一校一團隊」之推動,旨在讓我國少年建立基本運動能力;青少年發 展運動能力;青年們培養運動技能以及大學生養成終身運動習慣。亦可藉由體育 課程的設計、體育活動的規劃、團隊競賽的實施、運動社團的組訓與課外活動的 倡導,讓學子們瞭解除了自我還有群性,除了自學還有團隊互動的經驗;由他人 身上反觀自己,由別人的行止中觀照自我,而達到境教之功能。

洪嘉文(2003,頁 7)則建議,「一校一團隊」之推動可藉由運動社團的組成、

多元體育活動競賽之辦理、學校特色體育之發展及運動代表隊之組訓,廣泛的提 供全體學生加入運動團隊,參與團體性體育活動的機會,以涵養群己互動與競爭 關係的溝通品格,展現新世紀活力青少年卓越自我及光耀群體的特質。基於此,

養成學生終身運動習慣與鼓勵學生參與運動社團乃是我國學校未來展望的核心課 題,其與教育部大力推動之「一人一運動、一校一團隊計畫」互為契合。同時,

透過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亦與奧運會所強調「公平競爭」之論點不謀而合。

在諸多政策之制定及計畫之下,顯示政府對於貫策國家體育政策之決心及落 實學校體育政策之推動;亦將有計畫的培養及發掘具有運動天份的學生,透過學 校有計畫、循序漸進、按部就班的組織訓練而成為國家優秀的運動員,期能提升 我國體育在國際運動競技舞台上之國家競爭力。

(三)學校體育之未來展望

學校體育係教育的組成要素之一,是養成學生健全發展的重要方法,是培養 國民道德、陶冶心靈情操的重要方式。學校體育之基本任務包括:鍛鍊健全身心、

促進均衡發展;培養運動道德、建立團隊精神;增進體育知識、建立運動習慣;

培養運動興趣、養成健全的體魄;瞭解運動方法、提升運動水準等,內容皆是提 升國民體質水準,發展國民體育的基礎;也是發掘和培養優秀運動人才的搖籃,

更是推行國家體育政策重要的功能所在(體育政策白皮書,2004)。

我國學校體育政策之推動,在行政院、中央主管教育行政關、地方政府、民 意代表、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各級學校及社會大眾之高度共識與認同下,以獲 致初步成效,並奠定有利之發展基礎(洪嘉文,2003,頁5)。然而在「各級學校體 育實施辦法」之訂定及「學校體育發展中程計畫」的推動之下,我們不容忽視在 現今全球化及資訊化的時代潮流衝擊下,學校體育將面對新世紀健康新風潮及教 育改造的激盪與挑戰。王同茂(2002,頁23)認為學校體育必要有進一步的中長程 全盤推展規劃,制定政策,透過法制流程加以落實。

目前學校體育的實施法源大多依循「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然就法律比較 位階及法源依循階層而言,有待將其提升至法律命令的層級。因此制定「學校體 育法」成為一項必要的法制化工作,使目前學校體育實施中的學校體育教學、研 究、活動與競賽、組織與行政、場地與服務及體育特色等主要發展內容或制定法 源之基礎。期使學校體育的推展工作以法制為前導下,結合學校、社會、家庭的 統合資源,爲e世代學子的活力注入促進生機的養份,使學校體育在新世代的環境 中重振及新生(王同茂,2002,頁23)。

近年來教育部體育司十分積極的建置學校體育法令制度,計達十一種之多,

但就其實質內涵來看,均係屬職權命令與行政命令,並未有具法律位階之體育法 律,實為可惜。體育法令具有規劃體育政策之依憑,確保體育政策實施品質以及 規範體育從業人員之權利義務之功能,其重要性不置可否。展望未來,擬定「學 校體育法」抑是「體育教育法」實為可行之途徑(洪嘉文,2003,頁9)。

雖然目前教育部體育司已就學校體育有關計畫分別訂定明確績效指標,惟展 望未來,仍有進一步揮灑的空間。洪嘉文(2003,頁 8)則認為,為使學校體育政 策確保務實可行,組織優質之智庫亦屬重要;期盼經由行政上的運作與配合為主,

雖然目前教育部體育司已就學校體育有關計畫分別訂定明確績效指標,惟展 望未來,仍有進一步揮灑的空間。洪嘉文(2003,頁 8)則認為,為使學校體育政 策確保務實可行,組織優質之智庫亦屬重要;期盼經由行政上的運作與配合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