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運動代表隊組訓影響之因素
學校體育是社會體育的搖籃,更是推動國家體育的基礎,健全學校體育的功 能,不僅可以培養學生從事體育的興趣,更可發掘優秀運動人才加以培育。透過 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積極參加校外比賽,不僅能為校爭光、提高校譽,更可進 而培養優秀運動員,為國家爭取更高的榮譽,貫徹國家體育的重要政策(包德明,
1989,頁 19)。
然而,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工作,可說是千頭萬緒;許裕呈(1999,頁57)
強調,組訓運動代表隊經緯萬端,必須行政支援、家長配合支持、導師積極協助、
同仁關懷鼓勵、社區的認同、企業的贊助、教練的用心經營、運動員主動自發學 習等諸多條件的結合,才能落實生根、顯現績效、嘉惠莘莘學子。蘇秦玉(1999,
頁220)則認為代表隊的組成與訓練,除學校家長的支持外,更需要多方面的支援 與配合,不管是經費、場地設備、人力與選手本身的素質,課業輔導以及升學的 管道,教練能力、人際關係都是影響組訓的原因。許振明(1995)在研究中也指出,
選手的素質與數量、選手之課業問題、教練因素、經費因素、學校行政作業、場 地設施、器材設備與家長的溝通等因素的配合,皆影響其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成 敗的關鍵。張思敏(2003,頁28)更有其獨到的見解,其認為學校運動代表隊組成 與成長有別於社會之代表隊,學校運動代表隊較注重教育過程,注重學生之成長 與代表隊之永續經營。其特別強調在這當中,校長及教練的運籌帷幄是代表隊組 訓成功的主要因素,再加上教練人選之確立、運動員之學習、經費之籌措、場地 設備之維護與購置、訓練計畫之訂定、選手之來源、行政之配合、學生品德與生 活教育之加強以及獎懲制度之訂定相關因素之配合,始能使代表隊之組訓工作彰 顯其效率。
綜合各專家學者對於組訓運動代表隊考量因素之研究結論,研究者歸納出影 響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工作之主要因素,作為本節所欲探討之論證依據,茲 分項敘述如下:
一、學校行政因素
所謂行政是指應用經濟、技術和人力的資源,並鼓舞專業人員的士氣與合作,
以完成組織目標的動態領導過程(Horine,1995;引自何森榮,2002,頁 38)。而
學校行政之目標在於達到計劃、組織、人事、領導、評鑑與發展等六個行政功能
(許振明,1997)。
任何的組織只要是開放性的組織,都需要有行政的支援,尤其是運動團隊講 求的是團體合作(team work)及科技整合(陳建森,1997)。學校運動代表隊之組 成,需透過學校行政程序的申請,學校必須審慎考慮運動代表隊組訓之各項資源 之需求能否充分支援,組訓之項目是否符合其學校發展原則;另外,代表隊之組 訓必須具體提出一套有計畫、組織、系統的規劃,學校亦必須審核其計畫之可行 性及教育性,是否符合學校教育發展之目標。而在組訓工作的推動上,選手的招 募、經費的籌措、訓練場地的規劃、學生之生活教育及課業輔導以及家長的溝通 等工作,單靠代表隊負責人或教練來執行,勢必將遭遇諸多困境與阻擾。在上述 繁雜的運動代表隊組訓相關事務,必須透過學校行政的支援,「行政支援」應作 制度性的分工,以盡團隊合作,才能力求團隊組織之績效。
運動代表隊組訓之首要關鍵因素為學校領導者的支持。翁志成(1994,頁 59)
認為各運動代表隊的領導者不一,有的是校長或主任、或教練、或建教合作出錢 的老闆等。領導者強烈的企圖心,將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團隊發展目標,也會盡力 去改善學校方面之不利條件,營造良好的培訓環境。許裕呈(1999,頁 53)則表 示,學校主管對於組訓工作的認知、理念與支持程度及團體氣氛之凝聚是組訓成 敗的重要關鍵。許多學校在組訓運動代表隊時因觀念與執行上之偏差,使得運動 代表隊組訓有弊端叢生之現象,組訓工作日趨艱困,雖然政府頒佈法令規定各級 學校應組訓運動代表隊,但學校運動代表隊在校園中定位未明,亦無共同認定組 訓的必要,多隨主管好惡而存廢,或賴教練的熱心支持,影響所及常有物質匱乏、
人事乖違之慮(蔡崇濱,1996,頁 35)。顧兆台(1992,頁 7)亦認為學校運動代 表隊組訓工作有賴校長支持、政策配合以及體育同仁的通力合作,共同解決或完 成組訓工作,並防止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方向產生偏差流弊。陳政雄(1984,頁 22)在研究中歸納學校體育所面臨的問題結果當中,亦指出「行政支援」乃問題 之癥結之一;體育教學需要行政的支援,而行政支援的能源存在於體育教師發揮 專業知能與敬業良知,如何促使學校老師對體育教學的關注、觀念上的肯定、精 神上的支持以及具體的行動支援,更有賴校長的領導,亦需體育教師對於實際行 動績效的表達。
不同的主管領導風格各自殊異並非難以理解,但身為一個教育主管卻不能忽
視五育均衡發展的教育目標,對於推展體育運動也應具有正面的認知。運動代表 隊組訓除需要學校主管的支持,更需要有如後援部隊的行政體系支援,全力提供 訓練所需的場地、器材以及比賽所需的經費等等,唯有堅強的後援單位,組訓工 作才能更為順遂(林錦明,2001,頁 70)。
由以上學者專家對於學校校長在運動代表隊組訓之「行政支援」上所扮演的 角色來看,我們不難發現校長是主導運動代表隊發展的關鍵人物。校長對於國家 體育政策、學校體育政策發展之認知,將影響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之主動性及積 極性;而校長對於團隊組織及團隊氣氛的掌握,將影響學校行政支援代表隊組訓 工作之認同與支持;最後則是校長對於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理念、目標及教育意 義的認知,將影響代表隊發展之健全功能及永續經營。
除了學校領導者的支持外,運動代表隊的組訓亦需要學校行政各方面的支援 與配合。代表隊組訓非獨立於學校體育組或教練能獨立完成,需與學校各處室密 切配合,如選手之生活管理、心理輔導,需與學務處配合;選手編班、課業輔導,
需與教務處協調;充實場地設備,編列比賽經費,需與總務、會計等單位配合,
如此訓練工作才能事半功倍(胡政宏,2004,頁 71)。除此之外,運動代表隊代表 學校參加校際競賽,學校應重視教練與運動員之獎勵,讓全校師生對其價值有所 認同,除運動技術之提昇之外,更象徵全校團結合作的意識。因為運動員訓練過 程艱鉅又辛苦,奉獻體育活動需要長期耕耘,勝利不只獲得獎賞而已,在奮鬥過 程中給予成就肯定,對參與者將是一劑有效的強心劑,因此,學校應訂定獎勵制 度給予選手與教練適當獎勵,相信組訓工作必將獲得更高之效率。張鼎乾、陳忠 誠(2003,頁 52)則強調,學校在運動代表隊訓練環境的硬體設備上應多加配合 建設與充實,以利教練及選手從事有效率之訓練,更能減少訓練時運動傷害之發 生。
為使教練心無旁騖專心於訓練工作,學校行政應全權負起支援工作。胡政宏
(2004,頁 72)強調,學校校長、主任必須全力支援運動代表隊,除負責協調各 運動代表隊之訓練人員、時間、場地外,應進一步尋求社會資源之支援,如社區 專業之人士擔任義工教練、廠商贊助等,以輔人力、物力資源之不足。林錦明(2001,
頁 70)亦表示, 一個學生運動員,不僅需要技術的磨練、體能的鍛鍊,更需要智 能的提升與精神層次的萃練。選手之間所競逐的是錦標,所表現的卻是代表各學 校的體育教學、生活教育成效,以及選手的人格素養。所以,對於學校代表隊選
手的課業輔導、升學輔導以及生活輔導,學校均需加以重視。學校運動代表隊的 組訓工作並非單指訓練而已,與其相關的週邊工作,如上述的課業輔導、心理輔 導、升學輔導及生活輔導等,絕非教練可以一肩扛下的重擔,它需要學校行政單 位的通力合作與支援。翁志成(1994)亦針對學校運動代表隊在學校行政的支援項 目上,整理出以下幾點:(1)品德教育(2)課業輔導(3)心理輔導(4)就業輔導(5)升學輔 導(6)成立後援會(7)獎勵制度(8)膳食供應(9)集中住宿與訓練(10)諮詢(11)防護及保 健(12)比賽之安排(13)體檢(14)保險制度(15)家長聯繫等。
由以上諸多觀點得知,運動代表隊之組訓工作千頭萬緒,如無團隊組織之分 工執行,實難達成既定之目標。然明確分配團隊的任務,也是團隊組織中制度化、
標準化很重要的手段。運動團隊不是教練或主管一個人的事,在講求團隊合作及 效率的現代潮流下,「單打獨鬥」、「單兵作戰」的傳統思維以不符時代發展趨勢;
擅用「行政支援」,整合組織,發揮團隊最大效能,使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工作面 面俱到,事半功倍。
二、選手與家長因素
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學校想要培養出優秀的運動選手,首先必 須要有挖掘好選手的能力,就如同伯樂和千里馬一樣。許振明(1997)在其大專院 校組訓運動代表隊考量因素的研究中指出,許多專家學者認為運動選手的招募和 選訓是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之首要工作,由此顯示運動選手在組訓運動代表隊的 重要地位。如能順利招募優秀運動人才乃為組訓運動代表隊邁向成功的第一步,
然而在學校代表隊組訓過程中,選手之來源、遴選以及選手持續參與訓練之情況,
直接或間接影響組訓之推動成敗與否。就上述影響層面,研究者將其歸納為選手
直接或間接影響組訓之推動成敗與否。就上述影響層面,研究者將其歸納為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