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詩本義》與《序》、《譜》的關係
第二節 對《詩譜》之補亡與論正
《詩譜》的補亡與時世的修正、《詩譜》補亡的價值。歐陽脩對二〈南〉諸《序》
的批評最烈,又根據《詩譜》以二〈南〉為文王詩,故第三節討論「對《序》、《譜》
中文王之教的批評」。
第四章為「《詩本義》與毛《傳》、鄭《箋》之關係」。第一節「《正義》的角 色」討論歐陽脩批評毛《傳》、鄭《箋》時,《正義》所扮演的角色。第二節「對 毛《傳》、鄭《箋》的批評」則討論歐陽脩批評毛《傳》、鄭《箋》的標準。第三 節「《詩》「本義」之於毛《傳》、鄭《箋》的新變」討論《詩本義》的新說之於毛
《傳》、鄭《箋》的新變。
140 參張寶三:〈論《毛詩注疏》之解經結構與《毛詩正義》之詮釋體例--以〈周南.關雎〉為例〉,
「《毛詩注疏》研究新視野學術研討會」論文(臺北:中央研究院,2015 年 9 月 19 日),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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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末論〉與毛《詩》學的關係
歐陽脩於〈本末論〉闡明學《詩》之本、末,確立《詩本義》一書的觀念基 礎,同時揭示他探求《詩經》「本義」之緣由,在於經師解《詩》有本有末。
本章探討〈本末論〉與毛《詩》學的關係,第一節首先探討〈本末論〉「經師 之業」的內涵,指出毛《詩》學被歸入其學有本有末的「經師之業」,並說明歐陽 脩對毛《詩》學的態度。第二節則申說毛《詩》學中學《詩》之末--「太師之 職」的具體內涵及歐陽脩對它的批評。第三節則討論〈本末論〉中太師之職、詩 人之意與聖人之志三觀念對於毛《詩》學的繼承與新變。第四節結合〈本末論〉
及卷一至十三的詩論,討論「本義」與詩人之意、聖人之志的關係,以及「本義」
與毛《詩》學之《序》、《譜》、《傳》、《箋》的關係,以及《詩本義》一書透過批 評毛《詩》學之《序》、《傳》、《箋》而詮釋本義的方法步驟。
歐陽脩於〈本末論〉提出《詩》之「本義」的觀念:
吾之於《詩》,有幸有不幸也。不幸者遠出聖人之後,不得質吾疑也。幸者
《詩》之本義在爾。……《詩》之所載,事之善惡,言之美刺,所謂詩人 之意,幸其具在也。然頗為眾說汩之,使其義不明,今去其汩亂之說,則 本義粲然而出矣。1
何謂「本義」?歐陽脩未對「本義」作定義與解釋,但由上述引文,可見歐陽脩 所欲探求之詩「本義」,內涵為詩人之意所形成的詩義。然而為何將詩人之意稱為 本義?歐陽脩於〈本末論〉提出學《詩》之本末的區分,「本義」即源自於此。
〈本末論〉云;
詩之作也,觸事感物,文之以言,美者美之,惡者刺之,以發其揄揚怨憤
1 宋‧歐陽脩:《詩本義》,卷 14,頁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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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口,道其哀樂喜怒於心,此詩人之意也。古者國有采詩之官,得而錄之,
以屬太師,播之於樂。於是考其義類而別之以為風、雅、頌,而比次之以 藏于有司,而用之宗廟、朝廷,下至鄉人聚會,此太師之職也。世久而失 其傳,亂其雅、頌,亡其次序,又採者積多而無所擇。孔子生於周末,方 修禮樂之壞,於是正其雅、頌,刪其煩重,列於六經,著其善惡以為勸戒,
此聖人之志也。周道既衰,學校廢而異端起。及漢承秦焚書之後,諸儒講 說者整齊殘缺以為之義訓,恥於不知,而人人各自為說,至或遷就其事以 曲成其己學,其於聖人有得有失,此經師之業也。惟是詩人之意也,太師 之職也,聖人之志也,經師之業也。2
歐陽脩以歷史進程為序,定義「詩人之意」、「太師之職」、「聖人之志」、「經師之 業」,其內涵包括《詩》之創作、編定、應用、教化、解釋等層面。「詩人之意」, 指詩人作詩之意圖,指詩人有感於事物,以有修辭的詩歌語言,作詩述其事以美 善刺惡。「太師之職」則屬於詩之編次與應用的工作,采詩之官將採得之詩獻給太 師,於是太師播詩入樂,並依類繫入風、雅、頌之體裁,用於宗廟、朝廷、鄉人 聚會。「聖人之志」是指孔子編定《詩經》,並以詩人之美刺垂教。歐陽脩定義經 師之業,雖僅論及漢代,亦未指明相關著作,然而詩人之意、太師之職、聖人之 志、經師之業既為歷時性討論,則漢代以後至歐陽脩之當代,所有解《詩》的著 作,皆屬於經師之業。
續云:
今之學《詩》也,不出於此四者而罕有得焉者,何哉?勞其心而不知其要,
逐其末而忘其本也。何謂本末?作此詩,述此事,善則美,惡則刺,所謂 詩人之意者,本也。正其名,別其類,或繫於此,或繫於彼,所謂太師之 職者,末也。察其美刺,知其善惡,以為勸戒,所謂聖人之志者,本也。
2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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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詩人之意,達聖人之志者,經師之本也。講太師之職,因其失傳而妄自 為之說者,經師之末也。今夫學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盡善矣。得其本 而不通其末,闕其所疑,可也。雖其本有所不能達者,猶將闕之,況其末 乎!所謂〈周〉、〈召〉、〈邶〉、〈鄘〉、〈唐〉、〈豳〉之風,是何疑也,考之 諸儒之說既不能通,欲從聖人而質焉又不可得,然皆其末也。3
歐陽脩將詩人之意、太師之職、聖人之志、經師之業區分本、末。詩人之意、聖 人之志為學《詩》之本,太師之職為學《詩》之末。經師本、末之分別,則是依 據經師講詩的內容而作區分。追求詩人之意與聖人之志,是為經師之本務,故稱 為經師之本;致力於講太師之職,因其失傳而妄自為說的經師,稱為經師之末。
歐陽脩有鑑於當時的學《詩》者捨本逐末,故為學《詩》者立定學《詩》之本末,
引領學《詩》者捨末求本。歐陽脩脩以為學《詩》者只要得本--詩人之意、聖 人之志即可。歐陽脩〈本末論〉又云:「若聖人之勸戒者,詩人之美刺是已,知詩 人之意,則得聖人之志也。」4可見聖人之志毋須別求,求詩人之意即可知聖人之 志(詳本章第四節)。學《詩》者若能「得其本而通其末」,則是最善。
第一節 「經師之業」與毛《詩》學
歐陽脩回顧《詩經》學史,以定義「經師之業」,其論承自《漢書.藝文志》:
「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分為五,《詩》分為四,《易》
有數家之傳。戰國從衡,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殽亂」、5〈本末論〉論經師之業,
云「周道既衰,學校廢而異端起。及漢承秦焚書之後,諸儒講說者整齊殘缺以為 之義訓,恥於不知,而人人各自為說,至或遷就其事以曲成其己學,其於聖人有 得有失,此經師之業也。」此即《詩本義.序問》所云:
3 同前註。
4 同前註。
5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 年),卷 30,頁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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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聖人歿,六經多失其傳,一經之學分為數家,不勝其異說也。漢之初,《詩》
之說分為齊、魯、韓三家,晚而毛氏之《詩》始出,久之,三家之學既廢,
而毛《詩》獨行,以至於今不絕。6
亦即歐陽脩所撰之《崇文總目敘釋.詩類》所云:
昔孔子刪古詩三千餘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於經。秦、楚之際亡其六。
漢興,《詩》分為四:一曰魯人申公作《訓詁》,號《魯詩》。二曰齊人轅固 生作《傳》,號《齊詩》。三曰燕人韓嬰作《內》、《外傳》,號《韓詩》。四 曰河間人毛公作《故訓傳》,號《毛詩》。三家並立學官,而毛以後出,至 平帝時始列於學。其後馬融、賈逵、鄭眾、康成之徒皆發明毛氏,其學遂 盛。魏、晉之間,齊、魯之《詩》廢絕,《韓詩》雖在而益微,故毛氏獨行,
遂傳至今。韓嬰之書至唐猶在,今其存者十篇而已,《漢志》嬰書五十篇,
今但存其《外傳》,非嬰傳《詩》之詳者,而其遺說時見於他書,與毛之義 絕異,而人亦不信。去聖既遠,誦習各殊,至於考風、雅之變正,以知王 政之興衰,其善惡美刺不可不察焉。7
總上所引,〈本末論〉「周道既衰,學校廢而異端起」即〈序問〉所云「自聖人歿,
六經多失其傳,一經之學分為數家,不勝其異說也」,指孔子歿後,一經的解釋分 歧為數家,「異說」、「異端」興起。〈本末論〉「及漢承秦焚書之後」以下,對照《崇 文總目敘釋.詩類》和〈序問〉,可知歐陽脩所定義的經師之業,具體而論,乃指 漢代以來興起的齊、魯、韓、毛氏四家《詩》學。就四家《詩》的流傳而言,毛
《詩》雖後出,卻由東漢馬融、賈逵、鄭眾、康成等人發揚其學,毛《詩》遂盛,
三家《詩》則漸微、廢絕。
歐陽脩所處的宋初,「毛《詩》獨行」,因此,歐陽脩〈本末論〉所要檢討的
6 宋‧歐陽脩:《詩本義》,卷 14,頁 11-12。
7 宋‧歐陽脩著,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冊 5,頁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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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師之業」,主要對象乃是毛《詩》學。《毛詩正義》頒布之後,學者說《詩》
以《毛詩正義》與其所宗主的毛、鄭二家為宗。以北宋的版刻情形而言,其文獻 包括經注本中的《詩序》、毛《傳》、鄭《箋》,8以及單疏本《毛詩正義》中之疏文 與鄭玄《詩譜》。
歐陽脩論「聖人之志」時,言聖人將《詩》「列於六經」,又提出「經師之業」
一觀念涵括歷來的解《詩》者并其著作,可知歐陽脩以為《詩》之研究屬乎經學 之範疇。歐陽脩作《詩本義》,提出〈本末論〉,是站在以《詩》為經的立場求《詩》
之「本義」,欲「求詩人之意,達聖人之志」。 歐陽脩於《詩本義.時世論》,批評毛、鄭云:
夫毛、鄭之失,患於自信其學而曲遂其說也,若余又將自信,則是笑奔車 之覆而疾驅以追之也。然見其失不可以不辨,辨而不敢必。使余之說得與 毛、鄭之說並立於世,以待夫明者而擇焉,可也。9
歐陽脩批評毛、鄭之對其學問過於自信而曲為說《詩》,以成己學,即論「經師之 業」時所批評之「諸儒講說者……」。歐陽脩之經學主張「簡直」說經(參見本論文 第一章),故有此批評。歐陽脩深有信心,認為一己《詩本義》之作批評毛、鄭而 立新說,其說得與毛、鄭並立,經過時間流傳的考驗,後世自有公允之評。
〈詩譜補亡後序〉則云:
歐陽子曰:昔者聖人已歿,六經之道幾熄於戰國,而焚棄於秦。自漢已來,
8 今存宋刻本經注附《釋文》本《毛詩》有《詩序》、毛《傳》、鄭《箋》。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半 頁 10 行 17 字,小字雙行 22 字,白口,左右雙邊或四周雙邊。巾箱本,鐵琴銅劍樓舊藏,有《四 部叢刊》、《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又,唐石經《毛詩》有《詩序》。張麗娟《宋代經書注疏刊刻 研究》則指出:「五代國子監首次以雕版印刷技術印製儒家經書版本,以白文的唐開成石經為底本,
又在石經白文基礎上加入注文,仍成經注本。北宋時期國子監翻刻五代國子監本。」可知北宋經注 本的內容包含《詩序》及毛《傳》、鄭《箋》。
9 宋‧歐陽脩:《詩本義》,卷 14,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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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亡逸,發明遺義,而正其訛繆,得以粗備,傳於今者,豈一人之力哉?
收拾亡逸,發明遺義,而正其訛繆,得以粗備,傳於今者,豈一人之力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