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本末論〉與毛《詩》學的關係
第一節 「經師之業」與毛《詩》學
歐陽脩回顧《詩經》學史,以定義「經師之業」,其論承自《漢書.藝文志》:
「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分為五,《詩》分為四,《易》
有數家之傳。戰國從衡,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殽亂」、5〈本末論〉論經師之業,
云「周道既衰,學校廢而異端起。及漢承秦焚書之後,諸儒講說者整齊殘缺以為 之義訓,恥於不知,而人人各自為說,至或遷就其事以曲成其己學,其於聖人有 得有失,此經師之業也。」此即《詩本義.序問》所云:
3 同前註。
4 同前註。
5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 年),卷 30,頁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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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聖人歿,六經多失其傳,一經之學分為數家,不勝其異說也。漢之初,《詩》
之說分為齊、魯、韓三家,晚而毛氏之《詩》始出,久之,三家之學既廢,
而毛《詩》獨行,以至於今不絕。6
亦即歐陽脩所撰之《崇文總目敘釋.詩類》所云:
昔孔子刪古詩三千餘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於經。秦、楚之際亡其六。
漢興,《詩》分為四:一曰魯人申公作《訓詁》,號《魯詩》。二曰齊人轅固 生作《傳》,號《齊詩》。三曰燕人韓嬰作《內》、《外傳》,號《韓詩》。四 曰河間人毛公作《故訓傳》,號《毛詩》。三家並立學官,而毛以後出,至 平帝時始列於學。其後馬融、賈逵、鄭眾、康成之徒皆發明毛氏,其學遂 盛。魏、晉之間,齊、魯之《詩》廢絕,《韓詩》雖在而益微,故毛氏獨行,
遂傳至今。韓嬰之書至唐猶在,今其存者十篇而已,《漢志》嬰書五十篇,
今但存其《外傳》,非嬰傳《詩》之詳者,而其遺說時見於他書,與毛之義 絕異,而人亦不信。去聖既遠,誦習各殊,至於考風、雅之變正,以知王 政之興衰,其善惡美刺不可不察焉。7
總上所引,〈本末論〉「周道既衰,學校廢而異端起」即〈序問〉所云「自聖人歿,
六經多失其傳,一經之學分為數家,不勝其異說也」,指孔子歿後,一經的解釋分 歧為數家,「異說」、「異端」興起。〈本末論〉「及漢承秦焚書之後」以下,對照《崇 文總目敘釋.詩類》和〈序問〉,可知歐陽脩所定義的經師之業,具體而論,乃指 漢代以來興起的齊、魯、韓、毛氏四家《詩》學。就四家《詩》的流傳而言,毛
《詩》雖後出,卻由東漢馬融、賈逵、鄭眾、康成等人發揚其學,毛《詩》遂盛,
三家《詩》則漸微、廢絕。
歐陽脩所處的宋初,「毛《詩》獨行」,因此,歐陽脩〈本末論〉所要檢討的
6 宋‧歐陽脩:《詩本義》,卷 14,頁 11-12。
7 宋‧歐陽脩著,李逸安點校:《歐陽脩全集》,冊 5,頁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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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師之業」,主要對象乃是毛《詩》學。《毛詩正義》頒布之後,學者說《詩》
以《毛詩正義》與其所宗主的毛、鄭二家為宗。以北宋的版刻情形而言,其文獻 包括經注本中的《詩序》、毛《傳》、鄭《箋》,8以及單疏本《毛詩正義》中之疏文 與鄭玄《詩譜》。
歐陽脩論「聖人之志」時,言聖人將《詩》「列於六經」,又提出「經師之業」
一觀念涵括歷來的解《詩》者并其著作,可知歐陽脩以為《詩》之研究屬乎經學 之範疇。歐陽脩作《詩本義》,提出〈本末論〉,是站在以《詩》為經的立場求《詩》
之「本義」,欲「求詩人之意,達聖人之志」。 歐陽脩於《詩本義.時世論》,批評毛、鄭云:
夫毛、鄭之失,患於自信其學而曲遂其說也,若余又將自信,則是笑奔車 之覆而疾驅以追之也。然見其失不可以不辨,辨而不敢必。使余之說得與 毛、鄭之說並立於世,以待夫明者而擇焉,可也。9
歐陽脩批評毛、鄭之對其學問過於自信而曲為說《詩》,以成己學,即論「經師之 業」時所批評之「諸儒講說者……」。歐陽脩之經學主張「簡直」說經(參見本論文 第一章),故有此批評。歐陽脩深有信心,認為一己《詩本義》之作批評毛、鄭而 立新說,其說得與毛、鄭並立,經過時間流傳的考驗,後世自有公允之評。
〈詩譜補亡後序〉則云:
歐陽子曰:昔者聖人已歿,六經之道幾熄於戰國,而焚棄於秦。自漢已來,
8 今存宋刻本經注附《釋文》本《毛詩》有《詩序》、毛《傳》、鄭《箋》。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半 頁 10 行 17 字,小字雙行 22 字,白口,左右雙邊或四周雙邊。巾箱本,鐵琴銅劍樓舊藏,有《四 部叢刊》、《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又,唐石經《毛詩》有《詩序》。張麗娟《宋代經書注疏刊刻 研究》則指出:「五代國子監首次以雕版印刷技術印製儒家經書版本,以白文的唐開成石經為底本,
又在石經白文基礎上加入注文,仍成經注本。北宋時期國子監翻刻五代國子監本。」可知北宋經注 本的內容包含《詩序》及毛《傳》、鄭《箋》。
9 宋‧歐陽脩:《詩本義》,卷 14,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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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亡逸,發明遺義,而正其訛繆,得以粗備,傳於今者,豈一人之力哉?
後之學者,因迹前世之所傳,而較其得失,或有之矣。若使徒抱焚餘殘脫 之經,倀倀於去聖千百年後,不見先儒中間之說,而欲特立一家之學者,
果有能哉?吾未之信也。然則先儒之論,苟非詳其終始而牴牾,質於聖人 而悖理害經之甚,有不得已而後改易者,何必徒為異論以相訾也。毛、鄭 於《詩》,其學亦已博矣。予嘗依其《箋》、《傳》,考之於經而證以《序》、
《譜》,惜其不合者頗多。10
歐陽脩以為說經者立一家之言,需以先儒之說為基礎。歐陽脩自陳其批評先儒之 失的立場,並不是要立異求新,與先儒對立。歐陽脩強調要先詳於先儒之說法之 終始,發覺其有自相牴牾,以聖人之志為依準(「質於聖人」),發覺其違理、害經,
不得已才改易先儒之說。所謂先儒,主要即是毛、鄭。因此,歐陽脩《詩本義》
卷一至卷十三以毛、鄭為批評對象,於毛、鄭有失之處,提出合情合理之新說。
卷一至卷十二僅探討 114 篇詩之本義,卷十三一義解 20 篇、取舍義 12 篇,則皆據
《序》解詩。
在《詩序》、毛《傳》、鄭《箋》、《毛詩正義》、鄭玄《詩譜》這幾項文獻當中,
歐陽脩對《詩序》最為推崇。《詩本義.序問》云:
或問:「《詩》之《序》,卜商作乎?衛宏作乎?非二人之作,則作者其誰乎?」
應之曰:「《書》、《春秋》皆有《序》,而著其名氏,故可知其作者。《詩》
之《序》不著其名氏,安得而知之乎?雖然,非子夏之作,則可以知也。」
曰:「何以知之?」應之曰:「子夏親受學于孔子,宜其得《詩》之大旨,
其言風、雅有變、正,而論〈關雎〉、〈鵲巢〉繫之周公、召公,使子夏而 序《詩》,不為此言也。……自漢以來,學者多矣,其卒捨三家而從毛公者,
蓋以其源流所自,得聖人之旨多與?今考《毛詩》諸《序》與孟子說《詩》
10 同前註,「本義譜」,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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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合,故吾於《詩》,常以《序》為證也,至其時有小失,隨而正之。惟〈周 南〉、〈召南〉失者類多,吾固已論之矣,學者可以察焉。11
《毛詩正義》以《詩序》為子夏所作。12歐陽脩以《詩序》不符合聖人之志,故知
《詩序》非子夏作。理由有二:首先,《詩序》以〈關雎〉、〈鵲巢〉繫之周公、召 公,屬於太師之職的討論。再者,《詩序》以二〈南〉、〈小雅〉為正詩,是為盛世 之作。歐陽脩《詩本義》則以〈周南.關雎〉、〈小雅.鹿鳴〉等詩為周衰之作,
以此為聖人之志。是《詩序》的正變說非聖人之志。然歐陽脩就兩項原因肯定《詩 序》:一是《詩序》雖非子夏所作,但從文獻流傳的角度而言,《詩序》的說法多 源自聖人說《詩》之旨。毛《詩》學流傳至北宋而三家《詩》浸微,此乃表示歷 史上的學者肯定毛《詩》較三家《詩》更多繼承聖人說法。而毛《詩》學以《詩 序》作為詩旨的定準,因此毛《詩》學在歷史流傳中勝過三家之因,乃是在於有
《詩序》。二是據歐陽脩的判斷,《詩序》與孟子說《詩》多合。歐陽脩以孟子作 為衡量《詩序》的標準,概因孟子私淑孔子。
11 同前註,卷 14,頁 11-12。
12 鄭玄《詩譜‧序》「故孔子錄懿王……謂之變風變雅」之疏云:「據今者及亡詩六篇,凡有三百 一十一篇,皆子夏為之作《序》,明是孔子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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